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篇】
以下是馬英九選前的承諾,請您參考
如果您有話要說請到﹕台灣網路事議會議事廳
原稿刊登於﹕http://www.proma.org.tw/0.htm
問題分析:不患寡而患不均
這些年來,臺灣經濟發展創造出可觀的資源,但是也由於產業政策和社會結構的變遷,造成貧富差距擴
大、社會依賴性人口增加,為了創造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體現民主社會公民應有的社會權,使弱勢族
群能夠得到適當的照顧,社會福利政策的推行,已經是所有成熟民主國家的政策重心。由於社會福利政
策是透過政府的力量,將社會資源進行重新分配,因此政策的制訂必須合乎社會正義,否則不但會造成
資源的浪費,也會增加人民對政府的不滿,危及社會的和諧穩定。什麼樣的福利政策才合乎社會正義?
對於這個問題,當代的社會正義理論大致有一個基本共識,即一個正義的政策必須使弱勢族群受益,也
就是說,政府有義務在經濟與社會生活條件達到一定水準後,針對不同族群的需求進行資源重分配,保
障弱勢族群的基本需求,並進一步提升全民的生活品質。因此我們乃針對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
礙者、低收入戶等五個弱勢族群,提出我們的社會福利政策,至於婦女權利、勞工、客家、原住民,我
們將以專篇提出我們的主張。
近來各級政府社會福利預算支出比率已有逐漸增加的事實,這顯示促進國民生活福祉、縮短貧富差距、
保障最低國民生活需求己為各級政府所重視,而且這也代表政府在經濟發展之餘,已開始重視社會整體
的發展。(表一)然而令人擔憂的是,儘管社會福利已漸漸被重視,但台北市政府對社會福利的發展藍
圖卻缺乏完整的構想和規劃,甚至出現市場喊價式的社會福利,例如陳水扁實施一年旋即跳票的敬老津貼,這使得原本應做為資源合理重分配並照顧人民生活需求的社會福利經費,淪為政治紅包,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此非負責任的政府所當為,難怪八十七年六月社福團體在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的會議上,將陳水扁在上次競選時,允諾一定會執行的社會福利政策批定為不及格,只有50分。
馬英九長期關懷社會弱勢團體,並親身參與多項社會福利及公益工作,是一個真正關心市民並對政見負責的候選人,在社會福利政策上秉持下列原則:
[我們主張]
1.傾聽各階層市民的聲音,制定合理且具有完整構想與規劃的社會福利政策,善盡為全體市民謀福的責任。
2.社會福利資源應以最需照顧的弱勢族群為優先對象,再次第擴及全體市民,以符合社會正義原則。
3.邀請全體市民共同參與社會福利的實踐工作,創造相互關懷且人人都有安全與尊嚴的城市空間。
陳水扁不用心
到選舉前才想到傾聽人民聲音
陳水扁擔任市長後,由於對社會福利資源缺乏整體性的規劃,造成其它社福經費嚴重排擠,以八十七年度為例,平均每人福利金額,老人是11288元,殘障人士24420元,兒童、青少年、婦女卻分別只有1152元、944元、142元,社福團體多次指出社福資源分配嚴重不均衡,造成許多工作推行不易,陳水扁卻都置若罔聞。但等到選舉快到了,他才想起原來還有人民的聲音,於是大放利多。根據秦慧珠議員八十七年九月的統計,從今年七月到九月初為止,市府的選舉利多累積經費約五十四億元,這種「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的施政風格,令人懷疑陳市長是不是真心關懷弱勢團體?
