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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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馬英九選前的承諾,請您參考
      如果您有話要說請到﹕台灣網路事議會議事廳


原稿刊登於﹕http://www.proma.org.tw/0.htm
 

大家一起來全民共治 ─改善治安人人有責

我們認為,沒有人是天生的罪犯,犯罪是一種社會問題,所以只有當社會整體的政策合乎公平正義,才
可能減少犯罪。當一個社會的政策圖利某些特定階級、政治人物,一般人民都唯利是圖、社會貧富懸殊
的問題家庭增加時,這個社會儘管擁有再強大的警力或偵防能力,犯罪事件仍然會層出不窮。

社會是一個整體,任何一個人對社會的不滿或怨恨,都可能影響到其他人的幸福生活,譬如有能力去
KTV享受休閒生活的人,也許會碰上一位對社會充滿仇恨的社會邊緣人縱火燒燬KTV而喪生。基於以上
的觀念,我們認為,改善治安並不只是警察的責任,要徹底解決治安問題,除了必須從社會的整體改革
做起之外,在觀念上必須是全民共治、大家一起來,在作法上有兩個方向:

1.每一個人都可以消極的避免製造犯罪,譬如喜歡炫耀自己財富的人,可能會引起歹徒的覬覦;不盡責
任的父母,可能會為社會製造問題青少年,因此如果每一個人都自覺到自己是預防犯罪的一員,應該可
以避免許多犯罪產生的機會;
2.當社區竊盜頻傳,全體社區居可以積極的籌組守望相助或警民聯防體系,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大家一起來全民共治 ─警政社區化
治安除了是全民的責任之外,我們也認為解決犯罪問題必須因地制宜,台北市每一個行政區的治安問題
不盡相同,根據這些年來的統計資料顯示,竊案的發生以大安區最為嚴重;暴力犯罪中山區最多;風化
案件則以萬華為首;刑案最少的行政區是南港和北投;中正區是政府區,白天洽公人次較多,交通問題
最為嚴重。因此在責成警察單位執行犯罪偵防時,應該配合各行政區的特有需求、彈性調整,建立以問
題為導向的社區警政。同時警政社區化的結果,可以使警察深入社區,充分瞭解和掌握社區動態,如此
不但可以結合社區資源,也可以提升民眾對犯罪預防工作的參與。

大家一起來全民共治 ─預防與偵查並重
「預防重於治療」是醫療衛生領域的名言,也可以適用到維護治安的工作。預防犯罪可以減少犯罪案件
的發生,大量降低社會成本,對改善治安具有更積極的功能,因此警察部門必須調整以往
偵破刑案為主的治安思維,確實以行動落實「預防和偵查並重」的觀念。

英九出馬,治安策略有一套 ─警察勤務社區化
基於警政社區化的觀念,警政勤務應以社區為單位,根據實際調查的資料,規劃偵防的重點。由於每一
個社區的人文和地理環境各有差異,所以以往一套制式的工作模式,根本無法適當反映和處理各種社區
的治安問題,因此警政工作的重點應該配合地方特性,與社區居民的生活緊密結合,這樣不但能使警政
工作符合社區區民的需求,也能建立穩固的警民關係。具體的作法如下:

1.使員警變成社區褓姆、社會工作者警政社區化的第一要求,就是要使員警成為社區的一員,因此必須
改變以往派出所員警只是執法者的刻版形象,使警察成為社區褓姆、社會工作者,深入社區為民服務,
和社區居民的生活形成一個生命共同體。為達成這個目標,必須要求員警多利用各種機會參加轄區居民
的聚會,建立警民之間的情感,並藉由參與社區活動達到「見人知名、提名知人」的互動效果。

