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全國銀行違法壟斷:強索千分之七換鈔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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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於 2002/07/05 09:23
抗議全國銀行違法壟斷:強索千分之七換鈔手續費

以下文章如果您覺得有道理,請轉寄我國中央銀行督促全國銀行辦理便民,你我都馬上可以享受到。http://www.cbc.gov.tw/mail/email.htm

抗議全國銀行違法壟斷:千分之七換鈔手續費(不提供百元券妨礙國幣流通)

我就不相信,如果有銀行提供百元券,而提領現金費用由七元提高到十元,會沒有競爭力。就算是七元手續費,大多人只領一千元(因為這時才用小額的),不能說不貴了。

如果一次領一萬五萬的人,當然會希望領兩千元券,因為這時的花費是較大筆的交易,這時對百元券也需求低,而這也符合七元手續費的比例原則。

你領一千,七元手續費是千分之七,比股票交易買賣一次還貴。
如果你領一萬,這時手續費才萬分之七,
領十萬時,手續費才十萬分之七。

因此,自動提款機放置足夠百元券是合理的手續費比率,機器可以設定一次領款百元券不能超過十張,這是小技術而銀行不改進,不是政府的過失。

政府明令,銀行對於換鈔和國幣不能賺取兌換費用,因此銀行都故意不提供換款方便,有的話都是拖拖拉拉故意不配合國家政策和銀行特許行業的義務。

而不提供自動提款機百元券,已經使的國人極大的不方便和引起廣泛的抱怨,如果這些對銀行的抱怨被有心人鼓動成對政府的抱怨,而政府未能妥為因應,這是政府的疏失。

只要自動提款機增加詢問要不要換十張百元券,而且每次提領一次只能最多十張百元券。

也就是當你領一千時,可以一張一千元券,或十張百元券。
當你領三千元時,可以三張一千,也可以兩張一千加十張百元券。

當你領十萬時,可以一百張一千元,或九十九張一千元加十張百元券,
當然也可以五十張兩千元券。

$$$$$$$$$$$$$$$$$ 結論 $$$$$$$$$$$$$$$$$$
只有提供千元券之ATM全部公告違法,禁止銀行使用,罪名為企圖妨礙國幣百元券流通。

當你要二十張百元券那你得分兩次各提領一千元各換成十張百元券。

這符合銀行成本之增加也可以改善目前銀行自動提款機不提供百元券的問題。



NO:357_1
小明  於 2002/07/05 09:42
Re:抗議全國銀行違法壟斷:強索千分之七換鈔手續費

雖然名義上是「跨行連線提領費」每次七元,上述立論仍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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