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回 覆 返 回


李俊達  於 2002/04/26 10:32
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對於國、親等在野立委頻頻以審查預算之外的各種理由,要求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赴立法院備詢,甚至在4月22日法制委員會以排定審議「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草案」為由,痛責陳師孟「五度請假」(媒體用語,陳師孟已明言婉拒赴會,何來「請假」?)引爆朝野立委互罵(秦慧珠vs.邱議瑩),議事癱瘓,總統府於當日立即發布新聞稿指出:「我國憲政史上,總統府秘書長從未就『法案』(引號為作者所註)赴立法院備詢,因此這一慣例亦需為總統府遵守,否則將造成憲政運作之混亂。」
新聞稿中更引據:新政府成立以前,除審查預算,由秘書長列席備詢外,均由副秘書長代表列席,即使是在1995年(國民黨執政)法制委員審查總統府組織法時,亦由當時副秘書長戴瑞明代表備詢。新聞稿中強調:新政府成立以後,秘書長仍依「慣例」,在審查預算時「列席備詢」;包含法制委員會於2001年3月26日審查「修正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草案」(擬增設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法源)、4月11日審查「修正卸任總統禮遇條例草案」、5月7日審查「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草案」……等法案,均由副秘書長陳哲男代表列席備詢。
總統府以新聞稿表達「絕對尊重國會之立場,也呼籲各界能以理性態度,面對此一嚴肅的憲政問題。」這其中的「各界」當然主要是指「新聞界」,然而總統府的苦心又被《聯合報》給糟蹋掉了。
《聯合報》4月24日刊出由記者何明國署名,題為「總統府秘書長 立院備詢有先例」特稿,開頭就指出「總統府發布新聞稿,指除了預算案外,總統府秘書長從無到立法院備詢的先例。……但事實證明,立法院有先例,而且是扁政府開的例。」
何記者以《立法院公報》為本,列舉:2000年9月25日,總統府「代秘書長」陳哲男到立院做「業務報告」並備詢,業務報告題目是:「總統府組織及人力運用相關法制問題」;2000年10月23日,當時的總統府秘書長游錫*率副秘書長陳哲男,到法制委員會報告並備詢,報告主題是:「總統府組織現況檢討及未來改進方向相關法制問題」。
何記者引經據典地強調,「從立法院的公報紀錄顯示,除了預算案外,總統府秘書長有兩次到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作『業務報告』並備詢的先例。此一憲政慣例的當事人游錫*,昨天卻在立院法公然說,『沒有這樣的先例』。」
《聯合報》記者的「惡行劣跡」在此又記上一筆。總統府新聞稿說的是:總統府秘書長從未就「法案」赴立法院備詢;《聯合報》何記者卻以「業務報告」作文章,還大言不慚地「事實證明,立法院有先例,而且是扁政府開的例」,當真欺騙讀者「不識字」?
眾所皆知,「中華民國憲法」是五院制,大法官釋憲,連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都「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大法官會議釋字四六一號),立委何以「不尊重」五院之上的總統府秘書長?
「泛K」立委「要求秘書長就法案備詢」目的是要當面羞辱一向以「正直、敢言」著稱的陳師孟,再配合「泛統派媒體」的斷章取義大肆炒作,以提高個人知名度,甚至向「主子」邀功;至於《聯合報》以及何記者的目的何在?恐怕讀者得仔細思量。

