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台語通用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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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台語甲式拼音規劃 2001/4/1提供 1. 十年前「教會羅馬字系統」堅持台灣人民都要用該系統。目前「教羅系統」並不堅持 所有人都要用「教羅」,但是「教羅」在教會有相當穩定的使用群(教會外也有一定 的使用者),因此政府宜追認其百年來的文字地位,使台灣歷史上的文化更豐富,台 灣歷史早就有文字了。目前國語推行委員會已有半數的委員早在2000年7月就正式提 出本案了。
2. 在標音系統層面的考量,鄭良偉(1997,1999)亦已經提出建議方案,這項建議僅修訂 「TLPA系統」(前政府1998公布的系統)兩點(或三點),因此可稱之為「TLPA修訂 式」(不必推翻或抹殺TLPA的貢獻,TLPA修訂式即福佬甲式)。修訂的重點之一就是 將TLPA與教會羅馬字對衝的地方加以修訂。我國政府頒訂的系統,應該儘量與教會羅 馬字不要對衝。
3.「TLPA修訂式」與「追認教會羅馬字」這兩項規劃,若能獲得接受,則福佬語的拼音問 題,就變得單純了。總體而言,基於歷史與語音結構等因素,福佬語拼音系統很難單純 的統一為一個單一的系統,因此目前的規劃是從數十種系統的局面,想辦法歸併到剩下 「兩個到三個系統」,以供自由選用。
福佬甲式「TLPA修訂式」的技術細節說明 (「聲調符號」與「聲調順序排列」等細節,另行處理) 修訂1: 教會羅馬字與TLPA最大衝突來源是「ㄗ,ㄘ,ㄙ」,究竟要採用「ch,chh,s」 或「c,ch,s」,並不見得有明顯的國際慣例,以字母「c」為例,英語(幾乎成為 全球語言)的字母「c」的發音很雜,並沒有一致的規律。因此基於字母「ch」 在華語為翹舌音ㄔ以及儘量增加華語(乙類拼音)與福佬台語(甲類拼音)的 通用性考量等多項因素,不如考慮與華語拼音保持一致,採用華語拼音與客語 拼音的字母「z,c,s」表記「ㄗ,ㄘ,ㄙ」。
修訂2: 「教會羅馬字」與「TLPA」的第二項衝突來自「教會羅馬字」的「o.」符號 因為印刷書寫不便,到底要改為「ou」或「oo」的問題。由於改為「ou」或 「oo」各有利弊,「ou」會誤以為是華語的ㄡ,「oo」在英語的影響下容易 誤以為是音標[ u ],各有缺點。王育德「台語常用語彙」則朝另一個方向建 議「o.」符號的一點取消,直接用字母「o」表記「烏」(一般稱為大ㄛ), 至於南北腔調不同的「蚵」(即一般簡稱的小ㄛ)則可以依據董忠司(1996)曾經 有的類似建議以「or」代表(事實上教會羅馬字的ong、iong、onn、ok等皆已省 略一點而為o)。這兩個方向也是各有優缺點,但從實用的教學觀點而言,
第二個方向的字母「o」符號發音較為一致(不會有ok與ko的「o」發音不同的 問題),也較方便跨語族群的學習者。其基本的符號修訂原則為:一般音用一 般符號表記,特殊音用特殊符號表記,亦即用特殊記號or來表記有特別的南 北音不同。
修訂3: 華語的「ㄐ」用ji非常強勢,便與福佬語用ji表記「字」/z/直接對衝。這個問題可 考慮下面的討論。過去威妥瑪式以字母「j」表記華語「ㄖ」,教會羅馬字亦以「j」 表記「字」/z/。但目前此一情況剛好顛倒,華語拼音皆改為以「r」表記「ㄖ」。 林倫倫(1996)新編潮州音字典、時行台灣文雜誌、王育德「台語常用語彙」與「台 語講座」均建議用「r」表記「字」/z/,而將「j」保留給華語的「ㄐ」(j)以免直 接對衝。就漢字來講,華語與福佬語的這兩部份漢字「是一對一的對應,例外字不 多」(鄭良偉,1979:47)。根據楊青矗(1992)辭典的實徵統計,福佬語的/z/類 漢字總共有161個,其中華語發音為ㄖ的共有115個,高達71.43%,例如「儒ru/ru」 、「仁ren/rin」、「柔rou/riu」、「擾rao/riau」、「染ran/riam」、「絨rong/riong」 、「惹re/ria」、「嚷rang/riang」(斜線前是華語,斜線後是福佬語)。但這項看法 尚有爭議。一般人往往認為「r」一定要捲舌,其實「英國式英語」看到字母「er」 並不捲舌(r不發音)。以「r」表記福佬語的/z/,雖有缺點(這項缺點就如同威妥瑪 式以字母j表記翹舌ㄖ的缺點一樣),在歷史上其實是可考慮接受的。潮洲話拼音系 統也有採用「r」表記/z/的先例。
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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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 200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