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犁 於 2001/03/03 21:34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各位認同本站的熱情網友們
至件事無論如何期盼大家一定要積極配合
麻煩大家將
SIRIUS兄所開的〈小林善紀被禁入境〉 那一欄所有留言存檔
以電子郵件寄至下列單位:
民主進步黨(無論如何這個執政黨一定要寄)
[email protected]
內政部
內政部部長民意信箱: http://service.moi.gov.tw/ecss/
總機: 02-23565000
臺北市徐州路5號
http://www.moi.gov.tw/
內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
[email protected]
查詢: (02)2389-9983
總機: (02)2388-9393
台北市廣州街15號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內政部警政署
[email protected]
民眾服務中心電話: 080-018110
總機: 02-23219011
臺北市100忠孝東路一段7號
http://nweb.npa.gov.tw/
總統府
[email protected]
電話: 02-23113731
傳真: 02-23311604
台北市中正區100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http://www.president.gov.tw/
阿扁總統信箱
[email protected]
副總統信箱
[email protected]
外交部信箱
[email protected]
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電話: 02-23482999
http://www.mofa.gov.tw/
行政院 院長信箱
總機: 02-33566500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http://www.ey.gov.tw/
**************************************
期盼大家能夠積極來做這件事.因為禁止小林入境這類箝制言論自由的舉動已經丟進台灣人的臉.如果抗議的郵件多一點.他們取消小林入境的決策就會堅決一些.拜託各位網友配合.
謝謝!
SIRIUS兄:
因為事關重大.重複您的呼籲.實在抱歉!
SIRIUS 於 2001/03/04 01:15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不必抱歉!
多多益善!
藍蟹 於 2001/03/04 03:02
再提供一個公版方便網友小弟參考 SIRIUS 兄的文,以較和緩的語氣,臨時撰了一個正式公文式的公版供方便網友,如果網友有更好的意見歡迎隨時修改。
受文者:
正 本: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先生、副總統呂秀蓮女士
副 本:中華民國外交部長
中華民國內政部長
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長
內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長
主 旨:關於禁止小林善紀入境一事請務再三思
說 明:據報載,聞內政部以台灣論裡有爭議性的內容作為對作家人身限制的理由,正式禁止小林善紀入境。身為中華民國公民,身處民主時代的台灣,本人對此一嚴重違反言論自由的行徑的入境禁令感到極度不可思議。至於內政部會做此一決定,本人相信是基於社會安定的全盤考量,但本人以為任何人的人任何言論或看法都不可成為對其限制的理由,亦不論其看法言論為何,都應受到相同的尊重和待遇。內政部先前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余克禮先生經由合法程序入境,不也是基於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的前提下批准的嗎,而今卻以此有爭議性的理由禁止一位普通作家來台,本人身為中華民國公民,對內政部此一禁令的適當性表示質疑!並呼籲內政部對禁止小林善紀入境一事請務再三思,以維我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精神。
中華民國公民
XXX (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
謹 呈
hen 於 2001/03/04 06:16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 XXX (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
請勿出示您的身分證字號給特務機關.小林既然會被拒絕入境.您就可能被拒絕出境...
藍蟹 於 2001/03/05 01:33
感謝 Hen 兄提醒小弟是看到內政部的部長信箱必須留身分證字號,以為沒留他們不會理會說....小弟差點誤導網友了,感謝 Hen 兄提醒。
藍蟹 於 2001/03/05 16:09
各位有收到各單位的回覆了嗎?小弟在下午已經陸續收到內政部及總統府的回覆
不曉得各位收到回覆的情形如何??
SIRIUS 於 2001/03/05 16:20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只有行政院的!
路犁 於 2001/03/05 17:57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內政部
路犁 於 2001/03/06 12:31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這是今天的回函:
****************
來信收悉!所陳事項.本府尊重行政部門的處理!
祝您 健康幸福 事業成功
總統辦公室 2001.03.
[email protected]
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年輕台灣 綠色矽島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To:
Sent: Monday. March 05. 2001 6:40 PM
Subject: 關於禁止小林善紀入境一事請務再三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寄到內政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有關 (關於禁止小林善紀入境一事請務再三思) 的問題. 我們已經交由相關單位處理。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 敬啟
路犁 於 2001/03/07 18:11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這是外交部今天回函: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 > REPUBLIC OF CHINA
> > 您好﹐
> >
> > 您的來信已於 3月7日收到並在處理中。
> > 因來信甚多,所有來信將酌情予以答覆,若回
> > 函稍有延遲, 敬請 見諒。
> > 祝您健康快樂
> >
> > 外交部新聞文化司 敬上
> >
> > 註:您的來信刻正由亞太司處理中。
藍蟹 於 2001/03/07 19:46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唉!怎麼大家收到的都是一樣的官腔....