相關資料:
總統府新聞稿 中華民國91年04月22日

有關本府秘書長是否應赴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事
  有關本府秘書長是否應赴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乙事,總統府今天表示,這是一個嚴肅的憲政議題,總統府絕對尊重國會,但更應尊重我國的憲政體制,深盼此一問題能回歸理性的憲政討論,而非情緒性的指控。
  總統府指出,憲法第六十七條雖然規定:「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惟大法官會議釋字四六一號解釋亦曾明確表示:「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是以,總統府秘書長是否需赴立法院就個別法案備詢,憲法未有規定。故除了遵守大法官所強調僅行政院有義務依憲法赴立院備詢之立場外,也要從憲政慣例中尋找依據。我國憲政史上,總統府秘書長從未就法案赴立法院備詢,因此這一慣例亦需為總統府遵守,否則將造成憲政運作之混亂。
  總統府進一步表示,新政府成立以前,總統府與立法院少有互動,除每年審查預算,由秘書長列席備詢外,均由副秘書長代表列席,即在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一日法制委員審查本府組織法,亦由當時副秘書長戴瑞明先生代表列席備詢。新政府成立以後,秘書長仍依慣例,在審查預算時列席備詢;其餘均由副秘書長代表列席,包含法制委員會於九十年三月廿六日審查「修正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草案」(擬增設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法源)、九十年四月十一日審查「修正卸任總統禮遇條例草案」、九十年五月七日審查「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草案」、九十年十月十九日審查「修正法務部組織法」及由周錫瑋委員領銜擬具之「總統府廉政委員會設立條例草案」等法案,均由副秘書長陳哲男先生代表列席備詢。
  總統府再度強調絕對尊重國會之立場,也呼籲各界能以理性態度,面對此一嚴肅的憲政問題。

總統府秘書長 立院備詢有先例
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2/04/24 聯合報】

總統府前天發布新聞稿,指除了預算案外,總統府秘書長從無到立法院備詢的先例。曾任總統府秘書長的行政院長游錫*昨天在立院答詢時也再度強調,除了預算案,總統府秘書長沒有到立法院備詢的先例。但事實證明,立法院有先例,而且是扁政府開的例。
根據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九卷第五十四期第二二七頁的委員會紀錄,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當時總統府「代秘書長」陳哲男(原秘書長張俊雄轉任行政院副院長,秘書長一職懸缺,由陳哲男代理),應立院法制委員會之邀,到立院做「業務報告」並備詢,業務報告題目是:「總統府組織及人力運用相關法制問題」。
當時的「代秘書長」陳哲男對法制委員會邀他來作報告還表示「感佩」。陳哲男說:「貴院第四屆第四會期甫剛開議,旋即函邀哲男列席報告本府組織及人力運用相關法制問題,由此可見貴會委員在勤於問政之餘,對本府組織及人力事宜之重視與關注,首先表示感佩之意。」
另外,根據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九卷第六十三期,法制委員會第四屆第四會期第六次會議紀錄,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當時的總統府秘書長游錫*率副秘書長陳哲男,到法制委員會報告並備詢。報告主題是:「總統府組織現況檢討及未來改進方向相關法制問題」。
當時游錫*說,「能夠前往立法院列席報告感到十分榮幸」。
他說:「貴會前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召開第四屆第四會期第二會議,曾邀本府陳代理秘書長哲男報告本府組織及人力運用相關法制問題。茲未滿月,復邀錫*列席報告本府組織現況檢討及未來改進方向相關法制問題,顯見貴會委員對本府組織事宜之重視與關注,首先表示感佩之意。」
從立法院的公報紀錄顯示,除了預算案外,總統府秘書長有兩次到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作「業務報告」並備詢的先例。此一憲政慣例的當事人游錫*,昨天卻在立院法公然說,「沒有這樣的先例」。


bee  於 2002/04/26 14:11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哀...

neo  於 2002/04/26 14:55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李兄,真是要得。出一口鳥氣。

abt  於 2002/04/26 15:27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這大概是聯合報真正的目的:將陳師孟鬥臭鬥倒!

