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頻者天堂 創始站長 -《 賴 怡 州 》 公 開 聲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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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1 03:43 TV001轉貼      超頻者天堂 創始站長 -《 賴 怡 州 》 公 開 聲 明
超頻者天堂 創始站長 -《 賴 怡 州 》 公 開 聲 明


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是【超頻者天堂】網站的創始站長 - 賴怡州,各位或許會覺得奇怪,我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發表這份聲明。


超頻者天堂最初是由本人一手所創立的,創立至今,已經屆滿5年。這對我個人來說,是一段相當難忘的經歷,也感謝這幾年來,陪伴我一起渡過的所有網友。


但這一些日子來,心情非常的沮喪,面臨前所未有的低潮。因為,超頻者天堂已經被【巧網公司】所騙佔,自去年 12 月份起,個人就無法再親自更新超頻者天堂網站內容。當初創站的理想,如今居然被投機份子所騙奪,讓我也不禁感嘆,人心真是險惡。


超頻者天堂對我而言,就如同自己的小孩一般,一點一滴看它長大,如今卻發生這樣的事情,令我個人一度非常失心喪志,最近終於從谷底走出來,我必須要昭告各位網友真相,真的要小心某些利用網路牟利的投機客。


若您是超頻者天堂的老網友,或許還記得這個網站最早是架設在中部某國立大學內,還記得當時網站的走馬燈寫著 " 培養年青人正當的休閒娛樂,並推廣資訊教育……." ,聽起來雖然有點八股,但就是這樣一路走了過來。


就跟很多個人網站的興起一樣,一開始純粹是為了個人的興趣,有點玩票的性質在裡面;而超頻者天堂這個名稱也是一個學弟給予的靈感所取的名字。這對於大學生活漫無目標且平淡無奇的我,生命因此豐富起來,也因此認識到不少的朋友。


之後,一些老網友都知道【超頻者天堂】網站是放在【年代網路】,並且加上一個簡單的討論區來服務各位。就這樣過了一年,網站的狀況都滿穩定的在運作當中。


後來,【巧網公司】主動來信表示願意提供更好的網路環境來給【超頻者天堂】網站發展使用,且其所談定的條件比跟【年代網路】合作的條件更好;網站仍由我個人主導﹐巧網提供協助,於是我就把網站搬到【巧網公司】,跟23xx網站做連結。


一開始的網站合作等計畫都順利的進行。後來【巧網公司】有計劃準備要將公司股票上櫃發行,表示極需要【超頻者天堂】網站的協助,比如在線上販賣一些產品等活動,請求我的網站幫助他們創造營業額。但隨著合作時間一久,覺得【巧網公司】的整個思考及格局,越來越跟我自己的經營理念明顯有很大的差距。覺得再繼續合作下去,對雙方可能都是不好,但是誰知道事情的發展並不像我想像般單純。


在一次的會議當中,原本要討論網站未來相關事宜,【巧網公司】的人員卻什麼都閉口不談,只叫我回去好好看清楚合約內容。我追問他們到底是什麼原因?他們還是閉口不說。


後來,他們脫口而出了“【超頻者天堂】整個網站都是巧網科技的,包括超頻者天堂的所有權都是,包括商標及所有以前我寫的文章!!! 天啊!


這真是讓我錯愕不已。原來,巧網公司跟我的合作意向書寫明了我是將網站內容授權而已,每年換一次約,這也是我們一起合作的共識。可是沒想到【巧網公司】在把合作意向書換到契約上時,動了一些手腳。他們跟我說這份合約只是形式上的,彼此間的誠信才是最重要,這契約與之前所談的內容都一樣,只管簽名就是。因為涉世未深,也就糊裡糊塗的簽下,後來才知道被騙了。


之後,【巧網公司】就私自關掉我的【超頻者天堂】個人信箱帳號以及網站維護的網路帳號,不讓我親自更新網站上的文章;並且發了存證信函騷擾我,指稱我不更新網站文章等,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對我本身的攻擊。這個一連串的事件對初入社會的我,實在是人生中最無情的打擊。