2.警政決策由下而上為了真正落實「警民一體」的理想,社區警政的目標必須以民意為依歸,
以民意需求為導向,因此警政決策應該讓社區民眾參與,這種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有三個優點:

a.可以使警政工作真正符合民眾的願望和需求;

b.避免警政工作流於形式,因為以往由上而下的決策模式,不一定能符合社區的真實狀況,易於形成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形式主義;

c.可以強化民眾的參與感,從而體現全民共治的觀念。

英九出馬,治安策略有一套─建立社區自衛體系
基於「預防與偵查」並重的觀念,政府可以教育或協助市民從事一些犯罪預防的工作,具體的作法如下:

1.成立社區治安委員會鼓勵社區居民主動成立社區治安委員會,定期由全體居民或代表召開治安會議,
市府警政、社政等機關均派員列席,並邀請議員、里長及社團領袖出席,共同擬定防治對策,送交市府
和警政單位參考,並定期追蹤辦理情形。

2.建立社區聯防體系                  

a.加強社區守望相助,在觀念上社區的守望相助不能完全依賴僱用的保全人員,或者固定員警巡邏勤務
的安排,必須由社區民眾密切和員警合作,由各轄屬警分局、派出所主導,協助社區居民建立社區聯防
的機制,包括輔導高樓、大廈、社區、工商市場普遍成立巡守隊。

b.由政府寬列警政和里鄰預算,並號召社區居民共同參與,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全面整合社區資源,
使社區居民連結為一體,共同維護社區治安。 c.利用電腦網路、有線電視設備、監視系統,將現有的社區聯防系統現代化。

d.提供社區居民交通和治安服務,如:協助孩童上下學、夜歸婦女護送、舉辦婦女防身術研習,提高自
衛能力等。

3.成立犯罪預防宣導團由市府編列預算,邀請犯罪預防專家,成立犯罪預防宣導團,進入社區從事犯罪
預防的宣傳,並診斷犯罪產生的軟硬體因素,譬如民眾家中的鐵窗如果裝置不當,很容易成為犯罪者下
手的對象,換句話說,鐵窗、門鎖裝置不當等於是邀請小偷作案。此外此一宣導團也可以會同社區警察
與治安委員,共同清查社區的犯罪死角,劃出「犯罪死角地圖」分送居民,使居民能提高警覺,並加強
對這些地區的巡邏,藉以改善社區治安空間。

4.設立獨居長者求救系統根據台北市社會局八十七年三月的資料顯示,獨居長者有25122人,佔老人總人
口的10.68%,近來台灣地區(含台北市)發生數起獨居長者過世多日才被發現的不幸事件,因此有必要
成立獨居長者的求救系統。具體的作法可以結合里長、鄰居與勤區警員的力量,在離獨居長者最近的地
點裝設接收器,每日由獨居長者按鈕發出正常訊號至接收處,以確認其安全無虞;如訊息未顯現時,立
即通知勤區警員,加以瞭解協助,以確實掌握其生活狀況。

5.建立完善的預警體系整合里辦公室、派出所、醫院、學校、社會局、民間保全、便利商店、有線電視
等所有資源,透過電話、電腦網路聯線,使所有可疑之治安事端一發生,相關單位就能立即得到正確的
警訊,這可以有效嚇阻犯罪事件的發生。

英九出馬,治安策略有一套─警民合作犯罪預防
社區自衛體系的建立必須由警察單位的支援,才能有效的打擊犯罪,因此在落實預防犯罪方面,警察單
位需要有兩項配合措施:

1.社區自衛體系的建立必須由警察單位的支援 才能有效的打擊犯罪,因此在落實預防犯罪方面,警察
單位需要有兩項配合措施:警察局成立犯罪預防單位檢視各國的警察系統發現,以往警察僅扮演犯罪偵
查的角色,世界各國均忽視警察從事犯罪預防的功能,但是由於新型態的犯罪層出不窮,傳統警察的角
色已不足以應付。因此八十年代起,各國的警察系統開始在警察單位增加犯罪預防的編制、組織和人員
,根據資料顯示,現今世界上主要國家的警察單位,其犯罪預防人員所佔的比例分別為:日本百分之六
,澳大利亞百分之四,美國百分之三,加拿大百分之一,英國低於百分之一,而我國則至今仍然沒有真
正單純執行犯罪預防的單位,因此台北市應該立刻成立這樣的單位,一方面可以使警察扮演犯罪預防的
功能,另一方面則可以配合社區自衛體系,規劃和協調全民參與
犯罪預防工作。