>>陳師孟談認同:我是台灣人非中國人!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和國民黨主席連戰,都曾經說過"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但這樣的說法 ,今天遭到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質疑 .陳師孟說,有些政治人物故意混淆文化血源與政治上的認同,是不道德的作為.陳師孟也說 ,自己一歲多就來台灣,對中國沒印象,因此政治上,他百分百是個台灣人 . 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和外籍記者茶敘 ,被問到身為外省人的他,如何處理自我認同,陳師孟答的很乾脆,強調自己是台灣人陳師孟這番說法, 符合他長期的論述 ,但總統府秘書長的身分,恐怕又會讓他面臨一些統派壓力 . <<

為陳師孟拍拍手!優秀台灣人也.
難怪統媒將他當作第一號敵人;想用對付宗才怡的辦法,將他鬥臭鬥倒.


abt  於 2002/04/26 15:38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宋楚瑜先生,請問陳師孟先生何時"搞"族群分裂了?怎麼搞法?

>>>宋楚瑜, 今天跟黨籍鄉鎮市長、縣市議員進行座談會, 針對省籍議題, 宋楚瑜痛批進黨政府是精神分裂. 他批評陳總統要大家不要提省籍, 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卻在搞族群分裂.<<


老人  於 2002/04/26 22:17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宋昐才是嚴重精神分裂症串者,一下台灣人,一下中國人,一下可能即將是美國人(子孫已
是美國人)搞不好是"龍發堂"跑出來的自以為是聯合國公民."嘎勒阮叨是早丟W.T.O壘."

大青蛇  於 2002/04/27 22:44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陳師孟,YA!

我必須承認,我是個陳師孟迷,
迷他的睿智和他的溫文儒雅,
迷他的不做作的親和力,
這種癡迷和迷阿扁是不一樣的,
迷阿扁是一時的(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
但迷陳師孟卻是一種由衷的欣賞


黑熊  於 2002/04/28 10:28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這是我從中時網站轉貼來的陳師孟談話:
......因此政治上百分之百是個台灣人,所謂「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的說法是不通、沒有道理的事情...
.......有些政治人物故意混淆文化血源與政治上的認同,這是不道德的作為。...

2100全民開講這樣移花接木,才是真正的不道德



august0638  於 2002/04/28 14:52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這不是族群問題

是國籍區分問題

這不是省籍問題

是國家認同問題


美國小器夫妻  於 2002/04/29 05:16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我們一起支持陳師孟出馬競選台北市長
有沒有人知道民進黨黨部的EMAIL??
一人一信如何?

美國小器夫妻  於 2002/04/29 05:22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俊達兄
請問你以前是否主持過綠色新聞?
我們是你的忠實聽眾.
不過自從"支那"網(SINA NET)把綠色電台的節目刪除後,
我們就失去了一個精神糧食,
請問現在服務哪裡?

fucKyou  於 2002/04/29 06:57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聯合報中了仙人跳﹐棒尿也痛﹐棒賽也痛﹐討好原告的家翁﹐將功贖罪的目的﹐不是非常明顯嗎﹖

4月26日﹐星島日報以一個全版再度刊登”星島再控世界日報剽密件報道“ ”世界日報回應荒謬﹐竟指星島譭謗“。各位英雄不知看出什麼門道來﹖

世界日報也是統媒一只﹐聯合報的兒子﹐為何台灣統媒抄作奉天基金﹐國安局泄密案沒事﹐獨獨美國的世界日報有事﹐這娘們是統媒大家一起抄的﹐就只有世界日報中鏢﹖太奇怪了﹖這不會是狗咬狗嗎﹖

你們也先別高興的太早﹐這絕非狗咬狗﹐而是有重大陰毛的。請聽我慢慢道來。

星島日報這招叫”明修棧道﹐暗渡陳倉“﹐表面控告世界日報﹐骨子裡是向聯合報“勒索”﹐同時“殺雞驚猴”。統媒立正站好聽著﹕統媒那家沒有聽從新華社號令﹐借星島從香港發聲﹐幾乎同步報道﹐以遂宋楚魚圍燕救“郝”之計。統媒聞聲起舞﹐隨著宋處魚的賣台計劃﹐“一步一步﹐踏入了死亡的界線了”(布袋戲口白)。

