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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核四續建與否,是公共政策問題,而非電力專業問題�@-�@ [原始記事 / 記事引用] 投稿人士:康泰山 投稿日期:2001/01/19(Fri) 15:06:12 康泰山【行政院顧問】 大法官會議五二零號解釋出爐後,監察院也立即針對核四停建案進行調查。其中一個調查重點,是行政院宣佈停建核四前是否曾徵詢台電的專業意見。換言之,若行政院未先徵詢台電的意見即宣佈停建核四,就有失職之虞。但此種調查方向,實已扭曲核四問題的本質。 長期以來,支持核能發電者每每聲稱核能發電絕對安全,並稱若不蓋核四廠,台灣的電力將會不夠,更指責反核者不尊重專業。這種論點,是把核能發電存廢問題定位在所謂專業判斷的層次上。既然是專業層次的問題,則理應尊重專家的專業判斷。在台灣的電力事業長期被台電壟斷的情形下,自然只有台電才有資格發言與下判斷。縱然有少數的專家和台電持相反意見,但在台電的龐大資源下,反對意見渺小的幾乎聽不見。 然而,觀諸世界各國有關核能發電存廢的爭議,皆是環繞在「環境權/ 經濟發展、用電權」的爭議上,我國亦不例外。而此爭議,屬於價值選擇的層次,而非專業判斷的層次。既然是價值選擇的問題,其決定就應循民主政治的軌道,也就是透過選舉、立法與行政互動、公民投票等民主政治中公共政策形成的機制來決定,而非由少數掌控專業霸權的專家來決定。 核四興建與否的爭議,迄今十餘年而未能落幕,原因之一就在於支持核電者一直以所謂的專家意見,來掩藏自己的價值觀,強制人民接受核電。在這其中所謂的民主程序,事實上都只是虛有民主的外表,卻無民主政治公共政策形成應有的協商過程。如果我們不能跳脫「專家政治」的迷思,恐怕這場核四存廢大戰還會持續狠久。 http://bbs.ttimes.com.tw/view.php?no=85264&cl1st;=tomorrow_vi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