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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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的純路過 於 2002/12/20 13:11 | |
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呼籲社會各界 反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 【亞太訊息中心】 當中國政府信誓旦旦承諾香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甫滿五年,您 突然發現香港變成一個警察國家:進入香港就像回到白色恐怖時期的台 灣,您沒有言論、思想、信仰、結社及隱私的自由,也沒有商業通訊自 由;隨時面臨警察無需搜索令的搜索!您認為同樣被中國政府召喚一國 兩制的的台灣人民是不是也有可能面臨同樣的人權困境? 〈基本法〉第23條立法讓港人生活在恐懼中,粉碎了近世紀的自由、法 治,嚴重地損害香港的國際商業利益。香港各界,從大律師到計程車司 機、從教會牧師到大學教師、從跨國銀行到中小企業,刻正緊鑼密鼓地 展開「無恐懼自由」的最後保衛戰。台灣與香港關係密切,包括日常生 活與商業往來,我們籲請社會各界一起嚴正地反對這個使民主倒退、可 能使香港崩盤的第23條立法。香港不需要,台灣也反對! 背景說明: 香港特首自九月宣布將依〈基本法〉第23條立法,草案及建議書出爐後 ,三個月來引爆香港各界激烈的討論。由香港30多個民間團體所組成之 「民間人權陣線」將在12月15日舉行立法大遊行,準備向港府嚴正表達 第23條侵人權、削自由、反民主的立法主張,絕不見容於香港社會。 〈基本法〉第23條是這樣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 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 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 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 聯繫。」 曾幾何時,享有近世紀自由法治盛譽的香港人民,竟也為了悍衛自己的 人權、自由和法律而走上街頭。〈基本法〉23條除了攸關港人的自由人 權外,英、美等國政府對於第23條立法將使香港變天,同感憂心。這個 立法到底對台灣的企業和人民有什麼影響?為什麼台灣企業和人民不該 坐視不管? ******************** 首先,請您看以下BBC英國廣播公司(12月6日)和美國之音(12月9日)的 報導摘要: 在香港有業務的國際金融機構對新立法表示關注。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 說,如果香港政府通過新的反顛覆法,國際金融機構會考慮縮減他們在 香港的規模,「他們擔憂香港將不是以往的香港了」。金融是香港成功 的關鍵部份。政府幾星期前提議這條立法,從那時起,反對該立法的聲 音滾滾而來。 十幾家外國銀行主管告訴香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說,他們擔心新立法會 阻礙香港信息的自由流通。在香港代表五百家公司的英國商會也警告說 ,新立法會大大減少香港對國際商業界的吸力。 英國商會還要求香港政府,盡可能詳細地定義顛覆、叛國和竊取國家機 密等罪行,防止經濟消息、經濟數字和其它不屬於安全範圍的信息被無 緣無故地劃定為國家機密。預計,影響力更大的美國商會將在幾星期內 公布自己的立場。 許多人擔心香港推動這項法案,是為滿足北京獲得對當地更大控制的慾 望。銀行家們也擔心他們將來與台灣顧客的商業自由,或處理來自中國 國營銀行經濟信息的自由,中國法律會視這樣的信息為國家機密。他們 希望看到該法案全文,但香港政府拒絕發表該立法的草稿(只提供諮詢 文件),只有在它被遞交到立法會時才公布於眾,而像橡皮圖章作用的 立法會,在明年七月完成立法工作時,不可能做什麼改變。 **************** 與台灣有什麼關係? 依據這個相當於香港憲法的〈基本法〉,以及港府提供的第23條諮詢文 件立法,香港將成為一個警察國家(本法將大肆擴大警察權,警方可以 在調查第23條的罪行時無需向法院申請搜查令而逕入搜查)。香港人在 香港或在國外,外國人(包括台灣人)到香港或過境香港,只要談及分 裂國家(如稱台灣為一主權獨立國家)的「言論」,就可能入罪!