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導摘自明日報
「台北髒不讓」威力執法 3小時告發179件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4月1日下午出動20個稽查小組攜帶照相機及V8攝影機等蒐證器材,在西門町展開「台北髒不讓大搜尋行動計劃」威力取締,果然在3個小時,即開出179張告發單,6張勸導單,卻也有6人拒絕提身分證明,遭告發的民眾必須繳1,200元罰款;拒絕提身分證明者,環保局將公開於網路上供民眾指認。
為執行這項計劃,環保局衛生稽查大隊稽查、各區清潔隊環境衛生巡查員、配合志工人員組成稽查小組,以66人編成20個稽查搜尋小組,就在4月1日下午2時至時,選定西門町(漢中街與峨眉街口),對於民眾隨地吐痰、檳榔渣亂丟煙蒂、紙屑等行為拍照取締。
儘管鋒面過境、雨勢不小,以年輕人為主的西門町還是人潮不斷,特別是電影散場後,稽查小組目標鎖定抽煙民眾,或是作勢要丟垃圾的民眾,果然有不少抽煙民眾在抽完煙後不是隨手亂丟,就是以投籃方式丟進垃圾桶,可惜準頭不夠立即遭取締告發,受罰者以年輕人為主。稽查小組也鎖定騎機車抽煙的民眾,果然逮到許多一邊騎車、一邊抽煙,抽完還亂丟煙蒂的人。
從下午2點到5點才3個小時,稽查小組即開出6張勸導單,179張告發單,另有6人拒絕提出身分證,成效還算不錯,從4月2日起環保局也將以不定點的方式執行取締工作。環保局表示,這項計劃在執行初期2週以當場取締勸導為主,2週宣導期後,對違法行為人拒絕提示身分證明時,即依法由稽查人員告知,如不提示身分證明,環保局便將所拍存證照片登載於環保局網站中,請網友協助辨識身分後逕行處罰。
根據法令的規定,被稽查小組逮到的民眾,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4,500元的罰款,若是拒絕提示身分證明,最後還被查到者,除了處以新台幣1,200至4,500元外,更要依無故拒絕提示身分證明,加處新台幣600至1,500元罰款,習慣亂丟垃圾的民眾,還是改掉壞習慣,別和荷包過不去了。
所長留言﹕馬英九主政的台北市總以製標為方向,這又是一例,
「台北髒不讓」的執行讓人覺得好像到了中國所謂的景觀點,
不小心身後就跑出一個人來要罰你的錢。
沒錯,維護環境衛生國人的確還需加強,
只是,我們拿中國的「一胎化政策」與台灣的「一個不算少,兩個恰恰好」來比較看看,
那種方式比較有人性化,比較有教育性?效果呢?問問台灣住民就知道。
環境衛生的維持如果不注重教育,不在教育上著手,「台北髒不讓」的執行能維持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