醍醐學舍@濁世東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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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抹黑政治學 [回應]

      投稿人士:張秀珍 投稿日期:2000/11/26(Sun) 05:09:02

         在政治鬥爭中,要傷害對手的最好方式,往往是針對其私德提出質疑。蓋這樣做有幾個好處,首先,在媒體政治發達之下,政治人物都需要媒體的關注。而由於媒體在市場導向下,對誹聞話題﹙尤其是政治領導人的誹聞﹚難以排拒。因此,炒作誹聞可使政客擁有其最需要的媒體曝光度。再者,經過媒體的報導,許多民眾會有空穴不來風的聯想。在此情形下,]被攻訐者將陷入兩難困境,若加以辯解怕越扯越扯不清楚,徒然耗費精神,更幫助對手增加曝光度;但若不辯解,又會讓許多民眾認為果然真有其事。正因炒作誹聞有此好處,因此雖然這種做法極受爭議,卻讓許多政客樂此不疲。至於誹聞是否屬實?是否對無辜者造成傷害?則根本不在政客的考量範圍內。

         正當朝野為了罷免、反罷免總統而紛亂不休之際,在野黨立委引周玉蔻於「唐飛在關鍵年代」一書的序文,稱陳總統和其英文秘書有男女親密關係,他們更要求陳總統應儘速澄清,否則將傷害傳聞中未婚的女主角。至於周玉蔻的消息來源是否正確?是否有證據?卻無人追究。而周玉蔻本人雖稱其有確實的消息來源,卻也不能說出其消息來源為誰,亦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其所言屬實。就此來看,這個事件正是前述「抹黑政治學」的標準運用。

         其實,以誹聞來攻訐政治領導人,製造自己的政治利益,已有多次先例。如李前總統、連前副總統都曾受此困擾。陳總統先前在競選台北市市長時,亦有立委候選人聲稱擁有陳水扁到澳門嫖妓的證據,更稱若非事實,他願切腹自殺。最後的事實雖顯示這根本是標準的抹黑,但陳水扁的名譽卻已受損,抹黑者也順利達成目的當選立委,至今還活的好好的。

         抹黑的手段一再地被運用的主要原因,在於選民的縱容,使得抹黑者根本無須付出政治代價,反而能從中得到政治利益。因此,在明年年底立委即將改選,甚至有可能發生解散國會提前改選的情況下,許多在野黨立委勢必會一再地以抹黑陳總統來增加自己的政治資本。但是,難道台灣的政治就必須在抹黑政治中不斷沉淪嗎?難道我們的媒體和人民,不能夠發揮公民的理智力量,對喜歡抹黑的政客加以嚴懲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政客喜歡抹黑政治領導人,無非是為了在選舉中獲利,如果選民能在選舉中以選票制裁抹黑者,相信將能有效抑制抹黑政治的橫行。

        張秀珍【民進黨籍僑選立委】
        http://bbs.ttimes.com.tw/view.php?no=106530&cl1st;=tomorrow_view
        【2000-11-15】



    [13] 彈劾行政院院長來促成雙首長制?—由雙首長制的精神看在野聯盟行動的矛盾 [回應]

      投稿人士:張秀珍 投稿日期:2000/11/26(Sun) 05:06:51

         國、親、新三黨的罷免總統行動愈演愈烈之際,在野聯盟更在日昨挾立院席次優勢,通過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院長。根據在野聯盟的說法,陳總統就任以來的舉措已成憲政亂源,國、親、新三黨這一連串的罷免、彈劾行動,目的在迫陳總統回歸雙首長制的憲政體制。