在香 港的企業(包括台灣企業)在商業文件中可能「洩漏國家機密」。(不 要小看這個罪名,大陸法輪功學員將他們被迫害告訴外國記者,就成為 「洩漏國家機密」罪,最高被判刑十八年!) **************** 我們可以做什麼? 港府的這項立法,可能是中共要求、針對法輪功而來。但是,人權無國 界。世界經貿利益連動的地球村中,台、港的旅遊交往和經濟互動尤為 緊密。我們呼籲社會各界在港府立法諮詢期間12月24日屆滿前,立刻採 取下列方式,向香港立法會,保安局,律政司等表達您對第23條立法的 反對立場。 方式一 上網表達您的反對意見 http://www.article23.org.hk/chinese/main.htm 點選左方「網上聯署」參與聯署(本網站有第23條的詳細背景介紹) 如果不想看23條的有關消息,可以直接到下列網站連署: 中文: http://www.article23.org.hk/chinese/signature.htm 英文: http://www.article23.org.hk/english/signature.htm 方式二 告訴我們您的反對立場(姓名或公司名稱、縣市別),我們為您 表達:傳真:(02) 2341-9807 電傳:[email protected] 方式三 上網http://www.rthk.org.hk/special/law23/ 表達您的反對 意見 方式四 直接向保安局表達意見,郵寄、傳真、電傳(Email)皆可: 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東座6樓保安局助理秘書長F2 傳真:852-2521-2848 電傳: [email protected] 今天您是人權自由的捍衛者,將來您的人權自由才能得到捍衛和保障!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 敬上 2002年12月12日 註:轉錄者非法輪功社成員 |
過客 於 2002/12/20 18:02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唉! 真不曉得當年香港居民為何可以選擇獨立,卻選擇「維持現狀」。 |
港燦 於 2002/12/20 18:14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過客兄: 香港人哪來這麼聰明,會選擇獨立......八十年代時英國政府那邊是有人想過的,不過即時給外交部“原摺擲還” ,理由是“中國一定不容許,屆時必定會截斷水源交通,甚至派兵收回”云云...... 簡單地說,香港人當年的心態只有: |
KOU JEN HAO 於 2002/12/20 22:10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關於港獨請看下列文章 COME FROM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 香港自己不獨立卻反對台灣獨立 香港人現實、勢利、沒理想、善打別人主意,以為英國很穩,想永遠做英國的殖民地,接受英國的保護,但這次栽了,因為中國比香港更厲害。香港人愛錢不愛獨立,聯合國無人敢再多管閒事的弱點被看穿,中國就鎖定香港了。 1971年,中國進入聯合國之後,馬上主張,自古香港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配合買票、遊說等等手段,在聯合國買到很多支持票。次年,它就向聯合國提出要求,將香港從英國的「殖民地」地位,改成「中國領土」,結果,表決通過。英國雖然抗議聯合國無權決定香港的前途,但是只有3國支持。而且,香港人也沒說什麼,香港的前途就這樣決定了。 10年後的1981年,看到中國越來越強,英國的首相柴契爾夫人,就去北京和鄧小平談條件,願將香港讓給中國。她怕當時不先談好,將來中國強大起來之後,香港將會被中國白白拿去,到時什麼都得不到。 現在,中國的江澤民這些人,就是想利用香港模式來拿台灣。他們每一年都在聯合國聲明,自古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就中國奪取香港的模式而言,這是歷史的運用;中國每一年也都在聯合國強調,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已經將台灣從日本的手中歸還中國,這是法律的運用。現在要求阿扁承認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其心中所盤算的是,若阿扁也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則聯合國表決台灣歸中國就更容易,中國就可以香港模式併吞台灣。 