藍蟹 於 2001/03/08 13:20
Re : 插撥一則正面的消息!!From: 民視新聞網 03/08
陳總統今天上午首度針對是否限制小林善紀入境表示,如果禁止某人到台灣,扁政府的做法就跟中國大陸政府一樣。另外陳總統也百分之百支持國策顧問金美齡的言論自由。陳總統接見中國民運人士魏京生時指出,在他上任後,國家安全單位多次請示他是否應把某人列入黑名單,禁止他進到台灣來,陳總統說如果我們的做法跟對岸中國大陸一樣,那我們就不比中國民主。一般認為,陳總統這番談話是針對小林善紀而說。對於在野黨不滿國策顧問金美齡,陳總統則表示雖然在野黨批評金美齡否定中華民國,但他認為這些國策顧問、資政是國家社會的縮影,他們的言論自由必須適時予以維護。
路犁 於 2001/03/08 18:59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內政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回覆信件
處理情形 :
台端電子郵件所反映「有關限制小林善紀先生入境一事」,係由權責機關及「本部不予許可及禁止入國案件審查委員會」,本於法令賦予之職權所為之決定。至於是否同意其入境,已責成所屬儘速重新檢討不受我國歡迎人士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謝謝來信。祝萬事如意!
來信摘要 : 關於禁止小林善紀入境一事請務再三思
LKK 於 2001/03/10 09:29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OK
雨 於 2001/03/11 03:02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都是一樣的官腔
來信摘要 : 傷害已經造成
處理情形 :
台端電子郵件所反映「有關限制小林善紀先生入境一事」,係由權責機關及「本部不予許可?庛T止入國案件審查委員會」,本於法令賦予之職權所為之決定。至於是否同意其入境,已責
成所屬儘速重新檢討不受我國歡迎人士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謝謝來信。祝萬事如意!
臺北市民 於 2001/03/11 04:17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張博雅雖具有專業能力
但無力提昇內政部的行政效率
無魄力糾正舊官僚体系的思維
太重視媒體及所謂民意,意圖兩面討好
小林入境及澎湖設賭場事件,顯示她的事務官心態大於政務官
小林入境是原則問題竟然說視民意來決定是否讓小林入境
澎湖設賭場也以總統同意設置為由,太沒擔當了
唉 於 2001/03/12 03:56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贛!!
張博雅我看八成是想一皮天下無難事!!
拿李登輝不能訪日來回嘴?
可是偏偏小林就是在書中在為李前總統叫屈
還痛罵日本政府峱種
小林的書裡面除了罵日本政府就是罵中國跟我國的蔣幫
什麼時候傷害了台灣的民族尊嚴了??
還是中國跟蔣幫的面子通稱為台灣民族尊嚴??
真的太過分了!!
真的把張博雅換下來啦!!
治安弄得這麼壞.
陷新政府於不義.
她老阿婆的官位還坐得這麼穩啊?
我們寫信去罵. 這老阿婆還乾脆就回個八股信??
贛!!!!!!!
東道主 於 2001/03/12 15:07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原來此版是一言堂
與共產黨沒啥分別....
路犁 於 2001/03/16 17:47
Re : 緊急呼籲本版網友外交部亞太司 回覆
****************************
寄信者:外交部亞太司
收信者:如附件清單
副本收信者:[email protected]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0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亞太(90)字第9012001213號
敬啟者:
台端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郵件敬悉。關於台端所詢有關禁止日本漫畫家小林善紀入
境之爭議,茲答覆如下:
(一) 經查本案係由內政部於三月二日召集審查會討論小林氏入境問題,當時基
於小林氏個人安全及可能影響我社會秩序等內政因素考量,決定限制小林氏入境。
該會議係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機關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並決議,本部無權單獨決
定。
(二) 內政部於三月六日曾表示,有關小林氏入境案,倘當事人或關係人再提入
境申請時,將重新審議。另行政院張院長於三月六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已指示
內政部於一週內重新檢討不受歡迎人物入境政策。
(三) 據悉內政部近期內可能針對小林氏入境案再次召開審查會重新審查,本部
當盱衡情勢發展,建請審查會兼顧國際形象及社會秩序等因素,重新考量。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 敬啟
九 十 年 三 月 十六日
受文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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