         憲政學者沙扥里﹙Giovanni Sartori﹚曾說,所謂的雙首長制憲政體制具有下列特色:〈1〉國家元首﹙總統﹚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出,有固定的任期;〈2〉總統與行政首長﹙總理,在我國則為行政院院長﹚共享行政權力,形成二元權力結構;〈3〉總統不向國會負責;總統無權單獨治理政府,總統的意志必須透過內閣傳達並處理;〈4〉總理及內閣的去留由國會多數決定;〈5〉總統與總理之間到底誰掌控較高的權力,並無一定,但無論何種狀況,總統與總理都會有一些可獨立行使的權力。換言之,在雙首長制裡,雖然憲法規定總統任命總理時無需經過國會同意,但國會多數若不同意總統所任命的總理人選時,可以提出不信任案迫總理下臺;因此在實際運作上,總統在任命總理時就必須尊重國會多數的意志。但總統也可以解散國會重新大選,由民意做最後的決定。如果新的國會多數支持總統,那這時行政權主要由總統掌’控,總理只是在執行總統的意志,其擁有的權力空間很小。但如果新的國會多數仍不支持總統,那總統只能任命國會多數屬意者擔任總理。由於總理有國會多數的支持,因此能掌控行政大權。惟此時總統仍保有一定的權力﹙通常是國防、外交的主導權與阻橑總理決策的權力﹚,這也是法國「左右共治」的情況。

         不過,如果國會無法形成多數的執政聯盟,總統就有任命非多數黨組閣的空間。蓋此時國會因多黨林立,難以形成一反對總統的多數反對聯盟;縱然能形成一反對總統的多數反對聯盟,也不意味著這個多數反對聯盟可以進一步成為共享權力的多數執政聯盟。因為要聯合起來反對共同的敵人是很容易,但要共享權力卻很難。例如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三年華勒沙擔任總統時的波蘭,即是顯例。

         職是,維持雙首長制的關鍵機制,是國會的倒閣權和總統的解散國會權。

         總統大選後的台灣,雖然國民黨仍以過半數的一一八席立委為國會多數黨,但選後國民黨黨內擁李、反李之間的鬥爭,卻使國民黨難以形成一]明確的多數執政聯盟,加上陳總統任命國民黨籍的唐飛組閣,使國民黨不便反對。唐飛辭職後,陳總統任命張俊雄組閣時,國民黨雖表反對,卻未依雙首長制的機制對張俊雄提出不信任。蓋若國民黨提出倒閣,則陳總統必然會解散立法院。在國民黨的政黨支持率不斷下降之際,國民黨可能在改選中大敗。也是基於同樣的考量,此次國民黨雖和親民黨、新黨共組多數反對聯盟,卻不敢提出倒閣,反而是以彈劾的方式,欲迫陳總統任命國民黨人組閣。然國民黨既堅持雙首長制,則理應提出倒閣才對,如此方能確立雙首長制的精神。在野聯盟基於私利,而不願如此做。以建立雙首長制為訴求,卻又迴避雙首長制的機制,實是矛盾。
        http://bbs.ttimes.com.tw/view.php?no=101646&cl1st;=tomorrow_view
        【2000-11-08】



    [12] 發動罷免,是為了全民利益還是為了政黨私利? [回應]

      投稿人士:張秀珍 投稿日期:2000/11/26(Sun) 05:04:06

         近來國、親、新三黨在所謂「核爆」的刺激下,聯手杯葛總預算,更發動罷免總統,而其所持理由,是民進黨政府不顧國會多數的反對宣布停建核四,與陳總統上任以來財經政策舉措無方、股市不斷下跌。但是,股市下跌是否真的應全歸咎於民進黨政府?停建核四真的是錯誤的決策?國、親、新三黨縱不贊成民進黨政府的決策,是否非得選擇影響政局安定至鉅的杯葛總預算與罷免總統的手段不可﹖陳總統就任以來的施政得失,是否真如反對黨所言已構成罷免的要件﹖這些問題,其實都仍有待釐清。

