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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 JEN HAO 於 2002/11/05 2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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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me.kimo.com.tw/snews1.tw/special_column/new_page/Shen/Shen_index.htm 本文原題為「布希對台忽冷忽熱──美國「承認」而非「認知」台灣屬中國」。 -------------------------------------------------------------------------------- news.8k.com 布希在與江澤民的聯合記者會上重申,美國堅守一中政策、三公報以及台灣關係法,第一次說出不支持台灣獨立,並且宣佈鷹派的副總統錢尼明年春天訪問中國,和幾個月前親口說「台灣共和國」的態度明顯不同,美國已向中國傾斜。 台灣本土派於是有人開始患得患失,統派則幸災樂禍,歸咎於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事實上,陳水扁非講「一邊一國」不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把台灣列為其領土;而本土派的患得患失也大可不必,因為三十年前尼周的北京密約,美國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上海公報上的「認知」只是在安撫台灣人而已。所以,只要瞭解事情的真相,提出有效的對策確實執行,不必去管布希怎麼說。 台灣被出賣了還不知道 首先要談的是,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非只是「認知」而已。在上海公報(1972年2月28日)上,美方陳述「美國認知台灣海峽兩岸所有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對此美國政府不質疑。」原文為 The U.S. side declared: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並以此為「一個中國」政策的基礎。 三十年來,台灣人所瞭解的上海公報只是表面意義,因不知有密約「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故台灣人照上海公報解讀,以為美國只「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誤以為它的「一個中國」政策並不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直到1999年1月21日尼周密約解密,世人才得知,美國表面以上海公報「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安撫台灣人,暗中卻以密約「承認」台灣屬中國,台灣人被出賣了三十年還不知道。我們必須嚴正要求美國,改變賣台的「一個中國」政策,否則前途堪憂。 我們的依據是: 美國既然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當然就不能支持台灣獨立。當年的尼克森做了這個承諾,寫在密約的第二條,看看北京密約就知道。柯林頓跟著尼克森說,今天布希也這樣說,實乃必然,我們無須在意。重要的是,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後要有對策。 尼周北京密約訂約時我們不知道,解密兩年了,我們不但不知道,今年三月媒體初次披露,還說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季辛吉說的,不是尼克森。這不要緊,有的人竟也說,不管是北京密約或上海公報,均因台灣關係法的訂定而失效,這種說法真是危險極了,誤導台灣人,使國人不知防備,以為不要緊,不知道抗議,繼續維持現狀,直到有一天睡醒,發覺到處插著五星旗才知不妙,可是已經來不及。 舊金山和約的效力 很多人以為,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恩惠,說它使上海公報失效,但事實並非如此,細看條文就知道。 上海公報表面上認知台灣屬中國,暗中卻承認台灣是中國的;而台灣關係法(第二條b-4)僅表示美國關切台灣前途的解決方式,並不否認台灣屬中國,亦未承諾協防台灣,上海公報哪有失效!它仍是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基礎,未因台灣關係法而動搖,台灣人應該抗議。 台灣關係法充其量只是美國為了賣武器、爭取台灣巨額外匯存放美國銀行的立法(第四條b3A)。美國若有誠意履行舊金山和約,堅持該和約承認台灣獨立不屬中國的立場,根本無需台灣關係法。可見,只要美國履行舊金山和約,這些台灣關係法的條文,基本上都是應該履行的義務,因為另立台灣關係法,反而使人產生錯覺,以為舊金山和約失效了。台灣人不要搞錯,要據理力爭。 舊金山和約涉台的要點及解釋如下:舊金山和約1951年49國簽訂,美國參院、總統參與批准,1952年4月28日生效。 (第二條b)[台獨條款]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一切權利與要求。 (第六條)[驅華條款]各盟國之占領軍應於本約生效後盡早撤離日本,且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得遲於本約生效後九十日之期。 (第二十五條)[排華條款]本約所稱盟國,為已簽署及批准本約之國家。本約對於非本條所指盟國之任何國家,不給予任何權利。 (第二十六條)[禁止條款]倘日本與任何國家成立媾和協定或有關戰爭要求之協議,而給予該國以較本約規定為大之利益時,則該項利益應由本約之締約國同等享受。 布希今日對江澤民所承諾要遵守的三公報,就是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八一七公報,它們只由美國總統簽署,國會未參與。因此國會主張,由國會及總統簽署的台灣關係法優於三公報,但白宮不同意,認為效力相同。可是白宮忘了,一九五二年它所簽署的舊金山和約,是包括美國在內所有簽字國的國內法、也是國際法,法律位階遠高於台灣關係法和三公報。上海公報違反舊金山和約,為何還執行?因為台灣人不抗議,布希樂得裝作不知道。所以,美國若有誠意履行舊金山和約,根本無需台灣關係法。 面對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殘酷事實,台灣有何對策?