2.建立重視犯罪預防的社區警察評比制度社區警察以預防犯罪為主要任務,因此對社區警察的考績評比
,必須徹底改變「破案才是英雄」的觀念,而建立沒有刑案發生才是好績效的想法,因此評比項目應包
括刑案偵辦、犯罪預防、為民服務三項。同時為求民眾需求和警察績效能相呼應,單項刑案的績效計分
標準,應該改變以往由警察人員獨立擬定的方式,改由警察人員和社區治安委員會共同訂定,導正以往
由上級長官決定一切的制度,使員警的升遷能讓社區居民進行公正的評量,這樣也可以鼓勵員警真正深
入基層、和居民打成一片。此外,協調警政署,加重社區警察犯罪預防部分的績分,並建立合理的績分
換算方式,而升遷則完全以績分決定。

英九出馬,治安策略有一套 ─改革警察業務
為了配合警政社區化和全民共治的觀念,警政制度必須有所更新。

1.簡化警察業務、落實警勤區制度調整警察的業務範疇,藉以減輕警勤區員警的工作負擔,使勤區警員
能深入社區,進行家戶巡防聯絡,有效掌握轄區內治安動態及犯罪預防,扮演解決社區問題、提升社區
生活品質為目標的社區警察功能。此外,為了使警察徹底瞭解和掌握轄區的人事動態,每個警勤區的家
戶以不超過五百戶為原則,參考人口素質、面積大小、地區屬性、治安狀況、犯罪情勢等因素綜合考量
,將警勤區合理劃分為一般、複雜、偏遠三類。並根據個人特質和警勤區特性,慎選警勤區員警,以久
任為原則,非有升遷或重大事故,不得任意調動,使員警能專心於勤區的經營。

2.權力下放、寬列派出所經費社區警政是以社區問題為導向的勤務,為了充分有效的運用人力,必須授
權基層,使其能根據各社區特性,較自主性的訂定與執行該社區的犯罪預防計劃,使之與社區資源充分
結合。因此為了落實社區警政,必須寬列派出所預算,以目前台北市各派出所依人頭,每人編列七百五
十元預算的現況來看,根本無法真正實現社區警政的觀念。

3.區分刑事警察和行政警察,並分別賦予不同之勤務

a.刑事警察:目前刑事警察除負責刑案偵辦的任務外,尚須取締色情、賭博、非法外勞等非屬刑事類案
件,結果是什麼都管,什麼都管不好,今後必須取消非刑事類業務,而以破案和辦案為主,將非刑事案
件劃歸屬專業警察辦理。

b.行政警察:目前各分局和派出所為了改善交通,在上下班時段投入大量警力,造成對其它勤務產生排
擠作用,以致減少社區巡邏密度。交通固然重要,但是為了交通而忽略犯罪預防,實在是本末倒置,今
後行政警察應取消交通勤務,回歸到預防犯罪、增加巡邏密度為其主要任務,在行有餘力時,才能支援
其它勤務。或比照刑警大隊在各分局設立有編制預算單位之先例,交通大隊在各分局設立單位以有效執
行交通任務,此外,各種不合理的協辦業務如送達召集令狀等一律改由主管機關自行負責,使其專心從
事社區治安工作。

4.建立高效率的報案服務系統落實報案單一窗口及報案三聯單制度,並要求警察單位對每一件民眾投報
案件,不分大小,均須以書面回復報案人。

5.改善派出所的市民服務派出所值班台應成為一個舒適、親切的接待窗口,在講求民意的今日,派出所
的值班台除了安全考量之外,應該利於民眾洽公和報案,因此應該增加民眾的座椅,使出入派出所的民
眾受到體貼的服務。

