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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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自力  於 2002/12/21 00:43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台灣叫中華民國為什麼走不出去?
中國打壓嗎?也算是,但是是台灣給中國一個打壓的理由。
舉例中華民國與所謂中華人民共合國的關係:
國民黨當初在東亞大陸這塊土地上組了一個公司,叫中華民國。
後來因為國民黨董事會在內部貪污腐敗,被股東們推出共產黨董事會取代原本國民黨的董事會。
可是國民黨這個董事會成員不甘心,將股票、印鑑、帳冊通通搬到一個之前賣給日本的一個辦公大樓(台灣)裡。國民黨要在新的辦公大樓直說自己擁有中華民國的印鑑等等是中華民國的合法代表。
請問,你若是要找”中華民國”做生意的話,你會找哪一間?
無論共產黨如何貪污腐化更甚國民黨,中華民國的合法代表依然屬於由東亞大陸股東會上選出來的---共產黨董事會。
中國在國際上根本沒有改中華民國的國號,中譯本來就是中華民國。是台灣媒體為了迎合國民黨當局,說中共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合國,讓台灣人民以為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合國不同國號。
(其實現今中國英文名稱直譯應叫”人民的中華民國”修飾之後中文才叫中華人民共合國)
聯合國上中共代表的座位牌子,寫的也是”ROC”而非”PROC”。
如同台灣公司法境公司不得有兩個公司同用一個相同或近似的名稱。如果台灣要叫中華民國,無異自絕生路。
「一個國家可以有兩個分裂政權」那也是當初國民黨不識字又想裝內行,對國際產生的誤解,至今還依然不肯承認當初的錯誤。
南北韓與東西德並不是「一個國家」而是兩個完全獨立不同體制、不同國號的國家----南韓叫「大韓民國」,北韓叫「朝鮮民主主義共合國」。
(我上課時才發現,原來在國民黨錯誤的教育下,很多人產生錯誤的國際觀。台灣人大多數不知道北韓國號叫什麼?我問時,他們才發現自己從來不知道北韓叫什麼?急了才湊出一句問我--「是不是叫北韓共合國?」)
用英文來說明可能可以幫助大家了解--
國民黨創的中華民國叫
Republic of China
共產黨延襲國民黨國號,只是為了表示人民革命成功,於前端加
People`s

解釋:
China---支那、或中國,應該沒什麼疑問,要翻中華我也不反對。
Republic--共和。多用於許多種族(注意,種族不是民族)聯合組成的國家。

所以
Republic of China
你可以翻譯成中華民國、中華共和國、中國共和國、支那共和國、支那民國......,但都是換湯不換藥。
中國的
People`s Public of China
完全合法承襲Public of China的國際地位,如安理會席次。
這就是我們不能用
中華民國、中華共和國、中國共和國、支那共和國、支那民國....等等名稱的原因。
如果對中華文化再多了解一點,相信還有許多人會恥於在國名用China的相關辭。


NO:2144_1
^_^  於 2002/12/21 01:32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建議漫畫家或寫小說家把台灣的故事用漫畫或小說寫起來發行
讓台灣人有正確的認知


NO:2144_2
wlin5  於 2002/12/21 01:36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事實上支那人是在學習基督教那種 trinity 作法.
也就是: 透過 支國 = 支華人民共和國 = 支華民國 這個方法, 要將台灣非法併吞.

NO:2144_3
過客  於 2002/12/21 02:07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台灣叫中華民國為什麼走不出去?
中國打壓嗎?也算是,但是是台灣給中國一個打壓的理由。

正是應該如此問那些堅持中華民國國號的人,為何這個國號走不出去,並反而成為被合理打壓的原因?


NO:2144_4
恆愛台  於 2002/12/21 02:11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張自力兄

比喻得好!好文!..............推!↑↑↑


NO:2144_5
^_^  於 2002/12/21 02:14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他們要是是政治人物就不會只喊口號(國旗)不去研究問題解決根本之道
所以稱之為政客(對台灣所有人民權益根本不負責任)
可以眼睜睜的看著台灣給中國吞噬的危機(不是政客是什麼?)

NO:2144_6
摩孟司  於 2002/12/21 14:38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嗯.嗯.
難怪許多老外會分不清楚...