壹、整合性的社會福利政策
現代社會的福利政策,應先由社會全體成員形成共識,以免因主政者的主觀意願獨厚特定族群,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此外,現代社會福利強調由不同專業領域相互合作,整合各項服務資源,以提供給最有效的福利服務,例如精神障礙者不但需要醫療服務,更需要社區復健、中途之家、庇護工場等措施,至少涉及衛生、社政、國宅、勞工等單位的協助。
[我們主張]
一、立即成立「市民社會福利論壇」,定期集會,由市長召集,透過全體市民、民意代表、社福團體與專家學者的理性討論建立共識,尋求一種大多數人都願意接受的社會福利整體施政理念與規劃方向。
二、立即結合學者專家、社福團體與市府相關局處成立「社會福利委員會」,由市長召集,定期集會,統籌社會福利政策理念的實際規劃,擔任各單位執行政策時的協調者,並追蹤考核政策之落實與否。
三、整合目前各保護中心與社服中心為聯合服務單位,以人力、物力上的交流與節約,為市民謀求最大福利;以聯合服務中心為據點,為弱勢族群提供單一化的服務管道,一次解決醫療、教育、福利、法律所有問題。
陳水扁不真心
承諾當兒戲,社福沒效率
上次市長選舉時陳水扁「親口」承諾,當選後將成立跨局處的社會福利服務促進委員會,以整合各項服務,但是從陳市長上任至今,市府局處間對於社福政策執行上的扞格與不協調早為人們所詬病。例如在多頭馬車運作下,三年來台北市183家未立案的小型老人養護機構中,僅有七家得以合法立案,成功率不到4%。有些獲准立案的機構,因各單位標準不一而不斷遭退件重審,耗時一年半才立案,根本跟不上龐大的老人養護需求。如今選舉將屆,陳水扁「才計劃」由副市長白秀雄籌備成立「社會福利委員會」,市民還顠再被玩弄一次嗎﹖
貳、快樂童年
一、建立預防、通報與輔導並重的兒童保護網路
目前臺北市未滿六歲的兒童約二十一萬人,六歲至十二歲學齡兒童約二十六萬,兩者合計已接近總人口的五分之一,但根據社會局通報,去年平均每天發生2.19件受虐兒事件,且四年來快速成長2.15倍,這還不包括未查訪到的犯罪黑數,對於兒童身心安全的保障,已經是一個刻不容緩的問題。近來媒體亦不斷披露許多令人痛心的兒童受虐事件,為了呵護這些幼小的心靈,讓兒童能擁有充實、快樂的童年,我們主張:
1.建立「預防重於補救」的親職教育體系
目前市府雖已根據《兒童福利法》成立「強制性親職教育推動小組」,但對兒童受虐事件而言,這項措施僅具事後補救效果,孩子的傷害畢竟已然造成。對於兒童的保護,事先預防比事後補救更重要,因此我們認為,應結合社教機構與社會團體,推動具有積極性的親職教育方案,使父母學習如何當父母,讓兒童有個快樂成長環境。
2.加強受虐兒通報制度
要求教師、社工人員、醫事人員、法官和警察等專業人員落實兒童保護的查訪與通報。尤其根據統計,臺北市有四成受虐兒為小學生,但其中只有四分之一受虐事件是由學校發現,因此我們認為,必須制定一套有效方案,鼓勵學校老師能夠落實專業人員通報的責任。此外,並設計配套措施,鼓勵市民相互關懷,發覺並通報受虐兒事件。
3.建立政府與民間分工的輔導追蹤制度
目前由於政府人事精簡,不太可能挪出大批人力處理兒童保護個案的後續輔導工作,因此我們認為,應落實個案管理模式,與社會福利團體分工合作,由政府負責追蹤列管,並委託社會福利團體負責實際執行工作,以確保個案的服務品質。
二、建立完整托育網路,減輕家庭負擔
目前臺北市婦女就業率已達六成,雙薪家庭比例居全國之冠,因而對兒童托育需求頗高。但目前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與托育中心的名額只有六萬八千名,在技術士檢定執照尚未核發狀況下,接受過保母訓練的人數只有五千餘位;根本無法滿足超過二十萬人口的六歲以下兒童的托育需求。對於品質較有保障的公立托兒所,一位難求,必須抽籤決定,其中籤率遠比聯考還低,難怪有家長會喊:「抽到一定回家放鞭炮﹗」此外,托育機構(幼稚園和托兒所)分配不均,某些社區的供需差距很大,譬如大安區的供給率為58.12%,而大同區卻只有33.5%。至於托嬰中心,全台北市只有10所,而且集中於松山區,士林、文山、內湖等嬰幼兒人口眾多的地區,卻完全沒有托嬰中心。
