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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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有秋涼 於 2002/10/07 14:02 | |
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立委真是社會亂源。 立法院不是司法院,要什麼調查權? 現在的立委已經亂七八糟了,像他們可以查閱金融機構內部資料,已經搞的金融機構烏煙瘴氣。如果還有調查權,那麼更可以利用這種權力打擊異己。我們小老百姓的隱私哪裡可以保障? 像鄭可榮的事,應由司法單位處理的,李慶安當初要介入是安什麼心?她根本不應該用立委身分介入司法機構的事情。現在還來說什麼沒有調查權,此種抓權的心態,簡直讓人不敢苟同。 立委不是當代包青天,也不必做什麼選民服務。立委能夠好好的專業的審理法案,就夠了。台灣養那麼多立委幹麻?成天不善盡職責,一下子張牙舞爪,一下子哭哭啼啼,越過界處理司法機關的事,敢作的事不敢當,搞不清事實,就鼓吹要調整別人職務,自己犯錯,卻不調整自己的職務。 這種立委,真是國會之恥。 |
Mickey 於 2002/10/07 14:44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針對閣下的發言,有下列幾點看法: 一、依照英、美等先進民主國家,國會擁有調查權,中華民國對於調查權屬於監察院等所謂 的設計已受政治學者的批判,若有興趣請自行參閱坊間政治學相關書籍。 二、誠言,立法委員分為兩種,一種是自許為全國的代議士,關心的是全國性的整體發展; 另一種是地方性的議員,以為所屬選區選民服務為其重心。個人期望中華民國國會的委員, 能以第一種國會議員自許,這才是選民之福。 三、李委員以為選民服務,對於相關查證工作並沒有詳細地規畫及執行,造成政府官員蒙受 不白之冤,就這方面是有可議之處。但由此事件就全盤否定國會議員爭取調查權,這將會阻礙中華民國民主發展的道路。 四、從這件事件其實可以看出國人,包括政府官員、國會議員以及民眾的民主素養尚有待加 強,讓我們共同加油吧!!! |
微有秋涼 於 2002/10/07 15:19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立委監督的是行政部門,不是民間司法事件。 連個人的私人聚會的性騷擾事件也搞成政治事件,根本超越職權。 歐(英國、法國、德國...那一國啊?)美的國會制度?請看看比較憲法,再來相提並論。 |
王五 於 2002/10/07 20:48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在下少讀書..本不敢多言.但我想這其中有個問題. 好比說這次的舔耳事件.檢方調查的結果跟李委員完全不同.該如何辦理. 我們的立委現在包山包海.不但要立法.主持節目.上CALL IN.還可以拍廣告 賺外快.他那有那個精力去調查...再說如果它也調查碰上結果南轅北轍. 我們是否該以民調高低來斷案??? |
過客 於 2002/10/09 00:07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立委要調查權? 立委有這種專業水準嗎? 立委太高估自己了! 立委如果都像李慶安這樣偵察證據, 太可怕了, 若立法超越司法,干預行政, 人民選出立委來作賤自己的嗎?對自己壓迫的嗎? 我對台灣人民無可奈何選出來的立委, |
左家獨 於 2002/10/09 21:54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關於立委的調查權,我的印象中,當年國民黨執政時,民進黨已有這方面的的提議,既可廢除不具民意基礎、別號蚊子院的監察院,又可健全國會監督功能。其次,樓上幾位朋友所提出反對立委有調查權的理由,事實上,也就是當年國民黨政權抗拒改革的理由。 我個人的了解是,現在的國會也只有預算權這把大刀,有時用來嚇嚇政府、有時以之利益交換。這樣焉得不亂?尤其,相對於一些比較保守、故步自封、甚至無視政權輪替的部門,只要跟保守派立委掛勾,預算有人護航,一樣好官自為之。但設若有了調查權,立委便沒有藉口利用預算來展現監督的職責,這樣反而可以讓審查預算時,有更多的專業討論。因為國會議員若覺得有問題的、有弊案的,應該是透過調查權行使,來達到監督的目的,而不是以刪預算為武器,動輒以之要脅政府部門就範,甚至是利益交換、利益輸送。 最後,有網友提及法的角度來看國會制度,我想假如網友們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是不是能夠就這方面貼文指教,也讓大家能夠由各種不同的角度,來監督這個爛到生瘡的國會!一個人擁有知識,是扳不倒巨獸龐然般的國會;但透過傳播讓更多人擁有知識,則可以集結成千上萬個力量,到時候,國會或許依舊龐大,但已不可能再如巨獸啃噬台灣! 以上淺見,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
過客 於 2002/10/10 06:06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設若有了調查權,立委便沒有藉口利用預算來展現監督的職責,這樣反而可以讓審查預算時」 以立法院現今的情況來看, 民主源於制衡, 以立委現今的素質及其造成的亂象和危害來看, |
鬼 於 2002/10/12 00:42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To Mickey: >立法委員分為兩種,一種是自許為全國的代議士,關心的是全國性的整體發展; 事實上美國政治學者在實證上發現,兼有兩者角色的國會議員,其實才具有最好的立法與問政品質,這部分可以自行參閱藍尼的政治學 >三、李委員以為選民服務,對於相關查證工作並沒有詳細地規畫及執行,造成政府官員蒙 在這問題上的盲點是,國會應有調查權固然合理,然而相關的國會法制,在台灣付之闕如,相較之下如果台灣對於國會議員比照英美規範,那大概也就不會立委如同過街老鼠了 |
皇國御稜威 於 2002/11/21 16:11 | |
Re:立委還要調查權?無法無天。 | |
國會議員擁有調查權是很正常的,但是現在許多國會議員對國家的忠誠有問題,如果賦予他們調查權會不會造成洩密給支那?台灣的情勢特殊,很多問題要考慮到別的國家不會發生的情況。比方說,別的國家發現叛國行為抓起來也就是了,不過在台灣統派叛國好像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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