NO:2144_7
KUO JEN HAO  於 2002/12/21 21:59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請多看下列網站的內容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
http://home.kimo.com.tw/snews1.tw/special_column/new_page/Shen/Shen_index.htm
節錄部分
不爭主權進不了國際組織

 雖然今年用「台灣」名義申請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但又告失敗了,有人就說,看,用什麼名稱都一樣被拒絕。這只是表相。其實,這次暗中還是用「中華民國」。「我國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案說帖」說明一切。

 說帖敘述:『WHO於1948年成立後,中華民國曾以會員國身分參與WHO的計畫與活動達24年之久。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1年進入聯合國,隨後台灣於1972年被迫退出WHO。自1997年以來,台灣每年均申請以「觀察員」的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但都被拒絕』。

 這些文字明明白白把台灣和中華民國劃等號。台灣若是中華民國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已經明白規定,「外交部」明知故犯,還欺騙台灣人,今年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以「醫療實體」陳述。此事上網http://www.mofa.gov.tw/newmofa/org/who/who_doc.htm去看就知道。

 現在,第6次申請被打回票,「外交部」說,必須努力說服反對國,讓他們瞭解中華民國完全著眼於醫療考慮,而且中華民國想成為世界衛生大會的觀察員就是要避開主權的爭取,呼籲各國家從寬廣人道的角度來看待問題。

 可是,中國代表在世衛大會公然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健康問題一直由中國妥善照顧」。聽到這種話,任何一個最無能的官員也應知道,台灣不能入會,問題在主權,而非人道或衛生問題。

 何況,上述中國代表的話,已經講了6年,中國友邦的「助講」內容亦然,舉例如下:

 【中國發言】:所謂邀請中華民國台灣作為觀察員,本不應再次出現,但是少數國家在台灣當局的唆使下,無視世界衛生大會多次決定,再次提出上述提案,這種做法極不合適,中國代表團堅決反對。1971年聯合國的第2758號決議,徹底的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和世界衛生組織中的代表權問題。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資格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參加世界衛生組織的活動,也沒有資格以任何名義參加世界衛生大會。有關請台灣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提案,毫無法律依據。

 【中國友邦巴基斯坦發言】:今年世界衛生大會又不得不來面臨同樣的問題,來討論這個政治問題,其目的也就是要讓台灣加入WHO,作為一個觀察員國。這是一個純粹的政治問題。1971年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所有的權利,已經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而驅逐了台灣出了聯合國。國際社會就台灣地位的這一章已經結束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這是國際社會、國際法所承認的,聯合國的決議也承認。一個省是一個成員國的一部份,它不能夠尋求任何政府間機構當中的成員國地位。又,如果台灣人民想要享受WHO的種種服務,他們是可以的,只要他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

 陳水扁前幾天才說,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親兩黨先根據「開羅宣言」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開羅宣言」無人簽字被作者揭發後,又改用「中日和約」繼續騙,但對中國在全世界面前用聯合國2758號決議聲稱對台主權,卻都啞口無言,改用衛生組織的「人道」訴求為訴求。中華民國總統,中華民國政黨,不要再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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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華民國名義 還差四二票

台灣國加入聯合國只差一票

 以中華民國(台灣)的名義,由友邦提案,請聯合國討論台灣代表權的方式,64比23,第十次被拒絕,差距越來越大,用中華民國名義蠻幹,幾十年後還是一樣!唯有用台灣國的名字,自己申請加入才能走出去。

 因此,兩年前,有史以來第一次在台灣本土成立的「台灣國臨時政府」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Formosa(廖文毅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一九五六年在東京成立,但那是在國外),在高雄成立的同一天,就向聯合國申請加入為新會員,聯合國受理,並未拒絕,目前仍在審理,等會員國推薦即可轉送安理會、聯合國大會。

 用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台灣),或台灣(中華民國)申請,意義相差不多,表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既是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就有中國代表權及台灣主權的問題。前者無法克服,後者容易解決。用「台灣國」申請,因和中華民國無關,沒有中國代表權問題。可見,用何名義才能加入聯合國,不問可知。

 中國代表權及台灣主權,就是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問題所在。過去的十年,中國每次都說:「任何企圖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都違反聯合國憲章。1943年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都確認中國對台主權,1971年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也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不但代表中國人,也代表在台灣的中國同胞。台灣既已包含在中國之內,就無資格自己加入聯合國。再提台灣代表權問題,就是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及2758號決議。」