[我們主張]
1.提升托育品質
儘速修訂相關法規,建立托育人員福利、待遇制度,增加專業津貼。
合理補助托育設施,輔導民間未立案托育機構,使其立案納入政府管理。
補助保母協會及其相關專業團體,以建立社區保母支持和督導體系。
連結專業團體,研擬發展「托育中心(安親班)之服務模式」,並推動托育中心評鑑制度,以協助家長做出安心的選擇。
2.均衡托育設施分佈
詳實規劃各區托育設施供需狀況,增加誘因,或以「公設民營」模式支持民間私立托育機構,在供給量低的社區立案設立,提供服務。
設修訂相關法規,鼓勵設立社區化之精緻托兒班,並視實際需要,各區增設托嬰中心。
從公立托兒所示範做起,鼓勵托育機構採融合方式收托有特殊需求之幼兒,並提供臨托、延托服務。
3.減輕家庭負擔
研擬「合理費率」制,以減輕家長托育經費負擔。
針對台北市各區之實際家庭需求,建立各社區之托育服務網絡,連結並發展由國小、托育中心、公私立幼稚園、公私立托兒所、精緻托兒班、特殊兒童發展中心、托育資訊中心、民間專業團體和非營利組織所組合而成的托育服務網絡,以補充家庭照顧兒童功能,減輕家庭負擔。
設立台北市兒童館,整合兒童育樂中心的兒童教育、休閒、娛樂、運動與托育功能,為兒童及家長創造更多、更好的親子活動空間。
三、積極服務單親家庭並推動親子活動
北市總家戶數約為八十萬戶,其中核心家庭總計約四十八萬戶,而單親家庭則佔八萬七千戶左右,實際上單親家長常背負著經濟壓力,經常逾時工作,托育需求相對而言更為沈重。此外,單親家庭之子女因與其它同儕家境不同,常在成長過程中出現心理調適問題,有必要針對其需求擬定服務計畫。
[我們主張]
1.提供家庭喘息服務
週末時由市府或社福團體舉辦相關營隊,使單親家庭中的小孩有機會「渡假」,而讓原來辛苦的家庭有個
喘息的時間。
2.推動單親家庭特別照顧方案
對於單親家庭應透過特方案加以照顧,包括經濟協助、生活調適、兒童照顧、婚姻或喪偶調適、居住服務等。
陳水扁不真心
瘋狂大放送-「老人津貼」跳票事件續集
陳水扁「兒童托育政策」跳票清單
一、臨時托育應由公立托兒所做起
二、委託公私立托兒所開辦臨時托育服務
三、推動「保母臨托促進方案」
跳票
四、托育合一的管理機構
跳票
五、輔導解決無法立案托兒所問題
六、公立托兒所優先照顧弱勢家庭
七、設置「中重度殘障兒童托育中心」
跳票
八、建立托育人才培訓專業制度
九、推動實施家庭育兒津貼
跳票
十、國小教室應在課後開放設置安親班
跳票
陳水扁就任三年多以來,十項兒童托育政策有五項繳白卷,直到最近迫於選舉壓力才匆匆開出支票,在未有完整規劃下提出多項兒童福利津貼,實在令人懷疑其誠意。過去市府曾發放敬老津貼,但一年後旋即喊停,其理由只是「財政困難」四個字,難道現在財政就不困難了嗎?選完後,兒童福利津貼會不會又以「財政困難」叫停呢?大家對「跳票市長」放心嗎?
請大家看看馬英九宣佈參選後,陳水扁開了多少支票:
87.6.24
「籌備」成立社會福利委員會
87.7.7
發放育兒補助
87.7.22
發放幼兒教育卷
87.8.13
開放市立醫院慢性病床給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喘息照顧
87.8.29
成立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
請大家注意,這是最近三個月才開始做的,過去三年半他在做什麼?陳水扁常常將「弱勢優先,全體受惠」掛在嘴邊,還說「掌握權力與資源者有義務照顧弱勢者」,但在有限的社福預算下,他送給全體市民的「小惠」卻使得弱勢族群的重要基本需求受到忽略,例如市府有錢大送全市幼兒家長紅包,卻在改建人行道時不肯花錢設置殘障人士專用道,也不肯設置「中重度殘障兒童托育中心」,讓我們不禁要懷疑陳水扁是否真的關心兒童福利,還只是為了其政治利益?
