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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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茲光年  於 2002/05/01 02:22
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余紀忠唯一授權的傳記作者,時報的一○一「女將」之一,張慧英阿姨,昨天在中國時報寫了篇〈讓下一代去裁判吧〉。我不小心看了,看了之後,大呼後悔,恨不得死給她看!我說,妳在寫什麼呀?妳讓我死了吧!

事情是醬滴。有人,是誰沒交代,要去西門町抗議,說那兒的街道用的是中國的什麼「漢口」啦,「長沙」啦,「成都」啦,「開封」啦之類的都市名稱,他們認為醬會讓下一代的小朋友不瞭解台灣,也希望透過更改街道名稱的訴求,提醒年輕人應該多認識台灣、瞭解台灣。好像既沒人「拿著鞭子硬逼」西門町的年輕人非得怎樣怎樣,也好像沒人在西門町「蠻橫地要求或批判他人的國家認同」吧。啊醬,就不對了喔?醬,就可以讓妳拐彎抹角、指桑罵槐地發一頓脾氣喲?文章,是醬起承轉合的喲?還是你棉中時過去都沒讓妳參加作文比賽?

那醬,妳叫中國人把北京的什麼長安大街,改改名,改成六龜大街,什麼府右街也改改,改成雞籠街,什麼南長街也改改,改成諸羅街,給我棉示範看看,看看中國人爽快不爽快,也讓我棉為妳的「洞見」鼓鼓掌,好不好?

要不然,妳也可以說說,到底誰口口聲聲指責別人對台灣不夠忠貞?誰在那裡用以上對下的威權,片面自認有權檢驗及要求他人對國族的認同?是誰家的上一代哭了,就不准下一代笑?不要像個小媳婦一樣,動不動就只會書空咄咄地數落人家父權,卻讓讀者搞不清楚那個過時的老爸到底是誰?

上一代對下一代的提醒,如果只是出於上一代對於自身歷史責任的體認,為下一代提供一種可能的選擇,下一代也自有抉擇的空間。那麼,比起使用「賣cosplay服裝的店、有刺青的攤子、有援交的男女,吵鬧的音樂塞滿每個牆腳,跳街舞的小伙子牛仔褲要掉不掉的」的字眼描述西門町年輕人的世界,指控抗議中國街名的人不瞭解年輕人,再坐在報社裡一個人悶著頭唱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獨角戲,這樣子的作法,總不算差吧?

讓下一代去裁判,很好呀。那,這一代的責任呢?捏個稻草人無緣無故發頓脾氣就ㄙㄨㄚˋ了嗎?我說,張慧英,妳在寫什麼呀?妳讓我死了吧!


大青蛇  於 2002/05/01 02:59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巴茲兄,
小弟來拍手報到囉,
但是你不可以死,
你要是這樣就死了,
誰來承擔這一代的責任呢?尤其是與媒體對抗的責任!

胖胖腳  於 2002/05/01 03:06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巴茲兄,你的國語兒顯然不夠兒標準,通常講這句話兒的時候,ㄕˇ了吧的ㄕˇ是要捲舌兒的

胖胖腳  於 2002/05/01 03:34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張慧英牽拖的理由其實很好笑,也很好反駁,就是讓那條街的居民自己去決定
你說那條街有cosplay和刺青店是吧?所以如果居民投票出現了新宿街、六本木街、菜菜子街、廣末涼子街、木村拓哉街,希望到時候張記者不要跳腳(不過我猜到時候應該就是桑品載爺爺俞正馬維敏屬屬扛槍上陣打鬼子的時間)

今天中時出現了千年難得一見的批馬文章,就是那篇馬英九走鋼索,雖然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文章還充滿了春風化雨的恨鐵不成鋼之情,不過真的已經是打破中時創社以來的紀錄了。由此可見阿扁拜余紀忠有拜有差,有拜有保佑,不知道以後會不會看到中時的政戰團隊調轉筆頭,出現這種社論:「馬英九、宋楚瑜等一小繓政治野心份子,一再隔海與匪唱和,分化社會,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OOXX...可見統一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若再執迷不悟,挑戰政府執法的決心,則政府應該毅然決然貫徹公權力...」(常看統報的應該對這種調調很熟悉吧?呵呵∼∼)


東京過客  於 2002/05/01 11:49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大家都清楚在現在這個時代中統媒已經到了
不強詞奪理,不瞎說胡鬧,不集體硬掰的窘境了!

或許大家將會慢慢覺得這種笑話將讓統媒越來越可悲。


芋薯屬  於 2002/05/01 15:12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胖胖腳 兄:

你顯然不是『純正的中國人』!因為『 死 』是不用捲舌的!那是血統不純正的人要模仿京片子卻又搞錯了!

這樣真會讓『純正的中國人』連主席失望的,顯然台灣的大中國教育還沒到足以『感謝神』的地步!

