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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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馬英九選前的承諾,請您參考
如果您有話要說請到﹕台灣網路事議會議事廳


原稿刊登於﹕http://www.proma.org.tw/0.htm

 

平等、尊嚴、原住民

一、當前都市原住民困境

原住民為目前臺灣人口中最早居住於此的族群,至少包括泰雅、賽夏、阿美、邵、布農、鄒、魯凱、卑南
、排灣、雅美(達悟)以及平 埔諸族,根據內政部86年底原住民人口統計,其人數為389,974人,佔全國
人口1.79%。本市所位居的臺北盆地,目前所知最早住民即為系屬平埔族的凱達格蘭人(一說為巴賽人)
活動範圍。目前設籍本市之原住民人口為7,252人,但由外縣市前來本市就業、就學的未設籍原住民粗估
為25,000人以上,於週邊都會帶活動人口更遠超過此數。

原住民文化的特殊性造就了臺灣本土文化的多樣之美,為各族群文化中的一塊瑰寶,尤其原住民族與南島
語族之間的特殊血源關係,更是國際學界研究焦點,以及我國對東南亞與南太平洋各國伸出友誼之手的契
機。例如蘭嶼雅美(達悟)族與菲律賓巴丹島,在語言和生活習性上均非常相近,耆老傳說中也有許多與
巴丹島往來的故事流傳著。
然而,原住民由於其文化特殊性,長久以來在主流社會中生存困難,其由文化弱勢所連帶造成的教育、經
濟與社會弱勢地位,使大部分原住民過著遠低於一般國民生活水平的生活,並或多或少承受異樣眼光,傷
害其個人文化認同與尊嚴。由於原住民的劣勢處境主要是主流社會歷史與文化發展所致,因此亟待主流社
會或行政單位以更有效且符合原住民意願的措施加以改善,以符合整體社會所要求的族群正義。

原住民在社會上的劣勢處境,在其遷居北部都會帶後更加明顯,例如根據85年內政部「都市原住民生活狀
況調查報告」顯示,臺灣地區都市原住民家庭擁有自有住宅比例,臺灣省66.04%,但本市僅有30.90%。
由職業別來看,本市原住民家庭中家計負責人主要從事營造業、製造業與運輸業等低技術、高體力負苛且
薪資偏低不穩定的工作,根據市府原民會86年底訪談調查顯示,約有八成五的本市原住民家庭屬於中低收
入戶,家庭平均收入低於一般國民家庭水準。由此可見在我國人民生活最富裕的台北市,原住民在許多生
活層面,都可算是標準的都市邊緣人,亟需市政府與主流社會投入更多的關懷。

二、原住民法制與行政體制概況

原住民為目前臺灣最早的住民,但在解嚴前民族同化政策影響下,無論在教育文化、社會經濟或政治地位
上,原住民身份成為一種污名,各原住民族文化語言以極快速度流失,其成員絕大部分淪為社會階層中的
邊緣人。但解嚴後政治開放加上原住民社會運動的衝擊,執政黨與整體社會己開始能夠以多元文化觀點面
對原住民問題,重視其各種特殊需求。
法制方面,80年「山胞」一詞入憲,並於83年獲得正名為「原住民」,等於正式承認其歷史特殊地位,86
年國大修憲通過原住民政策修訂條文,明白宣示原住民於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經濟事業等方面的民族權
利,87年立法院更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展開全面立法保障原住民權利的時代。行政體制方面,76年
內政部民政司成立山地行政科,79年起台灣省將原有山地行政科提昇為山胞行政局,85年起更陸續成立中
央與省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由原住民擔任首長,提昇原住民政策自主權。本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亦於84
年4月7日由李銀來議員在議會主動提案,並經其奔走協調後,於85年1月29日獲議會朝野一通過,並於同
年2月16日正式成立運作,為本市原住民未來開啟新頁。

三、馬英九對原住民政策的立場:

