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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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CA  於 2002/12/26 19:10
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長久以來,司法獨立一直是人民所期待的,但是司法做為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更應該能夠讓人民很清楚的看到,該受處罰者受到處罰,該還以清白者亦是早日還諸清白,許多金融機構掏空案,至今還是石沈大海,而賄選者在其任期結束後,也未受到應有的懲罰,使得人民對國家社會的正義越來越失望,若是人民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時,恐怕就是社會一動亂的開始。

陳定南:回應人民期待 司法院不能放任法官積案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上午轉述司法院長翁岳生對法務部長陳定南要求司法院督促所屬各級法院「速審速結」的相關看法後,陳定南下午表示,司法院職責就是要管制法官辦案時效,否則「為什麼要設司法院呢」?他呼籲司法院應回應人民對司法正義的期待,而不是放任法院積案。

陳定南昨晚表示,檢調將全力偵辦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疑似賄選案件,同時點名朱安雄已涉及多起司法案件遭起訴,他呼籲司法院應督促法官「速審速結」,以免「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代司法院長翁岳生回應,指出基於「無罪推定」與「法官獨立審判」等原則,以及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並以「怎麼會有這樣的法務部長」認為陳定南的發言不當。

對於楊仁壽轉述翁岳生的看法,陳定南下午趁著台聯黨立委就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賄選事拜會時,對司法院的說法做出回應。

陳定南表示,全國人民望治心切,他呼籲司法院應督促審判系統「速審速結」,相信不僅說出檢警憲調等第一線執法人員的心聲,同時也說出全國人民的心聲。陳定南並強調,這樣的說法並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陳定南指出,所謂司法正義來自兩個層面,若有罪,法官應儘速查明判決,以伸張公義;若無罪,則應儘速還人清白。

陳定南說,他未要求司法院干預法官獨立審判,而是要求司法院應管制法官辦案時效,而非放任法官隨時可積案、「愛辦不辦」。陳定南同時也抨擊最高法院「限量分案」制度,認為這也是審判時效冗長的原因之一。



NO:2198_1
毒舌派  於 2002/12/26 20:19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司法院根本沒有政黨輪替,每次大法官解釋文-有說等於沒說,他們還在醉生夢死,高薪我自領,有事就來個*推*拖*拉*,全國法院績效不彰。

檢警調單位,拼命揭發弊案,讓國家走向陽光,好不容易,逮到歹徒,結果不分青紅皂白,又把他放出去。

人民最失望就是這環。


NO:2198_2
良知  於 2002/12/26 21:54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就是這麼硬,不顧全民的期盼,縱容犯罪者的逍遙法外,還指責法務部長的不是.對於有些法官的亂判,拖案,卻從未聞院長的指責,台灣司法的信譽,有這樣的院長要提升也很難矣!


NO:2198_3
Formosans  於 2002/12/26 21:55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如果各種考試答案能比照大法官解釋法...不必讀書.絕對全部100分
請問這樣對/錯?....Ans. 看是對.也算錯
請問這人是男/女?..Ans. 正面看是男.側面看是女


NO:2198_4
Formosans  於 2002/12/26 21:58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這種水準的司法院...哀!哎!ㄞ!


NO:2198_5
蔣公  於 2002/12/26 22:00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管他翁岳生,我還杜月笙咧!!!!

一個軟弱的臭老九懂什麼????

什麼叫放縱式的民主,他懂嗎????

書生誤國,他將是歷史罪人!!!


NO:2198_6
ryo  於 2002/12/26 22:20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對台灣司法早就不抱希望了.只要看楊人壽對大法官和稀泥的北市里長延任釋憲表現.還敢自鳴得意說出橫看成嶺側成峰就可一葉知秋了.