純正中國人的中國時報裡的純正中國人記者們絕不會捲錯的,真是值得驕傲啊!感謝神!


阿邦  於 2002/05/01 15:36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需要輓聯或祭文嗎?
素偶的專長喔!
^^

版主  於 2002/05/01 19:16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讓下一代去裁判吧〉

全文引述如下:


2002.04.30  中國時報
讓下一代去裁判吧
張慧英


說真的,誰有權力管別人腦子裡想什麼呢?有些人認為西門町那些街道以大陸的「漢口」、「開封」命名,使得下一代不了解台灣,所以要到西門町抗議,提醒年輕人要認識台灣、了解台灣。不過話說回來,在那些漢口街、開封街乃至昆明街上,有賣cosplay服裝的店、有刺青的攤子、有援交的男女,吵鬧的音樂塞滿每個牆腳,跳街舞的小伙子牛仔褲要掉不掉的,這樣的台灣,抗議的人又了解多少?

中華民族常認為血緣、宗族乃至國家,存在著天經地義的義務與責任,不需證明,便有充分權力課之於他人和下一代。於是,上一代流了血淌了淚,總要提醒子孫不能遺忘。一輩子盼望台灣獨立的,希望下一代同樣秉志以赴,這是可以理解及體諒的。但問題是,要不要接這個棒,得下一代自己來決定,不能、也無權拿著鞭子硬逼。


口口聲聲指責別人對台灣不夠忠貞,和不准台灣同胞不當中國人的中國民族主義者,心態其實沒什麼不同。都是以上對下的威權,片面自認有權檢驗及要求他人對國族的認同。

問題是,上一代的血淚與下一代何干?上一代哭了,就不准下一代笑嗎?上一代的夢想,下一代不想記憶又能奈何?而殘酷的是,要哭要笑要認同什麼追求什麼,恐怕年輕人都愈來愈不在意上一代的想法了。對歷史血淚念茲在茲的上一代,無論如何大聲疾呼,也許只能換來徒然與悵惘。

如今的國家認同,是自發的,也是競爭的。當遷徙更為頻繁及容易時,國家要以各種有形無形的條件爭取人民的認同。當台灣人可以移民美國、可以在大陸開連鎖店、可以娶外籍新娘作夥「甘巴茶」時,在島內強分誰是誰不是台灣人,蠻橫地要求或批判他人的國家認同,就顯得父權而過時了。

一個自我定位曖昧的台灣,難免會有認同迷惑與焦慮。在台灣獨特的內外環境下,這恐怕是無法擺脫的宿命。但以國家認同為名的獵巫行為,與尊重自由選擇權的包容心態,在文明上是分屬於不同層次的,而且將由下一代作出裁判。


台北學生  於 2002/05/01 19:24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可以想像張惠英說話的口吻差不多宋楚瑜那一類的

巴茲光年  於 2002/05/01 20:47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先來跟久違的朋友們都打聲招呼,道聲好。也謝謝版主先生幫忙貼出張慧英阿姨的原文方便大家「賞玩」。

大青蛇兄:

現在,小弟趕緊跑回來一下,讓您驗明正身,看看我還活得好好滴。啊昨天,噢,不,是今天一大早,因為一不小心被張慧英阿姨的文章神不知鬼不覺啟動了太空艙裡的「自動彈射」裝置,所以才沒及時趕回來。真歹勢。呵∼

胖胖腳:

中時的座右銘,噢,不,是輓聯,看來看去,好像都寫著:「老爹不ㄕˇ,只會凋萎。」而ㄖㄨˊ且,老爹是鬼瞑黨總裁的信徒,緊跪先生的巴弟,他的精神肯定廢與中時「常相左右」滴。啊那些龍啊、仙啊、英啊、珍啊的不良中年政戰嘴砲團,恐怕也還廢盤據在中時的山寨裡好一陣咧∼嗚∼∼(以上音譯部分,請依順序用董月花腔、林洋港腔、四川腔、湖南腔和德州腔美語理解,呵呵∼)


花影  於 2002/05/01 21:00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張記者這篇文章偶也有看到
粉遷脫,亂亂比ㄋ.台灣許多中國街名,中國人不感覺奇怪.正說明中國人心態

讓5/11正名運動更有必要性.
巴茲兄說ㄉ好
胖胖腳兄說ㄉ中時打馬偶也有看到(聯合報好像也不同意馬ㄉ里長延選案樣子
這兩個中國報同時反對馬帥哥,偶感覺怪怪ㄉ柳,不知有沒特殊意義?)

