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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聽到唐湘龍在廣播主持的節目,在節目中聽他提到說:「本來昨天晚上打算看一本比較硬一點的書,後來因為如何…….如何…….所以就沒有看了…..」
所謂比較硬一點的書,大概是指學識比較深厚一點的人才看得懂的書,聽其言中之意,此人在看這類書的時候似乎必須選在比較靜的環境,而且它似乎也不常看這類的書﹔不過是否常看,或是否看得夠多,以及懂得多少,其實從它的文章中並不難得到答案。
唐湘龍發表文章雖然不算多,但每個月總會在中時報系看到幾篇他的文章,就其文章的內容來看,別說在新聞媒體介排不上一流,即使是在台灣網路政論版最多也祇能免強當個二流角色而已,真不知道他這總編輯的位置是怎麼幹上的。
今天就讓我們來看看他在2000.10.10
中時晚報〈兩「岸」併「陳」〉一文中能鬼扯出幾流的內容。
該文的第一段話是這麼說的:『 核四兩案併陳,中文譯音也兩案併陳。事關民生,討論起來卻是意識形態先行,流於情緒。說文解字一下。新政府這麼喜歡「兩案併陳」,一是因為兩「岸」併陳的外部政治現實,一是希望兩案併「陳」的內部政治現實。一有爭議,部會首長的立場、風骨都鬆動,晾著等解套。』
一是斷句斷得凶﹔二是前句與後句經常出現有如淡水河般的鴻溝﹔三是整段話聯繫起來看,你很難精準的詮釋出他真正表達的意涵是什麼?這就是具有「唐氏特色」的文章,借用他自己的話說,那就是『鬆動』。
『 核四兩案併陳,中文譯音也兩案併陳。』這叫不預設立場。
因為『事關民生』,所以必須『討論』﹔『意識形態』之所以被認同,是因為它有一套足以說服人的理論,因而才能成為眾人奉行的一種價值觀──「意識型態」﹔比如反核之所以成為反核團體的『意識型態』,是因為核電所產生的核廢料,迄今為止在人類科技技術上,依舊是一個無法有效解決的嚴重污染問題,這一論斷就當代科技水準而言,它是與「真理」站在同一位置上,而唐湘龍將核四興廢問題說成是一般的所謂:『意識形態先行,流於情緒。』根本是知是貧乏症患者的鬼扯蛋。
真正『意識形態先行,流於情緒。』者是國民黨,尤其在國民黨當政時期,根本不存在『核四兩案併陳』的問題,因為在國民黨當政時期的政策思維中,不論民生決策或政治決策,只有「霸權專斷」或「多數暴力決」,在那個時期,所謂的民主機制,真是如大旱之望甘霖,求之而不可得也。
唐湘龍對於中文譯音系統這一當紅議題有如下議論,他說:『 語言、文字都是溝通工具,基本上,以實用為主。使用者主權。在國語如此普及的情況下,給外國人使用的中文譯音,以國際化、電腦化為主要考量,大可不碰觸「本土化」的意識形態上綱。扯到鄉土語言教學需求,其實已經倒置本末。難免讓人覺得,一切的爭議,只是不讓「漢語」成為「國語」,所以讓「通用」變成「獨用」?』
還是相同的毛病,文章猶如切菜般,斷句連連,此人的思維邏輯,由此可見一般。
『語言、文字都是溝通工具』,這樣的觀點基本上沒有錯﹔『以實用為主』的提法,基本上有沒錯﹔但他犯了一項嚴重且不可原諒的疏漏,他遺漏了「語言、文字」所表現出的是一個社會的文化根基,否則如果單純就實用的觀點來看待語言、文字,那我們大可採用更實用的國際語言──英語──作為本國的語言,如果語言、文字不是與文化那麼緊密的相連,那麼瑞士大可以不必採用四種官方語言,如果語言、文字與文化價值無涉,那麼新加坡也無須採雙語(英、華語)教學。
所謂『以實用為主』,作為語言的使用主體──人──而言,其所謂「實用」與否,當然是以該「語言、文字」的使用者作為考量的重點,而現在我們所討論的「語言、文字」,是台灣人使用的「語言、文字」,其所考量的當然是以台灣人各類語言使用上的「實用性」為主,而不是像唐湘龍所說的那樣:『給外國人使用的中文譯音給外國人使用的中文譯音,以國際化、電腦化為主要考量』,這是犯了相當嚴重的本末倒置的幼稚病觀點。
