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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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家  於 2001/04/12 16:00
伊犁條約


大清帝國新疆自乾隆年間平定內屬後,天山南路雖續有回亂發生,然旋起旋平,無妨大體,故百餘年偃武修文,得保和平安寧;直到同治初年,回教徒首領妥明乘大清帝國有陝甘回亂,潛入新疆發起叛亂,全疆和平遂為之破壞。此時俄國也表示「大清帝國之所欲,苟為俄國所能,無不允贊助」,然而對於出兵援助的具體辦法,卻始終避免談商,企圖按兵不動,遷延觀望,等到全疆縻亂,大清帝國無法收拾,非完全依賴俄國不可的時候,再乘機佔領納入俄國版圖。。。

其後局勢演變,天山南路與北路一部分完全為阿古柏帕夏所統一;清穆宗.同治六年(西元 1867年)阿古柏帕夏自登王位,稱畢調勒特汗。阿古柏統一南疆並北疆一部分土地的事實,表現大清帝國一時是無力收復天山南北路了。

俄國軍事家早就認定中亞細亞的疆界非自然的,難於防守;乘大清帝國勢力不能達到新疆,加以修正,應該是最好機會!並且俄國在中亞屬民之內,有不少的回教徒,如果讓阿古柏坐大,他會不會吸引或鼓動俄屬的回教徒呢?事實上伊犁被回軍攻陷後,俄國商務也大受影響;為著這三個原因,俄國遂決定先發制人,進佔北疆重鎮伊犁,一以牽制阿古柏,保護商務,一以俯瞰全疆,為進一步侵蝕的初基(英法人謂伊犁全境為大清帝國鎮守新疆的大炮台,可想見其地勢險要與重要性)。

清穆宗.同治十年五月十七日(西元 1871 年 7 月 4 日 ),俄國軍隊在高福曼(Kaufmann)指揮下,將回軍驅逐,進佔伊犁,大清帝國西北局勢岌岌可危。

清穆宗.同治十年八月二十八日,俄國駐京俄使派員告知總理衙門俄軍已代大清帝國收復伊犁的消息,俟大清帝國平定新疆回亂,即將伊犁交還大清帝國,沒有明言其他要求。清廷聞訊後,極為焦急,一方面因伊犁道路遙遠,實在情形一時無從探悉,一方面又聞俄國並欲派兵收復烏魯木齊,如果屬實更難措手。


「俄國人狡詐成性,即無事猶思鑿空牟利,況以自己兵力代他人克復城池,豈有輕易交還之理 ?」

清廷雖顧慮及此,自不便道破。。。


清穆宗.同治十三年冬(西元 1874 年),大清帝國平定陝甘回亂。

清德宗.光緒元年(西元 1874 年),清廷毅然決定﹕籌餉運糧,特命左宗棠以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負責規復天山南北兩路。

清德宗.光緒四年(西元 1878 年)春,左宗棠平定新疆。俄國原來給清廷的諾言,這時應該兌現了﹕

俟大清帝國克復烏魯木齊後即可收復伊犁。

此時大清帝國總理衙門大臣與駐京俄使布策 (Butzaw) 申明前說時,布策(Butzaw)謂﹕

「大清帝國須將交涉各懸案先行辦結,方可會議交還。」

因此清廷決定特派前北洋通商大臣崇厚,以頭等全權大臣出使聖彼得堡,親與俄國政府折衝交涉。

清德宗.光緒四年十二月 ( 西元 1879年1月),崇厚循海道行抵俄國,呈遞國書後,即於清德宗.光緒五年二月十六日 ( 西元 1880年3月8日)向俄外交大臣格爾斯 (Giers) 正式提出收還伊犁要求。

清俄會議開始,格爾斯 (Giers)即以預先擬好的節略送致崇厚,據其節略內容分﹕清俄通商、分界、償款三大端。


清俄會議協商至清德宗.光緒五年八月十八日(西元1880年10月2日),崇厚在黑海北岸里華特行宮與俄外部簽訂條約十七款後回國。這一條約,世稱里華特條約。



里華特條約,其重要內容是﹕

(一)ヾ俄國交還伊犁地方於大清帝國。

(二)ゝ因歸還伊犁,大清帝國償俄兵費五百萬盧布。

(三)ゞ因歸還大清帝國伊犁,大清帝國應將陬爾果斯河以西,及伊犁山以南帖克斯河兩岸之土地割讓與俄國。

(四)々俄人在伊桑地方之財產永遠為俄人所有。

(五)ぁ改正從前塔爾巴哈台條約所定之齋桑泊國境。

(六)あ俄國於伊犁、塔城、喀什噶爾、庫倫外,得添設領事官於嘉峪關、烏里亞蘇台、吐魯番、科布多、哈密、烏魯木齊古城。

(七)ぃ俄商在蒙古天山南北路貿易均不納稅。

(八)い俄商得在張家口及其他領事館所在地建立行棧。

(九)ぅ俄商運俄貨走大清帝國張家口、嘉峪關,赴天津;走漢口、過通州、西安、漢中;運土貨回國同路。


う此約之通商章程,自批准日起五年以內不得修改。

崇厚將俄國節略及簽訂條約重要內容,先後函電寄達北京以後,總理衙門詳加覆覈,就發覺崇厚輕率與議,完全被俄人完弄,喪失了大清帝國無數的權益。


隨後是大清帝國朝野對里華特條約的反應﹕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恭親王奏(略謂)﹕

「償費五百萬盧布,雖為不多,但擴充商務及於內地」...

「若允照辦,轇轕甚多,並於華商生計亦有妨礙」...