就醬子

胖胖腳  於 2002/05/01 21:14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花影兄

聯合的社論我前幾天有注意看,是呼籲政客就法論法,不要逢馬必反,不要藉機打馬,不過也沒替馬英九說話(大概掰不出來了)。不過像中時這樣指著鼻子罵(社論還有一篇),我是第一次看見。


巴茲光年  於 2002/05/02 02:18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胖胖腳,

真抱歉,請問4月30日的中國時報裡,哪篇是指著鼻子打馬的呀?我一直沒找到。


巴茲光年  於 2002/05/02 02:31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胖胖腳,

我搞錯了。找到了,是5月1日蔡慧貞的〈馬英九走鋼索 讓人捏冷汗〉。你說的對,她的那句「從政治面來看,更是讓馬英九原本順遂的連任之路徒增變數。」真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舉手投足、顧盼言語之間,不知道充滿了多少不捨、疼惜的綿綿情意吶!


Papagino  於 2002/05/02 11:13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巴茲光年

這些記者抱大腿也就算了,最絕的是馬英九自己認為:

"官派的行政院長如果撤銷民選市長推動的行政改革案,必將在地方自治史上留下負面的紀錄。"

國民黨主席連戰則:

"則肯定馬英九所提的里長延選政策,具前瞻性及魄力的表現。"

ㄚ,又好笑又很幹。

No insight 的 MA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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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中常會強調市府站得住腳連戰籲中央少管地方事務

記者李淑華∮台北報導

北市里長延選爭議持續擴大,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在國民黨中常會上表示,官派的行政院長如果撤銷民選市長推動的行政改革案,必將在地方自治史上留下負面的紀錄。


國民黨主席連戰則支持馬英九的這項政策,籲中央少管、少干涉地方事務。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在國民黨中常會中報告里長延選案,文傳會主委吳清基轉述指出,馬英九強調,根據地方自治法規定,里、鄰事項屬縣市、直轄市政府管轄,為地方自治事項,因此在法理上,市府絕對站得住腳。


馬英九強調,現行的里界劃分之調整有其必要和急迫性,他表示,政院如撤銷,則市府將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他認為,這是一件該做的事、是件對的事,堅稱中央政府不該在地方自治事項管這麼多,馬英九在中常會上強調,地方自治事項應由地方決定,地方自治精神不容被踐踏,否則一個官派行政院長撤銷民選市長的推動行政改革案,必將在地方自治史上留下一個負面的紀錄。


國民黨主席連戰則肯定馬英九所提的里長延選政策,具前瞻性及魄力的表現。他認為,在過去一、二個禮拜,執政黨有意無意的把這個問題用政治動機和訴求加以擴大,是沒有必要的,連戰表示,這是地方自治的權力,中央不容干涉,因此呼籲行政院尊重地方自治精神,地方能做的,中央應少管、少干涉,以免留給國家一個中央干涉地方自治的污點。

【2002-05-02/台灣日報】


Papagino  於 2002/05/02 11:25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加一句

行政效率差未如期完成里鄰劃分,現在居然說

"推動的行政改革"?!
"政策"?!
"具前瞻性及魄力的表現"?!

屁ㄌㄚ


allcome  於 2002/05/02 13:08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通常講這句話兒的時候,ㄕˇ了吧的ㄕˇ是要捲舌兒的====

911 發生時 有許多人屎掉了

我看到時 我的 屎 也掉了!!!.................


Eric  於 2002/05/02 15:34
Re:張慧英,妳讓我死了吧!


中時晚報的護馬的效率似乎比行政院更快!
馬英九是中時報系的大股東嗎?


2002.05.02  中時晚報
意在里長之外
宋秀峰


爭議已久的台北市里長延選案,政治溫度似乎越升越高,據報載行政院已決定撤銷台北市政府的里長延選公告,果真如此,這將是中華民國行憲以來,中央政府撤銷民選地方首長政令之首例。游揆舞起的這把劍,既快又重,其效率明快固然在意料之中,然其傷人力度之重,卻又頗為讓人費解。

不解之一,小事何須鬧大?台北市里長延不延選固然重要,在行政院來說,相對於經濟景氣、兩岸關係、政府改造,乃至水荒等大事而言,實在難以相提並論。行政院大事未辦,卻積極於把小事做大,不知目的為何?


不解之二,對立何須升高?里長選舉的權責在誰,台北市民政局與內政部各說各話,然雙方也不過是對於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三條所謂「特殊事故」之解釋互有歧異,見解不同與違法行政是兩回事,行政院未能以調和鼎鼐的角色,協調下級機關之爭議,反而「公親變事主」,其理安在?

不解之三,政黨可以輪替,民主豈能回頭?今日在中央的民進黨諸公,過去在野時都曾為台灣的地方自治奉獻過青春,如今進入中央執政,為何竟以中央集權心態破壞地方自治,讓台灣的民主又走上回頭路?

不過,如果我們知道內政部長余政憲的另一個身分,是民進黨正義連線會長,而行政院祕書長李應元是民進黨準市長候選人的時候,心中對於游揆舞劍的一切不解,似乎就豁然貫通了。然而,這把劍傷的又豈是台北市長馬英九一人而已,此事民進黨諸君面對自己「民主進步」的黨名,能無愧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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