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內容:
最近對熱門的「金美齡事件」著墨的新聞屢見不鮮。筆者拜讀秦懷碧先生於三月十七日出版之某報頭版的大作,嚴厲指責金女士:「行為承認而言辭不承認,根本是一個悖論。它是不通的矛盾。任何人沒有正式宣布放棄國籍前,他都是原有國家國民」等語。深感,事情的發展不應用情緒的推論來遮蔽真相。願只是「就事論事」的態度來看這件事。
當一件通用的有價證件,因某一種瑕疵被政府宣告廢棄之後,巳經不能流通在市面了。還用得上原持有人一一宣布放棄麼?即使持有人不宣布,它仍然是不能流通的廢物。
不錯,金女士原先持有日本承認邦交國的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赴日留學。但是後來該護照開始「變質」,以致於無效用。先是持有此護照的金女士被國府剝奪返鄉探親的權利。該護照如此失效並非金女士的意願。
再者,自從中共正式代表中國進入聯合國開始,中華民國不但成為名不符實的虛偽「中國」,且也不被大多數國家承認為國家的存在。這時連作為一個國家的國格都消失,只剩下一個自認的「政治實体」罷了。當時執政的國民党,為此向人民道歉、下台了沒有?這是件極其嚴肅的問題。
台灣住民應平心深思,中華民國國籍巳被超過全世界95%的人或國際成員都不予承認,並且,這國號在國際間,再也不能行使權利和義務了。換言之,全世界95%以上的人都把秦先生及金女士的中華民國國籍一視同仁,認定為無效了,還有必要迫使金女士正式宣布放棄如此國籍麼?況且,各國領袖絕口不提中華民國卻提台灣。如今此國號只能在台灣暫時騙騙人民而巳。
其實,金女士現今持有的「中華民國護照」與香港護照功能一樣,只可以當做居民身份證或旅行證件來申請簽證赴美、日等國。這不表示美、日等國都承認「中華民國」或香港是一個國家。
例如:你明明持中華民國護照,簽證也在護照上具全,卻在美或日等國填寫入境表時,你的國籍就不能寫成「中華民國」或中國,但可以以居民身份填寫台灣,就是這個道理。由此可知,「中華民國護照」不再是當年所具有證明國籍的功能之護照了。然而竟然還有些媒体記者敢公開譏笑金女士說:「既然不承認中華民國還拿著這護照。」可見對上述道理的無知程度。所以大家不要再坐井觀天,自誤誤人。
反觀與金女士對立的統派人士,近來頻頻上京和曾經消滅中華民國,否定中華民國從無鬆懈的中共領導人,握手作傻笑時,還有堅持中華民國的國籍的決心麼?
既然接受被抹殺中華民國頭銜的立委或首都副市長身分,尚且不敢出聲、被辱國格不敢抗議,回台後卻突然變成捍衛國號的勇士,打壓忽視國號的獨派人士。這兩種前後不同言行,難道沒有矛盾麼?
反而金女士對中華民國的看法,始終與全世界95%人一樣,不承認中華民國的言行從未改變。等到當家做主了,中華民國國號還是虛幻的國號依舊未變,所以才有建議:應取「名符其實的新國號」,以便打破三十多年來國民党無法處理的外交僵局,將積極邁向復歸國際社會的道路。
雖然中華民國國號之遇難是國民党所惹,但是此時,曾經受國民党迫害的一位女性老人,竟勇敢地起來呼喊大家,不是為報仇,反而是為彌補國民党一手造成之長年虧欠的國號。應該對她感謝都來不及,有何觸怒,口誅筆伐之理呢!
歷史見證人 江夏
〈我有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