「原住民基因沒問題,機會有問題」一個負責的民主政府,除保障人民基本自由權利之外,尚須協助人民達成其人生幸福理想。在人民追求其幸福人生時,其文化族群身份為一重要的感情因素,然而當前原住民成員在主流社會中,或多或少會受到某些異樣眼光,致使文化認同與個人尊嚴受到傷害。同時由主流社會所控制的行政體系,往往容易忽略原住民在文化與教育上特殊需求,致使其族群地位與個人競爭條件愈形不利。一般人民追求幸福人生之機會若產生不平等現象,政府必須提出合理的改善方案,以維護人民應享有的實質平等。基於以上理念,以及馬英九長期以來對關懷原住民工作的投入,馬英九主張,市府必須針對原住民於其文化傳承、教育水準與生活條件所遭遇的實質不平等處境及特殊需求,在合理的範圍內,以特殊權利或福利措施予以保障。尤其針對目前原住民所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教育、就業與住宅問題,更應集中人力與經費儘速解決,期使原住民同胞擁有健康快樂且有尊嚴的生存空間。


基於以上認知,我們認為市府致力達成下列目標:

一、為確實落實市府各項原住民施政,應:

1. 簡化原住民相關申請業務
2. 強化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組織功能
3. 主動實地瞭解並直接提供原住民相關服務

二、為建立原住民文化認同、個人尊嚴與族群和諧,應:


1. 以原住民為文化活動呈現的主體,並促進與原鄉之互動
2. 恢復原住民文化尊嚴與自信心
3. 促進不同文化族群間的相互瞭解與互相尊重

三、 為協助原住民經由教育學習本族文化並改善其生活環境,應:

1. 保障升學機會的實質平等
2. 改善原住民子弟就學期間經濟生活問題
3. 落實各級學校民族文化教育

四、為增進原住民經濟自立自足之機會,應:

1. 協助原住民培養職業技能
2. 保障原住民工作權利
3. 積極協助原住民自行創業

五、為提供原住民安定幸福之都市生活條件,應:

1. 協助解決原住民都市居住問題
2. 建立原住民專屬休閒活動機制
3. 提供有效之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醫療協助

小馬心 多良情 台北新原鄉

臺灣東南偏遠山區一隅,有著馬英九對原住民同胞的深情關懷。從擔任法務部長開始,馬英九即以哈佛校友會名義,定期捐款認養只有十多位排灣族學生的臺東太麻里大溪國小多良分校,以最腳踏實地的態度與方式,親身體驗並幫助原住民。馬英九並立下心願,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多良分校培養的哈佛大學畢業生。以馬英九長期對原住民疾苦與需要所投入的關懷,上任後必能創造原住民的希望與遠景,進而打造原住民的台北新故鄉。

陳水扁不用心

陳水扁任內雖成立了「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企圖展現對原住民的關心,但由於政策前後不一且好大喜功,原住民同胞困境仍未獲得突破性的進展,使原住民成為妝點市府門面的「公關委員會」。例如86年原住民社團申請自行舉辦「豐年祭」經費遭大幅刪減,原民會官員當時指出,陳水扁執政下,對於原住民的政策是發展經濟,重視原住民社會福利與急難救助,但在87年審預算時,原民會卻又對外指出,目前原住民資源有限,現在應該積極與主流社會對話,言下之意,文化祭、研討會、出國考察甚至文化中心、文化主題公園等施政都是為了與主流社會對話。

但根據原民會今年上半年原住民家戶生活狀況調查統計,本市原住民所表達希望優先解決的問題為子女教育問題、就業與居住問題,而非市府原民會目前所著重的文化歌舞或體育活動,所以本市原住民工作當務之急應是,以有限經費集中投入教育、經濟、住宅等原住民最需解決的問題之上,先讓原住民家庭能有安定的生活,讓原住民小朋友有彩色的未來,否則一切華麗歌舞活動或硬體建設,原住民能直接受惠者實屬有限,鼎多美化了陳水扁舊瓶新裝的「新市府」,使原民會淪為市府的公關委員會。

提供原住民便利有效的行政服務

問題: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明載「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但由於長期以來原住民並不具有憲法承認的正式地位,相關行政優惠措施僅零星地散見於民政、教育、社政、勞工等單位之下,並未針對原住民特殊需求提出有效的整體規劃方案,致使原住民能從政府獲得的協助仍屬有限,待中央與省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成立後,其工作方式與態度才開始展開變革,但對於原住民同胞而言,目前的許多行政服務措施仍有許多待改進之處。

