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不得兼黨職及輔選、請版主提供監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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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nityTW 於 2002/11/14 17:53 | |
公教人員不得兼黨職及輔選、請版主提供監督平台! | |
公務員將不得兼黨職及輔選、請版主提供監督機制與平台 政黨更迭兩年來,外省族群(少數統治)的優勢,在軍、情、公、教等國家輔佐統治階層仍有深厚的意識型態影響實力,確是目前仍無法改變的現狀。 這些階層中有高階人員黨政雙棲(明為機關主秘,暗為國民黨書記),無法嚴守中立公正立場。現「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出爐,將黨蟲趕出國家統治階層時機到了。請各位討論如何提供監督機制與平台,讓黨蟲現形。 銓敘部長吳容明於台灣省副省長任內,就兼國民黨田單黨部大大,黨政督軍一把罩,不然宋A怎會高票當選。由他來主導抓黨蟲希望能又快又準,揪出漂亮成績單。 銓敘部長吳容明向姚嘉文與考試委員簡報「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時,指出國家必須要有健全的文官體系,由經公開考選而任職的常任文官,盡忠職守、嚴守中立與公正的立場,執行既定的政策與法律,才能維持國家政務的安定與成長。 該草案規定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公務人員為參選請假時,所屬長官不得拒絕。 該草案也規定,公務人員的長官不得因公務人員拒絕從事輔選、支持某政黨活動,就對其依法享有的權利,給予不公平對待或任何不利處分;若有長官違反該規定者,公務人員得向上級長官提出報告,並由上級長官依法處理。 草案明定,公立學校校長、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的教師、社教機構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的研究人員,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的公立教師職員、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的留任人員,及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的人員都適用。 【2002/11/14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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