參、春風少年兄
一、增加青少年休閒活動空間
至民國八十六年底止,台北市10-24歲之青少年人口共計596563人,佔全市總人口的22.5%;根據民國八十五年內政部所做的調查顯示,北市青少年可支配的零用錢平均為每月新台幣4075元,而除了用於購買日用品與儲蓄,台北市青少年主要將零用錢用於戶外活動、飲食、買唱片、看電影與唱KTV,共佔了28.7%。對台北市青少年來說,有41.5%的受訪者最希望增設休閒活動場所,其次依序是提供就業服務、協助升學輔導、增設圖書館以及舉辦冬夏令營活動,這顯示台北市的休閒場所並不完全符合青少年的需求。但從目前台北市青少年福利工作的措施中不難發現,其主要在推動青少年犯罪的偵察、預防、青少年保護、及青少年諮商輔導工作,對青少年福利工作的推動多為被動補救性的措施,或是一次性、片段式的大型休閒活動,較缺乏積極主動、結合家庭、社區的正向引導計畫。
[我們主張]
1.普查青少年意向
研究、瞭解青少年的休閒方式與生活特質,調查青少年喜好從事的活動與場所,研擬輔導其正常發展的對策。
2.評鑑消費場所
輔導現有青少年活動消費場所與其經營者,推動優良評鑑與服務標章,讓青少年消費者可以有所選擇。
3.普設活動場所
全面檢討市有公共場所的青少年服務設施,積極建設與經營適合的活動場地,譬如可以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與社區發展協會合作,朝向每里擁有一個籃球場,每區擁有一個游泳池的目標努力。
4.建立正確社交觀念
透過校園輔導與宣傳,協助青少年養成正確社交觀念,以及對外界流行文化與媒體活動的調適能力。
5.推動志工制度
推動青少年社會服務及志工制度,並由市府各局處辦理召訓工作,運用青少年擔任短期志工,如動物園解說員、圖書館整理工作等,培養榮譽感、自尊心及正確的人生觀。
6.工讀體系制度化
建立制度化的青少年校外工讀體系,除了輔導青少年找尋適合的工讀機會與正確的消費觀念外,對現有相關業者,也應加以篩選評鑑,擇優由市政府提供獎勵與宣傳。
二、春風少年日
由於都市地區家庭結構功能改變,家中人口數減少,婦女外出就業增加,父母忙於事業,影響夫妻相處及與子女的互動,此外,職業調動常造成通勤家庭增多,離婚率升高,使許多家庭疏於從事青少年教養工作。其次,大眾傳播媒體迅速普及,內容的世俗化、感官化、國際化,對青少年生活型態與價值觀有很重大的影響,加上在現有的考試教育體制下,使青少年無法學習社會生活的技巧,在其人格成長中更缺乏全面性的發展。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現在的青少年朋友價值觀念受到扭曲、行為規範失據,且對社會有著明顯的疏離感。
[我們主張]
將每個月其中一個週休二日假期定為「台北市春風少年日」,簡稱「春風少年日」或「少年日」,透過學校、民間社團、企業的合作,由家長與青少年子女共同參加社區志願服務或體育、休閒、益智活動,共同參與社區環保、美化綠化、老人關懷、家庭籃球鬥牛比賽、親子直排輪接力賽、社區網際網路教學等活動。這種透過企業、社區組織共同推動的社區服務及青少年休閒活動,可以增加社區民眾互動互助、提昇社區生活品質、培養青少年正確的價值理念、建立真正溫馨關懷的台北市,並提供青少年一個健康、安全、青春、活力的生活環境。
陳水扁不用心
除了飆舞,少年兄還是沒地方可以玩
為了大送選舉紅包,少年福利預算遭到嚴重排擠,台北市每一位青少年每人每年只分到944元,只夠少年兄勉強買三張CD聽一整年,耳朵都快聽到長繭了。平常除了去看市長飆舞,之後就沒有地方可以去玩了,晚上出門還要擔心被警察當作少年虞犯趕回家,陳水扁根本不重視廣大少年兄的休閒需求,怨歎啦!誰叫少年兄沒有投票權!