(1)原民會職權不足

政府雖設有各級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並由原住民擔任首長,但目前其業務尚屬草創階段,大多僅為以往各單位與原住民相關業務之延續,在許多重要事項上尚未取得主導權,以有效滿足原住民特殊的文化與經濟需求。以臺北市政府為例,在許多攸關原住民實質地位改善的施政上,就沒有以原住民為主體將有限資源加以
整合,例如本市原住民目前所關心的子女教育問題上,原民會並沒有辦法取得主導權,建立具有民族主體性的教育內容,最多只能協調教育局辦理,成效大打折扣。

(2)行政措施未能便民化

目前市府許多與原住民切身利益相關的行政措施及法令,未能針對原住民同胞教育水準普遍偏低的事實,以最簡單有效的方式廣為宣導並協助申請,致使許多原住民不諳相關權益申辦事項,甚至不曉得有資格申請某些生活補助,許多照顧措施形同虛設。

(3)第一線服務人員不足

由於人力不足,目前原住民家戶訪問主要由里幹事與少數社工人員擔任,但一般里幹事對原住民文化與處境未能具有較切身之瞭解,致使生活輔導工作事倍功半。

(4)不尊重1/2血統原住民文化身份

目前政府「原住民身份認定標準」以父系為準,具有1/2原住民血統且父親為非原住民者無法取得原住民身份,致使其文化認同與應有權益受到忽略。


(5)大量未設籍原住民亟待關懷

目前於臺北市就業、就學之未設籍原住民人數遠超過設籍人數數倍,然而目前市府原住民相關業務大多僅限於設籍本市原住民,未能有效及時發現並解決這些流動人口所可能帶給本市的潛藏社會問題。

對策:

一、 原住民行政便民化


簡化各項與原住民權益相關行政事務申辦流程,便利原住民同胞洽公。

二、 強化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組織功能

1.市府與原住民相關事務盡量移交原民會主管,並賦予原民會相應之足夠資源,建構以原住民觀點為主的政策與行政措施。
2.落實委員會議於重要措施上的協調、審議、調節與督導功能,以各族群與學者意見為依歸決定各種重要施政,避免市府原民會淪為政治工具。
3.增加或調整原民會基層人力資源,尤其應強化各服務站第一線工作人員服務能量。

三、 分區設立原住民服務站,主動就近照顧原住民需求

1.根據本市原住民居住分佈狀況,分區設置原住民服務站。
2.設置專職服務人員,必要時得僱用原住民藉市民或大專生擔任輔導人員。
3.定期訪察原住民家庭,主動傳達市府相關措施,瞭解其需求,並協助其處理或申辦相關事項。
4.發放便民服務卡,記載其專屬服務人員與緊急聯絡電話。
5.未設藉但於本市居住或工作之原住民,亦須儘量建立其相關資料,並針對較可能需要關心之對象(如工地營建業勞工、各行業學徒等),定期主動探訪其生活狀況。

四、 於臺北車站設置「原住民諮詢服務站」

協調各級政府相關單位於臺北車站設置「原住民諮詢服務站」,以提供前來臺北都會區之大量外縣市原住民就業、交通、住宿等諮詢服務。

五、推動擴大原住民優惠措施受惠對象

市府提供原住民之各項優惠措施,除上級政府規定不得違反者,爭取開放具有二分之一原住民血
統者申辦。

六、設置「原住民法律服務中心」

聘請律師與大學法律所研究生,成立原住民專屬法律諮詢與服務常設單位,提供原住民同胞完整的法律服務。


協助原住民保存其傳統文化

問題:

(1)文化長期處於被壓抑地位

遷居都會區討生活的原住民同胞,由於遠離部落生活,且身處主流社會有意無意的歧視之下,其文化學習與展現受到了極大的限制,無論語言、傳統儀典乃至於攸關個人尊嚴的文化認同,均受到相當程度的壓抑,有礙個人追求其幸福人生。

(2)當前原住民文化展現缺乏族群主體性

目前社會上對原住民文化之重視大多僅止於商品化與政治化側面,致使對原住民語言、藝術與祭典的關心與補助缺乏原住民主體意識,對原住民文化保存工作效果有限,成為陪襯或附和主流社會文化價值觀的工具。例如市府所舉辦之原住民文化祭當中的祭典歌舞活動,嚴重缺乏文化主體意識與祭典神聖性,淪為觀光化的表演活動甚至市府高層的作秀場所。