        .股市下跌肇因於政府無能?
         自陳總統上任後,股市跌跌不休,這是不爭的事實。然而,此可以完全歸咎於民進黨政府嗎﹖國際知名媒體《時代周刊》(TIME)在十月三十日發行的一期中,即稱「台灣股市的下跌與全球半導體公司收入減少的關係,遠大於和陳總統的關係。台灣股市的榮枯和科技股的好壞緊密相關,美國的那斯達克指數也一樣。自三月以來,那斯達克指數也呈現引人注目的下跌。股市的表現只是說明,如果矽谷的表現不理想,台灣股市的表現也好不到那裡去。」除此之外,該篇評論更指出,其實目前台灣的經濟問題都早已存在,而陳水扁執政後的改變,是這些經濟問題不像過去一樣不會被改善。現在的重點,是如何改善與改善到何種程度。
         當然,這不是說民進黨政府完全無須對台灣目前的經濟困境負責。相反地,身為執政者,縱然無法左右國際經濟情勢的不利發展,也不能以此為藉口逃避責任。但在野黨以此為罷免總統的理由,其正當性就值得懷疑。

        .停建核四不利經濟發展?
         在野黨以停建核四將造成缺電,不利於台灣經濟發展為由,嚴厲批評民進黨政府,更將之作為罷免陳總統的理由之一。但是國民黨的方案,是將總發電量5144Mw的核一、核二、核三停止運轉,而興建發電量2700Mw的核四。問題是,那台電的總發電能量不是反而比現在減少了2444Mw(將近一座核四廠)嗎?由此可見,在野黨堅持興建核四,絕對不是因為不蓋核四就會缺電。事實上,根據台電的資料,縱然不蓋核四廠,到民國 九十八年時,台電的總發電能量仍是比全島尖峰最大用電量多出3434Mw。

        •杯葛與罷免的真正理由
         在前述《時代周刊》的文章中,曾說「就政治成面而言,陳水扁的民進黨政府真的無法很快就進入軌道。造成這種情形的原因之一,是民進黨的競爭者國民黨不但擁有立法院多數席次,且把政黨私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而這也是在野黨發動杯葛預算與罷免總統的重要原因。就國民黨而言,許多立委本來就對民進黨政府停止立委的地方建設補助配合款非常不滿,尤其明年就將改選,在目前社會普遍陷入經濟不景氣的情形下,若能恢復地方建設補助配合款,無疑是選舉綁樁的最佳利器。是故如果可以逼行政院讓步,自是最好。但如果演變成倒閣,隨之而來的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卻不見得對國民黨有利,因而杯葛總預算與罷免總統就成施壓的最好武器。在親民黨而言,最好是現在能發動倒閣,然後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重新大選。那在國民黨的政黨支持率日益低落的情況下,親民黨將成最大贏家。若無法倒閣,則只要罷免總統成功,重選總統時宋楚瑜亦有極高的勝算。就新黨而言,反正目前的資本不多,和國親兩黨聯盟搞不好還會賺到一些政治資本。
         不過,雖然在野黨基於政黨私利有結盟的動機,但促成他們結盟的觸媒劑,卻是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的時機不當,有如當面打了連戰一巴掌,使得本已趨向分裂的國民黨人同感憤概,因而團結起來。亦使其黨內主張與新政府合作的本土路線者,失去影響力。更重要的,使得連戰下定決心,先聯合宋楚瑜來對付陳水扁。無可諱言的,這個動亂政局的形成,雖是因於在野黨的私心自用,但民進黨政府主事者在政治運作上的粗糙,也難辭其咎。

        • 解套方案
         面對這種紛亂的政局,目前民進黨政府的解套方案,是一方面動用各種關係爭取在野立委支持,另一方面則聲請大法官釋憲。問題是,這些方法不見的有效。因為不論是以關係爭取在野立委支持,或是滿足部分立委的利益需求,民進黨在立法院仍是少數黨。除非爭取到國民黨的政黨合作,則縱然逃過罷免,以後仍要面對立法院中多數聯盟的抵制。至於大法官釋憲一途,就算是結果對民進黨有利,在野黨也可不理釋憲結果。如此則只是把大法官拉入政治鬥爭中,卻無法解決問題。
         面對如是的困境,民進黨政府似應由主事者出面公開向連戰與國民黨致歉,展現最大的誠意,再重開朝野高層協商。而國民黨高層也應以國家為念,約束黨內主戰派,雙方共同形成穩定政局的力量,方是國家之幸人民之福。

        http://bbs.ttimes.com.tw/view.php?no=96169&cl1st;=tomorrow_view
        【明日報 2000-11-02】