NO:2198_7
大蕃薯  於 2002/12/27 11:18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陳定南先生 加油
在此時期 經濟政治都無明顯改善之際
盼台灣司法能就此脫胎換骨
整個事件各位大大有沒有發覺到
我們所追求的民主 就像如此
即使自認為帝王的連宋 無法拂逆民意 即刻出來道歉
但談罷免豬胺熊 未免矯情 模糊焦點 任期未滿一年如何罷免之
看到這次高雄市議會的事件發展 台灣還是有希望 大家加油

NO:2198_8
台灣路人  於 2002/12/27 11:31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台灣的司法問題不是只出在法官,有法官積案是實情,但有時問題不出在法官積案。

參考一下今天中時民意論壇張法官的意見,大家可以聽聽兩方的意見。

2002.12.27  中國時報
緩慢 但是堅定
◎張升星(作者為法官)


到過美國首府華盛頓特區就會知道,參訪行程中一定會包括美國司法權的最高象徵──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和國會與白宮三足鼎立,各自雄據一方,恰好和三權分立的概念若合符節。在最高法院外的燈柱下,是由四隻用石頭雕成的烏龜乘載著。對於這幾隻烏龜,最高法院的格言是:緩慢但是堅定(slow but steady)。

高雄市議會議長選舉的黑金疑雲,眾口鑠金。陳定南部長則趁勢向司法院喊話,要求司法院就朱安雄先前涉及的賄選案及金融弊案,督促法官速審速結。毫無疑問,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從司法工作者的眼中看來,這樣的說法只見皮毛,未指核心。真正的問題是,在社會正義的生產線上,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而造成正義遲來?


現行的刑事審判實務,檢察官起訴的時候轟轟烈烈,又是媒體訪問,又是部長訓勉,個個都是司法英雄,可是等到一審宣判之後就走了樣。一旦媒體焦點不再,上了二審,原先承辦起訴的檢察官易手,二審檢察官既不了解案情,又未詳實閱卷,以致在法庭上論告乏力,行禮如儀,只求應付行政管考之要求,毫無訴訟攻防之能力。原本威儀赫赫的查賄英雄,到了二審就成了溫馴可愛,害羞靦腆的無尾熊,這種有頭無尾,忽熱忽冷的檢察實務,才是刑事訴訟角色失衡的病因。而法官們則集體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到底應該嚴守中立聽訟的角色,任憑被告和辯護律師巧言飾辯,影響心證呢?還是應該聽從正義感的驅使,代行檢察官的職責,裁判兼球員?反正不管怎麼做,社會總是不滿。

就算司法有幸,被告二審仍然被判有罪,上訴最高法院之後,最高法院往往無視其為法律審的職責,偏好介入事實調查的認定。一旦碰到複雜難解,有錢有勢的被告,動輒找些雞毛蒜皮、無關宏旨的瑣碎事項,反覆發回。就像鄭太吉一案中,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簡直令人噴飯。作案槍支是七支、六支、五支還是四支?制式手槍還是改造手槍?射擊十六槍還是十四槍?哪幾支槍射擊出哪幾發子彈?被害人身中十九槍之位置?腋下有無中彈?案發前槍擊示威是四時或四時十五分?這種反覆發回的結果,如果沒有輿論關切,被告最後總能逢凶化吉,化險為夷!

喧騰一時的華隆購地弊案,最近「終於」全案確定,被告全部獲判無罪,這就是我們的審判實務!高官巨賈的案子,判有罪,被告一再上訴,最高法院一再發回,纏訟不休;判無罪,二審檢察官少有提起上訴,輕易確定。所謂檢察一體,根本形同虛設。到底是檢察官浮濫起訴,一審法官枉法裁判,還是上級審視若罔聞,蓄意輕縱,沒有人搞得清楚。

和美國的司法實務比起來,人家是緩慢但是堅定,我們則是緩慢而且愚蠢(slow and stupid )。我們如果也弄四隻烏龜在最高法院門口,社會各界一定會有全然不同的詮釋,信不信?

社會正義的滿足,問題並不只在於速度的快慢與否,正義的生產線上,品質控管的齊一更屬必要。要不然如果法官都像陳部長那種鐵口直斷的速度,不用檢測就能看出黃任中是裝病,而且還有施用藥物的傾向?這種速審速結,實在令人不敢恭維!如果真的這麼神準,那不妨也請陳部長隔空把脈一下,告訴社會大眾,在新瑞都弊案偵訊中,步履蹣跚,形容憔悴,走起路來須要旁人攙扶的余陳月瑛,到底是裝病還是真病?