卜睿哲曾私下表示舉辦公投,陳水扁也曾有公投決定前途的說法。 但三個月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要求阿布卡吉亞共和國和喬治亞共和國談好再來聯合國的事例卻又顯示,若主權不被承認,公投無用。因為各國認為,前者是後者的一部分,不理會阿布卡吉亞早已宣佈獨立、制憲、選總統、公投,事實獨立、法理獨立樣樣具備。 由這個最新的例子可知,台灣前途的決定,在於撇清主權,拿出證據,證明給聯合國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爭取國際的承認,而非排斥於撇清主權,自己舉辦公投、宣佈獨立、制憲、選總統。 台灣要走自決的道路 如何證明給聯合國看?今年台灣入不了聯合國,反被聯合國大會發佈新聞認定台灣是中國內政,是很好的切入點。 該新聞稿如下: 針對這段新聞稿,陳水扁可令簡又新備文向聯合國大會要求改正,台灣主權獨立,不是中國內政。並要求布希為尼克森出賣台灣道歉。這樣,台灣才像在走自決前途的路。否則,被各國認為是中國的一省、中國的內政而不抗議,是默認而不是自決。HTTP://snews.8k.com
(2002.11.01) 台灣國加入聯合國只差一票 news.8k.com 以中華民國(台灣)的名義,由友邦提案,請聯合國討論台灣代表權的方式,64比23,第十次被拒絕,差距越來越大,用中華民國名義蠻幹,幾十年後還是一樣!唯有用台灣國的名字,自己申請加入才能走出去。 因此,兩年前,有史以來第一次在台灣本土成立的「台灣國臨時政府」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Formosa(廖文毅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一九五六年在東京成立,但那是在國外),在高雄成立的同一天,就向聯合國申請加入為新會員,聯合國受理,並未拒絕,目前仍在審理,等會員國推薦即可轉送安理會、聯合國大會。 用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台灣),或台灣(中華民國)申請,意義相差不多,表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既是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就有中國代表權及台灣主權的問題。前者無法克服,後者容易解決。用「台灣國」申請,因和中華民國無關,沒有中國代表權問題。可見,用何名義才能加入聯合國,不問可知。 中國代表權及台灣主權,就是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問題所在。過去的十年,中國每次都說:「任何企圖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都違反聯合國憲章。1943年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都確認中國對台主權,1971年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也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不但代表中國人,也代表在台灣的中國同胞。台灣既已包含在中國之內,就無資格自己加入聯合國。再提台灣代表權問題,就是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及2758號決議。」 中國代表權問題 這段話之中,有關中國代表權的是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全文為:「大會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不可或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代表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立即把蔣介石代表,從他們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內所非法佔有的席位上趕出去。」時在1971年10月25日,議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中華民國。 這個決議,除了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的代表權之外,還取得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會籍、國家主權、財產所有權等。所以,決議一通過,國民黨立即處理海外財產: 這樣做,台灣本島暫時無事,海外產權卻無法確保,駐美使館遂以美金一元賣給高華德;駐日韓大使館、領事館,因脫產不及均被中國接收。既知脫產,證明連宋馬知道31年前中華民國國號就不能用了,要用,必須依靠第七艦隊及台灣關係法,但代價由台灣人支付,例如,高價向美國買武器、外匯存美國,每年三千多億的國防、外交支出等。 台灣只要和中華民國劃清界線,就有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障。可是,怕戰爭的台灣人,卻寧可付錢請美國保護,也不和戰爭的禍源──中華民國劃清界線以遠離戰爭,實難理喻! 台灣主權問題 有關台灣主權的是,「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確認中國(中華民國)對台有主權」,這是騙人的。因為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波茨坦宣言由杜魯門、邱吉爾、蔣介石三人具名發表,但只有杜魯門簽字,連最起碼的法律形式也不具備。 但是有人說,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合法,雖不代表中國,卻可以代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因其憲法已經修改,總統由台澎金馬人民直接選舉,國會議員亦然。其法律僅及於台澎金馬,任何外國人來台須取得其簽證,所以,事實上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國號「中華民國」雖仍在聯合國憲章,但其政府結構,與以前不同。 這是很危險的想法,就是因有這種想法,台灣才會進不了聯合國。別的不說,既然「中華民國」已和以前的不同,為何不就改為台灣國,以免和還在聯合國憲章中的中華民國名稱重複而進不去? 最近陳水扁說,台灣要走自己的路,這是甩掉「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明智作法,但是連宋馬立刻指責他放棄中華民國。