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都是外國人.....中國人和其他外國人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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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移轉) 於 2002/12/03 18:57 | |
同樣都是外國人.....中國人和其他外國人有什麼不同 | |
〔註:轉自與媒體對抗版〕 無 於 2002/12/03 18:36 同樣都是外國人.....中國人和其他外國人有什麼不同 七人獲永久居留證:正港台灣人 [自由時報6月11日星期二] 余政憲昨天代表政府前往南投埔里基督教醫院及彰化二林喜樂保育院,頒發外僑永久居留證給徐賓諾夫婦和瑪喜樂女士,並於下午趕回台北頒證給空中英語教室創辦人彭蒙惠女士,澎湖縣白寶珠女士則由常務次長林中森代表前往頒發,昨天共發了五張永久居留證。余政憲今天還將親赴宜蘭頒證給史可堯夫婦。昨天領得外僑永久居留證的人士,除了表示感謝,更道出他們對台灣這塊土地的熱愛與認同。 內政部表示,徐賓諾等人長期在台奉獻,深獲社會各界肯定,卻因受限過去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限制,一直無法取得永久居留權,因此在各方努力下,入出國及移民法在五月間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放寬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日數條件,另對我國具有特殊貢獻或是高科技外國人,經申請永久居留案件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也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權。 余政憲說,給予這些外籍友人永久居留權,代表國家對他們的肯定與鼓勵,也代表社會各界對他們的認同與回饋,還代表他們對這塊土地的終身奉獻獲各界普遍回響,更是國人同感與有榮焉的一件大事。 獲頒外僑永久居留證的七位外籍人士,相關背景、事蹟如下: 一、徐賓諾先生,一九二三年生,挪威籍,一九五二年來台,在南投縣埔里鎮居留,擔任傳教士,創設小兒麻痺之家,前埔里基督教醫院院長。 二、紀歐惠女士(徐賓諾之妻),一九一八年生,美國籍,一九六一年來台,在南投縣埔里鎮居留,擔任傳教士,創設小兒麻痺之家,辦理山地巡迴醫療,從事肺結核防治。 三、瑪喜樂女士,一九一四年生,美國籍,一九六○年來台,在彰化縣二林鎮居留,擔任傳教士,二林喜樂保育院創辦人,致力收容小兒麻痺兒童、失智老人、極度智障者。 四、彭蒙惠女士,一九二六年生,美國籍,一九四八年抵上海,一九五一年來台,在台北市居留,擔任傳教士,空中英語教室創辦人,致力英語教學,創立彭蒙惠教育獎學金。 五、白寶珠女士,一九一九年生,美國籍,一九五二年來台,在澎湖縣馬公市居留,擔任傳教士,在台灣樂生療養院、澎湖醫院照顧麻瘋病患。 六、史可堯先生,一九四三年生,美國籍,一九六八年來台,在宜蘭縣冬山鄉居留,擔任傳教士,創辦神愛兒童之家,收養孤兒。 七、史培理女士(史可堯之妻),一九四四年生,美國籍,一九六八年來台,在宜蘭縣冬山鄉居留。 政府修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幅放寬大陸配偶的居留權與工作權等生活待遇,但由於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的時間將由現行的八年延長到十一年,引起部分大陸配偶質疑。 促進會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記者會反駁表示,促進會兩次陳情、一次請願,共三次致函陸委會請求溝通,又打了十幾通電話催請說明,都未見具體答覆,經電話一再請求,陸委會法政處長楊家駿才接見促進會人員,但楊家駿日前說明時只強調修法是為了「生活從寬」,為什麼對延長大陸配偶身分取得時間卻隻字未提? 促進會表示,國籍法第四條規定,「為中華民國配偶,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得申請歸化。」其中並沒見到配額的規定;司法院則解釋「訴願是法律賦予人民對政府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不限於本國人,凡僑居我國的外國人或外國法人,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亦得提起陳請或訴願」。 促進會表示,台灣現有大陸配偶十五萬多人,連同男女雙方及家屬成員計百萬人以上,這兩次集會是自動自發爭取權益,絕不是少數人心聲。 促進會強調,陸委會指稱促進會「沒有誠意溝通」、「外籍新娘有配額限制」、「非法集會陳情」、「少數人心聲」、「社會動亂」的種種說法根本是公然說謊,兩位台聯立委批評大陸配偶走上街頭的言論,則是「法西斯侵犯人權」。 記者會現場並有多位大陸配偶,在促進會的帶領下,大陸配偶宣讀「愛台灣宣言」,並呼喊口號「反政策不等於反政府,請給我們喊痛的權利」、「反對居留延長,我要身分證」。 |
司加 於 2002/12/03 21:28 | |
Re:同樣都是外國人.....中國人和其他外國人有什麼不同 | |
所以啊,開放中國新娘來台灣住,根本是錯誤的種下禍根.這些都是間諜. 今後應該停止繼續開放,已經在台灣的就把他們連小孩一起驅逐出境.反正自由時報有登,她們是外國人的身份,膽敢遊行就已違法,可以依法驅逐出境. 逼迫我們跟這些危險的敵國間諜住在同一個小區域內,我們台灣人民的人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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