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 預算審查權與立法權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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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於 2003/01/17 22:03 | |
提議: 預算審查權與立法權分開 | |
若將預算審查權與立法權分開,也就是兩個國會的再版 將預算審查權附與監察院,監察院開放民選, 不知這樣是否會讓國會有更多的限制 因為我一直在想,將遇算審查權與立法權至於單一國會立法院, 真的創造出一個無法無天的怪獸,尤其是當三黨不過半,涼拌炒雞蛋 創造了立法院想要領導行政院的惡例 只是一個想法,不知各位覺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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