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縱橫@濁世東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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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6] 禮儀之邦的禁「妓」遊戲 �@-�@ [原始記事 / 記事引用]
    投稿人士:張筱雲 投稿日期:2002/07/14(Sun) 21:42:58

      張筱雲 投稿日期2002/01/13(Sun) 20:32:06

      在荷蘭、德國通過立法程序,保障性交易從業者,予以和一般勞工平等的社會福利之際,台北市市長卻激動地搖旗吶喊:「來一個抓一個,來兩個抓一雙」,下令加強查緝逮捕日本來台買春客,這種開倒車行為,令人不解。
      不久前,德國綠黨人士經過多年努力,終於在法律上承認妓女也是人,摘除「妨礙風化」的桎梏,還四十萬名德國業者一個尊嚴。荷蘭、德國的「縱容」色情行業,在衛道人士眼中看來,有世風日下、驚世駭俗嫌疑,這個古老的行業,長久以來一方面有其實際需要,另方面被人不恥唾罵,正如茅坑人人嫌臭,卻不得不每天去報到。幾年前,德國從事這種特殊「服務業」的女性不甘屈辱地隱藏在社會陰暗角落,長期過見不得人的生活,勇敢地上街示威遊行爭取權益,終於迫使執政者不得不正視這個問題,公然成為國會殿堂的討論議題。相形之下,亞洲業者較認命,繼續過被警察追捕得抱頭鼠竄的日子。

      這個問題並不能完全怪妓女们墮落,符合有「需」才有「供」,完全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當然也有逼良為娼或雛妓的例外情況)的商業行為。這一點,2001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奈保羅(Sir Vidiadhar S. Naipaul)就老實可愛得多,得獎後曾在一次訪問中公開感謝妓女,他表示,因沒時間交女朋友,平日靠她們解決生理甚至心理(其中不乏善解人意者)需求。這種說法,比假惺惺的政客學者人性化得多。至於將尋芳客繩之以法,實際上也有欠考慮,尋花問柳不比吸毒、溘藥有損害健康、威脅生命的危險,何罪之有?警方也認為國內法令並不處罰嫖客,買春無罪可罰。真要追究起來,頂多和社會風氣、制度、人心和觀念有關,成年人有選擇職業自由,如果某些女性願意從事這類交易,干卿何事?何勞官方、警察窮追猛打?而泰國成為歐美人的「買春勝地」,則緣於鄉村貧窮落後、缺乏社會福利、難以維生,迫使年輕女性不得不下海執業,政府該反省檢討體制,不應本末倒置,把所有責任推給人民。

      而台灣政府當局假裝色情交易不存在,每隔一段期間就要「掃黃」,像警察抓流動攤販,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大玩「官兵捉強盜」遊戲。「抓不勝抓、防不勝防」,明知不可為而為的精神固然可佳,但這個「比人類的文字更古老、比法律更古早」的行業,是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諸因素互相影響而產生,試圖以單一法律手段加以禁制,歷史早已證明行不通,唯有通過較合理的管理,在人身安全、公共衛生、社會安全各方面作出較合理週全的規範,始能奏效。如果真要根本斷絕亂源,最好學習毛澤東在文革時期的做法,全面禁慾(他自己卻大玩特玩),或是實施全民(男性)大閹割,如此便一勞永逸。

      另外,在這次日本尋歡事件中,揭露一個有趣的事實,根據不久前全球性愛調查,道貌岸然的日本男子似乎房事對不感興趣,敦倫次數名列倒數第一,原來他們不是冷感,而是熱衷「海外覓春」,這種矛盾現象顯示日本男子「家花不如野花香」,偏愛打野食心理。(張筱雲寄自德國慕尼黑)

      Chang-Kleber, H.Y.
      Am Priel 2B
      85560 Ebersberg
      GERMANY
      Tel 08092 8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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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7] Re[1]: 禮儀之邦的禁「妓」遊戲 �@-�@ [記事引用]
    投稿人士:台灣人 投稿日期:2002/07/14(Sun) 21:43:32

      ◆台灣人 (2002/04/21(Sun) 01:06:45)
      對於你的文章,我實在無法茍同,第一,不要認為外國的做法永遠是對的,我已在歐洲住半年了,我發現歐洲確實有許多值得學習的地方,但卻有許多的地方是應該改盡的(e.g.垃圾處理問題、Sociality security '''else,這些是在歐洲的我,覺得台北做的比歐洲好的。),台灣已進入已開發國家的行列,早已與世界接軌,然而如果永遠認為外國永遠是對的,將會使自己永遠拘束在follower的地步,日本就是不一眛的跟隨歐美,如今在國際舞台上的地位是有目共睹的。其次, 娼妓問題和茅廁不能相提並論,我每天上廁所,卻從沒嫖妓過。再說,日本人來台嫖妓,對台灣的形象有損,除非妳認為當外國人想嫖妓時就想到台灣,是無關緊要的,否則就要杜絕國外觀光客的嫖妓行為,最後我要說的是,妓女是不應該被鼓勵的,更不能因為長久以來無法終止它,就承認它的合理及合法性,殺人、搶劫、吸毒等許多犯罪問題,不是從有歷史以來就存在的嗎,那些人也因為有需要才犯罪的,難道也要給予合理化嗎? 除非妳認為妳的父親,或兄弟,或甚至妳先生去嫖妓妳不反對,或是妳的姊妹、妳的女兒去從事此行業妳不認為不好的,或許真的可以考慮開放妓女的權利。社會確實有問題才會使妓女問題越發嚴重,但我仍要說,使問題合理或合法化,是逃避問題的做法,也是擴大問題的開始。我是道地的台灣人。我愛台灣。


    [365] Re[1]: 禮儀之邦的禁「妓」遊戲 �@-�@ [記事引用]
    投稿人士:楊華 投稿日期:2002/10/05(Sat) 01:47:09


      導之為主﹐制止為副。

      不可壞風氣﹐也不能強行來。事出有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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