    [11] 地方自治的困境與解決之道--由台灣地方自治發展史看〈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的突破與不足 [回應]

      投稿人士:張秀珍 投稿日期:2000/11/26(Sun) 05:01:43

         近來各界對台中市是否升格為直轄市一事爭議不休,加上先前統籌分配款的爭議,顯示我國現行地方自治制度已無法因應現行的政治環境需求,而有澈底檢討的必要。因此行政院於日前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受外界注目的修正部分有二:一是將設置直轄市的人口限制門檻,由一百二十五萬人降低到一百萬人;二是停止鄉鎮市級選舉,鄉鎮市長改為由縣長依法派任,鄉鎮市民代表會則予以裁撤。這樣子的修正方向,有理想,亦有妥協,是否真能完全解決台灣現行地方自治的困境,殊值懷疑。

         依〈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規定,地方自治制度分省(直轄市)及縣二級。但在一九五0年的〈台灣省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中,則再於縣下設置鄉鎮市,而成三級制的地方自治制度。不過在省市長民選之前,省(直轄市)並非屬地方自治狀態。考諸當初不依憲法規定實施省長民選的原因,在國民黨打輸內戰傖惶來台後,一方面實施一黨統治,另一方面又實施型式上的民主,以爭取美國支持,是故要實施地方自治。然其時台灣省的土地人口幾與中華民國完全重疊,如果台灣省省長民選,省長的民意正當性將遠高於總統(蔣中正),而對國民黨的一人獨裁體制造成威脅。在此情形下,國民黨自不可能讓省長民選。而雖然實施縣市及鄉鎮市級的自治選舉,但一方面透過地方派系控制選舉,另一方面經由制度上對地方政府財政權、人事權、立法權等的限制,使地方自治空洞化。

         雖然現在地方派系普受社會詬病,然早期地方政治的從政者,卻多是地方鄉紳,因而地方政治的品質尚稱不錯。但在孫運璿擔任行政院院長時,為提昇地方建設,開始建立地方建設補助款制度,卻不料因此引起黑金覬覦,開始介入地方政治。尤其是鄉鎮市級的選舉,從此賄聲不斷,黑影重重。不過在蔣經國生前,強人的高壓統治尚能控制住地方黑金;惟強人死後,國民黨陷入流派鬥爭中,李登輝為求對坑宮廷派及統派勢力,不得不和本土的地方派系結盟,卻也因此給了地方黑金擴大勢力的機會。這十年來縣市級的議會議長選舉,因黑道介入而須動員上千名警力以維持治安之事時有所聞。基層的鄉鎮市級選舉,更成為黑道漂白的最佳管道。雖然多數的鄉鎮市長與代表們,仍是兢兢業業地為民服務,卻無法扭轉黑金政治的歪風。能否去除此種現象,遂成我國能否發展優質民主的關鍵。

         除基層的黑金政治外,台灣地方自治的另一問題是地方自治層級的不合理。以台灣蕞爾小島,竟設置省(直轄市)、縣(省轄市)與鄉(鎮市)三級地方自治政府,自然會造成省長的「葉爾欽效應」與各級自治政府之間的資源排擠。一九九七年的第四階段修憲,雖凍結省自治選舉,解決了「葉爾欽效應」的問題,卻未處理地方自治層級的問題。在此情形下,相對於縣市,北高兩直轄市所擁有的資源,多的讓各縣市忌妒。以中央統籌分配款爭議為例,北高兩市為其分配比例由百分之四七降為百分之四三而炮打中央,但二十一縣市所得的總分配比例也只不過增加到百分之三九而已。直轄市與縣市之間所得資源的懸殊,使許多縣市欲以升格為直轄市來解決資源不足的問題。