但是,台灣人不理解這是中國的陰謀,任憑中國在聯合國散播這種不符法律和歷史事實的言論不反駁。人家已經把假話講了50年,我們還不反駁,以為這才是善意。不反駁,怎麼有可能加入聯合國呢?進不了聯合國是小事,像香港一樣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才是大事!阿扁說,不讓中國有藉口出兵,可是不反駁中國,不抵制香港反對台獨,就是默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就是給中國有出兵的藉口啊! 香港被中國併吞已有兩年多,可是大多數的台灣人還以為是99年的租約到期,可見佔台灣媒體8成的統派媒體矇蔽得多厲害。因為,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真相若是曝光,台灣人必定會問,由於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會不會因為它和中國的關係,連帶的,台灣被聯合國表決為中國的一省,成為香港第二?由此疑問可能引發聯鎖反應,最後可能導致中華民國在台政權不保,所以,統派媒體對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低調處理,能騙多久就算多久。 證據(1):割讓部分 南京條約(要點) 北京條約(要點)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有關新界之租借要點) 聯合國原來想幫助香港獨立可是香港人卻以為維持現狀比較好證據:聯合國年鑑1948/1949及1972聯合國年鑑1948-1949 聯合國憲章有關尚未自治的殖民地的規定 【意譯】憲章第73條b規定:尚未自治的殖民地,必須依照各地的情況,逐步協助使其自治。 聯合國年鑑1972 聯合國年鑑1972 (議決香港歸中國之記載) 【簡譯】中國於1972年3月8日向聯合國提出,香港、澳門是中國被英、葡佔據的領土,應從殖民地名單剔除。11月2日聯合國大會決議2908號案件時,附帶通過中國的這個請求,只有斐濟、瑞典、委內瑞拉等3國有意見。 統派及其附屬媒體,見「香港因租約到期被收回」的騙局破局,趕快又說,新界於1997年租約到期歸還中國之後,香港太小,連水都要靠中國,無法獨立,所以,新界回歸之後,留著香港沒有用,只有一併歸還,目的在掩飾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讓台灣民眾沒有戒心,方便中國在聯合國佈置,等待時機成熟,一舉把台灣表決為中國的一部分。一旦聯合國通過表決,台灣立刻成為中國的內政,「台灣關係法」失效,「美日安保條約」不能包括台灣,台灣海峽形同中國的內海,台灣成為中國的甕中鱉。 新界不算,香港加九龍的面積為93平方公里(見下表),比澳門的16平方公里多了約5倍。 事實上,英國之所以放棄香港,其主要原因是聯合國表決香港歸中國。在香港這個議題上,英國孤立無援,不放棄也得放棄,面對日益強大的中國,越早放棄香港主權,英國才越有籌碼和中國討價還價。 台灣是台灣人的根,不能放棄,也不能用所謂的「善意」來和中國討價還價,否則終將被中國整個併吞。台灣人既然不是中國人,而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就理直氣壯的說出來,讓全世界都聽到吧,不要等聯合國把台灣表決歸中國之後再來喊,那時已經太晚了。
>>>>>>>>>>>>>>>香港>>>>>>>>>>澳門>>>>>>新加坡 |
過客 於 2002/12/21 07:24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http://as3.mingpao.com/specials/cfm/rnews_content.cfm?FileName=Content70_2_20.htm 港人多贊成維持現狀 自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日港督尤德在就職典禮上﹐公開提出要解決九七問題後﹐香港人亦開始廣泛討論這個議題。當時的兩局議員辦事處副秘書長王永平(現任公務員事務局長)﹐把社會上不同的聲音加以整理﹐歸納為五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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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醒獅團 於 2002/12/21 07:31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看到香港慘狀,台灣引以為戒。 香港慘不慘,不是我在誇大其詞,而是現在她們在花心力維護 |
