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蘿蔔與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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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less  於 2002/08/02 22:08
胡蘿蔔與棒子

首先是兩則新聞的連結:
中共首度透過WTO機制與我接觸
印勞凍結 印方「非常驚嚇」

在這兩則新聞裡頭,我們看到的胡蘿蔔與棒子根本是同樣一種東西,祇是使用的時機跟方式不同而已。

對中國而言,吸收台灣資金及技術不但可以幫助該國的產業發展,同時可以把台灣牢牢的綁在這個逐漸茁壯的經濟體系裡頭。
對台灣而言,提供印勞工作機會的同時,也對這個東南亞的開發中國家產生影響力。

我們被棒子打了,我們拿棒子去打人。

中國的策略及目標很明顯,他們就是想把我們給管得死死的。

但我們的策略及目標呢?

我不知道跟印方談外勞逃跑的問題他們能有什麼辦法?何況,那個是我國主權行使的範圍,也沒有跟印方討論的道理。難道我國警察抓不到賊也要怪到印尼頭上嗎?

倘若是為了仲介費用問題,那我一樣的搞不懂。不是所有的外籍勞工都適用相同的工資標準嗎?倘若仲介的費用過高,雇主難道不會乾脆不找印傭,找菲傭、泰傭就好了嗎?這個事情幹嘛要政府出面?

我這裡有個數字是到2001年12月底的外勞總數,大約是二十六萬人(包括製造業外勞以及外籍監護工),這樣的規模,這樣的人數,到底能花掉多少「仲介費」呢?

據說,外勞雇主會以外勞薪資扣抵仲介費,也就是說將原本應由雇主負擔的仲介費轉嫁到外勞身上去,我聽過最大的一個數字是17個月的薪資,假若用最低薪資15,840元計算,17個月等於269,280元,27萬元新台幣。二十六萬人的總數是702億元,聽起來規模倒是不小,而且這當然是假設外勞維持二十六萬人的規模,每三年汰換一次,還不計高於最低薪資的外勞數量並且不計利息。然而重點在於,既然這筆錢是由雇主給付,而且已經轉嫁到外勞身上了,那還干政府什麼事情?

我不確定雇主將仲介費轉嫁到外勞身上是否合法,不過顯然是不符合公平原則的。在這個人力資源流動的過程裡,我看到的是雙方仲介以及印尼政府黏附在外勞身上當吸血鬼的事實。

好吧,假設國際政治的運作是以力量及利益作為衡量的標準,那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我國的做法對我國的利益有什麼幫助?

不管仲介費的降低與否,都沒有辦法改變資金流出的數量,因為仲介費已經完全轉嫁到外勞身上了(題外話:假如勞委會的目的是為了迫使印方降低仲介費用,這倒是迂迴的在實踐公平,然而,透過凍結的方式就會將國際政治因素帶到決策的層面來),所以問題顯然不在外匯的流出,其實以小小的七百億台幣,我想我國政府也是不放在眼裡的。那好吧,誰能告訴我,到底為什麼?

對中國,我國政府是一點皮條也沒有,對印尼可就強硬了,連印方的代表(假如台印兩國有正式的外交關係,那傢伙就是大使了)勞委會都可以就這麼理都不理。報導中說勞委會把印尼代表「拒於門外」,根據一向媒體不可信任的紀錄,我倒是存疑,在報導的後段看到,顯然印方的意見是傳達了,然則勞委會方面沒有答覆確是不爭的事實,假如這個決策沒有考慮到印方的可能反應,因此無法及時的回應,那麼,嘿嘿,這個決策品質未免也太粗糙了吧,假如有,那麼這個棒子打下去,到底是要達到什麼目的呢?

最後,以我昨天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看到的一篇文章作結,一點小感想。這篇文章說得倒是挺中肯的,「如果你請不起外傭就別請了,不要指望用很低的價格僱人為你作牛作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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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實承認,對這些問題我根本是外行,以上一點想法貼出來請各位朋友指教。


NO:665_1
Nameless  於 2002/08/02 23:28
Re:胡蘿蔔與棒子

數據有極大錯誤,正更正中

NO:665_2
Nameless  於 2002/08/02 23:57
胡蘿蔔與棒子<修正版>

胡蘿蔔與棒子

首先是兩則新聞的連結
中共首度透過WTO機制與我接觸
印勞凍結 印方「非常驚嚇」

在這兩則新聞裡頭,我們看到的胡蘿蔔與棒子根本是同樣一種東西,祇是使用的時機跟方式不同而已。

對中國而言,吸收台灣資金及技術不但可以幫助該國的產業發展,同時可以把台灣牢牢的綁在這個逐漸茁壯的經濟體系裡頭。
對台灣而言,提供印勞工作機會的同時,也對這個東南亞的開發中國家產生影響力。

我們被棒子打了,我們拿棒子去打人。

中國的策略及目標很明顯,他們就是想把我們給管得死死的。

但我們的策略及目標呢?

