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縱橫@濁世東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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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8] 馬英九:蔣中正 台灣民主推手�@-�@ [原始記事 / 記事引用]
    投稿人士:無言 投稿日期:2003/04/08(Tue) 01:17:08

      2003.04.06 中國時報
      馬:蔣中正 台灣民主推手
      陳盈珊/台北報導

      儘管一般都以先總統蔣中正為台灣威權時代象徵,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日在陽明山上的草山行館開館典禮中,則推崇蔣中正其實是台灣民主重要推手,台灣的地方選舉首創於民國卅九年蔣中正總統任內,在韓戰爆發台灣處於風雨飄搖階段,這個決定格外不容易。

      馬英九指出,蔣公確實是威權時代的人物,他的一些做法甚至讓人稱他是獨裁者;再如五○年代白色恐怖,因此蔣公在歷史評價上有其受批評的地方。不過,他個人對於蔣公過去有項極少為人所知,甚至常被忽略的事蹟倒是十分肯定。

      馬英九說,一九五○(民國卅九)年六月廿五日韓戰爆發,美國第七艦隊協防台灣,在此風雨飄搖、情勢緊張時刻,蔣公毅然在同年七月宣布在台推動地方自治。同年十二月開始辦理選舉,選在對台北衝擊較小的花蓮縣以縣議員作為地方選舉的首役。民國四十年更辦理第一屆台北市長選舉,當時市長當選人吳三連甚至不是國民黨員。

      他強調,蔣公這項重要宣布,讓全台開始施行地方自治,也是台灣推動民主的重要基礎,從當時開始到現在,不少政治人物,到後來的黨外人士,都是從地方選舉出身,因此這項政策可說是一項戰略性、關鍵性的決定。

      往後,台灣的民主政治隨著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進口替代、出口擴張等一項項經濟建設發展,政治和經濟攜手前進。馬英九認為,不管蔣公歷史評價如何,他當時做出這項決定確實對台灣民主發展有很大的貢獻。

      ====================================================================

      台灣日報四月六日(星期日)社論


      【社論】荒唐!馬英九竟然推崇蔣介石對台灣民主有很大貢獻─

      更正馬英九的說法,台灣在蔣介石統治期間實施的是地方選舉,而不是地方自治


      昨天是已故總統蔣介石逝世廿八週年紀念日,台北市長馬英九透露他正在考證一段歷史,亦即在很多西方人士眼中,蔣中正是獨裁者,不可否認當時的確有些威權作法,因此他在歷史評價上有其受批評的地方,但在民國卅九年風雨飄搖的時代,蔣中正決定在台灣實施地方自治,這是台灣推動民主的重要基礎,馬英九強調,蔣中正這項重要宣布,對台灣民主發展有很大的貢獻,可惜這段事蹟常被忽略。馬英九的這段公開談話,明顯是對歷史事實的選擇性解釋、見樹不見林的偏倚陳述,民國卅九年在立法院已經二讀通過的省縣自治通則,遭到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政府擱置凍結,根本未曾公布實施,直到李登輝擔任總統、國民黨主席之後,才在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完成省縣自治通則的三讀立法程序,並使同年底進行首屆的台灣省長、北高市長民選獲得法源依據,這才使得台灣的地方自治法制化跨出第一步;台灣地方自治發展史的基本常識,馬英九怎麼會不知道?令人感到訝異。

      馬英九認為外界「忽略」蔣介石決定在台灣實施地方自治的事蹟,言談之間,似乎有替蔣介石抱屈的況味;我們無意潑馬市長的冷水,他對台灣的政治發展史產生了考證興趣,固然值得肯定,但他的史學研究方法論還得再下功夫。馬英九只以蔣介石「決定在台灣實施地方自治」這段真實性有待商榷的命題,演繹到蔣介石「對台灣民主發展貢獻良多」的結論,邏輯推論的不當跳躍,不應該出自於這位哈佛大學的法學博士。馬英九一方面不否認蔣介石在當時確有威權作法,另一方面又說蔣介石「對台灣民主發展貢獻良多」,箇中的矛盾在於這將出現「威權作法」有助於「民主發展」的弔詭悖論,而這尤其不應該出自於有志爭取總統大位的馬英九政治談話之中。

      馬英九以地方自治的實施為例,高度推崇蔣介石在台灣的歷史地位儼然民主的「開基主」,孰不知印證史實之後,馬英九的推崇蔣介石,卻有揶揄蔣介石之嫌,因為馬英九在無意當中迫使許多台灣人民重新回憶蔣介石統治時期的眾多作為,於是乎包括了以臨時條款凍結憲法、總統連選得連任,包括了以創下世界紀錄的戒嚴卅八年,遂行黨禁、報禁的白色恐怖統治,包括了許多戕害民主、迫害人權的罄竹難書、不堪回首的醜惡罪行;厚道的台灣人民並未清理蔣介石統治台灣的威權作法,馬英九卻還反過頭來替蔣介石抱屈,認為外界「忽略」蔣介石決定在台灣實施地方自治的事績,「對台灣民主發展貢獻良多」,難道馬英九真的以為台灣人集體罹患了歷史失憶症?

      台灣的實施地方自治,其實早就明載於憲法的保障之中,絕不是出自於蔣介石的決定「恩賜」所致;憲法規定地方自治的實施程序有三,一是由中央制定省縣自治通則,再依據省縣自治通則訂定縣民大會組織法、選舉法;二是召開縣民代表大會,制定縣自治法,制定之後,縣民代表大會即應解散;三是依據縣自治法進行地方選舉,成立縣政府及縣議會,地方自治於焉展開。惟在蔣介石統治台灣期間,從來不曾遵守憲法規定而進行地方自治法制化的工作,就連地方自治實施程序第一步驟的省縣自治通則立法程序,也是拖到了民國八十三年七月才告完成,馬英九如何能說蔣介石早在民國卅九年就已「決定」在台灣實施地方自治?

      我們必須更正馬英九的說法,台灣在蔣介石統治期間實施的是地方選舉,而不是地方自治。以蔣介石的威權性格,厲行中央集權、集錢的作法,怎麼可能把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權下放?即使是在地方選舉,國民黨中央也是牢牢抓緊了提名權,要想通過黨提名的地方參選人必須具備所謂「黨性」、「黨德」的思想忠誠度,於是乎我們可以看到蔣介石統治期間實施的地方選舉,幾乎就是黑金政治的病灶濫觴,國民黨地方黨部的幹部在基層呼風喚雨,受到地方派系人物的逢迎拍馬,整個地方政治生態儼然就是利益上的近親繁殖場,那些性格耿介、無財無勢的賢良之士,如何能在蔣介石及其近侍幕僚形構之下的地方選舉出頭?這也才會出現了實質「對台灣民主發展貢獻良多」的黨外運動。

      馬英九說,不少政治人物包括後來的黨外人士,都是從地方選舉出身,言下之意都該感念蔣介石「決定」在台灣實施地方自治,這是根本顛倒史實的荒唐之說;黨外人士正是因為不屑於蔣介石統治期間實施的地方選舉惡形惡狀,這才不顧身家安危、挺身而出,透過訴諸人民的清白參選途徑而爭取地方自治的法制化,建議馬英九在要考證歷史之前,先把歷史發展事實、史學方法論讀通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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