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我到一位任職於某電視台的朋友家裡,一陣寒喧後,他慧黠地問我想不想看精采影帶。既然是「精采」,哪有放過的道理。我客隨主便的看著他拿出一張毫無署名或標籤的燒錄光碟,塞進電腦光碟,開啟電腦喇叭,播放一齣約莫48分鐘的針孔偷拍春宮片。
這是我第一次看針孔攝影的A片,但誠如我那位不知看過多少盜攝的朋友所說的,這是他看過畫質最清晰、收聲最清楚的偷拍盜攝。的確,男女主角的臉龐雖只有80%左右的清晰度,但也足以辨析是否是雜誌說的那位素有「政壇玉女」美稱的女性政治人物。
我一邊欣賞男女主角繾綣在白色床單的咿啊嗚喔,一邊傾聽朋友跟我說的,他們電視台早在八月份就已收到共計五張的光碟片,而且已經將打好馬賽克的新聞帶製作完畢,只是不敢也不想播放罷了。這種心態不是只有他們才有,各個電視台都是如此,怕被當事者提出告訴,也擔心支持者的抗議,還擔憂理性觀眾和專家學者的嚴正譴責。直到壹周刊披露出來之後,原本流傳在高層主管的光碟,才慢慢廣為員工所知、所拷、所看、所驚、所笑,和所嘆,因此,只是極為底層員工的他才有機會享受主管們當時的特權,浸淫在春光明媚、鶯聲呢喃的玉女綺麗氛圍。
不管怎麼說,「玉女」是偷拍盜攝下的受害者。男女之事,床第之間,原本就是極為私領域的範圍,即便觀眾有知的權利,而明星也有被知的義務,但有些領域不該也不能更不行公諸於眾,這已非硬梆梆的法律層次所能規範,而是屬於活生生的道德面的克制。畢竟,沒有人自願想成為片中的主角。
記得,三年前的昨天,1998年12月16日,同志團體抗議電子媒體多次利用針孔攝影或盜拍方式公佈同性戀私生活,有意無意的踐踏同志人權,於是揪舉出五位電視主播為「五大惡夢情人」,其中的一位正是這位政壇玉女,她曾經在新聞節目中播放用針孔攝影機偷拍的同性戀酒吧畫面。當時的同志是絕對的弱勢(當然,現今還是),不曉得當時會有多少媒體挺身而出,替他/她們稍微進行辯白,或自身檢討或譴責媒體的惡質?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三年前以盜攝侵犯同志的「玉女」,如今反遭報應,成為盜攝的受害者,我不願落井下石,拍手叫好,大說「活該」。不過,我卻憐惜三年前那幾個盜攝下的同志,沒有受到媒體自制的眷顧,第一時間被大剌剌地公佈在新聞片段。說真的,今天玉女偷情的盜攝,比起先前同志戀情的偷情,在媒體那對殺紅的眼珠子裡,實在來得幸運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