我不知道跟印方談外勞逃跑的問題他們能有什麼辦法?何況,那個是我國主權行使的範圍,也沒有跟印方討論的道理。難道我國警察抓不到賊也要怪到印尼頭上嗎?

倘若是為了仲介費用問題,那我一樣的搞不懂。不是所有的外籍勞工都適用相同的工資標準嗎?倘若仲介的費用過高,雇主難道不會乾脆不找印傭,找菲傭、泰傭就好了嗎?這個事情幹嘛要政府出面?

我這裡有個數字是到2001年12月底的外勞總數,大約是二十六萬人(包括製造業外勞以及外籍監護工),這樣的規模,這樣的人數,到底能花掉多少「仲介費」呢?

據說,外勞雇主會以外勞薪資扣抵仲介費,也就是說將原本應由雇主負擔的仲介費轉嫁到外勞身上去,我聽過最大的一個數字是17個月的部分薪資(本處刪除,這17個月的薪資只扣除部分,大約是四千多元)而且這當然是假設外勞維持二十六萬人的規模,每三年汰換一次(本處刪除)並且不計利息。然而重點在於,既然這筆錢是由雇主給付,而且已經轉嫁到外勞身上了,那還干政府什麼事情?

我不確定雇主將仲介費轉嫁到外勞身上是否合法,不過顯然是不符合公平原則的。在這個人力資源流動的過程裡,我看到的是雙方仲介以及印尼政府黏附在外勞身上當吸血鬼的事實。

好吧,假設國際政治的運作是以力量及利益作為衡量的標準,那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我國的做法對我國的利益有什麼幫助?

不管仲介費的降低與否,都沒有辦法改變資金流出的數量,因為仲介費已經完全轉嫁到外勞身上了(題外話:假如勞委會的目的是為了迫使印方降低仲介費用,這倒是迂迴的在實踐公平,然而,透過凍結的方式就會將國際政治因素帶到決策的層面來),所以問題顯然不在外匯的流出(本處刪除)。那好吧,誰能告訴我,到底為什麼?

對中國,我國政府是一點皮條也沒有,對印尼可就強硬了,連印方的代表(假如台印兩國有正式的外交關係,那傢伙就是大使了)勞委會都可以就這麼理都不理。報導中說勞委會把印尼代表「拒於門外」,根據一向媒體不可信任的紀錄,我倒是存疑,在報導的後段看到,顯然印方的意見是傳達了,然則勞委會方面沒有答覆確是不爭的事實,假如這個決策沒有考慮到印方的可能反應,因此無法及時的回應,那麼,嘿嘿,這個決策品質未免也太粗糙了吧,假如有,那麼這個棒子打下去,到底是要達到什麼目的呢?

最後,以我昨天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看到的一篇文章作結,一點小感想。這篇文章說得倒是挺中肯的,「如果你請不起外傭就別請了,不要指望用很低的價格僱人為你作牛作馬!」


NO:665_3
蘭陽醒獅團  於 2002/08/02 23:59
Re:胡蘿蔔與棒子

我不認為台灣過於強硬。

你的論點滿傳統的。
屬於想把外交跟外勞脫離。

但是我前幾年就鼓勵外勞外交。

顯然陳菊滿配合外交部。
我予以讚美。


NO:665_4
Nameless  於 2002/08/03 00:50
Re:胡蘿蔔與棒子

我其實不認為兩者一定應該脫鉤。

但問題是這個棒子打下去要達成什麼樣的目的我搞不清楚。


NO:665_5
Nameless  於 2002/08/03 02:52
Re:胡蘿蔔與棒子

我後來發現,好像勞委會的目的確實是我題外話裡頭講的:迫使印方降低仲介費用。不過目的不是迂迴實踐公平,而是要透過提高外勞實際所得來讓他們不逃跑。很好,實際的生活保障才是實踐正義的最好手段。

不過我還是搞不清楚,外勞外交能夠幹什麼?讓各國因為外勞而承認我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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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小感想,印尼有個叫做「人力移墾部」的部會,這玩意兒聽起來真像是人肉市場。ㄍㄢ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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