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裁減(新法規)每人做民代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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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 於 2002/07/12 00:25 | |
民代裁減(新法規)每人做民代有機會!!! | |
立委應裁減3/2以上,應是46位,各23縣市每一縣市共2位(含正副院長)金門1位,澎湖1位 縣市議員應共2位,依台北市為例12個行政區每一區共2位共24位(含正副議長) 總統,立委,縣市議員,民代,里長,四年一起改選,可再選連任一次!!! 下次再選應經過八年後再出來(立委,縣市議員,民代,里長)!!! 總統只有可再選連任一次後(終身不可再參加任何選舉,或擔任官職)!!! 1.有給職(依公務人員條例),無任何津貼,補貼!!!(立委,縣市議員,民代,里長) 2.不可擔任現職以外之職務,借用別人名字名義在外獲利者依經查有實證,立即停止職務 職權,立即除去任何保護傘,會期內適用之不可議異!!! 3.確定實證之事實,或罪名(立即除去任何保護傘,會期內適用之)終身不可再參加任何選 舉!!! 各位意下如何??? |
鬼 於 2002/07/12 01:31 | |
Re:民代裁減(新法規)每人做民代有機會!!! | |
To EMI: 這個方案問題很多...... <立委應裁減3/2以上> 這個數字由何而來的? 台灣的立委人數不算多ㄚ 問題出在<素質>而非<數量> <應是46位,各23縣市每一縣市共2位(含正副院長)金門1位,澎湖1位> 會有問題....台北跟台東縣人口相差懸殊 但是一樣只有兩席 有違憲法平等權保障原則 <總統,立委,縣市議員,民代,里長,四年一起改選,可再選連任一次!!!> 總統現在就是限制只能連任一次了 通常民主國家也極少有當過總統後再擔任公職的 <1.有給職(依公務人員條例),無任何津貼,補貼!!!(立委,縣市議員,民代,里長)> 應該的 不過現行立委的津貼.補貼看似很多 然而其實因為制度的不健全 <2.不可擔任現職以外之職務,借用別人名字名義在外獲利者依經查有實證,立即停止職務> 這是利益迴避與旋轉門條款的問題吧 不過這對於健全國會真的是好事嗎? 懷疑中.... <3.確定實證之事實,或罪名(立即除去任何保護傘,會期內適用之)終身不可再參加任何選> 應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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