NO:2198_9
yl  於 2002/12/27 11:50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I wonder what kind of excuse this judge 張升星 would give for the famous (Fat I~ Si Lan Kui eh---Hsu Shui De)! We have never read or heard any self criticism of the judicial system on its own ignoble prostitution history. What will 張升星 say about the stupid utterance of Yang Ren Sou about mountain range and peak?

NO:2198_10
PFCA  於 2002/12/27 12:16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一個不能符合百姓及社會對於正義之期待的司法,就應該要改革,臺灣競爭力指標中,貪瀆部份一直居高不下,恐怕司法體系也難辭其疚。

NO:2198_11
過客  於 2002/12/27 12:54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對於司法院長與法務部長兩人的說法,個人覺得其實只是“會錯意”如此而已。

司法院長說: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有四0、五0年時的想法;
其實他指的是:過去獨裁時代裡,對於某些敏感案件匆匆結案,形成偵察、審判過程中的司法不公,常常輕陷人罪;如吳淑珍車禍事件,即為僅偵察三日,疑點多存,卻匆匆進入審判過程。

而法務部長說:速審速結,以免讓有嫌疑的人,任完四年,卻還沒有定案,有罪的便定罪,無罪的早日還其清白。
其實他說的已相當明白,所謂的速審速決,並非如司法院長所意會的匆匆幾星期或近一、二月即將結案,而是避免老是拖太久,導致循私枉法之人,逍遙法外。

所以說,其實司法院長“會錯了意思”;像這種案件,行政院長亦告之應視為重大案件而儘速處理(指的是:優先處理),所以,司法院長實應考量其重要性,以避免四年任期完,卻還沒定案;若為如此,因此事所蒙受損害之利益,如何賠償?正如法務部長所說說:遲來的正義,已不是正義。


NO:2198_12
思維者  於 2002/12/27 13:38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筆者於四年前曾在地方法院擔任民事庭和檢方書記官
當時一位地方法院民庭法官[除簡易庭外]平均手上有超過60件案件要處理
尚不包括陸續分配下來的案件
每一件都關係人民的財產權利
刑庭法官則決定被告的自由甚或是生命
影響人民至鉅,豈能輕率為之?
再退一步想
若我們為解決私權利之糾紛或為羈押中之刑事被告
我們願意國家司法權優先處理朱安雄的案件
還是我們自己的?
孰輕孰重?


NO:2198_13
台灣路人  於 2002/12/27 13:44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司法,特別是刑事程序,司法警察、檢察官、法官與獄政執行是一個連續的程序,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會影響民眾「司法」的觀感,我想張法官的文章,是想說明目前我國從檢到院都有許多結構性、制度性的問題,這不是簡單歸於「有人貪污」、「政治介入」、「司法不公」幾句話就可以釐清問題的,媒體對於司法欠缺基本的常識,常會誤導民眾,讓民眾以為司法官是受到外來因素的影響,其實往往並非如此,例如他提到「一旦媒體焦點不再,上了二審,原先承辦起訴的檢察官易手,二審檢察官既不了解案情,又未詳實閱卷,以致在法庭上論告乏力,行禮如儀,只求應付行政管考之要求,毫無訴訟攻防之能力。原本威儀赫赫的查賄英雄,到了二審就成了溫馴可愛,害羞靦腆的無尾熊,這種有頭無尾,忽熱忽冷的檢察實務,才是刑事訴訟角色失衡的病因。」的確就是影響勝敗的原因;又如曾文蕙女士的案件,我看判決一審曾女士律師集中火力在證明「並非真實」,馮謝集中火力在「真有確信」,結果使法官形成「並非真實卻真有確信」的心證;二審曾女士律師火力轉向「馮謝確信基礎不成立」(因為一審已成功證明並非真實,二審有力進攻馮謝論點),與馮謝短兵相接,成功擊潰馮謝論點,使二審法官形成「馮謝確信基礎不成立」,判馮謝有罪。這就告訴我們其實訴訟程序中攻擊防禦的重要性,一般人受包青天連續劇誤導,以為案子上了法院,法官就會日斷陽、夜斷陰,不瞭解舉證的重要,以致於敗訴,其實現代法治國家的訴訟,勝敗與訴訟技巧攸關重大,舉世皆然,台灣司法有許多沈痾,但許多批評也確實並非搔著癢處、抓到痛腳.....

