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故事
2003/03/24 10:16 老頭
一個故事 前(21日)下午到板橋市三民路辦事,地點是在一條小巷子,兩旁停有車輛,開著行旅車跟本快不了。 前面兩輛轎車正在上乘客,只好停在後,耐心等著。好不容易,可以走了。 “碰”!隱約旁邊有人用手肘敲了車身,踩住煞車,往四週一看,沒什麼異樣,適時有人用車拍後窗。 心想,真兇,趕車這麼急,趕緊向前開走,到不遠目的地辦事。一下子辦好,也向主人聊一下,“這裡有人怎麼這麼兇。” 說話間,就瞄到剛拍打門窗的人,跟另兩個併排走過。似乎他也看到車子,落後到面前來。 說了:“你剛剛碰到人了。” “不嚴重,在前面,跟人會一下就好。”(方言) 一個人在那,“思,思”喊痛。 旁邊的人出主意,“青菜找地方,糊糊。” 老頭說:“那裡方便?”,車子往出巷口的三民路駛出。 幫閒的說“路口左轉就有了。” 車子到家樂福門口紅燈,暫停。 年老力衰,雖然偶而也會飆一下車,看看老骨頭還是不是堪用。 然而在狹窄的巷道,不是飆車,剛開動,僅僅不到五公里,居然會出事,真倒楣透頂。 唉!不過既然出了事,該負責就負責! 不是自己一向主張的行為嗎? 一面自責,一面回想整個出事過程。 當時那人隱約是用手肘鼓打車身,是按著手的。 可是這會兒說是腳, 雖是老眼昏花,但也懂得先已檢驗車子一翻,這幾天下雨沒洗車,整個車身沾有水漬加沙蹟,正好一人手肘高的地方被擦拭過一塊. 當幫閒的指向那人的腳時,一晃間,鞋子乾淨,褲腳完好。 只是一說出事,沒有多想,短暫沒了主意。 老頭是老實人。 常上網有個好處,老人癡呆可以減緩到來,這點,超神經先生一定可以做証。 再來,五花八門的故事,多少也使人長一些見識。 長久養成的習慣,不管再煩,再激動,一把方向盤,什麼事都丟開,專心開車。 一專心,好處顯現了。 靈光一現,喔!碰見了,親身體驗了人性的醜惡面。 你想引導我到你的陷阱?我想抓你們到爽爽的輕鬆地去。 嘴裡說著到大醫院去,方向盤轉向文化路,因為三民路與文化路交接口有一派出所。 在家樂福門前紅燈剛好亮起來, 幫閒的說了:”你沒有誠意,算了,算了。” 嘿!本來打算花幾百元消災的事也省了。 前天,傳說的經歷,又加一樁。 |
2003/03/27 01:46 老頭
回應: 老頭還是昏庸,中山路記成文化路. 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