6.反應快速化
社區警政是針對傳統警政缺點而設計的制度,但是運用科技、快速反應、有效打擊犯罪必須齊頭並進,
因此警察設備的現化化,應該是警政改革的基礎工程,譬如建立現代化的勤務指揮中心,加強勤務指揮
管制的功能,作到「報案快、反映快、處理快」的原則;此外,加強電腦設備的更新及警察人員的電腦操
作能力,以建立犯罪防治資訊系統,有效掌握最新的犯罪狀況;推動報案系統資訊化,以及時回應突發
狀況等,藉以配合快速打擊的警察反應作為。

7.教育實用化
根據調查報告顯示,警察機關在執行專案時,實際負責執行的員警對於專案的性質、目的、工作內容等
,均缺乏足夠的瞭解,結果不但執行欠缺效率,引起基層的反彈,更可能形成擾民。因此今後策定專案
時應聽取基層意見,並於執行前辦理講習,以提昇執行效果。

8.勤務安排人性化 依照現有的警察勤務的編排方式,派出所員警每服二至四小時勤務後,休息二至四小時,然後再服同樣
時數的勤務,如此週而復始,警察終日疲於應付零散的勤務,使得「無法照顧家庭與缺乏休閒生活」,
成為警察士氣無法提升的主因。因此現有的勤務方式應改為「連續性勤務」,使警察人員能有固定上下
班時間,使警察能兼顧家庭和工作,提升工作士氣。

9.待遇合理化
整體警察待遇和工作性質相近的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人員比較,比檢察官少三萬八千元至六萬四千
元,也比調查局人員少七千六百元至三萬六千五百元,而且警勤加給已連續四年未調整,有違待遇公平
原則,應該加以調整。此外,刑事警察工作負擔較重,壓力也較大,但待遇卻和行政警察相同,因此無
法網羅優秀人才從事刑事警察工作,也有加以檢討的必要。然而由於警勤加給調整屬中央權責,因此在
不違反中央整體待遇政策下,可以透過調整超勤加班費的方式,取消最高額度時數限制,實報實銷、同
工同酬,而刑事警察人員則加成支給,以達成警察待遇的合理化。

10.人事透明化 警察人事自成體系,民選首長負市政成敗責任,可以站在監督立場,要求公平合理的人事運作,但是不宜主動介入、左右人事,以免用政治力量扭曲警政體系,影響警察執法的中立性,打擊警察士氣,陳水扁市長不次拔擢陳衍敏督察長個案就是最好的例證。 至於警察局長的派任,一方面需配合中央,另一方面則要求中央主管單位充分尊重地方政府首長的同意權,使人事任用合理透明。

11.重視員警心理壓力 警察工作壓力重大,尤其碰上情感困擾或家庭問題,往往會情緒失控而鑄下大錯,近來警察舉槍自裁或
殺人的情事頻傳,因此應該敦聘專業的心理醫師,從事員警的心理諮商或設置電話諮商專線。對於極少
數心神上有問題的員警,一經發覺立即轉請心理醫師加以治療、評估,如此才能對症下藥、防範於未然
,也才能確保執行警員和民眾的安危。此外,由於警察是一個特殊行業,心理醫師最好能充分瞭解這個
行業的人來擔任,因此建議中央在警察大學成立心理系,培植專精警察業務的心理人才,並將這些養成
的警察心理學家配屬各個警政單位,從事必要的心理諮商工作。

英九出馬,治安策略有一套─今後偵防工作重點
為了配合警政社區化和全民共治的觀念,警政制度必須有所更新。

(一)優先處理竊盜和暴力犯罪案件    
竊盜案件影響民眾生活至鉅,是民意調查中民眾最為厭惡的犯罪之一,應為今後市府偵防的重點工作,
徹底改變偏重偵辦重大刑案的觀念。其次暴力犯罪(如搶奪、強盜、傷害、殺人、綁票等)與性侵害案
件,是婦女對治安狀況感受最強烈的指標,由於這兩種犯罪攸關一般人民大眾的生活安全,在有限的警
力下,應該優先處理。