過客 於 2002/12/21 07:51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NO:2137_2 港燦 於 2002/12/20 18:14 過客兄: 關於英國政府要求外交部“原摺擲還”之事,可否提供相關資料? 另關於「截斷水源交通,甚至派兵收回」,這個想法是容易推斷的,中國政府亦曾有如此想法,一般中國人民亦皆為如此之看法。 但若是如此,英國又怎會一再折衝,與中國領導人展開一連串之會談,強調三個條約有效論,而不爽爽快快交回呢? 同時香港人為何會選擇「維持現狀」,選擇由英國繼續統治,以保持自由、民主、繁榮持續發展的生活,卻不直接與中國統一? |
作者﹕無言 於 2002/12/21 09:34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 時間是最好的見證家, 共產黨從來是說話不算數的,過河就拆橋!!!!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無言 在我不懂事的時候,父母親為了躲避迫害,帶著我們兄妹逃到香港。父親沉默寡言,只顧埋頭工作供我們讀書。所以我們對發生再父親身上的事一無所知。到現在父親還是不告訴我們。 九七回歸前,我已經有了一份不錯的職業,但父親無論如何要我們移居國外,父親告誡我們的一句就是“共產黨從來是說話不算數的,過河就拆橋”。 移居國外後,我懷著一顆公正的心態,觀察“一國兩制”的實行。開始的倆年,總體不錯,我開始懷疑父親的沒有用長遠的眼光看待共產黨,或許共產黨也在改變自己。父親用他蒼老的聲音“走著瞧,時間是最好的見證家”。 九九年,“法輪功”事件成了“一國兩制”的試金石。正當我慶幸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遵守諾言的時候。董建華莫名其妙的講話,海外和台灣的“法輪功”信眾被禁止進入香港,場地租用申請被拒,中聯辦“阻街”等一連串事件到現在香港23條立法。使我從謎惑,懷疑到清醒。我還是慶幸自己能離開那片熱愛的土地,但我又為香港人感到焦慮,因為良心正在被侵蝕。首先感謝我父親讓我免遭肉體的痛楚,第二,感謝“法輪功”信眾,他們讓我免遭思想上的奴役,看清共產黨的本質。 香港父母官請三思,香港民眾請清醒,香港23條立法將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手法第一步。枷鎖在身,後患無窮。 (12/20/2002 12:45:00 AM) |
港燦 於 2002/12/21 17:16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過客兄: 關於“原摺擲還”的事,在下記得的來源是前英國駐華大使兼前首相外事顧問柯利達爵士所寫的回憶錄。回憶錄出版時他接受過報章訪問,也曾提及這個。 另外英國前外相賀維好像也在多年前TVB的電視訪問中說過這回事,不過年代久遠,也許會記錯。 關於英國與中國多番會談一事,流傳版本共有多種。 但不論哪一個版本,都有一個共通點:原先中國並沒有提出要一九九七收回香港,是其他人/團體提起才出現了這樁麻煩。中國原先一直不提香港主權問題,背後原因可謂莫名其妙。據黃文放所言,則是中國本來是打算眼開眼閉讓原狀繼續,讓香港繼續作為中國的商貿窗口。但因為有人提出主權問題,面子尤關,便不得不收回香港云云。此說真確與否,在下不敢妄斷。 香港人當時寧願選擇維持原狀,簡單地說其實不是怕獨裁暴政,只是怕喪失私有產權。香港居民中,很多都是怕了中共的抄家才跑來香港。老實說,那些人當中不少都曾經在老蔣甚至軍閥統治下大發其財,總之能夠掘錢便行,理你甚麼獨裁不獨裁。而且在英政府管治下,社會經濟發展不俗,又有公屋有政府醫療有免費教育,法治亦算完善,各項都比中國好得太多;而且打著英國米字旗,便算是受英美北約的保護。所謂“一鳥在手勝於百鳥在林”,而且樹大好遮陰,香港人便寧願繼續英治了。 |
司加 於 2002/12/29 16:32 | |
Re:堅決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 |
香港人沒有在1997年之前反對中國統治而獨立建國,如今自食惡果!這是我們台灣的鏡子.台灣人民若再不覺悟,將踏上香港的覆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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