星島日報打贏了官司﹐他提出的賠償金額不會比八國聯軍少。美國世界日報只有拱手送人了。下一步﹐星島日報也不必匯入資金來買股份﹐叫統媒一家家排好隊﹐反正法院也是他們開的﹐官司結果會如何﹐彼此心照不宣。派個接收大員過來﹐會同宋處魚﹐李慶華﹐(馮赴降過氣了﹐沒用)律師樓見。不費一兵一卒﹐吐口痰在手上就得到了台灣統媒(唾手可得也)。

統媒啊統媒﹐台灣還沒被中國統一﹐你們就先被星島日報統一了﹐星島日報能夠獨家拿到國安局秘密檔案光碟。你以為是垃圾堆檢到的。這下我得趕快來拜李慶華為師﹐才有前途﹐當紅炸仔雞啊。

到時候﹐各位大俠﹕統媒那個女記者﹐你看了不爽﹐告訴我﹐我叫陳進益去“追”她。


李俊達  於 2002/04/29 09:44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美國小器夫妻

是的
小弟主持過綠色新聞
目前仍服務於建國會及彭明敏基金會
並主持鯨魚網站
http://www.hi-on.org.tw
歡迎您批評指教

 


文貝  於 2002/04/29 10:06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陳師孟選台北市長我並不看好
因為他拿不到外省籍的票
因為他也沒有青年族群的魅力
學者風範太明顯
造勢能力恐怕會有問題
不過如果真是他,我也是百分之百的支持
比那個馬爛九好上一萬倍

美國小器夫妻  於 2002/05/01 07:44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文貝兄
其實民進黨派出任何人都沒有可能拿到外省籍的票,
不過....至少陳爸爸和陳媽媽會投給他吧...哈哈...開個玩笑..

我們會認為陳師孟是個好人選主要是因為我相信大家都厭煩在族群問題上打轉,
台灣如一天不跳脫族群問題,內部就無法團結,自己人都擺不平,如何向外發展?
民進黨雖也有不少的外省人{其實我們不喜歡用這個名詞,因為如此的稱呼也是在矮化台灣}
但是找不出不個所謂的"政治明星",
在外省族群中沒有一個"ROLEMODEL"是代表"自認是完完全全台灣人"的人,
外省年輕人心中的榜樣,或父母對子女的希望可能會是像"馬英九"."宋楚瑜"
絕對不會是陳水扁或游錫(方方土},
如何能讓他們認同,對他們而言,民進黨的執政也象徵他們沒有出頭天,

相信陳師孟的父母與陳師孟同台一起宣誓紮根台灣時,
全台北市的市民無論外省或本省籍沒有人會懷疑:
"他在選台灣省省會台北市的市長,
還是台灣首都台北市市長???"
相對於馬英九只能支支吾吾的稱自己是"新"台灣人,
陳師孟卻是可以抬頭挺胸的說自己就是"台灣人".
如此一來,外省人這個名詞也順理成章的走入歷史,
這之間只剩國家認同問題了.

更何況陳師孟曾是台北市的副市長,
對台北市政不是個新手,
而陳水扁和他當初的團隊執政也曾有百分之七十的滿意度,
他對馬英九是可以跳脫族群而回歸市府的政策辯論

不知文貝兄認為如何?



美國小器夫妻  於 2002/05/01 08:02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俊達兄
我們很想聽聽您對台北市長人選有何意見?

