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侵略護台灣大遊行
當日活動相片檔案
跨海強力譴責中國特首馬英九,將遊行人數故意壓到27萬,是誰在泛政治化?
抗議日期﹕2005年3月25日(星期五)
抗議地點﹕洛杉磯市府人權廣場
抗議時間﹕上午十一點至下午一點
此網頁由參與這次活動者個人製做,不代表南加州僑界反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行動委員會立場
Taiwan not a part of China,
NEVER
抗議日期﹕2005年3月25日(星期五)
抗議地點﹕洛杉磯市府人權廣場
200 N. Spring St., Los Angeles, CA 90012
抗議遊行﹕上午十一點至下午一點
巴士上車地點(歡迎自行開車或共乘車輛前往參加)
1.大洛杉磯台灣會館3001 Walnut Grove Ave., Rosemead, CA 91770
報名電話﹕626-307-4881 開車時間﹕上午十點
2.台灣長輩會(鶴園)3711 Cogswell Rd.m El Monte, CA 91732
報名電話﹕626-443-2470 開車時間﹕上午十點
3.哈崗大華(Azusa Ave. & Colima Rd.交叉口)
報名電話﹕626-376-8009 開車時間﹕上午十點
4.柑縣Irvine (Jefferey/ Walnut) 歐香餐廳
報名電話﹕714-838-8916 開車時間﹕上午九點半
5.老鄉親 24631 Crenshaw Blvd., Torrance, CA 90505
報名電話﹕310-539-8984 開車時間﹕上午十點
6.聖地牙哥7170 Convoy Court, San Diego, CA 92111
報名電話﹕858-774-5401 開車時間﹕上午八點二十分
反對三點全露
無恥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欺騙國際、隱瞞事實,試圖以武力強迫自由台灣歸於支那版圖,
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以法在先以武為後,意圖向追求獨立的各地施加壓力,
然而細讀不久前「大紀元時報」發表的『九評共產黨』,我們就能發現,
中國共產黨會訂一套這種惡法,其實並不令人驚訝。
一陣風雨過後,中國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向大會報告時披露,草案列出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岸問題的三條件,
並授予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決定和採取相關措施的權限。
其三條件如下﹕
1.台獨勢力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2.發生導致台灣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
3.和平統一條件完全喪失時。
至於又臭又長的第四點說明,老猴玩不出什麼新把戲,反正三點全露也差不多了,那我們就來談談這三點。
第一點﹕台獨勢力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中國人喜歡創造順口溜,但最偉大的創造莫過於這一句「台灣自古是中國的一部分」,不但創意頗佳還喊的震天價響,
看來藉由行銷管道,也跟著Made in China的次級品外銷不少!
問題是「自古」有多古,依照中國人大的說貼言明,迄於公元230年三國時代,那麼三國以後,元朝入主中國,自此中國是誰的?
中國人說,蒙古也是中國,好吧!
那麼蒙古向外擴張到歐洲,難不成元朝版圖下的歐洲自古也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麼說,韓國、日本、越南等都是你中國自古的一部分,霸權無恥莫此為甚!
就算自古曾是中國的一部分好了,二戰後舊金山和約已經非常清楚的言明,
台灣應受聯合國托管、自治而後獨立,
釣魚台一事中國掩掩遮遮不敢大動作,就是害怕觸動舊金山和約,
所以說,台獨勢力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完全是無稽之談,台灣最少在二戰以後就完全與中國無關,
再推前一點,正確的時間點應該是1895年,日本開始佔領台灣後,台灣跟中國一點關係也沒有,哪來的「從中國分裂出去」?
第二點﹕發生導致台灣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
文革以降中國人因自悲導致自大,有時空口白話一番恐怕自己也很難相信。
第一點的說辭已經站不住腳,第二點不過是加油添醋改變不了什麼,若要說什麼導致台灣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
同樣也是1895年就已經發生了。
第一點雷同第二點,有時左點和右點也很難分辨,
中國辭窮之時亂了方寸,反正都是點,上面兩點不夠大,製造一番灌水膨風也可嚇唬不少人。
第三點﹕和平統一條件完全喪失時。
中國人啊!中國人!你們不是有十幾億人口再加上台灣親中派的么呵為後盾嗎?
自來對台灣文攻武嚇何時停過,怎麼害怕「和平統一條件完全喪失」?
是台灣的新黨泡沫、是台灣國民黨下野,還是台灣親民黨縮水等親中黨皆不成氣候,這些親中黨讓你中國很失望是嗎?