(二) 建立資源分享保護網,保障婦女安全
根據調查結果發現,台北市大部分的婦女對於人身安全問題表示擔憂,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搭
車不安、怕上公廁、拒走地下道等不一而足,保障婦女安全刻不容緩,具體的作法如下:

1.設置二十四小時080婦女安全叫車專線。

2.推動「環境設計犯罪預防」觀念,增加社區內人為或自然的監控機能,以減少治安死角,確保婦女安
全;此外也可以透過社區的預警體系保護夜歸婦女的安全。

3.擴大台北市女警隊的功能,在各社區不定期舉辦婦女防身術研習營,提高婦女自衛能力;並各在派出
所配置女警,加強對婦女市民同胞的服務。

4.強化「性侵害防治中心」的功能,對被害人提供立即之救援、診療、保護與扶助;建立加害人檔案資
料,對加害人進行追蹤輔導。

5.成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整合社政、警政、醫療及相關單位力量,配置專業人員,提供被害人救
援、安置、診療、保護、輔導與必要的法律協助,落實各項保護令的執行,維護受害者的安全與權益。

6.建立工作場所內性騷擾防治工作模式與通報制度,推動公私立機構成立性騷擾申訴處理機制及防制教育。

(三) 保障校園安全、防治青少年犯罪
過去三年台北市每年平均查獲之青少年、兒童嫌疑犯人數約三千九百人,青少年殺人、結夥搶劫、飆車
、少年幫派、校園暴力,在在令人觸目心驚,青少年犯罪暴力化、集團化、惡質化的程度,已經成為社
會的一大隱憂。對於保障校園安全、防犯青少年犯罪具體的作為可以分為兩方面:

1.積極方面:擴增青少年休閒活動設施;在社區或學校中推動親職教育,藉以強化家庭功能;推展青少
年輔導工作,防範暴力犯罪於未然;從家庭、學校、社區整體配合,創造一個有利於青少年成長的環境
;建立學生上、下學之「安全走廊」計劃,擴大現行義工媽媽、導護爸爸的作法,聯合社區民眾共同保
護學童安全。

2.消極方面:嚴禁幫派組織滲透校園;建立校園暴力事件通報系統;擴大青少年出入不當場所的查察;
加強深夜逾時無故在外遊蕩青少年的勸導;加強校警專業素養並提供必要的配備;在學校必要角落設置
監控、警報系統。

陳水扁不用心:

市府高官曾經宣示,要解決校門口交通問題,解決學童行的安全,但是成績如何?台北市政府規劃的地
區環境改造計劃,很多社區申請的都與學童上下學步道有關,三年來完工的案例寥寥可數。

(四) 全面掃黑、肅槍、反毒
黑道是危害社會治安的主要來源,槍械和毒品則對犯罪有推波助瀾的作用,近年來非法槍械和毒品更有
不斷增加的趨勢,對社會治安產生嚴重的威脅。市政府應該配合內政部和法務部,全力掃黑、肅槍、反
毒,才能有效遏止犯罪,使人民生活免於恐懼。

(五) 掃蕩賭場及色情行業
賭博與色情不但破壞市民生活安寧與品質,而且藏污納垢,容易成為犯罪的溫床。因此應全面掃蕩職業
賭場、肅清非法電玩、色情行業,才能確保市民清靜淨的生活空間。惟執行時應依法行事,保障合法,
取締非法,不能為達成政治目的而曲解法令。

結語

犯罪是一個社會問題,唯有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改變人民唯利是圖的價值觀,才能根本解決犯罪
問題。只要社會上有人在作奸犯科,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治安是一個全民的工作,因此只有警民
充分合作,我們才能建立一個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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