中國代表權問題

 這段話之中,有關中國代表權的是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全文為:「大會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不可或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代表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立即把蔣介石代表,從他們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內所非法佔有的席位上趕出去。」時在1971年10月25日,議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中華民國。

 這個決議,除了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的代表權之外,還取得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會籍、國家主權、財產所有權等。所以,決議一通過,國民黨立即處理海外財產:
 (一)中華民國名下數百億美金外匯存底,改存宋美齡等七人戶頭;
 (二)中國銀行改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三)招商局船隊改為陽明海運公司。中華民國當然也必須改名,其外交部次長楊西崑就建議改為「中華台灣共和國」Chinese Repubic of Taiwan,可是蔣介石不敢,因為他知道,台灣是中華民國竊據的地方,把台灣正名為台灣國,外來統治者立刻失去統治的正當性,害怕動搖「國」本。於是和美國談條件,央請第七艦隊保護,由台灣人繳稅付保護費。若無第七艦隊,又不更改國名,中華民國必被中國渡海接收。

 這樣做,台灣本島暫時無事,海外產權卻無法確保,駐美使館遂以美金一元賣給高華德;駐日韓大使館、領事館,因脫產不及均被中國接收。既知脫產,證明連宋馬知道31年前中華民國國號就不能用了,要用,必須依靠第七艦隊及台灣關係法,但代價由台灣人支付,例如,高價向美國買武器、外匯存美國,每年三千多億的國防、外交支出等。

 台灣只要和中華民國劃清界線,就有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障。可是,怕戰爭的台灣人,卻寧可付錢請美國保護,也不和戰爭的禍源──中華民國劃清界線以遠離戰爭,實難理喻!

台灣主權問題

 有關台灣主權的是,「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確認中國(中華民國)對台有主權」,這是騙人的。因為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波茨坦宣言由杜魯門、邱吉爾、蔣介石三人具名發表,但只有杜魯門簽字,連最起碼的法律形式也不具備。

 但是有人說,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合法,雖不代表中國,卻可以代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因其憲法已經修改,總統由台澎金馬人民直接選舉,國會議員亦然。其法律僅及於台澎金馬,任何外國人來台須取得其簽證,所以,事實上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國號「中華民國」雖仍在聯合國憲章,但其政府結構,與以前不同。

 這是很危險的想法,就是因有這種想法,台灣才會進不了聯合國。別的不說,既然「中華民國」已和以前的不同,為何不就改為台灣國,以免和還在聯合國憲章中的中華民國名稱重複而進不去?

 最近陳水扁說,台灣要走自己的路,這是甩掉「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明智作法,但是連宋馬立刻指責他放棄中華民國。想不到有不少電視觀眾Call in反譏,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連宋馬若要用中華民國國號,應先請江澤民向聯合國聲明放棄。

 市井小民都知道的事,為何這三人不知道?中華民國被接收,就像公司換董事長一樣,只換董事長的名字,公司名稱不換。所以,中華民國現在仍在聯合國,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寫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事實如此,連宋馬還騙台灣人說,中華民國已退出聯合國,要重返聯合國,出賣台灣的嫌疑很大。可是還有七成民眾認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不趕快覺醒,年底的選舉恐怕又要受害。

中華民國代表台灣的聯合國觀點

 就因「中華民國雖不代表中國,卻可以代表台灣」這句話,1993年我去找聯合國秘書長蓋里,因為他說,根據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加入聯合國必須是主權國家,台灣沒有資格。蓋里手下perkinson女士回答我說,你們的李登輝自己說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要統一,聯合國秘書長不跟著說怎麼可以。我說,李登輝說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她說,在聯合國,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4年1月回國後,請已故的李鎮源博士轉告李登輝,他說關係不夠,但立即連絡李遠哲,帶作者往訪,請他傳話。李遠哲答應把話傳到。

聯合國相信有開羅謊言

 1996年3月中國飛彈攻台,第七艦隊開入台灣海峽。此時蓋里聲明,「根據聯大2758號決議及開羅宣言,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中國飛彈試射是在其國境內進行,各國無權干涉。」五月底,作者去聯合國,告訴蓋里,開羅宣言無人簽字。他的發言人佛雅(Foa),就是拒收呂秀蓮捐款的那位女士,出來答話。她承認2758號決議無關台灣,但態度傲慢地說,開羅宣言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常識,怎麼會無人簽字。我告訴她常識不一定是真理,並告訴她,無人簽字的開羅宣言就在美國聯邦資料中心,可以去查證。她很詫異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態度開始軟化,要求寬限一個月的時間研究才能答覆。一個月後,她知道答案了,作者連打三次她都不接電話,推說不在,到十二月底任滿,和蓋里一起離職,不敢再有「台灣是中國一省」的謬論。

