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蟹 於 2001/03/16 20:00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各位台北市民終於有一個機會可以嚐嚐當頭家的滋味了...
3/15 日的中時電子報根據『極機密資料』揭露了台北市議員,濫用特權不繳罰單的事件。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我們得到一個向那些特權抗議的機會!
如果這件事情是假的,我們得到一個向不實媒體抗議的機會!
不管事情是真是假,把信寄出去,最後的贏家還是各位頭家。
這是範本,各位頭家請笑納,希望各位頭家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tw.bbs 的車版,應該也貼一貼...
那邊應該有許多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的大金主,該讓他們出口氣了...
幫各位台北市的大頭家整理電子郵件連結,稍微整理就可以用了
寄這封信,不論如何都是頭家們嬴,頭家們!你們還在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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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服務信箱 [email protected]
民主進步黨意見反映信箱 [email protected]
副 本:
陳政忠議員 [email protected]
吳碧珠議員 [email protected]
陳雪芬議員 [email protected]
謝英美議員 [email protected]
楊實秋議員 [email protected]
陳玉梅議員 [email protected]
高建智議員 [email protected]
陳碧峰議員 [email protected]
王博昱議員 [email protected]
段宜康議員 [email protected]
陳嘉銘議員 [email protected]
內 容:
敬啟者:
三月十五日的中時電子報董孟郎先生的刊載了一篇『議員違規銷單前十名曝光』的新聞(如附件),其報導指出,中國時報根據『極機密資料』顯示,貴政黨的多位市議員其個人和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的座車違規時,享有向台北市交通裁決所「銷單」而以此免受罰款的「特權」。
對於中國時報根據這份『極機密資料』指責該黨多位議員的這些特權實例,身為台北市民,本人感到相當氣憤,天子犯法都當與庶民同罪,憑什麼我們投票選出的市議員享有還使用這些特權?現在流行說『老百姓是頭家』,貴黨部分被點名的市議員居然是這樣對待頭家的,台北市的交通不好,不小心違規在所難免,但是享有這樣的特權,貴黨市議員是不是該給所有奉公守法的市民們一個交代?
附件(中時電子報原新聞稿):
議員違規銷單 前十名曝光 (中時電子報 3/15)
董孟郎/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今年春節後取消議員座車交通違規免罰措施,根據一份極機密資料顯示,去年一年台北市議員個人和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的座車,因交通違規被開罰單,向台北市交通裁決所「銷單」,而以此「特權」免受罰款的案件,以陳玉梅最多,共九十五件;其次是段宜康、陳嘉銘、陳政忠和陳碧峰等議員。去年內從未因該項陋規而享受此特權的議員有三位﹕鍾小平、李慶元和周柏雅,他們銷單的案件「掛零」。
議員的座車違規而在裁決所銷單,不必繳違規罰款的累積次數,去年一年,排名前十名共有十一位議員,從第六名起依序為:吳碧珠、王博昱、楊實秋、高建智和謝英美、陳雪芬並列第十名。
據了解,交通裁決所處理市議員的座車的交通違規案件,比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九十三條和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將議員座車視同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公務車,在行駛時,其行車速度得不受限制,議員的座車也可比照公用事業機構的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也不受限制。
市府給予每位議員兩張車牌的「配額」,除了議員本人的座車享有此項「特權」,議員的配偶或其直系親屬的座車,也可享有一輛車享受此「待遇」。
議員座車違規的案件,以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和雙白線超車、不依標誌行駛等違規狀況都有。
段宜康揭發兵役處長黃雲生自己駕駛座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違規被拍照,以部屬的駕照頂替而免受罰款後,市府已下令在今年春節後,取消議員座車違規免罰的慣例,交通裁決所已不再受理議員座車違規的銷單。
台北市市民
某 某 某
Stone 於 2001/03/16 20:14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藍蟹﹕
好傢伙﹐ 你真行﹗ 做得好﹗ 加油加油。
WEENA 於 2001/03/16 20:24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哈哈哈...我全寄了.好爽.哈哈哈.....
路犁 於 2001/03/16 23:39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已經寄了
請網友積極響應
只有行動才有影響力
何況寄伊妹兒比打電動還輕鬆.又能展現人民頭家的地位.何樂而不為呢?
安柏 於 2001/03/17 00:00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可惜.外縣市不能參一腳.
jeff 於 2001/03/17 13:41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這是真的!有一次我弟弟機車被拖吊,去繳罰款時,居然看到
我們可愛的前市議員(現任立委)陳x聖,盛氣凌人的去
領車,還說:『我需要繳錢嗎?』
jeff 於 2001/03/17 13:44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不過段宜康也是要好好批判一下,享了這麼久特權,最後才良心發現?
阿加 於 2001/03/20 14:45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藍蟹:
我用的信件主只是譴責不實媒體!
WEENA:
>>哈哈哈...我全寄了.好爽.哈哈哈.....
我也是!^^
fuckchina 於 2001/03/20 15:06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安柏
>>外縣市不能參一腳
何妨!
epee 於 2001/03/21 15:03
Re : 動員:選擇譴責『特權議員』,或是譴責『不實媒體』怎麼辦? 每個黨都一樣爛,投票給他們製造特權???
也沒聽過哪個黨作過任何處理,叫我下次投給哪個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