(3)城市空間設計缺乏原住民文化的尊重

本市作為臺灣首善之都以及國際窗口,但卻嚴重缺乏具有原住民文化特色的空間設計,目前雖有「凱達格
蘭文化中心」及「原住民文化主題公園」,但其區位之邊陲性卻正凸顯了原住民地位的邊緣性。

對策:

一、廣設原住民文化藝術空間


為提升原住民地位、增進市民對原住民文化之認識、促進原住民與主流社會文化的互動並促進國際文化交
流,除「凱達格蘭文化中心」以及「原住民文化主題公園」外,應再選擇本市幾處廣場、圓環、社區公園
以及河濱公園,設置具有原住民文化色彩的活動空間與展演場所。

二、 鼓勵以原住民為主角的傳統文化活動

協助原住民組成各種文化社團與學苑,並獎助其舉辦以原住民為主體的文化展演、文化學習與傳
統祭典活動

三、 籌設原住民傳統工藝市場

規劃人群聚集之區位容納原住民文物製作與展售活動,既可使社會大眾認識原住民文化之美,亦可提供原住民同胞就業創業機會。

四、扶植原住民媒體

協助原住民取得媒體使用權,增加其文化與社會政治事務發言空間,從而促進主流社會對原住民之認識。譬如於「台北公共電台」(復播後之台北電台)中保留固定時段給原住民團體,或協助原住民發行社區型報刊。


保障原住民子女升學機會與就學期間生活安定

問題:

1)原住民教育程度偏低

根據內政部調查統計,高達八成以上都市原住民希望子女受大專程度教育,大多數原住民也認為教育為改善其不利處境之關鍵手段。但由於文化隔閡與經濟上的嚴重弱勢,原住民教育程度遠低於一般國民水準,例如全國人口受高等教育之比率約為原住民人口受高等教育比率的五倍左右,若以研究所程度來做比較,差距更高達十四倍左右。根據本市原民會調查,本市原住民教育水準以高中職最多,佔25.95%,大學與研究所甚至未達5%,相對於本市15歲以上人口大學與研究所程度者17.5%的比例,可見原住民教育程度遠遠落後於一般市民。

2)經濟弱勢與教育機會之間的惡性循環

原住民教育程度偏低主要因素為經濟問題,原住民子女升學問題的關鍵期為國中至高中職階段,但由於都市原住民大多收入有限,雖就學得享學雜費與考試加分等優待,不過一般原住民家庭僅為應付子女日常生活開銷即已頗感困窘,根本難以應付激烈升學競爭下所需投入之龐大教育資本(例如補習費)。這種經濟弱勢
在子女升學機會上所造成的障礙,形成一種惡性循環,造成原住民升學率遠低於其他族群,教育整體處境始終難以改善。

3)市府未將錢花在刀口上

目前市府提供原住民子女若干特殊升學管道與獎助學金。前者以外加名額方式保送原住民學生進入市立高中職就讀,學生亦享有學雜費減免與專屬獎學金。這種升學保障措施是值得肯定的,但相應於原住民目前教育處竟,我們必須指出目前做法是絕對不夠的。首先,原住民升學管道應給予制度化保障,而非如同現行政策只停留於試辦性質,隨時可能因主政者意志與喜好而變動。其次,現行市府對原住民學生的升學優惠,在沒有後續生活保障與課業輔導的完整支持體系下,只會徒然造成許多原住民學生因家計與課業因素輟學,更加深其挫折感,對原住民整體教育環境改善仍屬有限,並無法真正照顧經濟上有困難之學生。正確作法應是,制度化改善原住民在升學競爭中所面對的嚴重不太等地位,並根據家境與成績表現,提供足夠之生活津貼,以及必要之支持體系,重點培養具有潛力之原住民子女,並讓一般資質的學生也能完成一定程度的職業教
育,促進其教育機會的實質平等,給予展現自身潛力的機會,讓未來新一代的原住民能夠以其卓越表現改變民族的命運。

