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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馬告?馬告?告了嗎?──馬告國家公園成立問題的思考 �@-�@ [原始記事 / 記事引用] 投稿人士:adigu 投稿日期:2002/07/14(Sun) 21:45:00 馬告?馬告?告了嗎?──馬告國家公園成立問題的思考 投稿人士adigu 投稿日期2002/07/14(Sun) 03:57:16 【台灣有幾座國家公園? 】 據了解,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預定在六月底正式確定馬告國家公園的籌設,並於明年底正式成立,成為我國第七座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構想的濫觴應是起於八零年代,國際間環保意識抬頭後,對於山林保育的觀念也逐漸興起,當時的國家領袖蔣經國顯然也接受這項觀念或者受到了這項觀念興起所帶來的壓力,於是一座座國家公園陸續在台灣成立,包括一九八四年的墾丁國家公園,一九八五年的玉山國家公園、陽明山國家公園,一九八六年的太魯閣國家公園。李登輝主政之後,也將早在日據時代即已開始規劃的雪霸國家公園計畫正式於一九九二年付諸實現。而第六座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則是為因應金門地區解除戰地政務而於一九九五年宣佈成立。原先南投地區民眾亦曾於一九九八年間醞釀推動成立能丹國家公園,臨末了在原住民的反對下宣告終止。 第七座馬告國家公園之議,係源於一九九八年原住民與多位環保人士在搶救棲蘭山原始檜木林免於在行政院退輔會枯立倒木整理作業中遭到浩劫的運動過程中逐漸興起的思維。這個思維也為當時參選總統的阿扁接受並納入政見!是以此次內政部籌畫馬告一案,自然是為了要實現阿扁的政策支票。 【為什麼要有國家公園? 】 要談這個議題,不得不先談談政府對於所謂國家公園所持之態度與做法。過去國家公園雖是因應環保壓力而生,但實際上卻是為觀光營收而行,以當時的國家公園法來看,其立法精神甚至已明白指陳,保護大自然的目的就是為了供人玩賞!於是乎,為了保護大自然,所有可能「破壞」的行徑均將施以嚴厲之處分!然而我我們忽略了!在那片山林裡生活的人決非僅在假日期間駕著一輛RV走訪大自然的你我,而是許多「土生土長」的原住民朋友!他們對設置國家公園的心情與看法到底為何顯然並未受到重視! 於是乎許多原住民朋友在這樣的基礎上,開始發出了反對的聲音!從要求修改國家公園法到堅決反對國家公園,從撰文抗議到走上街頭!設置國家公園的議題就在這樣的過程中,激盪數年! 【馬告山就是棲蘭山! 】 現在再回過頭來看馬告,一九九八年棲蘭山保護紅檜運動方興未艾之時,許多參與護檜的環保團體逐漸產生設置馬告國家公園的構想,當時政府方面也同意並接受,同時開始進行規劃!遂形成環保團體與政府雙贏之局!在環保團體的立場,成立國家公園將可以確保這片珍貴的原始檜木林不受人為的破壞!而政府方面因公園設置可以在爭執不休的農委會、退輔會與內政部營建署間取得妥協與平衡,並可進一部消弭外界反對的聲浪,不啻為一正確的政治選擇!阿扁政府上台後,甚至更主張馬告係以原住民為主體,未來國家公園成立後,將由政府與原住民共管(共同管理),如此則進一步顧及過去幾年來政府忽視原住民意見的缺點!綜此觀之,則馬告無疑為政府一舉數得的佳策! 依據政府的規劃內容,「馬告國家公園」規畫面積約廣達五萬三千公頃,橫跨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與新竹縣,區內且有亞洲僅存,也是面積最廣的古老原始檜木林及生態環境。目前行政院方面已經決定動用第二預備金設置「馬告國家公園」,內政部營建署則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於四月底以前完成範圍界線勘查,並擬定計劃範圍劃定書後提報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待審定通過之後,送行政院審核,而此項作業流程並趕在五月二十日以前完成。並由阿扁總統於就職兩週年當天親自宣佈成立。 馬告,是泰雅語的音譯,原係指一種山胡椒植物,味道辛辣而刺激,在烹調食物時加入馬告將產生去腥的效果,甚至據說馬告還可以增加性能力!是以泰雅族的朋友在烹煮肉類時,常會以馬告作為調味料!一八九五年日本人強佔台灣,當時泰雅族原住民為了保衛家園,率全族之力起身抵抗,傷亡甚巨,其中又以馬告部落死傷最為慘烈,後來泰雅族人遂將棲蘭山命名為馬告山以玆紀念。這也是馬告國家公園起名之由。 【馬告國家公園問題何在? 】 果依上述,則似乎國家公園之議,應屬上策!有識之士自應一體擁戴,及早促成才是,如生態學者陳玉峰即在立法院原住民問政會一項會議中表示不必修法亦可透過國家公園計劃達到原住民參與共管的目標,他甚至說:「如果今年內不成立,我們民間,我要發起來,我要再次的抗戰。」然何以截至目前本案仍爭論不休?問題癥結究竟何在? 綜觀起來,對馬告國家公園計劃質疑者,咸認為過去政府在國家公園法的制定上,完全漠視原住民的聲音,在實際管理的過程中更嚴重傷害原住民的權益,是以即使面對標榜政府與原住民共管的馬告,他們仍深存疑懼,尤其未經歷過充分溝通的過程,政府即已定下時間表,將著手執行設置計劃,更增加其對於本案的憂心!況且目前其他國家公園的舊有問題仍存而未解,原住民應如何相信政府所謂共管的馬告,未來可以作為行動示範區? 【馬告!馬告!告了嗎? 】 原則上,我們願意相信政府對於馬告國家公園設置的立意,包括所謂共管的美意,也相信政府「告了!」。亦即政府已然向原住民朋友宣達過設置公園的初衷及照顧原住民朋友的諸項規劃!問題是,儘管立意再良善、規劃再完美,到底原住民有沒有說YES OR NO的權利?對於這群幾百年來(甚至更久)即已在那個地方生活的原住民朋友,我們應抱持怎樣的態度來面對?過去是專制獨裁,是只知劫取山林利益的土匪!現在呢?我們唾棄過去的獨裁與專制,揚棄劫匪的惡行,搖身一變要走向開明,我們變成了偉大的父母,而原住民朋友正是我們親愛的小孩!當父母親告訴孩子們,要如此如此、這般這般,我們才會過得更好!試問?這群「孩子」應該如何回答? 這可能才是真正的問題核心!我們到底有無權力以父母的立場對待原住民?即使我們真的很開明、即使我們真的是愛護這片山林!我們實在不能忘記,真正在那塊土地上生活的,是他們!他們不是保育的珍貴黑熊,也不是保育的原始檜木,他們──是一群與你我一樣在呼吸的人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