這件事情發生後,有好一陣子我意志消沉。畢竟一個苦心經營的網站就這樣被人奪走了,而且還受到巧網公司不斷的騷擾,身心俱疲。但是,今天我決定要站出來,讓大家了解整個事情的真相,讓大家知道社會上居然存在這種卑劣的行為,並希望不要再有人受騙了。


對於【巧網公司】騙佔【超頻者天堂】網站一事,我們已經請律師對其提起法律訴訟,希望將此事的真相正式告知予各位網友。


個人堅信,這個社會仍然存在著公平與正義,希望透過個人的一己之力,在此發表這份聲明稿。不管如何,人總是要努力去做一件事情的,就如同當初創立了【超頻者天堂】。


在此,非常懷念陪伴我多年的各位網友。個人仍然對網路抱持著相當大的情感,目前將暫時在友站 PCDVD 這邊發表相關文章,希望大家告訴大家。


我會一直走下去的,會不斷的寫更多的文章來與各位網友分享,不論如何。


超頻者天堂 創始站長 -《 賴 怡 州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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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宣告
版權沒有,歡迎轉貼。

註:原文刊載於 http://www.pcdvd.com.tw/doc/200102/oc.htm


NO:2_1
2001/04/21 04:20 不語      To all:
來個平衡報導吧^_^

巧網科技聲明
巧網科技 2001/4/21

巧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巧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與賴怡州先生及其兄長簽訂契約,契約中明訂在本公司支付一筆極大之金額(高達數百萬元)後,取得賴怡州及其兄長當時經營之『超頻者天堂』網站,而本公司根據契約,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元月一日正式將賴怡州(以下簡稱賴氏)編制為本公司員工後,一直稟持著雙方簽署的契約內容和精神從事網路事業的經營與發展。

不料賴氏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對本公司提出辭職要求,並自此不前來本公司上班,經本公司屢次發出存證信函催促其履行契約,賴氏仍置之不理,由於努力無效,只好根據合法之程序將之解職。今日卻在其他同業網站上看到有人以本公司前員工賴怡州的名義署名,表示其受騙、上當等事宜,本公司甚表遺憾。

本公司在此鄭重聲明,本公司與賴氏在簽約時,全程都有執業律師在場見證,同時契約中亦對取得賴氏當時所管理之『超頻者天堂』網站之所有資料庫內容等相關事宜,都做明確規範,本公司亦為此支付賴氏與其兄長高額的資料買斷金,而在賴氏成為員工後也提供相當優渥之薪水及工作條件。此外,簽訂契約乃自發性之行為,且於簽訂契約當時,賴氏當場向見證律師表示瞭解契約內容之後,才簽訂契約,本公司均絕無任何欺騙或搶奪之事。由於當時本公司與賴氏所簽署的契約為保密契約,依據契約約束,本公司無法在此將契約昭告社會大眾。不過本公司認為自始至終,均無任何違反契約之事宜。請社會大眾
明鑑。勿讓台灣社會的正義與公理蕩然無存!

同時本公司在此宣示,對同業網站的一切不實指控,已對本公司造成毀謗之行為,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此外,某些網友不斷在網站或BBS張貼該文章,在經本公司做此宣示後,若再有類似之行為,本公司認為恐有共犯之嫌疑,本公司也將保留對這些網友之法律追訴權。同時,本公司對賴氏違反契約之行為,也將會正式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巧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一日三時五十分



NO:2_2
2001/04/21 04:41 TV001      To 不語
平衡的好,多謝.

NO:2_3
2001/05/06 12:46 Blue Crab      To all:
從 IMPP 133 開始玩,偶也算是超頻者天堂的老網友了
坦白說,以前每天必往那裡去的我,現在不太愛去了

Why~~?

商業氣息便得太重,已經失去超頻純學術的公信力了
但是賴站長所帶起的從電腦零件業界到使用者整體的超頻風
真的是有夠厲害


NO:2_4
2001/06/05 23:27 Hans      回應:
本座實在忍不住了

超你媽的頻
幹!!

Intel的CPU在全世界都是終身保固
就唯獨在台灣,只有一年保固

就是你們這些貪小便宜,整天只會追求數字上的快感,
要爽不會去打手槍喔!!
被騙的好,去你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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