陳水扁不用心

目前市府提供原住民高中職學生學業獎助學金,每學期各年級只有十個名額,而且只受領6000元獎助學金。但今年高中一年級本市原住民學生就至少有30人,如果再加上高職本市原住民學生人數,可以發現根本就是僧多粥少,勢必無法完全照顧到所有家境不佳的原住民學生(每年國中畢業生約130左右,85學年度之前升學不超過50%);其次,市府原民會所提供的高中職獎助學金平均每月只有1000元,這對經濟狀況普遍不佳的原住民學生而言助益不大,他們還是要隨時面臨家人要求其休學的困境,就算勉強打工完成學業,也很難擁有足夠的競爭優勢投入升學考試,下一代原住民的地位還是難有改善。87年5月3日聯合報載原民會主任高正尚指出目前原住民最迫切的工作之一為「協助原住民毫無掛慮地培養子女提高教育水準」,但由目前市府所提供協助來看,原住民家長與學生能夠「毫無掛慮」嗎?陳水扁隨便大筆一揮就花數以億計的社福預算進行政策性買票,難道因為本市原住民只有兩三千票,他就吝於多撥一千多萬幫助這一群最需要關心的弱勢族群嗎?

陳水扁不用心

根據市府原民會於87年3月31日所公佈之「台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發給作業須知」規定,受領學業獎學金者必須「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這項規定對於原住民研究生是一項很不合理的限制。因為目前研究生在學期間通常受領有教育部所發研究生助學金,但金額平均只有5000-6000元,如果申請市府所提供獎學金,勢必無法再領取教育部所提供助學金。但對於一位家境不好的原住民研究生而言,這5000元怎麼能夠讓他安心就學呢?可見市府原民會根本不太瞭解原住民學生的痛苦。

對策:

一、設置「原住民教育輔導中心」

規劃並執行本市原住民學生民族文化教育與一般課業輔導,包括語言文化學習、教材資源整合、課業輔導、升學輔導、生活適應輔導等工作。

二、 實施原住民子女「升學機會保障制」

以制度化方式於本市公立高中職及未來成立之市立大學中設置「原住民學生保障名額」,取代以往成效不彰之加分制度,落實教育機會的實質平等。
例如於公立高中多元入學管道中,特闢原住民學生申請入學制度,保障一定比例(如每班一名)新生名額予原住民(包括二分之一血統)學生,根據其學業表現及對原住民文化之基本暸解,甄選具有接受高等教育潛力之原住民學生進入公立高中就讀。

三、 全面推動原住民學生「就學生活保障制」

根據家庭經濟狀況、學業表現與一般國民生活水準,建立一套由學前教育至研究所階段的完整「就學生活津貼」制度,讓本市所有原住民優秀學生能夠有機會安心完成高等教育,一般程度學生也可以安心完成基本的職業教育,不致因為家庭經濟因素使其失去發展機會,以從根改善其劣勢地位,同時更能提供其反省並保存自身文化的機會與能力。

譬如布農族的埃松今年甄選進入公立高中就讀,他的姊姊席姜也正好考上私立大學,但從政府引進外勞後,他們家裡收入便減少許多,現在他爸爸是清潔工,媽媽在幫人帶小孩,還有兩個正在讀國小的弟弟,他們住的房子還是租來的,而且他們的親朋好友經濟狀況也都不怎麼樣,不太可能借錢讓他們唸書。在平常情況下,恐怕姊姊席姜必須放棄就讀大學機會,先去賺錢改善家庭經濟狀況。但是如果有馬英九主張的「就學生活津貼」,他和姊姊除了可以獲得全額學雜費補助之外,埃松「每個月」可以另外領到4000元生活補助,席姜「每個月」也可以領到6000元生活補助。他們不但可以減輕家庭負擔,更可以安心地唸書完成學業,發揮他們的潛力,進而改善個人與族群地位,不致因為家境不佳而無奈被迫休學。

四、 強化原住民學生課業輔導工作

1.落實目前原住民學生課業輔導工作,進行補救教學與升學輔導。
2.特別針對國中與高中原住民學生需要,於課後開設常設性課輔班,提供長期有計劃且有效的課後輔導,以增強原住民學生升學競爭力。
3.參加課輔班之原住民學生完全免費,並得補貼其車馬費。
4.師資由中學教師、受領本市獎學金之原住民大專學生或僱用一般大專學生擔任。