肆、讓銀髮族動起來
一.提供一般老人高品質、有尊嚴的服務
根據調查,台北市23萬多位65歲以上的老人家中,有5%選擇自願在身體健康時,進住自費安養中心,亦即約有一萬多位健康老人需要安養機構,但目前台北市只有兩個立案安養機構,共計四百六十多床位,供需嚴重失調。
近來未立案的老人養護中心意外頻傳,令人心驚。目前台北市有183家未立案養護中心,加上立案者20家,共約有4000床位。而據調查估計,約有兩萬以上失能老人,有近九成仍留在家中和配偶或子女同住,除極少數聘有專人照顧,大多係由家中女性晚輩(女兒、媳
婦)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由於老人養護和安養機構供需失衡,加上都會區婦女就業率升高,家庭人數少,家事負擔相形較重的狀況下,家庭中的女性照顧者身心壓力極為沈重,因此老人問題會影響婦女就業機會,剝奪婦女的平等權利。
陳水扁不用心
在民間一片參與投入小型化、社區化養護中心氣候下,台北市政府仍在籌建至善、兆如福利園區等大型機構;又為了勉強兌現先前競選承諾,要求市立醫院擠出病床,開辦老人家庭喘息服務;並計劃成立老人長期照護的護理之家,這些做法違反「長期照護社區化」原則,徒然浪費醫療資源。
陳水扁不關心
目前台北市政府設有內湖、廣慈二處公立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並委託民間團體在萬華、龍山區各設一所,但在全市老人人數最多的大安區(約三萬五百人),信義區(約兩萬四千人),和士林區(約有兩萬三千人)內竟無一所。
此外,未立案的養護中心為立案者之九倍,雖有提供補助金,但迄今輔導立案成效極差,未納入管理者仍繼續經營,置數千位失能老人於品質不可測知的生活環境中,安全及生活品質堪慮。
[我們主張]
1.制定獎勵法規
儘速制定「老人福利機構獎助辦法」,獎助私人設立各類老人福利機構,並訂定「績優老人福利機構獎勵辦法」,鼓勵績優機構。
2.擴大居家照顧
擴大老人居家照顧員服務功能,使居家失能老人除個人身體照顧、家務助理外,亦能得到一般生活機能代理和接送,陪同送醫、外出等服務,維持其生活品質與尊嚴。
3.普設日照中心
普設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使老人可以在家人均忙碌的白天亦有自己的行程,亦可減輕家人的壓力與負擔。
4.輔導老人機構立案
積極輔導民間未立案老人福利機構合法立案,並分區舉辦立案說明會,使全市老人能有安全合法的老人安養機構可供選擇和使用。
5.推動老人志工、提升社區參與
修正失能老人長、短期照顧醫療化方向,有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人力及服務模式,以提升失能老人參與社區生活。並推動「退休生涯規劃方案」及「老人志願服務方案」,使老年人力和社會需求充分結合,並能積極參與社會活動。鼓勵健康老人從事社區公益活動,使他們能從關懷、陪伴或幫助少年、病人或其他老人的過程中,得到更多的力量和成就感。
6.創新「三代同堂」模式
協調建商研發適合台北市民期待的「新三代同堂」住宅設計,使得老人家與成家
的子女得以同堂不同屋,既可互相照顧,又可各自擁有獨立生活空間。
7.普設老人大學
鼓勵社區性「老人大學」的普遍設立,滿足銀髮族朋友對於知識上的需求及探索,並且適度補助學雜費,滿足其求知慾。
二、建立完整獨居長者服務照顧體系
經過工業化與都市化之後,臺灣社會型態與家庭結構產生改變,出現許多獨居老人家庭,根據八十七年三月底統計,臺北市目前獨居長者有25122人,佔本市老年人口十分之一左右,形成社會福利新的工作重點。尤其近來陸續發生數起獨居長者過世多時才被發現的不幸事件,使得獨居長者的安全及生活福祉問題受到普遍的關注。
老人獨居是個人、家庭及社會因素的綜合結果,整體而言,獨居長者所面臨的問題包括:安全、生活、健康、心理、住宅、人際關係等。現今臺北市政府對老年福利的措施大都集中於經濟補助及機構安養方面,對於居住於社區中的老人,特別是獨居的老人,尚缺乏完整的照顧方案。
為了建立完整的獨居高齡長者服務照顧體系,使獨居長者享有自主、安全及有尊嚴的生活。
[我們主張]
1.建立獨居老人資料
建立臺北市各行政區獨居長者的完整資料(老人護照),並隨時更新。
2.規劃整體居家照顧方案
市府社政、衛政及警政等相關單位對獨居長者服務應整體規劃居家照顧方案,瞭解獨居長者的需求,並針對不同的需求,採個案管理模式,提供完整配套的服務。具體的做法包括:
確立社區警政制度,儘速完成獨居老人緊急通報系統,以保障長者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針對經濟較為弱勢的獨居長者,訂定免費或優惠的服務。
結合民間團體及社區志工共同參與,以滿足長者生活、情緒、醫療、人際等需求。
加強社會工作員的專業能力,以協助長者做適當的財務規劃。
結合企業與非營利組織,擴大辦理老人聚餐服務及送餐到家服務。
結合民間團體與社區志工加強老人問安,提供情緒協助及面對死亡的準備,協助老人與子女親友的聯繫,並安排老人參與社區的宗教、教育、休閒活動。
加強修繕目前不符老人居住需求的空間及居家設施、設備。
3.轉介至照護機構
獨居長者若經評估已不適宜獨立生活,市府應提供適當的資訊,並徵得其同意,協助轉介至合適的照護機構,以確保其生活福祉。
陳水扁不真心