2758號決議釐清了又被模糊

 現在,幾乎所有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都根據2758號決議把台灣劃為中國的一省。關於這個決議,1997年本人也去抗議過。因當時的聯合國秘書處行政主管哈樂迪,給紐約台僑組織「支持台灣進入聯合國委員會」的信上說,根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聯合國不能接受「支持台灣進入聯合國委員會」這個組織的捐款。

 看了信我就去美國,打電話給哈樂迪三次都不接,留電話也不回,於是找秘書長。5月16日找到其秘書Jenny Thomas,她說,她在聯合國上班很久了,聯合國內外,大家的了解和哈樂迪說的一樣,哈樂迪沒有錯。我問她有沒有看過2758號決議案,她說沒有。我於是告訴她,該決議案另在處理中國代表權,和台灣主權無關。台灣主權規定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再依聯合國憲章第77b及76b應交託管而獨立。但當時本人尚未發現這個規定故未談及)。我請她先看文件隔日再談。她同意。

 隔日,她向我道歉,並說,你們台灣人怎麼沒來抗議。我說,從1993年起每年不是都有很多人來嗎?她說,那是為加入聯合國,不是抗議台灣被列為中國的一省,這是兩碼事。

 可見台灣的問題是,正事不辦,只會做秀。不抗議就會積非成是,連無人簽字的開羅宣言、2758號決議,都變成把台灣移交中國的法律文件了。

 她說,這件事很重要,要讓秘書長安南知道。叫我把所講的扼要寫成一頁,附個人資料,並給我一個秘密的傳真號碼,交代完稿後傳到這個號碼,若用公用的號碼,信太多她收不到。我照辦。完稿傳給她廿分鐘後問她收到沒有,她說沒這麼快,即使這個秘密傳真機,一天都要收一千封以上。因此,次日下午才去問,她說收到了,並說這樣寫可以。三個月後哈樂迪就被調去伊拉克。

 中國發動聯合國表決同時武力奇襲台灣,以上因係我個人的抗議,聯合國把說錯話的人調職就算有交代了,若是台灣當局抗議,效果就不同。但因台灣無人重視,聯合國又根據2758號決議把台灣劃為中國的一省,情勢對中國有利,它可能在聯合國發動表決台灣,同時對台奇襲。

 今年7月12日美國發表《中國解放軍軍力報告》指出,中國準備以奇襲或速戰速決方式侵台,使第三國不及介入台灣就已投降。中國侵台恐遭國際干涉,所以,必先在聯合國表決台灣歸中國,取得對台主權的法律基礎,把台灣變成中國內政。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會員國不得干涉他國內政的規定,中國侵台,國際上只能袖手旁觀。

 事到如今,陳水扁必須出面抗議,否則,由台灣各本土社團加入「台灣國臨時政府」,請有國際聲望的適當人士領導,以「政府」的名義向聯合國提出抗議。公投是第二階段的工作,不抗議、不糾正國際上台灣屬中國的錯誤認知,公投無用。

 有人問,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決定,聯合國那有資格表決台灣?殊不知,香港就是被聯合國表決的,不是租約到期。香港都被表決了,台灣不會嗎?台灣人若不趕快去抗議,一旦中國在聯合國發動表決,台灣成為中國內政之後,公投獨立或公投反統都沒有用了。


NO:2144_8
^_^  於 2002/12/21 22:36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像這些真理台灣人根本不知道
因為被教育給矇住思想
因此應該讓所有台灣人知道
大家才能共同攜手解決問題
^_^

NO:2144_9
^_^  於 2002/12/22 02:10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真理應該讓所有朋友知道
認為應該請大家幫忙轉貼

NO:2144_10
武曲化權  於 2002/12/22 02:53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我以經向我朋友轉貼了

