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賊的喊捉賊?
回 覆 返 回


巴茲光年  於 2002/02/22 05:36
作賊的喊捉賊?

粉好!中時也談報導的品味了。今天,2002.02.22的中國時報小社論〈不要濫用「情慾」〉為了日前高金素梅「情慾立委」的有關報導,海刮了《壹周刊》一頓。小社論暗諷《壹周刊》在處理高金素梅的報導上偷窺噬血、侵犯人權,拿不出具體證據,缺乏人性常識和品味,而且假道學,輕易濫用「用斗大的『情慾』兩個字來指控他人」。

但有趣的是,昨晚的中時晚報才以半版篇幅、四篇報導,詳盡說明了事件始末,以及高金素梅等相關當事人的反應。比如,中時晚報的「焦點新聞」便有修淑芬報導的〈金素梅爆八卦 私生活被偷拍〉,以斗大的標題將《壹周刊》的有關內容作了鉅細靡遺的摘要。有張亦良的報導〈廖鎮漢:父親不會對號入座〉說明當事人之一,「微風廣場」董事長廖偉志、他的公子廖鎮漢及公司相關部門面對此一新聞事件的反應和態度。有陳彥伯的〈金素梅:從政前已有心理準備〉報導高金素梅受訪時的說詞和看法。有馮惠宜的報導〈商界:金與呂崇民確有一段情〉否證《壹周刊》有關高金素梅與呂崇民關係的報導事屬過時。同樣的,今早的中國時報也動用了羅如蘭、王嘉陵和馮惠宜三位記者刊出了〈八卦雜誌爆情史 高金素梅:媒體看圖說故事〉一則綜合報導。

根據《壹周刊》提出的內容,中時晚報和中國時報先後大舉動用四名和三名在線記者,分別在台北、台中報導高金素梅新聞事件,這種處理方式,咱們如果套用〈不要濫用「情慾」〉這篇小社論作者的說法加以質疑,「監督政治人物應該要講品味。追問高金素梅為什麼在財劃法覆議案中『故意缺席』,是不是比大爆高金素梅八卦緋聞更有價值?是不是對選出高金素梅的原住民社會更有意義?」,好像,也一點不為過!

小社論,「據說」,反映的是報社的立場。中國時報報社在指斥其他媒體八卦、假道學和缺乏品味時,什麼時候也回過頭看看自己旗下的小朋友,是不是也在玩著同樣的把戲?是不是同樣也因為欠缺品味、利字當頭而追逐八卦,而忽略了悠關民隱的議題?是不是也該經常想想,自己平素的嘴臉是不是比自己批評的對象還要假道學?還要令人作噁、倒胃口?作賊的喊捉賊?好嗎?


東京過客  於 2002/02/22 09:42
Re:作賊的喊捉賊?

這種媒體不需與其共語。但是可怕的是,『中時全球新聞網』滲透
危害甚深,所以有必要呼籲許多網站的新聞連結。
連到YAHOO也看到中時提供,到處都有它的影子,所以即使
大家不訂中時,在網路已經變成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下,
要大家不看到它是十分的困難!

hakka  於 2002/02/22 12:02
Re:作賊的喊捉賊?

中時報系的水準大抵類此,不必寄望過高
〔地檢署也能「做出判決」,法官都要沒飯吃了!〕


黃顯洲案詹惠華求刑10年黃顯洲需勒戒 (11:05)
【施燕飛/台北報導】

前立委黃顯洲疑遭強盜案,台北地檢署上午做出判決,檢方,經檢驗結果,
證實黃顯洲在案發前兩個月即有吸(服)毒行為,而非由外力強灌,黃顯洲
將因而被要求觀察勒戒;而主嫌詹惠華被具體求刑十年,游洪贊由於提供
破案之有利證詞,將可減刑;至於另一涉案人詹富順,檢方考量其為中度
智障,不予量刑。





小朋友  於 2002/02/22 14:56
Re:作賊的喊捉賊?

中國時報總主筆你誰你知道嗎?
哈哈

中蚼  於 2002/02/22 20:11
Re:作賊的喊捉賊?

中時小圾論嗎??呵呵∼∼

台灣話有一句:嘴唸經;手摸奶。

中時的評論常常就是這樣,說別人的東西是羶腥色,偏偏把別人羶腥色的東西照抄一遍,然後端出聖崽的嘴臉,訓誡別人一翻,噁∼∼∼∼

中時---婊子還要求立貞節牌坊。


返 回

請依文章內容欄寬度斷行(按Enter鍵)以免破行.THANKS~~
署名: [♂♀]:
☆☆: 本欄無作用
語法選項: 文章內容使用HTML
文章主題:
文章內容:
特殊符號輸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