NO:2198_14
PFCA  於 2002/12/27 14:22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台灣司法既然有許多沈痾,那司法院為什麼不改革?當一個公司老闆對某一部門表現不滿意,難道說部門主管可以用一堆理由來搪塞?

NO:2198_15
台灣路人  於 2002/12/27 14:49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有啊,現在就在推司法改革,
但是您要瞭解,
法官不比員工,
每個法官都受到憲法與法律的保障,
縱使他是個爛人,
要動也非常困難,
翁院長即使是司院院長,
也沒有辦法說幹就幹,
這需要很多環節配合,
包括修法等,
最近立院因為不滿司法院作成釋字530解釋要求立院配合修法以推動司改,
私下有意拖延相關法案,
你說這是誰的錯呢?
很多事情不單純...

NO:2198_16
PFCA  於 2002/12/27 15:01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這個時候,就要把事情攤開訴諸大眾,對立法院施壓,我知道改革之路難行,但主事者要懂得藉助外界力量,才能因勢利導,不要去跟陳定南大打口水戰。

NO:2198_17
台灣路人  於 2002/12/27 15:05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如果訴諸大眾,
立委一定會否認,
甚至亂修改法律,
事情就會更難搞,
國會跟媒體一樣,
真的很無奈!

的確啦,跟法務部長這樣是不好,應該溝通...


NO:2198_18
 於 2002/12/27 15:17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良知.蔣公.ryo兄:

不要這樣隨意侮蔑一個知識份子.翁岳生院長的為人作風向來算是厚道.陳水扁當年可是在翁岳生這位恩師的提攜愛護下才有今天的.這件事說穿了.是隔壁媒體板的事情.陳定南說的是人民期待快速的審判.但並不表示不要顧及程序正義與正確性.而經過媒體的扭曲報導斷章取義後.就成了陳定南希望最好一天偵查兩天結案三天審判.所以翁岳生聽了發火也是正常的

至於談到里長延任釋憲案.大法官是多數決.牽扯不到翁岳生身上.楊仁壽也只是忠實傳達了這次釋憲的結果而已.真正的問題出在馬英九的恩師吳庚大法官(平平是恩師.平平是行政法權威.怎麼差這麼多).要怪不要怪錯人了

在之前馬英九申請釋憲時.原來多數大法官主張不受理.吳庚就力排眾議為愛徒加持.堅持要受理.而在受理後又想辦法拖延解釋時間.硬是要拖到選舉結束後.甚至說出現在公布會影響選舉這種話.而在選後做出的解釋.就是叫兩造回去從頭行政訴訟......那你當初堅持要受理是怎樣?


NO:2198_19
台灣路人  於 2002/12/27 15:33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我想這樣說啦,大法官要通過釋憲案是要表決的,
解釋文解釋理由都要有一定票數出席、一定比例的同意才過的了,
爭議性大的案件,常常幾個人持一種看法,但都達不到法定人數,
最後為了通過,只好協商妥協,所以爭議案件解釋文與理由常會不清楚,
這有制度上的問題,
在現在許多問題看法分歧的台灣,
這個制度是好是壞很難講,
壞的當然是不清楚、不能解決爭議,
好的一面來說沒有哪一方可以用大法官釋憲一下子把另一邊打倒,
讓司法不要過度介入台灣的政治發展,

當然未來這個制度是一定要改革的,
但平心而論,這個不令人滿意的制度,
仍然有一定貢獻。


NO:2198_20
毒舌派  於 2002/12/27 16:11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司法院若不肯改革,老是冠著恩師,就沒事。

檢察官也不敢辦了,他們下班後,歹徒剛好被法官,諭令賜回,他要擔心,歹徒吆喝大批人馬,荷槍實彈,衝到他家,--------

如果我是檢察官,不用等法官放人,我直接跟歹徒談條件,要放,我不會放嗎?要等到您老大*法官*來放,好處都被您拿去!