NO:2144_11
KUO JEN HAO  於 2002/12/26 21:03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請大家不要吵了
台灣已經被出賣了
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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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E FROM
http://home.kimo.com.tw/snews1.tw/special_column/new_page/Shen/Shen_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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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被出賣了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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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題為「布希對台忽冷忽熱──美國「承認」而非「認知」台灣屬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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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希在與江澤民的聯合記者會上重申,美國堅守一中政策、三公報以及台灣關係法,第一次說出不支持台灣獨立,並且宣佈鷹派的副總統錢尼明年春天訪問中國,和幾個月前親口說「台灣共和國」的態度明顯不同,美國已向中國傾斜。

 台灣本土派於是有人開始患得患失,統派則幸災樂禍,歸咎於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事實上,陳水扁非講「一邊一國」不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把台灣列為其領土;而本土派的患得患失也大可不必,因為三十年前尼周的北京密約,美國就「承認」台灣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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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部分,上海公報上的「認知」只是在安撫台灣人而已。所以,只要瞭解事情的真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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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有效的對策確實執行,不必去管布希怎麼說。

台灣被出賣了還不知道

 首先要談的是,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非只是「認知」而已。在上海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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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2月28日)上,美方陳述「美國認知台灣海峽兩岸所有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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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對此美國政府不質疑。」原文為 The U.S. 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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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ed: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her Sid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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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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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並以此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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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國」政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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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來,台灣人所瞭解的上海公報只是表面意義,因不知有密約「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故台灣人照上海公報解讀,以為美國只「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誤以為它的「一個中國」政策並不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直到1999年1月21日尼周密約解密,世人才得知,美國表面以上海公報「認知」台灣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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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的一部分安撫台灣人,暗中卻以密約「承認」台灣屬中國,台灣人被出賣了三十年還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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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我們必須嚴正要求美國,改變賣台的「一個中國」政策,否則前途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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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依據是:
 一、台灣人絕大多數是原住民,上海公報所指「台海兩岸都是中國人」並非事實。
 二、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尼周密約所謂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沒有法律根據,而開羅宣言亦無人簽字,連美國也沒簽。事實上,全世界沒有一張叫做開羅宣言的文件。

 美國既然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當然就不能支持台灣獨立。當年的尼克森做了這個承諾,寫在密約的第二條,看看北京密約就知道。柯林頓跟著尼克森說,今天布希也這樣說,實乃必然,我們無須在意。重要的是,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後要有對策。

 尼周北京密約訂約時我們不知道,解密兩年了,我們不但不知道,今年三月媒體初次披露,還說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季辛吉說的,不是尼克森。這不要緊,有的人竟也說,不管是北京密約或上海公報,均因台灣關係法的訂定而失效,這種說法真是危險極了,誤導台灣人,使國人不知防備,以為不要緊,不知道抗議,繼續維持現狀,直到有一天睡醒,發覺到處插著五星旗才知不妙,可是已經來不及。

舊金山和約的效力

 很多人以為,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恩惠,說它使上海公報失效,但事實並非如此,細看條文就知道。

 上海公報表面上認知台灣屬中國,暗中卻承認台灣是中國的;而台灣關係法(第二條b-4)僅表示美國關切台灣前途的解決方式,並不否認台灣屬中國,亦未承諾協防台灣,上海公報哪有失效!它仍是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基礎,未因台灣關係法而動搖,台灣人應該抗議。

 台灣關係法充其量只是美國為了賣武器、爭取台灣巨額外匯存放美國銀行的立法(第四條b3A)。美國若有誠意履行舊金山和約,堅持該和約承認台灣獨立不屬中國的立場,根本無需台灣關係法。可見,只要美國履行舊金山和約,這些台灣關係法的條文,基本上都是應該履行的義務,因為另立台灣關係法,反而使人產生錯覺,以為舊金山和約失效了。台灣人不要搞錯,要據理力爭。

 舊金山和約涉台的要點及解釋如下:舊金山和約1951年49國簽訂,美國參院、總統參與批准,1952年4月28日生效。

(第二條b)[台獨條款]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一切權利與要求。
 註:此條在使台灣適用聯合國憲章77b及76b。依77b,台灣從日本分離後由聯合國託管,依76b自組政府、獨立。台獨乃聯合國憲章所規定,合理合法,竟被竊據台灣的中華民國醜化為毒,台灣人應該不會上當!

