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 預算審查權與立法權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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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於 2003/01/17 22:03
提議: 預算審查權與立法權分開

若將預算審查權與立法權分開,也就是兩個國會的再版
將預算審查權附與監察院,監察院開放民選,
不知這樣是否會讓國會有更多的限制
因為我一直在想,將遇算審查權與立法權至於單一國會立法院,
真的創造出一個無法無天的怪獸,尤其是當三黨不過半,涼拌炒雞蛋
創造了立法院想要領導行政院的惡例

只是一個想法,不知各位覺得如何?
雖然把調查權開放民選是個蠻恐怖的想法 >___<
或者將彈劾權置於司法院底下類似大法官的獨立組織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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