         此次〈地方制度法〉的修正案,雖試圖以廢除鄉鎮市級自治政府來解決基層黑金政治的問題,但降低升格為直轄市的人口門檻,卻也一下子使得台中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彰化縣、台南縣、高雄縣等縣市符合升格為直轄市的人口條件。雖然在此修正案中,對升格為直轄市尚有「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的要件,惟此要件根本是一主觀的條件。可想像地,未來各符合人口數要件的縣市,必然多會申請升格。而不論核准與否,也都會引起政治爭議。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有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其他未能升格的縣市的資源必會再受擠壓,加重資源分配的不均。此種困境顯示出,單單以修改〈地方制度法〉的方式,並無法完全解決當前地方自治的問題,而是要進一步以修憲的方式,重建一新的與適合台灣需求的地方自治制度。

         就地方自治層級而言,日本的做法或可參考。其在中央政府之下,設有都道府縣與市町村的二級自治團體;此外內閣得以行政命令,指定人口五十萬以上的重要都市為「指定都市」,其包含在都道府縣內,旦有相當的獨立性。換言之,日本的廣域自治團體,雖因地域社經型態不同而有都道府縣的不同,但其層級卻是相同,在法律上享有相同的地位,此應是值得我國學習之處。蓋若我國能取消省(直轄市)層級,即將北高兩市的自治層級改為和各縣市相等,則在組織層級相同之下,資源分配的基本公式也應相同,就可避免現在只修改〈地方制度法〉所勢將出現的問題。

        張秀珍【民進黨籍僑選立委】
        電話:02_23586906
        立法院中興會館2123室
        【2000-10-19】
        http://bbs.ttimes.com.tw/view.php?no=86196&cl1st;=tomorrow_view



    [10] 集結立院清流對抗黑道大軍—農漁會法修法成功與否是台灣能否脫離黑金政治的關鍵 [回應]

      投稿人士:張秀珍 投稿日期:2000/11/26(Sun) 04:58:36

         在台灣的選舉中,農漁會組織一直是國民黨地方派系的重要樁腳與金脈。由於農漁會信用部所擁有的龐大利益,因而其每每成為地方黑道覬覦的目標;而這些入主農漁會的黑道因有替國民黨抬轎的功能,也每每能毫無忌憚地把農漁會公產視為私產,超貸、掏空資產等無所不為。縱然因而造成多次的基層金融危機,但有國民黨相挺,這些黑道多能逍遙法外,甚至自行參選公職,漂白成良民,再以公職身分魚肉鄉民。根據農委會的統計,在全國三四二位農漁會總幹事中,約有三分之一「有問題」。在此情形下,能否去除農漁會中的黑道勢力,便與掃除黑金能否成功及基層金融能否穩定攸關。

         然而,當新政府欲以修改農漁會法的方式,來阻止黑道入主農漁會時,卻在立法院受到國民黨的阻擋,將農漁會法修正案列入全力杯葛的黑名單。依據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工作會的說法,農漁會法修正案具有高度政治性,若新政府執意通過,將波及總預算的審查。在此情形下,農委會擬以行政命令限制農漁會人事的資格,以淨化即將到來的農漁會選舉的選風。可想而知的,此必然會造成朝野之間再一次的衝突。
        面對這無可避免的衝突,解決之道只有訴諸選民的力量,由選民向立委施壓,要求親民黨、新黨與有良知的國民黨立委,支持行政院的提案,對抗為一黨之私支持黑道的國民黨立院黨團。畢竟農漁會能否脫離黑道掌控,不止涉及政黨的興衰,更涉及台灣的國運。

        http://bbs.ttimes.com.tw/view.php?no=84680&cl1st;=tomorrow_view
        【明日報 200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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