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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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bo  於 2003/03/19 12:14
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剛剛去軍事迷網站看到有當兵時背的準則,讓我想起當兵時背了好多準則。我有背過的就貼在下面讓大家回味一下。

PS:抱歉,因為真的當兵時背過的現在都忘光光了,所以只好轉載軍事迷網站上的資料了。而記得當兵時背過好多,但是在軍事迷網站上看到有背過的卻不多。


NO:198_1
jumbo  於 2003/03/19 12:15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陣中十誡
一、服從命令,貫徹任務;不得陽奉陰違,有虧職責。
二、嚴守紀律,愛護榮譽;不得浪漫放蕩,敗壞德行。
三、主動積極,熟慮斷行;不得遲疑不為,失卻戰機。
四、冒險犯難,見危授命;不可貪生怕死,喪志辱節。
五、戰陣危急,全靠自救;不可連電叫苦,依賴乞援。
六、和衷共濟,互助合作;不可冒功諉過,爭權奪力。
七、安詳沈著,從戎應戰;不可張惶失措,謊暴軍情。
八、以身作則,振奮士氣;不可消極萎靡,自喪人格。
九、同仇敵慨,救急赴援;不得藉故拖延,自陷孤立。
十、防諜保密,整齊嚴肅;不得洩漏機密,危害安全。

NO:198_2
jumbo  於 2003/03/19 12:17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愛民十大守則

(一) 待人要謙和。
(二) 行車要禮讓。
(三) 宿營要安靜。
(四) 環保要重視。
(五) 損壞要賠償。
(六) 農作要愛護。
(七) 民俗要尊重。
(八) 購物要付現。
(九) 助民要熱心。
(十) 急難要救助。

跟以前背的內容不一樣。


NO:198_3
jumbo  於 2003/03/19 12:18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反情報七要項

(一) 查誰在洩漏機密。
(二) 查誰在祕密破壞。
(三) 查誰的言行反常。
(四) 查誰在分化團結。
(五) 查誰在散撥謠言。
(六) 見可疑追查到底。
(七) 遇問題立即反映。

背的內容一樣。


NO:198_4
jumbo  於 2003/03/19 12:19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人人要守法-恪遵法紀四大要點:
(一) 絕不背叛國家。
(二) 絕不臨陣退縮。
(三) 絕不違抗命令。
(四) 絕不逃亡違紀。

↑這個以前好像有背過。


NO:198_5
jumbo  於 2003/03/19 12:21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一、為維護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主權及領土完整而戰。
二、為保衛中華民國國家安全而戰。
三、為確保中華民國全民福祉而戰。


NO:198_6
jumbo  於 2003/03/19 12:26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找到自己背過的就這樣,記得當時退伍時有將一大堆的守則及準則帶回家,但忘記放到那邊去了。如果找到再補上來。

(退伍9年了,希望這些資料還找的到)


NO:198_7
jumbo  於 2003/03/19 12:31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記得當兵還要背101P的密語表(密語表記得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更新密語),高級將領及憲兵單位高級長官的名字及座車號碼。

NO:198_8
ㄚ易  於 2003/03/19 17:48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衛哨一般守則:
一、服裝整齊,佩件光亮。
二、精神飽滿,姿態端正。
三、械彈攜出,確遵規定。
四、堅守崗位,嚴密搜索。
五、提高警覺,時時戒備。
六、不看熱鬧,注意可疑。
七、服勤認真,說話客氣。
八、嚴格管制,仔細查驗。

NO:198_9
ㄚ易  於 2003/03/19 17:50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非官方版本

菜鳥守則

一、菜鳥自覺、認清輩份;不得有故作大條、一臉欠扁之行為。

二、勞苦公差、自動出列;不得有畏縮不前、不點不亮之行為。

三、放假採買、靠邊涼快;不得有爭先恐後、妨礙老鳥之行為。

四、扛磚挑大、吃肉挑小;不得有心生不滿、面有怨色之行為。

五、表現平平、減低光度;不得有過於突出、短化老鳥之行為。

六、小事小故、兵兵相護;不得有打小報告、暗中抓扒之行為。

七、上哨時間、上早下晚;不得有準時換班、累壞老鳥之行為。

八、有煙快上、有火快點;不得有慢慢吞吞、不甘不願之行為。

九、老兵摸魚、主動掩護;不得有袖手旁觀、怠忽職守之行為。

十、工作辛苦、咬牙苦撐;不得有逃兵漏跑、連累老鳥之行為。


NO:198_10
ㄚ易  於 2003/03/19 17:53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用槍時機

. 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扺抗或自衛時。
2. 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3. 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非使用武器
不能保護時。
4. 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
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5. 要犯脫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NO:198_11
ㄚ易  於 2003/03/19 17:55
Re:當兵時背過的準則

用槍要領

1. 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2. 經警告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3. 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4. 如非情勢確有必要,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5. 使用武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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