五、 規劃設置「原住民完全學校」


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一條「各級政府得視需要設立原住民中、小學或原住民教育班,以利就學,並維護其文化」之精神,研擬於本市設置「原住民完全學校」。

1.建立由國小、國中至高中(職)一貫的原住民專屬教育環境,除提供一般學校教育外,同時也提供有體系的民族教育課程。
2.本市原住民學生得依其意願選擇「原住民完全學校」或一般學校就讀。
3.必要時可與中央或附近縣市共同籌劃建校事宜,以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
4.就讀「原住民完全學校」學生學雜費、住宿與伙食等費用完全免費,本市原住民學生並依前述「就學保障制」提供「就學生活津貼」。

六、舉辦原住民學生生涯規畫研習活動

定期舉辦原住民學生生涯規畫研習活動,協助原住民籍國高中(職)學生認清其將面對的升學與人生困境,規劃適性之升學與就業計畫,並以專門人員追蹤輔導,讓教育機會較差的原住民學生及早思索如何力爭上游。

七、成立「原住民大專青年服務團」

集合受領市府「就學生活津貼」之原住民大專學生成立「原住民大專青年服務團」,依其專長協助本市原住民相關工作事項之進行,例如參與協助本市「原住民教育輔導中心」所舉辦之各項中小學生課業輔導與民族文化學習活動,協助原住民服務站家戶訪問工作之進行,以及協助各活動中心之運作,讓原住民大專學生不但在就學期間擁有生活保障,同時也學習幫助族人改善生活。

協助原住民學生學習其傳統文化

問題:

目前各級學校課程內容幾乎完全以主流族群文化為重心,原住民學生無法由學校教育中認識或傳承其文化,使得年輕一代的都市原住民喪失對傳統文化的認識與使用傳統語言的能力。目前市府雖已著手從事原住民文化相關教材之編輯並委託學校、社團辦理,但因為未將之體制化且原住民學生散居各地,故其成效實屬有限。然而由統計數字得知,有85.91%的都市原住民贊成於國小教授母語,83.63%希望子女能以流利母語交談,89.36%希望子女能熟悉本族傳統文化。由都市原住民的這些期望及其弱勢處境,對照市府目前對原住民語言與文化教育在制度與經費上的投入,可以發現市府應該可以有更多的作為。例如目前中小學原住民文化語言教育被當成一般鄉土教育實施,但在以主流社會歷史觀為主的鄉土教育中,原住民文化的特殊性再度被稀釋,原住民中小學生還是沒有辦接受較完整且具有自主性的民族教育。

對策:

一、落實各級學校原住民民族教育,保障原住民學生文化教育權


1.於市府權限內調整學校課程內容,納入原住民文化語言教育。
2.加速編纂原住民民族教育相關教材,包括語言、文化、歷史等教材。
3.由「原住民教育輔導中心」負責推動學校原住民文化語言教育。

二、定期舉辦原住民文化研習營

1.於寒暑假與民間社團或大專院校原住民文化社團共同舉辦原住民文化研習營。
2.研習地點以目前原住民原居部落為主,以便增進原住民青少年之原鄉情懷,學習關懷部落事務。
3.同時接受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學生參加,但以原住民藉優先。
4.參加活動之原住民學生得享全額補助。

三、鼓勵原住民學生學習其傳統文化

1.舉辦競賽活動,增加原住民語言學習動機。
2.將原住民學生對其語言文化之瞭解,列入升學甄試考慮項目之一(但非必要項目),增加其學習動機。


協助原住民就業與創業

問題:

1) 原住民勞動與經濟狀況

由於教育水準普遍偏低且缺乏創業資本,都會原住民普遍從事低技術、高體力負荷且高危險性的低層勞工,尤以營造業、製造業與運輸業為主。這些職業薪資並不高且流動率高,致使大部分家庭收入有限(約為一般國民之六成),根據本市原民會於86年底調查,原住民家庭總收入以4-6萬最多,佔三成六,與一般家庭平均月收入相比,更有八成五的原住民家庭收入在平均水準以下,甚至根據原民會今年上半年度調查顯示,57.15%原住民每個月並無固定收入,可見其經濟地位之嚴重弱勢。

