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堵住另一個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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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窗 於 2002/08/22 00:40 | |
小心堵住另一個開口 | |
>>經濟部這項新規定將對上市上櫃公司吸引海外公司員工產生不利的影響。 有本事在中國設廠找人 那就到中國上市吸收資金
2002.08.21 中國時報
此外,經濟部表示,公司要實施員工庫藏股及員工認股選擇權的制度,均須經由董事會決議才可實施,不能僅由公司常董會決議,即實施員工庫藏股或員工認股選擇權,因為法律明訂為董事會的職權,不得由常董會代行。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巫鑫會計師指出,依照經濟部的解釋令規定,目前只有依公司法第二三五條規定,屬於員工分紅配股的權利,才可擴及公司在海外子公司員工,其餘的員工認股選擇權、員工庫藏股等,可以認購的員工,均不包括企業海外子公司的員工。 依照證券交易法第二八條之二規定,公司可以買庫藏股轉讓給員工,或實施員工認股選擇權;財政部證期會並在「庫藏股制度適用疑義問答補篇」中規定,公司購買庫藏股轉讓給員工,所稱員工的範圍,除本公司員工外,也得包括國外子公司員工;此外,證期會並在這項問答中,同意公司要購買庫藏股時,如遇董事會休會期間,也可由公司常董會先進行決議,再提報下一次董事會追認。 然而,證期會在做前述問答規定時,公司法中並沒有庫藏股以及認股選擇權的規定,但去年十一月,公司法修法增訂第一六七條之一及一六七條之二,增加庫藏股及認股選擇權的規定。 對於證期會在前述問答中所規定與公司法有關的事項,經濟部在前述最新解釋令中,明白表示,公司法中僅規定員工分紅配股,可以擴及海外子公司員工,至於員工庫藏股及認股選擇權的制度,則不可擴及海外子公司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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