 (第六條)[驅華條款]各盟國之占領軍應於本約生效後盡早撤離日本,且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得遲於本約生效後九十日之期。
 註:準此條規定,中華民國最遲須在1952年7月28日以前撤離台灣,否則就是非法佔領。現在,限期已過,中華民國坐實竊據台灣的罪名!

 (第二十五條)[排華條款]本約所稱盟國,為已簽署及批准本約之國家。本約對於非本條所指盟國之任何國家,不給予任何權利。
 註:此為排除中國條款,因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均未參與和約簽字,對台無權主張。

 (第二十六條)[禁止條款]倘日本與任何國家成立媾和協定或有關戰爭要求之協議,而給予該國以較本約規定為大之利益時,則該項利益應由本約之締約國同等享受。
 註:旨在禁止日本和中華民國簽訂「中日和約」時,把台灣交給它,出賣台灣。若日本膽敢違約,必須賠給本約之締約國,每一國家一個台灣。

 布希今日對江澤民所承諾要遵守的三公報,就是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八一七公報,它們只由美國總統簽署,國會未參與。因此國會主張,由國會及總統簽署的台灣關係法優於三公報,但白宮不同意,認為效力相同。可是白宮忘了,一九五二年它所簽署的舊金山和約,是包括美國在內所有簽字國的國內法、也是國際法,法律位階遠高於台灣關係法和三公報。上海公報違反舊金山和約,為何還執行?因為台灣人不抗議,布希樂得裝作不知道。所以,美國若有誠意履行舊金山和約,根本無需台灣關係法。

 面對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殘酷事實,台灣有何對策?卜睿哲曾私下表示舉辦公投,陳水扁也曾有公投決定前途的說法。

 但三個月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要求阿布卡吉亞共和國和喬治亞共和國談好再來聯合國的事例卻又顯示,若主權不被承認,公投無用。因為各國認為,前者是後者的一部分,不理會阿布卡吉亞早已宣佈獨立、制憲、選總統、公投,事實獨立、法理獨立樣樣具備。

 由這個最新的例子可知,台灣前途的決定,在於撇清主權,拿出證據,證明給聯合國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爭取國際的承認,而非排斥於撇清主權,自己舉辦公投、宣佈獨立、制憲、選總統。

台灣要走自決的道路

 如何證明給聯合國看?今年台灣入不了聯合國,反被聯合國大會發佈新聞認定台灣是中國內政,是很好的切入點。

 該新聞稿如下:
 「今年反對把中華民國(台灣)入會案列入聯大議程者,都依據1971年的2758號決議,秉持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並且重申台灣是中國的內政,希望雙方和平解決」。(來源:聯合國網站)。

 針對這段新聞稿,陳水扁可令簡又新備文向聯合國大會要求改正,台灣主權獨立,不是中國內政。並要求布希為尼克森出賣台灣道歉。這樣,台灣才像在走自決前途的路。否則,被各國認為是中國的一省、中國的內政而不抗議,是默認而不是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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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輸在不會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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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說,對方做法確實不恰當,我國也持續向國際社會表達抗議;我們檢查「外交部」,它並未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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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導,針對布希稱呼台灣為「國家」和「台灣共和國」,中國外交部要求美方澄清,而美國已正式澄清,說那是一個口誤,美國對台政策沒有改變,今後將不會再使用這樣的表述來稱呼台灣。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昨天透過新華社並且表示,美國政府說,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和遵循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立場,沒有改變。

 可是,聯合國已將台灣正式公告為「中國台灣省」(見聯合國網頁),經「台灣國臨時政府」揭發,3個月了,只有民間零星的抗議,未見民意代表或官員出聲。和中國比較,台灣就是輸在不會抗議。

 或謂聯合國是聯合國,美國是美國,抗議對象不同,難度不同。美國是民主國家,聯合國副祕書長是中國人,難以比較。那麼就以同一國家,同一事件來比較。

 最近上海公報檔案解密,尼克森「承認」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見上海公報解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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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wu.edu/~nsarchiv/nsa/publications/DOC_readers/kissinger/nixzho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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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htm)。這和上海公報字面所說,「認知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的中國立場」完全不同,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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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把台灣出賣給中國,做為聯中制俄的籌碼。(請各位仔細把解密資料仔細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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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解密已一個多月了,有那個官員或民代要求布希澄清的?尤其是,章啟月所說,美國保證將繼續遵循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其中的一個就是上海公報。由解密檔案得知,上海公報的暗盤就是承認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若美國真的還要遵循上海公報,我們就有必要要求美國澄清立場。可是,到今天都未見動靜。可見,就是不去抗議。