李俊達  於 2002/05/01 15:53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到目前為止,
只要是姓「陳」的(陳師孟、陳定南),都是很好的台北市長人選,
問題在於,他們目前的工作都比台北市政重要。
以台北市民(小弟很不幸就住在台北市)「自私」的觀點,
「陳市長」一定比「馬市長」更能帶給市民較好的生活品質,
以及作為首都市民的「光榮感」。
問題是,「台灣」比「台北」更重要,也更有改善空間。
以我的看法:任何一位政客來當台北市長都不會比馬英九更差,
(有議會及媒體的雙重「監督」能差到哪裡去?)
關鍵在於台北市民的族群省籍意識及結構,
加上所謂中間選民的「自以為是」(受統派媒體的愚弄而不自知)
使得台北市民恐怕要再度自食惡果
(真羨慕我老家台南的父母親友已享受覺醒後的善果)
我的結論是:我並不關心誰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
除非台北市民真的承認,四年前他們做了錯誤的選擇。



轉貼  於 2002/05/06 15:45
Re:業務報告=法案?《聯合報》目的何在?

懇求百分之一的公平對待

林芳玫

把媒體對阿扁窮追猛打的力道,拿出百分之一來施加於馬英九,台北市的市政建設,大概也會稍微再改善一些吧。


 公平,不該像是菜市場裡的豬肉被拿來秤斤論兩;也不該像是百貨公司的過季商品般可以打折廉售。然而,有時候碰到實在是太嚴重的雙重標準,兩個人被用兩種不同的標準來對待,一位被厚待而一位被苛責,碰到這種情形,不禁讓人覺得,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公平,這樣也就可以了。

 比比看八掌溪事件與納莉颱風,再看看媒體如何對待阿扁興馬英九。我們真的只敢懇求百分之一的公平。

 八掌溪事件死亡人數若干?財物損失多少?媒體針對新政府團隊及阿扁提出的抨擊聲有多大?

 納莉颱風來襲,台北市民死亡人數若干?財物損失多少?媒體對台北市政府及馬英九又提出什麼批抨?

 八掌溪事件發生後數天內,新政府團隊成員,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游錫昆先生主動請辭下台以示負責。多年前阿扁擔任台北市長時,市府舉辦拔河比賽引發斷臂的意外事故,當時的新聞處長羅文嘉先生也是立即引咎辭職。

 納莉颱風至今已兩個多月,台北市政府相關官員依舊好官我自為之。

 媒體如果把對待馬英九的寬容度,拿出百分之一來對待阿扁;把對待阿扁的嚴苛度,拿出百分之一來對待馬英九;那麼,台灣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指數將大幅上漲。

 百分之一這個數值不是隨便訂出來的,還有其他例子以資佐證。

 馬英九公開說過不下兩百餘次不參選台北市長,結果他正式參選,而且選上。似乎很少人在意他言行不一致。阿扁也曾說過當了總統,就不再參加民進黨活動。結果世紀首航輔選工作展開以來,又為了言行不一大受媒體抨擊。其實,只要行為本身沒有不好,言行不一致有何不可?

 馬英九講了兩百多次的話可以被輕易忘記,阿扁講一次、講兩次的話倒是被媒體念念不忘。媒體對阿扁窮追猛打的力道,拿出百分之一來施加於馬英九,我們的台北市市政建設,大概也會梢微再改善一些吧。

 以上寫了許多個人的願望,有一點倒是我很不希望發生的現象:把對待馬英九的迷戀與痴心,拿出百分之一來對待阿扁。

 幸好這種事絕不可能發生。阿扁的人格特質造成許多人尊敬他、崇拜他,也有許多人痛恨他、厭惡他。但是不會有人對他付出迷戀與痴心。

 光憑這點,就顯示扁、馬二人的確需要以雙重標準對待之。人格特質不同、層次不同,支持者民主素養素高下不同,豈可平等對待?

 這是收回我「百分之一公平」的白日夢吧!

(本文原載於Taiwan News財政經總合周刊,試刊第六期)


返 回

請依文章內容欄寬度斷行(按Enter鍵)以免破行.THANKS~~
署名: [♂♀]:
☆☆: 本欄無作用
語法選項: 文章內容使用HTML
文章主題:
文章內容:
特殊符號輸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