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馬英九違法(轉自媒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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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郎 於 2002/11/11 20:15 | |
龍應台馬英九違法(轉自媒抗版) | |
舊美國大使館龍應台將此建物交由侯孝賢這個大統派來經營咖啡廳,卻完全沒有顧及到古蹟是不能夠大肆更改其內部空間,觸犯了<<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的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中的古蹟保存修護須 一`保存原有之色彩形貌及文化風貌 二`採用原用或相近之材料 三`使用傳統之技術及方法 四`非必要不得解體重建 而台北市政府卻將室內空間完全打掉連古蹟審查專家人員都搖頭憤而拒絕審議,馬英九根本毫不在乎台灣的古蹟,而只是在乎到底能不能弄出一個地方來讓他能夠剪綵作秀而已
古早人 於 2002/11/11 12:52 舊美國大使館台北市府違法顯而易見 |
灌頂 於 2002/11/11 20:58 | |
Re:龍應台馬英九違法(轉自媒抗版) | |
根據什麼法令交給侯孝賢經營? 該好好查一查!!! |
高 於 2002/11/11 21:19 | |
Re:龍應台馬英九違法(轉自媒抗版) | |
龍應台這傢伙 如果這次讓馬英九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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