「大清帝國接收伊犁後,陬爾果斯河西,及伊犁山南之帖克斯河均歸俄屬,並塔城界址亦擬酌改,是照同治三年議定之界,又於西境南境各劃去地段不少,似此則伊犁已成彈丸孤注,控守彌難,況山南劃去之地內,有通南八城要路二條,關係回疆全局;兼之俄人在伊犁置有財產照舊管業,亦彼此人民混雜,種種弊端,難以枚舉;是收還伊犁與不收同!或尚不如不收之為愈!」...

直隸總督李鴻章奏(略謂)﹕

「俄人陰鷙狡詐,雖英德等國皆視為勁敵,而憚於共事,而大清帝國士大夫平時講習俄事者尤少」...

「往者早恐收復故疆則有名而無實,變態商務或受損於無窮」...

「議者初慮俄人浮開兵費,俾我力不能償,為久假不歸之計,今覈計償銀二百八十餘萬兩,尚不甚多,俄人之善於操縱,而隱肆要求者在此!」...

「細揣俄人用意﹕一則哈薩克、布魯特游牧諸部新附俄邦,今復遮其四境,絕其嚮化之途;一則扼我咽喉,使新疆南北聲氣中梗,心殊叵測。」...

張之洞奏(略謂)﹕

「俄國要索至貪至橫」...

「若盡如新約,所得者伊犁二字之空名,所失者新疆二萬里之實際,而每年尚須耗四五百萬餉需,以供邊帥防軍建城開屯之用,此有新疆尚不如無新疆也!」


其後又經過兩次的廷議,朝士大夫一致同意﹕

里華特條約絕不可許,並請將崇厚予以斬監侯,以示毀約決心,但為免俄人誤會,同時更建議朝廷﹕「特簡熟習洋務大臣一員,親齎國書,前往俄國,將此事窒礙原委詳細剖辯」。

清德宗.光緒六年正月初十日(西元1880年2月19日)清廷上諭﹕

派曾紀澤為出使俄國欽差大臣。

並同時發下致俄國皇帝國書謂﹕

「崇厚所議條約,多有違訓越權之處,並經內外大小臣工一再會商妥議,僉謂事多窒礙難行」

清德宗.光緒六年(西元1880年)曾紀澤啟行赴俄。


曾紀澤和俄國經過了一段長期的交涉,同時俄國正經歷和土耳其戰爭(西元1877至1878年)國內疲憊,如果和大清帝國交戰也沒勝算把握,於是彼此讓步,清俄雙方終於在清德宗.光緒七年正月廿六日(西元1881年2月24日)俄國聖彼得堡重訂條約,簽訂了伊犁條約。


伊犁條約(清俄「改訂條約」) ,其重要內容如下:

(一)交還伊犁,以霍爾果斯河到烏宗島山為界

(二)喀什噶爾界務照崇厚之約重行斟酌勘定

(三)塔爾巴哈台界務照崇厚之約重行斟酌勘定

(四)嘉峪關通商,允許俄商由西安、漢中行走,直達漢口

(五)松花江行船至伯都訥

(六)俄國可以在肅州、吐魯番增設領事館

(七)天山南北路貿易納稅

(八)崇厚原約償款五百萬盧布,俄人以伊犁南境既已讓還,欲倍原數,久之始允減定為盧布九百萬


紀澤又以此次改約並未用兵,兵費之名絕不能認。於是將歷年邊疆、腹地與俄人未結之案,有應賠應恤者一百九案,並入其中,作為全結。

西元 1881 至 1884 年,根據 《伊犁條約》及《塔爾巴哈台界》這兩個條約而進行的勘界衍生了十一個具體的界約,確定了從沙必乃達巴漢到烏孜別裡山中的清俄邊界線,大致就是昔日的中蘇邊界。


這條界線以西至巴爾喀什湖、阿亞古斯河之間的七萬平方公裡土地從此盡屬俄國。


清俄伊犁條約簽訂數十年後。。。

大清帝國帶著對俄國的愛與恨,消失於歷史的長河之中。。。

永別了。。。


觀察家  於 2001/04/12 21:53
Re : 伊犁條約


Peter The Great (1672-1725)


觀察家  於 2001/04/12 21:54
Re : 伊犁條約


Peter The Great (1672-1725)


觀察家  於 2001/04/12 21:59
Re : 伊犁條約


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 )遺訓


   一、大俄帝國應恆維持戰爭狀態,俾兵士得保有戰
鬥力而國家精神得隨時完成準備,除需要改善國家財政
外,不可使稍事喘息。不時更新武器,並選擇適當之攻擊
時機,處事恆以和平有助於戰爭,戰爭有助於和平為原則,
而一切則以俄羅斯之拓展繁榮為唯一目的。


  二、俄國領土應不斷向北沿波羅地海,向南沿黑海
拓展。

  三、盡可能以求接近君士坦丁堡及印度,無論何人
能征服君士坦丁堡及印度,即為世界盟主。


  四、支持波蘭不斷之變亂紛爭,從而分解其國家,
用金錢交歡其權貴,賄買貴族之國會而左右之,俾掌握
皇室執政之選擇。


  五、盡一切可能範圍內將在匈牙利波蘭…等國之亂          
黨及希臘人收容於俄國,使其傾向于我,對其予以支持
,並以普遍控制權連同精神上優越感加諸彼等,使其在敵
人陣營中用作吾人之友好。


小烏龜  於 2001/04/12 22:03
Re : 伊犁條約

親愛的彼得大帝好^^

小小烏龜斯基會謹記您的遺訓在心頭的...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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