另外唐湘龍說:『大可不碰觸「本土化」的意識形態上綱』,就這一點而言,如唐湘龍、龍應台等反「通用拼音」法的人,才是犯了「反本土化」與擁護「大中國主義」的意識型態上綱﹔而倡議採用「通用拼音」者,所考量到才是唐湘龍開宗明義就提到的符合「實用性」。
「通用拼音」之所以叫「通用拼音」,是因為它對於不論原住民語、客語、台語、國語都可以共用的一套拼音法,而所謂的「漢語拼音」是專為中國的「普通話」或我們所說的「國語」而設定的一種拼音法,因此就「實用性」而言,捨「通用拼音」而遷就「漢語拼音」才是真正本末倒置的選擇,是「反本土化」與擁護「大中國主義」的意識型態上綱的病態。
至於唐湘龍所謂「國際化」的無理取鬧提議,台灣研究語言的專家學者也寫了不少文章加以駁斥(附錄:〈通用拼音利於與世界接軌〉 ☉江文瑜、黃宣範)。
唐湘龍這段話更是嚴重的鬼扯:『 先天環境不具特別優勢,台灣要維持國際競爭力,必須建構一個對國際人士都很「友善」的內部環境。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環境的建構,要善體人「異」,賓至如「歸」不可能,但起碼也不能講不通,走不通,讓賓至如「龜」。真這樣,那些亞太什麼中心的,都是空談。』
如果說,以「漢語拼音」作為路標的拼音,假設(注意!是假設)真的是能讓外國人來台灣時比較能「講得通,走得通」,這只是犯了本末倒置的病,事實上不論「通用拼音」或「漢語拼音」,對於外國人來台灣時是否比較能「講得通,走得通」的差異不大,重點在於將路標的拼音與地圖上的拼音一致,那麼就能達到「講得通,走得通」的目的。
唐湘龍的上述說法,等於是說,我們到國外時,也期盼外國的道路名稱,能夠與我們中文譯音相一致,也就是說,外國路標也必須(或者希望能)標上中文譯音,這樣對我們而言也才是「講得通,走得通」,是這樣子的嗎?真是鬼扯,最卑劣是還把「兩案」與「兩岸」相牽扯,真是嚴重的病態性鬼扯。
2000.10.10
中時晚報(論壇)原文引述如下:
兩「岸」併「陳」 唐湘龍
核四兩案併陳,中文譯音也兩案併陳。事關民生,討論起來卻是意識形態先行,流於情緒。說文解字一下。新政府這麼喜歡「兩案併陳」,一是因為兩「岸」併陳的外部政治現實,一是希望兩案併「陳」的內部政治現實。一有爭議,部會首長的立場、風骨都鬆動,晾著等解套。
改組的新內閣,完全少數執政。行政院長成為「幕僚長」,部會首長自然只能算是「幕僚短」。幕僚長、幕僚短,結果不是仰體上意,就是一切等阿扁。這是部會首長的「戒急用忍」。
語言、文字都是溝通工具,基本上,以實用為主。使用者主權。在國語如此普及的情況下,給外國人使用的中文譯音,以國際化、電腦化為主要考量,大可不碰觸「本土化」的意識形態上綱。扯到鄉土語言教學需求,其實已經倒置本末。難免讓人覺得,一切的爭議,只是不讓「漢語」成為「國語」,所以讓「通用」變成「獨用」?
先天環境不具特別優勢,台灣要維持國際競爭力,必須建構一個對國際人士都很「友善」的內部環境。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環境的建構,要善體人「異」,賓至如「歸」不可能,但起碼也不能講不通,走不通,讓賓至如「龜」。真這樣,那些亞太什麼中心的,都是空談。
一是國際使用方便,二是全國統一標準,這是譯音系統選擇的原則,快做決定,不要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氣氛裡,老以為把別人擋在外面,其實是把自己關在裡面像溫水裡的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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