NO:2198_21
蘭陽醒獅團  於 2002/12/27 20:38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講槓上了,太嚴重。

但沒有嚴重嗎?司法院是台灣目前的毒瘤之一。
跟國防及警政並列。

濫到什麼程度?大約跟小白菜泡水一個月差不多。


NO:2198_22
司加  於 2002/12/27 20:48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我強烈支持陳定南.

NO:2198_23
yl  於 2002/12/27 22:22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Ghost:

You wrote, 不要這樣隨意侮蔑一個知識份子.翁岳生院長的為人作風向來算是厚道.陳水扁當年可是在翁岳生這位恩師的提攜愛護下才有今天的.這件事說穿了.是隔壁媒體板的事情.陳定南說的是人民期待快速的審判.但並不表示不要顧及程序正義與正確性.而經過媒體的扭曲報導斷章取義後.就成了陳定南希望最好一天偵查兩天結案三天審判.所以翁岳生聽了發火也是正常的


I am wondering whether you are trying to defend Mr. Ong or put him in an untenable position. If he erupted only based on what he read in the newspaper, his intelligence and wisdom would be in grave suspect. We all have to pray that senility does not get the better part of him. With a defender like you one certainly does not need any enemy.



NO:2198_24
恆愛台  於 2002/12/28 00:56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八年前∼十年前∼的案子!還在跑∼...........................

★【是非不分明!社會國家暗無光!】

★乾脆case by case∼約聘英美德日國法官來台part time打工消化案件算啦!

★如國不是等紅包.編故事∼我搞不懂合議庭,【三個臭皮囊】在發什麼呆?

→→→【陳部長∼您罵得好!台灣人挺您啦!】


NO:2198_25
pero  於 2002/12/28 01:37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嗡粵聲,還可以做多久?
可以換人做嗎?
法官,不是民選的.
檢察官,也不是民選的.
前司法院院長的兒子,黃認棕,如此行徑.
司法早就死了.
嗡粵聲.該退休啦.

NO:2198_26
毒舌派  於 2002/12/28 11:10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Re:恆愛台

說得好,地球轉動的速度,是多麼快速,不思改革進步的人,一定會受人民選票的洗禮而淘汰,司法院可能認為,不管政權怎麼更替,我就是聞風不動,老子愛怎樣,您管的著嗎?

對著電視鏡頭,我院長我,把草菅(尖)人命讀成--草菅(管)人命,我耍帥,您不服氣嗎?


NO:2198_27
yl  於 2002/12/28 11:16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對著電視鏡頭,我院長我,把草菅(尖)人命讀成--草菅(管)人命,我耍帥,您不服氣嗎?

It only shows that the speech was not written by himself. His staffs did it for him yet they neglected to teach him how to deliver it properly!


NO:2198_28
懦夫  於 2002/12/28 15:07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司法院會是真正的安養院嗎?


NO:2198_29
 於 2002/12/28 15:24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司法院祕書長楊仁壽說
553號解釋令是
橫看成嶺側成峰
簡直是無賴!

NO:2198_30
老頭  於 2002/12/28 15:31
Re:聲援陳定南--司法判決應回應人民的期待

既然聲稱朱安雄是黑金,淘空公開上市公司資金,

那麼就該去討伐;去制裁.沒有!

誰給朱安雄成為黑金的環境,是下台的在野黨,還是現在的執政黨?

淘空公開上市公司資金制裁了嗎?案子卡在那裡?法官不該負責嗎?

既已認定選舉朱安雄為議長,是不符選民的利益,不符正義,該譴責那始作俑者--豬仔議員,做到了嗎?

不去制裁那些該負責的人,反倒模糊焦點,明知罷免不合法,不合政務安定原則,卻把自己該負責的推卸給執政黨不配合立法!

這些滿臉黑漆八啦的垃圾,漫天擲”牛屎巴”來使天下一般黑的行徑,

不就是烏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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