2)外勞政策的衝擊

政府當前外勞政策失當,營造業與製造業等大量引進外勞之後,替代效應逐漸浮現,原住民首當其衝,失業問題嚴重,例如根據原民會調查,本市設籍原住民有29.43%處於無業或無固定職業狀態,尤其營造業原住民勞工每月出工日數甚至降到原來的一半。雖然政府對外勞僱主聘用原住民勞工提供鼓勵措施,但由於不具強制性、宣導不週、原住民不諳法令且未落實檢查,實際上已造成原住民負面影響,使就業問題成為其首要關注問題。

3)勞動合作社政策成效不彰

雖然市府一年來扶植清潔、水電、營造等勞動合作社,但卻對合作社本身的經營未善盡輔導之職,例如面對高達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的押標金,市府只是將此責任推到行政院原民會身上,或任由各合作社自生自滅,於是立意良善的合作社扶植政策成了口惠而不實的市府形象包裝,合作社本身還是很難接到工程,原住民社員們的工作還是時有時無。

對策:

一、 大幅提高原住民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1.鼓勵原住民參加職訓中心訓練班。
2.本市原住民參加職訓者,根據其家庭狀況發給足夠之生活津貼,以免受訓期間生活發生困難。
3.必要時得開辦班原住民職訓專班。

二、補助原住民參加在職進修

1.鼓勵原住民同胞參加與其職業有關或培養第二專長之在職進修課程,例如企業經營管理、電腦應用軟體、進階水電技術等課程。
2.所參加在職進修課程若為大專院校或立案之民間機構所舉辦者,市府將提供全額或部分學雜費、學分費與交通費補助。

三、保障原住民就業機會

1.強化本市「原住民就業資料庫」功能,並即時更新資訊,掌握待業原住民勞工狀況,主動為其安排工作。
2.承攬市府工程之包商,於進用外藉勞工前,必須根據「原住民就業資料庫」狀況,僱用一定比例之原住民勞工,並要求其落實執行。
3.市府各單位辦理僱員臨時工甄選,例如清潔隊、停車收費員、公車駕駛員及各級單位工友與水電技工,必須寬列保障名額,優先由「原住民就業資料庫」中僱用一定比例之原住民。

四、積極協助原住民勞動社運作

1.擴大協助原住民設立以原住民為主體之勞動合作社。
2.原住民合作社得優先承攬部分由市府發包之中小型工程。
3.以負責態度協助原住民勞動合作社解決工程保證金問題。

五、 協助原住民自行創業

1.提高目前原住民辦理創業貸款額度並補貼利息。
2.對於接受並完成職訓、擁有職業證照或具大專學歷原住民,提高創業貸款額度。
3.主動協助低收入戶原住民申請低收入戶小本創業貸款,增進其經濟自立自足之機會。

六、 提供原住民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服務

由市府聘請專業企業經營管理顧問公司,以一至三年為期,免費提供原住民企業與勞動合作社經營顧問服務。

解決原住民都市居住問題

問題:

台北居,大不易
在房屋價格與租金居高的台北市,原住民擁有自有住宅比例偏低。根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顯示,台北市三成多原住民家庭擁有自有住宅,遠低於全國平均62.10%,換言之,本市至少有近七成原住民家庭存在居住問題。但這還算是保守的估計,因為如果根據本市原住民委員會主委高正尚今年五月說法,2700戶原住民家庭
中有高達2000戶存在住宅需求問題,那麼比例更高達七成四以上。

在原住民經濟狀況普遍不佳的情況下,就算市府目前提供有較高的國宅優惠貸款額度與購屋補助,但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購屋仍十分不易,大部分原住民家庭仍需賃屋度日。但即便租屋亦價格昂貴,同時市府提供的平價住宅租用機會不多,致使本市許多原住民居住於生活條件較差之市區週邊違章建築中。

對策:

一、 降低原住民購屋門檻

1.提高無自用住宅原住民購屋低利貸款額度。
2.提高首次購屋補助額度。
3.增加原住民各種購屋優惠之保障名額。

二、 研擬建立「原住民住宅合作社」制度

與中央、北縣及基隆市合作,協助原住民進行集體小額儲蓄,以自助人助方式解決住屋問題。

方式:

