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國會,民主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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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  於 2002/06/20 15:30
如此國會,民主何存?


  今天立法院開會行使監察委員、大法官提名人的同意權,國、親兩黨採集體缺席或不投票的方式,以最野蠻的方式對憲法賦予總統的提名權進行杯葛,對此我們深感痛心與遺憾,同時也對各政黨踐踏民主的行為發出嚴厲譴責。國會號稱「民主殿堂」,其成員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權力,是為代議;如今立法院身為民意最高代表機關不僅無法體現民主風範,更糟蹋了全國人民的殷切期盼,有違付託。
  在議場外,國民黨派人把守各個出入口,不讓黨籍立委有機會進場投票,行使職權,更是發出「黨紀侍候」的恫嚇,放話要將違反黨決議者處以「開除黨籍」的極刑。同意權的行使是憲法賦予立法委員的職責,國民黨竟以黨紀來威脅其成員,強迫立委集體「瀆職」,也難怪人家要以「在」怎麼「野」蠻選戰中砲轟,而且還非常管用!固然政黨分際(party line)有其存在的必要,但應在於政策的辯論以及施政理念之爭,而不是以種種冠冕堂皇的理由,遂行為反對而反對的目的。
  親民黨則雖放行讓立委進入議場,但不進行投票並派員監視,對於違反黨意者也是「黨紀侍候」!國民黨的「末梢神經痲痺」我們習以為常,但令我們訝異的是,一個自稱為「People First Party」的年輕政黨,曾幾何時已經迅速腐敗到完全喪失當初成立時的承諾與理想,讓黨意凌駕民意?
  耐人尋味的是為什麼國、親兩黨不讓黨籍立委投票?怕黨紀約束不了成員,成了「銀樣蠟槍頭」?還是怕一旦真的嚴格執行黨紀,會失去太多席次?我認為國親應該正視黨內離心離德的現實,尤其是國民黨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黨團做出決議之後,最後不管立場如何都應依法行使職權,若有違反決議者,該走的就讓他走,何必強求?若是黨內民主機制不充分,導致決議沒有約束力,那政黨就應承認失敗,才不失民主風範。
  其實民進黨也好不了多少,所有黨籍立委在投票前都必須亮票。這種戲碼我想全國老百姓應該都不陌生,從本會期立法院正、副院長的選舉、財劃法修正案的覆議、到行政院長同意權的行使,亮票行為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國會殿堂中上演,不亮票或有嫌疑的成員就要面臨政黨的懲處,「開除邱彰」一案便是民進黨的傑作。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同意權的行使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進行,但現實的運作情形已經讓規定形同具文。
  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機關,所做所為應該更為謹守分際,綜觀國內主要政黨今天的表現,不禁令人搖頭歎息。民主政治的精義是「異議(dissent)與贊許異議」,有異議並不代表衝突,對於總統所提名的人選,在野黨當然可以反對,但是應有充分的理由及相對應的措施,以理性的態度來建立一個良性的政治互動,讓國家政治運作不致於因此而陷入癱瘓的窘境,才是「忠誠的反對黨」應有之道。
立法委員錢林慧君國會辦公室

NO:187_1
Papagino  於 2002/06/20 15:35
Re:如此國會,民主何存?

請國民黨進場投反對票,不要龜龜縮縮。議會政治而國會議員竟然不入場表達意見?

大家有何較好之抗議方式嗎? 越快越好!

是否請人公佈國民黨之電話,大家來抗議! 在明天中午以前!!


NO:187_2
ILLwill  於 2002/06/20 15:38
Re:如此國會,民主何存?

可貼在國會版...

NO:187_3
Papagino  於 2002/06/20 15:44
先從這兩個地方著手吧

姓名: 林益世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
服務處(07)746-4321
研究室(02)2358-8221

傳真:
服務處(07)746-0060
研究室(02)2358-8225


台北市黨部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站:www.kmttp.org.tw
電話:02-23925021-5


NO:187_4
Michel  於 2002/06/20 20:34
立法院網址

www.ly.gov.tw
裡面有每一位立法委員的e-mail address
也有研究室電話
請各位如有不滿,充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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