更難過的是台灣民調,支持統一的近乎跌停板?
怎麼中國人大滿臉橫肉著腦羞成怒起來?
貴國不是一向以「人民」為先嗎?
人民公社、人民銀行、人民幣、人民解放軍、人民大會....,數不完的人民優先,讓我們羨慕死了!
可知道,我們台灣也是很注重真正民意,
天意如此民意使然,台灣人民就是不願意被奴役不願被併吞,和平統一的條件早就完全喪失了!
醒醒吧!中國人!
中國霸權試圖用三點全露恐嚇台灣,可見得中國這三點是多麼的污穢不堪!
奉勸中國,關起門來三點全露照照鏡子自戀一番即可,別做非分之想!
Taiwan not a part of China,
NEVER
笑談一個沒有法制的中國制定法律
第一條﹕
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台灣獨立建國天經地義,與中國毫無關係,台灣自古既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也從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若要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請向韓國、日本以及越南甚至元朝版圖下的歐洲去說。並且查一下,可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何時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
第二條﹕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世界上的確只有一個中國,這是誰都不能否認的事實,東土耳其斯坦、西藏、內蒙,甚至東北和雲南等地的獨立運動成功後,也都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更別說台灣了!台灣自古不屬中國,過去不是,現在也不是,將來更不會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就算被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霸佔,也絕對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第三條﹕
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
中國內戰何時因台灣問題起戰火?如果說敗逃的國民黨暫居台灣就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那麼當時蔣介石若敗逃日本、菲律賓或美國,那今天日本、菲律賓或美國也是中國的一部分?簡直莫名其妙!
第四條﹕
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台灣人不是中國人,請不要稱我們為「台灣同胞」,台灣人不肖當中國人!
第五條﹕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我們早已經高度自治,而且以民主方式用選票選擇我們自己的總統和國會議員,中國若有誠意,應該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這才是兩國之間根本的利益,也是國際社會所殷切希望的,而不是一邊制定惡法和加強部署飛彈一邊口喊和平。
第六條﹕
國家採取下列措施,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一)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增進瞭解,增強互信。(二)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密切兩岸經濟關係,互利互惠。(三)鼓勵和推動兩岸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四)鼓勵和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五)鼓勵和推動有利於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其他活動。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
中國內部問題叢生,農民最大的心願是「吳廣再世」,先管管自己滿街的貪官和流民吧!至於增進兩國各方關係,一句話「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在這個前提下再來談以上五點。
第七條﹕
國家主張通過台灣海峽兩岸平等的協商和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協商和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台灣海峽兩岸可以就下列事項進行協商和談判:(一)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二)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三)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四)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五)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六)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
1.不撤飛彈不用談結束敵對;2.兩國一點關係都沒有;3.台、中沒有統一的問題;4.台灣身為獨立自主的國家,不用和中國談政治地位;5.台灣身為獨立自主的國家,我們的國際地位自己會爭取,中國不要惡意打壓就很感謝;6.台灣民意很清楚,不願和中國統一,不要被中國併吞。
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統一的可能性早就不存在,而中國非和平的方式如文攻武嚇也一直持續,還要怎樣?開戰嗎?
來吧!讓我們為台灣的尊嚴、為台灣後代子孫打一戰!
(政治家為國家尊嚴、為後代子孫不惜一戰,政客將類似問題留給後代子孫)美國獨立文獻大棵譯
第九條﹕
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鬼相信!台商在中國被無理且強制的吃掉多少?這還是所謂的「太平盛世」無戰事之時,中國的法律只有在欺壓人民時有效,不是嗎?
第十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既然已經施行,開戰啊!