1.協助原住民設立「原住民住宅合作社」,進行集體小額儲蓄,厚植自助能力。
2.儲蓄累積至一定金額後,由市府提供相對基金,協助申貸長期低利貸款。
3.由「原住民住宅合作社」出面申購集體住宅,住戶初期並不具有房屋所有權,但在保有合作社成員身份下可享有無限期之房屋使用權。
4.合作社成員擁有足夠經濟能力後,可向合作社價購住宅,取得房屋所有權,原先所繳儲蓄金,可全數充抵購屋款。
5.社員退社後未轉讓使用權之住宅,得由非社員之原住民承租一定期限(如一至三年)。

三、 提供外縣市原住民短期住宿服務

1.規劃短期住宿設施,提供初次前來本市就業就學之原住民臨時住宿服務。
2.租借期間以三個月至一年為原則,且月租以不超過一般行情1/2為原則。


創造原住民安定幸福的都市生活條件

問題:

離開部落遷居都市之原住民,不但遠離部落生活圈,失去原有部落生活中的互助支持體系,且由於文化隔閣與所從事職業收入普遍偏低,生活條件遠落後於一般市民。

1.缺乏聯絡族人生活與感情的合適場所本市原住民散居各地,目前唯一之「娜魯灣服務中心」場地過小,且必須擔負許多業務工作,無法有效承擔聯誼工作或提供足夠文康休閒活動場地。
2.缺乏專屬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醫療設計原住民於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醫療問題上均有其特殊需求,但目前相關問題大多依賴其它局處針對一般民眾所制定的辦法滿足之,忽略了原住民問題的特殊性。例如原住民由於生活習慣與普遍從事高危險工作,其男性平均壽命遠低於一般國民平均壽命,根據高雄醫學院葛應欽教授研究,原住民男性平均壽命59.15歲,遠較一般國民的71.86歲為低,可見其問題之嚴重性。但市府目前除醫療補助與輔導就醫等消極性措施外,其施政中居然對此問題毫無著墨。

對策:

一、 設置原住民專屬綜合活動中心

1.擴充本市「娜魯灣之家」規模,並儘可能興建或遷至空間較大之場地。
2.定位為完整之綜合活動中心,增進各年齡層交流與休閒活動機會,以強化原住民向心力與族群認同。
3.定期舉辦原住民青少年文康休閒活動,並積極邀請未設藉本市原住民青少年參加,導引其從事健康休聞活動。
4.活動中心除對本市原住民提供服務外,並特別針對外縣市原住民提供各項諮詢服務。

二、拓展原住民社區活動空間

1.根據本市原住民分佈狀況,於人口較密集處設置小型原住民社區活動中心。
2.活動中心由市府提供必要之硬體協助,並由原住民社團或教會經營。
3.舉辦各種免費之小型成長團體、文康聯誼與文化學習活動,提供原住民正當休閒空間,以便舒解工作壓力,提昇其生活品質。

二、 加強協助原住民社團活動運作

1.建立原住民社團評鑑制度,作為推動原住民文化活動之基礎。
2.加強協助輔導聯繫原住民社團,健全社團組織功能與會務運作。
3.寬列本市原住民社團活動經費補助。
4.廣泛建立與原住民社團領導人及意見領袖之溝通管道,以儘速解決原住民需求。

三、 建立原住民專屬社會福利與急難救助網

1.由原民會統籌目前與原住民切身相關之社會福利與急難救助網。
2.制定原住民專屬社會救助辦法。
3.專案協助原住民單親家庭婦女就業問題。
4.發生緊急事件時,由服務站人員主動代為申辦各項救助措施。

四、 加強原住民醫療照顧服務

1.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對原住民參加全民健保保費酌予補助。
2.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婦女生育費用。
3.原住民就醫酌予補助或全額免除其健保差額。
4.責成市立醫療院所針對本市原住民特有健康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因應之道。

五、輔導成立「台北市原住民之友會」與「原住民關懷服務基金」

廣邀民間社團、公司行號與熱心原住民事務人士,輔導成立「台北市原住民之友會」,並充分運用民間資源籌措「原住民關懷服務基金」,集合社會大眾力量投入對原住民的關懷工作,促進原住民發展與族群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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