敬老津貼亂跳票,欺騙老人沒天良
上次選舉陳水扁信誓旦旦,要把敬老津貼發到底,但只發了一年就消失無蹤。但從多方訊息得知,臺北市絕對有足夠財力發放敬老津貼,縱使市議會多所阻攔,但既然陳水扁選前做出了承諾,就應多方評估政策執行的可能性,而不是將責任推諉他人。由此可見陳水扁根本沒有誠意對待長者,可說是「失信」於老人選民,連老人家都會騙的人,我們還能夠相信他會真心關心老人福利嗎﹖
伍、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機會與權益
台北市目前身心障礙者總人數計68,010人,17%為極重度障礙者,24%為重度身心障礙,中度身心障礙者為數最多佔38%,輕度者則為21%,而就障別論,以肢障為最多,約有四成。針對這些身心障礙者,目前市府主要福利策略以核發津貼為主,約有65%身心障礙者獲津貼補助。至於公立收容機構「陽明教養院」和籌建中之「永公福利園區」均為耗資上億之超大型機構,與「社區化照顧」理念實相違背。此外,市府雖成立「無障礙環境推動委員會」,但台北市街頭人行道改善卻遲遲未見落實,「保障步行權」遙不可期。
以現況而言,身心障礙者在就學、就養、就醫、就業四方面,均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就學方面,由於特殊教育學校仍以隔離式教學環境為主,使得大部分畢業生無法適應社會。就養方面,成年身心障礙者就養機構嚴重不足,造成家庭極大負擔;而約有1500位成年身心障礙者竟然被安置在(未立案的)老人養護機構,完全無法得到應有的服務。就醫方面:早期發現、早期療育制度仍只停留在紙上作業階段,未能落實於衛生及教育體系,以致發現系統、通報系統均未建立,服務僅及於非常少數之個案。就業方面:由不足僱用罰款成立的殘障福利金專戶,已累積將近五十億元額度,但台北市身心障礙者的失業率仍極嚴重。
陳水扁不關心
85年5月內政部公佈之「定額進用殘障者就業保障」調查,公立機關進用足額身心障礙員工的執行率中,以台北市績效最差。87年6月底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台閩地區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概況」的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的執行率仍然最差,根據這份資料,全台灣地區共有 1775機構未達標準,其中台北市就佔了703個(公立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企業合計127個,私立機構576個),而高雄市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單位總數只有67個。
為了將臺北市建設為適宜身心殘障同胞居住的地方,使他們得以發揮潛能,建立自信與生命的尊嚴,
我們主張:
一.提供有效足夠的就養醫療資源
1.設置臨時及短期照護中心,委託民間組織辦理,提供家屬 喘息服務。
2.增設重殘養護機構或床位,鼓勵民間團體設立小型的社區化團體家園。
3.推動身心障礙者家庭服務,對居家之身心障礙者家中之主要照顧者及其他有需要之家庭成員,提供支持幸福物方案,以維持家庭功能之完整性。
4.在市立醫院全面推行就醫零拒絕及通報制度,並增設各類障別所需之醫療科別,例如:語障、聽障等之復健醫療等。
二、幫助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
1.將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方案併於一般職訓體系中,儘可能使身心障礙者在主流職訓體系中接受職業訓練,使他們能融入主流社會。
2.建立身心障礙者職業及生涯發展諮商專案服務計畫,提供專業之職業輔導和生涯服務。
3.針對不同的身心障礙者,提供專屬教育資源。
4.鼓勵公家機關率先從事職務再設計,釋出更多適合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機會。
5.在市立醫院提供視障按摩業者理療按摩工作機會。
6.運用殘障福利金專戶經費,設置庇護工廠,扶持自力更生,研發就業輔具,聘用專職就業輔導員,推動支持性就業,追蹤輔導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狀況。
三、打造「全方位無障礙空間」
1.依照不同類型身心障礙者的需要,來改造公共空間,使其成為所有身心障礙者的無障礙空間。
2.提高推動無障礙環境工作效率,儘早還給身心障礙者行路權,和社會生活參與權。
3.徹底清查各個無障礙設施實際使用狀況,給予維修和檢驗,並以身心障礙者的切身感受,作為改進的依據。
4.因應不同類型的身心障礙同胞,開拓其休閒娛樂空間,使其接近自然與人群。
陳水扁不用心
人行道改建,從此無路走
臺北最近針對數條幹道進行人行道翻新改建,好不容易趕工完成,不必再忍受漫天風沙。仔細一看,怎麼殘障專用步道不見了,大概還沒鋪設吧,但是等啊等,幾個月過去了,還是一點影子都沒有,甚至還加上幾根綠柱子。這下子怎麼辦,以後家裡那個看不見東西的寶貝兒子,是不是都不用出來散步了?唉,阿扁到底在做什麼?怎麼會有錢發各種津貼,卻沒錢建步道呢?