台、中十戒(兩岸十戒)
1.除了民主、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外,不可信奉共產主義。
2.不可在政治人物中造神,政治人物也不可自封為神。
3.不可妄稱擁有他國領土;因為妄稱擁有他國領土的,國際社會將視其為麻煩制造者。
4.當紀念因暴力政權殺害而無辜死亡的人民百姓。
5.當尊重人民百姓聲音,以及生命財產安全。
6.不可因政治理由拘捕、囚禁或殺害人民百姓。
7.不可放縱婦女偷渡國外賣淫。
8.不可偷盜他國科技視為己有。
9.不可假造文件意圖貶損他國。
10.不可貪戀他國一切所有的,並試圖以武力奪取。
兩部戰車一顆飛彈—心在淌血在翻騰
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前後,美國洛杉磯台灣僑民先後舉行了兩次抗議遊行活動,第一次在2月26日,第二次於3月25日;個人雖代表「台灣加入聯合國促進會」以及「民進黨美西黨部」前往參與籌備會議,但也因為參與其他社團如「洛杉磯聖東台灣同鄉會」,而「聖東」過去幾次美國獨立紀念日遊行有著亮麗的表現,所以被推派為總務組,總務組必須負責道具的製做,依照大會的決議,「聖東」必須製做像徵中國邪惡政權的大刀、斧頭、戰車等武器。
第一次做這麼大的勞作品實在是有點困難,又面臨籌備二二八點燈活動,時間上更是急迫,剛開始我們真的懷疑是否能如期「交貨」,但也沒有其他選擇了!有鄉親建議說,美國什麼都可以租,乾脆去租一部戰車,這是開玩笑,就算租到也不能開上大馬路啊!於是硬著頭皮從鋸下第一根木頭開始,接著像樣的骨架完成、貼紙板、裝炮管到上顏色,前後三天的時間終於完成了!有點喜躍但有更大的感傷。在製做的過程中,這麼一個念頭常浮現在腦中,如果我們台灣能夠自己製造精良的武器,今天我們何必忍受在野黨無理杯葛軍購預算,又何必忍受武器供應國的指指點點,更何必在乎中國惡法和武力恐嚇?
2月26日前往洛杉磯中國領事館抗議,以砸毀戰車為活動劃下句點,沒想到這個句點只是一個段落的句點,三月十四日中國通過惡法,舉世同憤。洛杉磯配合台灣國內的「反侵略護台灣」活動,再次籌備同步活動,「聖東」也同樣被指派再做一部戰車加一顆飛彈。這次我們有經驗了,只用一天就完成戰車,再用另一天完成飛彈,戰車不但更大,還用乾冰噴煙也加裝一枝機關槍。抗議遊行當天也是以砸毀戰車和飛彈來劃下句點,不過這次我深深的體會,這絕對不會是個真正的句點,真正的句點要劃在台灣實質的獨立建國之後,陳水扁總統說得好「不要自欺欺人」!沒有實質的獨立建國,沒有加入聯合國,在國際社會上沒有和所有國家平起平做,只是沉浸在本土政權的執政,這的確是「自欺欺人」!於是我們的勞作就必須一直做下去。
兩次親自操棒砸毀戰車,大家看到的可能是砸毀像徵中國霸權的戰車,我告訴大家,因為自己為戰車造骨架,我知道什麼部位最脆落最容易下手,事實上那一棒一棒換來的是心在淌血,而血在無奈的翻攪著,四百年了!我們還要做多久勞作,還要忍受多久這種既無國又沒家的日子?那個恨不是只有中國惡霸如此而已,那個恨是恨自己,為何不能做一部真正的戰車、造一顆足以反制中國的飛彈!那個恨是,為何國外許多獨立建國的政治家,他們念念不忘的是要給後代子孫一個有尊嚴的國家,因而他們獨立建國成功,然我們卻準備將這個艱難的擔子留給後代去解決;做一部戰車然後砸爛它,我若不是自欺欺人的話,還有其他的解釋嗎?這個恨化做一棒棒落在親自完成的戰車,直到它粉身碎骨,但恨並沒有消散,恨自己無能卻更深!謝院長也沒說錯“制憲正名要由民間來做”,我們民間不做,難道要等到人家說﹕“我做不到”後才覺醒嗎?
晚上回到家,一位鄉親打電話來表示,她看錯日期所以錯過參加遊行,她說那些「蟑螂」,我回答說﹕“是啊!打都打不死”,為表示歉意她希望能夠捐款給行動委員會,一時間我哽咽的說不出話來,鄉親就是這麼可愛,比照泛藍的人士對活動的冷嘲熱諷,這時恨卻化做安慰,安慰著憤怒的心翻騰的血,但明天、後天、台灣沒有實質獨立建國前,靠著安慰和發泄以及自欺欺人能夠過日子嗎?還是算了!學學林志玲、張惠妹,稱中國為「內地」,或是學學許文龍,反分裂國家法讓他踏實,更乾脆開始學簡體字準備再次迎接「祖國」?
為兩隻台灣國寶犬參加遊行而打扮,我讓牠們身上背著四心旗,並「客氣」的寫著“寧當台灣犬,不做中國狗”,其實我想說的是“寧當台灣狗,不做中國人”,這麼講對一些支持我們的中國朋友可能很抱歉,但事實如此。
當日活動相片檔案
Taiwan not a part of China,
N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