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2001年夏季 台語文基礎班(小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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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7 12:56 暗光鳥      [轉貼] 2001年夏季 台語文基礎班(小班制)
台文罔報雜誌社

106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85號3F 聯絡人:朱素枝小姐

電話: 02-23628765

傳真: 02-23628774

劃撥帳號: 19021486 財團法人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

2001年夏季 台語文基礎班(小班制) 招生簡章

宗旨
1.1 使學生能用台語思考、閱讀、寫作,來發展21世紀新時代之台灣文化。

1.2 挽救並復興瀕臨滅絕的台語文化。

1.3 世界各族群母語(Mother Tongues)文化之復興,是聯合國文化科學教育組織(UNESCO)當前最重要的職務之一。因此,學習弱勢語言是世界潮流。

資格:
會聽、講台語的人。
上課前請先熟練26個英文字母。

3. 報名

3.1 報名表:如下。請貼繳費收據影本(劃撥時)及相片1張。

3.2 日期: 即日起。

3.3 報名費: 新台幣NT$3,000元(有學生證者NT$2,400)。請劃撥至19021486 財團法人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註明「報名台語文班」及班別)或親至報名地點繳交。

3.4 報名地點: 106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85號3F。

4. 上課地點時間

4.1 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85號3F。

4.2 時間:上課時數為30小時,請選擇下列班別:

4.2.1 5月~7月每禮拜二 14:00-17:00(日時班)。

4.2.2 5月~7月每禮拜二 19:00-22:00(暗時班)。

4.2.3 5月~7月每禮拜三 19:00-22:00(暗時班)。

4.2.4 5月~7月每禮拜四 19:00-22:00(暗時班)。

(如果希望在其它地點、時間上課者,只要人數足夠、老師同意亦可開班。)

5. 考試

5.1 考試及格者,授給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台語文基礎班結業証書。(具教師身份者並可獲得各縣市教育局同意之教育研習時數)。

5.2 憑該證書可報名參加台南神學院台語文化教室中級班(師範班)。該課程考試及格結業者,可得到國際學術機構承認的台灣通用語(簡稱台語)教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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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6 22:40 暗光鳥      To all:
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

2001年夏季 台語文基礎班(小班制) 招生簡章 (更新版)


註:增加兩班位於中部的福佬語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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