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蟹 於 2001/03/16 19:35 中時又搞這套!?所謂『極機密資料顯示』,可能嗎?議員違規銷單 前十名曝光 (中時電子報 3/15) 董孟郎/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今年春節後取消議員座車交通違規免罰措施,根據一份極機密資料顯示,去年一年台北市議員個人和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的座車,因交通違規被開罰單,向台北市交通裁決所「銷單」,而以此「特權」免受罰款的案件,以陳玉梅最多,共九十五件;其次是段宜康、陳嘉銘、陳政忠和陳碧峰等議員。去年內從未因該項陋規而享受此特權的議員有三位﹕鍾小平、李慶元和周柏雅,他們銷單的案件「掛零」。 議員的座車違規而在裁決所銷單,不必繳違規罰款的累積次數,去年一年,排名前十名共有十一位議員,從第六名起依序為:吳碧珠、王博昱、楊實秋、高建智和謝英美、陳雪芬並列第十名。 據了解,交通裁決所處理市議員的座車的交通違規案件,比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九十三條和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將議員座車視同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公務車,在行駛時,其行車速度得不受限制,議員的座車也可比照公用事業機構的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也不受限制。 市府給予每位議員兩張車牌的「配額」,除了議員本人的座車享有此項「特權」,議員的配偶或其直系親屬的座車,也可享有一輛車享受此「待遇」。 議員座車違規的案件,以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和雙白線超車、不依標誌行駛等違規狀況都有。 段宜康揭發兵役處長黃雲生自己駕駛座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違規被拍照,以部屬的駕照頂替而免受罰款後,市府已下令在今年春節後,取消議員座車違規免罰的慣例,交通裁決所已不再受理議員座車違規的銷單。 ----------------------------- 這份『極機密』,資料,『顯示』得還真技巧... 台北市議會議員總共 52 席,依照各黨人數比例如下: 國民黨 x 23 民進黨 x 19 新 黨 x 8 親民黨 x 1 無黨籍 x 1 國民黨:民進黨:新黨 = 23:19:8 再看看被點名違規銷單的議員名單: 國民黨(陳玉梅、陳政忠、吳碧珠、楊實秋、謝英美、陳雪芬) 民進黨(段宜康、陳嘉銘、陳碧峰、王博昱、高建智) 然後看去年內從未享受此特權的議員名單: 新 黨(鍾小平,李慶元) 民進黨(周柏雅) 其中不管好壞,點到名字的政黨比例為: 國民黨:民進黨:新黨 = 6:6:2 與台北市議會議員依照各黨人數比例(國民黨:民進黨:新黨 = 23:19:8)相當接近 這個邏輯似乎在訴說,台北市議會奉公守法與濫用特權的比例為: 濫用特權:奉公守法 = (國民黨+民進黨):新黨 = 6:1 影射之意涵為: 國民黨 Always Bad Guy 民進黨 Almost Bad Guy 新 黨 Always Good Guy 啪!啪!啪!啪!啪!啪! 請大家一起鼓掌,多麼完美多麼契合的比例分配啊∼∼ 只是...在所謂『嘿嘿嘿』事件之後,我從此再也不相信所謂『可靠消息來源指出』、『極機密資料顯示』這一類不負責任的報導了.... 請問中時以後的報導,麻煩請指出你的極機密資料,可以不要來這一套嗎? 否則我們這些當頭家的要打電話去向這些特權議員開罵,光是沒有證據這個理由,就罵不下去了... 所以,各位台北市民,台北市議員的大頭家們,請大家去函踴躍向這些市議員查證這件事 至於證據...別擔心,那些議員會教中時拿出來的。 如果事情屬實,不要客氣!大家來譴責這些特權。 而如果事情不是真的,我們當然也要譴責中時這種不負責任的報導。 被點名的市議員名單及電子郵件如下: 國民黨 陳政忠 [email protected] 國民黨 吳碧珠 [email protected] 國民黨 陳雪芬 [email protected] 國民黨 謝英美 [email protected] 國民黨 楊實秋 [email protected] 國民黨 陳玉梅 [email protected] 民進黨 高建智 [email protected] 民進黨 陳碧峰 [email protected] 民進黨 王博昱 [email protected] 民進黨 段宜康 [email protected] 民進黨 陳嘉銘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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