陸、讓低收入戶脫離貧困
至民國八十六年底,台北市的低收入戶有6686戶,低收入戶總人口共計14721人。低收入戶的四大致貧因素為年老、久病不癒、身心障礙與原來貧窮。低收入戶人口以老年人居多,此外,低收入戶約有五分之一為單親家庭,戶長男女比例約為四比一。低收入戶的住宅產權狀況以借住者居多,其次為市配住與賃屋、擁有住宅產權者僅約3%。
為解決低收入戶經濟安全問題並扶助其脫離貧窮。
[我們主張]
1.調整社福機構職能
重新調整社福機構職能,以滿足經濟問題外的多元需求,例如營養餐飲、健康醫療、居家照顧、親子關係、理財規劃、就業、休閒等服務。
2.協助脫離貧窮
以「個人發展帳戶」或「儲蓄互助社」模式,推行「財產累積方案」,協助低收入戶脫離貧窮。
3.改善居住品質
徹底改善低收入戶居住環境與品質,將來低收入戶的住宅問題都將納入國宅處統籌規劃,而低收入戶的住宅也將融入一般的社區中,不再特別成立一個社區。
4.輔導貸購國宅
研擬以「個人發展帳戶」或「儲蓄互助社」為基礎,鼓勵部分低收入戶進行集體小額儲蓄,並由市府提供適當的對等基金,協助低收入戶向銀行申請優惠房貸購置國宅。
陳水扁不真心
畫餅充飢,貧窮人怨歎
陳水扁最近大談掃貧計畫,要讓低收入戶有土斯有財,擁有銀行優惠貸款以承購一定比例的國宅,但根據社會局認定標準,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收入不超過7750元,連買菜錢都不夠了,那有錢去繳房貸!
柒、結合民間團體,共創社福新局
目前台北市立案的(到民國八十六年底)社會團體共有1,287個,其中屬於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有229個。而列冊於「台北市社會福利資源手冊」上的民間單位中(台北市志願服務人員協會出版),有列出具體服務項目的只有160個。全國性社團和基金會絕大多數都以台北市為其會址,台北市立案的團體亦數量眾多,但因為專業人力不足,資源有限,連繫不夠,主管單位亦缺乏輔導能力,以致大半都面臨發展受阻困境。事實上政府的社福資源是有限的,如果能夠結合民間的力量,當可以提升社會福利的品質、擴大服務的範圍,因此
我們主張:
[我們主張]
1.釋出市府空間
市政府釋出使用空間,低價租賃或免費提供給從事服務的社會福利團體使用,可作為辦公室及活動場地,類似新加坡的「社會福利大樓」,以吸引更多社團確實提供服務。
2.建立服務網路
建立各類型民間團體的連繫會報,以達資源共享,聯合服務,形成服務網路。
3.擴大政府補助
盡力突破中央財政單位補助民間團體人事費用的禁忌。
4.加強在職訓練
辦理各種專業人員在職訓練,以提升服務素質;研擬修訂相關法規,擴大「台北市公訓中心」功能,開放受訓名額給民間相關團體。
5.建立評鑑制度
建立福利機構(團體)評鑑分等制度,整體規劃福利服務之供需機制,並積極強化社政人員之監督功能,以合理的態度推動「公設民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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