 聯合國網站將我國名稱寫為「中國台灣省」,呂秀蓮說,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大家必須正視。「外交部」說,對方做法確實不恰當,我國也持續向國際社會表達抗議;又說,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1年取代中華民國席位後,聯合國依據2758號決議,在所有正式文件上皆將台灣稱為中國台灣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並不是新的狀況。又說,過去我們曾經多次表達抗議,譴責聯合國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也在每年提案重返聯合國時,透過各駐外館處及友邦國家來澄清這一點。

 其實,我們檢查「外交部」,它並未抗議。

 以1998年7月18日「外交部」102號新聞稿為例,它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於7月13日向聯合國遞抗議函指責我方收買11國提案,破壞中國和平統一,特聲明如下:自1912年我即為主權國家,因內戰而分治,管轄台澎金馬凡50年……」。

 這樣說,是承認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還是抗議?
(本人有加註)


NO:2144_12
瓠仔  於 2002/12/26 21:28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還是那句話: 問題在台灣統派

不願放棄中華民國的原因是想搶回被奪走的中國主權

外面的人想救你也沒辦法, 唉 神仙難救無命子


NO:2144_13
jumbo  於 2002/12/26 21:38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中國在國際上根本沒有改中華民國的國號,中譯本來就是中華民國。是台灣媒體為了迎合國民黨當局,說中共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合國,讓台灣人民以為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合國不同國號。

這一點我並不認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對他們自己國家的稱呼,而非台灣媒體為了迎合國民黨當局來說中國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NO:2144_14
linboard  於 2002/12/26 23:36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看的我熱血沸騰!

申請轉貼!

但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事件若是真實的!

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怎麼都沒有報導!


NO:2144_15
台龍  於 2002/12/27 00:31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怎麼都沒有報導!

我去那url看,那根本不是密約。那是季辛吉的備忘錄。其中記載當時尼克森的了解。這比「公報」更沒約束力。難怪中國自1972上海公報後,還三番五次要美國表態,原因就是官方公報太過曖眛,尼克森的了解...嗯...只是他個人的了解啦!難怪沒人報這個「密約」,因為根本沒這個所謂「密約」。


NO:2144_16
台灣路人  於 2002/12/27 10:00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如果這種「密約」是有國際法上的效力的話,1996年美國派兵干預中國對台灣試射飛彈,就是干預他國內政,中國可以在國際法庭上控告美國,而且一定會勝訴。

為何中國沒有這樣做?因為他清楚世界主要國家都不承認中國對台灣有主權。


NO:2144_17
灌頂  於 2002/12/27 11:34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我去那url看,那根本不是密約。那是季辛吉的備忘錄。其中記載當時尼克森的了解。這比「公報」更沒約束力。難怪中國自1972上海公報後,還三番五次要美國表態,原因就是官方公報太過曖眛,尼克森的了解...嗯...只是他個人的了解啦!難怪沒人報這個「密約」,因為根本沒這個所謂「密約」。


同感.
根本沒有所謂密約, 縱然有, 也不能拘束台灣人民.


NO:2144_18
司加  於 2002/12/29 16:24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中國在國際上根本沒有改中華民國的國號,中譯本來就是中華民國。>>>>

對,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中,他們〔繼承〕中華民國,他們的國號就是中華民國,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以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已經死亡,才會由共產黨〔繼承〕中華民國.


NO:2144_19
灌頂  於 2002/12/29 17:20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的確, 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已經死亡,已經定論的名義再怎麼死抱活抱根本沒有未來.

想揚名立萬? 超簡單, 泛藍黨支持者誰先勇敢站出來衝撞黨中央那些得了大頭病的大人先生, 誰就會成為新生代的意見領袖.

結合所有台灣民氣, 泛藍泛綠共治, 形成良性兩黨政治, 大家都會樂觀其成, 全民都蒙其利.這才是主流民意.

泛綠已經開步走, 泛藍再被老人權謀拖住就晚了, 泛藍新秀出列, 加油加油!!!!


NO:2144_20
灌頂  於 2002/12/30 14:02
Re: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咦, 等無人> <

泛藍新秀都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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