想不到有不少電視觀眾Call in反譏,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連宋馬若要用中華民國國號,應先請江澤民向聯合國聲明放棄。 市井小民都知道的事,為何這三人不知道?中華民國被接收,就像公司換董事長一樣,只換董事長的名字,公司名稱不換。所以,中華民國現在仍在聯合國,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寫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事實如此,連宋馬還騙台灣人說,中華民國已退出聯合國,要重返聯合國,出賣台灣的嫌疑很大。可是還有七成民眾認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不趕快覺醒,年底的選舉恐怕又要受害。 中華民國代表台灣的聯合國觀點 就因「中華民國雖不代表中國,卻可以代表台灣」這句話,1993年我去找聯合國秘書長蓋里,因為他說,根據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加入聯合國必須是主權國家,台灣沒有資格。蓋里手下perkinson女士回答我說,你們的李登輝自己說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要統一,聯合國秘書長不跟著說怎麼可以。我說,李登輝說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她說,在聯合國,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4年1月回國後,請已故的李鎮源博士轉告李登輝,他說關係不夠,但立即連絡李遠哲,帶作者往訪,請他傳話。李遠哲答應把話傳到。 聯合國相信有開羅謊言 1996年3月中國飛彈攻台,第七艦隊開入台灣海峽。此時蓋里聲明,「根據聯大2758號決議及開羅宣言,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中國飛彈試射是在其國境內進行,各國無權干涉。」五月底,作者去聯合國,告訴蓋里,開羅宣言無人簽字。他的發言人佛雅(Foa),就是拒收呂秀蓮捐款的那位女士,出來答話。她承認2758號決議無關台灣,但態度傲慢地說,開羅宣言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常識,怎麼會無人簽字。我告訴她常識不一定是真理,並告訴她,無人簽字的開羅宣言就在美國聯邦資料中心,可以去查證。她很詫異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態度開始軟化,要求寬限一個月的時間研究才能答覆。一個月後,她知道答案了,作者連打三次她都不接電話,推說不在,到十二月底任滿,和蓋里一起離職,不敢再有「台灣是中國一省」的謬論。 2758號決議釐清了又被模糊 現在,幾乎所有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都根據2758號決議把台灣劃為中國的一省。關於這個決議,1997年本人也去抗議過。因當時的聯合國秘書處行政主管哈樂迪,給紐約台僑組織「支持台灣進入聯合國委員會」的信上說,根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聯合國不能接受「支持台灣進入聯合國委員會」這個組織的捐款。 看了信我就去美國,打電話給哈樂迪三次都不接,留電話也不回,於是找秘書長。5月16日找到其秘書Jenny Thomas,她說,她在聯合國上班很久了,聯合國內外,大家的了解和哈樂迪說的一樣,哈樂迪沒有錯。我問她有沒有看過2758號決議案,她說沒有。我於是告訴她,該決議案另在處理中國代表權,和台灣主權無關。台灣主權規定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再依聯合國憲章第77b及76b應交託管而獨立。但當時本人尚未發現這個規定故未談及)。我請她先看文件隔日再談。她同意。 隔日,她向我道歉,並說,你們台灣人怎麼沒來抗議。我說,從1993年起每年不是都有很多人來嗎?她說,那是為加入聯合國,不是抗議台灣被列為中國的一省,這是兩碼事。 可見台灣的問題是,正事不辦,只會做秀。不抗議就會積非成是,連無人簽字的開羅宣言、2758號決議,都變成把台灣移交中國的法律文件了。 她說,這件事很重要,要讓秘書長安南知道。叫我把所講的扼要寫成一頁,附個人資料,並給我一個秘密的傳真號碼,交代完稿後傳到這個號碼,若用公用的號碼,信太多她收不到。我照辦。完稿傳給她廿分鐘後問她收到沒有,她說沒這麼快,即使這個秘密傳真機,一天都要收一千封以上。因此,次日下午才去問,她說收到了,並說這樣寫可以。三個月後哈樂迪就被調去伊拉克。 中國發動聯合國表決同時武力奇襲台灣,以上因係我個人的抗議,聯合國把說錯話的人調職就算有交代了,若是台灣當局抗議,效果就不同。但因台灣無人重視,聯合國又根據2758號決議把台灣劃為中國的一省,情勢對中國有利,它可能在聯合國發動表決台灣,同時對台奇襲。 今年7月12日美國發表《中國解放軍軍力報告》指出,中國準備以奇襲或速戰速決方式侵台,使第三國不及介入台灣就已投降。中國侵台恐遭國際干涉,所以,必先在聯合國表決台灣歸中國,取得對台主權的法律基礎,把台灣變成中國內政。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會員國不得干涉他國內政的規定,中國侵台,國際上只能袖手旁觀。 事到如今,陳水扁必須出面抗議,否則,由台灣各本土社團加入「台灣國臨時政府」,請有國際聲望的適當人士領導,以「政府」的名義向聯合國提出抗議。公投是第二階段的工作,不抗議、不糾正國際上台灣屬中國的錯誤認知,公投無用。 有人問,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決定,聯合國那有資格表決台灣?殊不知,香港就是被聯合國表決的,不是租約到期。香港都被表決了,台灣不會嗎?台灣人若不趕快去抗議,一旦中國在聯合國發動表決,台灣成為中國內政之後,公投獨立或公投反統都沒有用了。HTTP://snews.8k.com
(2002.075.10) |
三四郎 於 2002/11/05 2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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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密約在哪裡?????? 全文中都沒看到!!!!!! |
冷眼 於 2002/11/05 23: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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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有史以來第一次在台灣本土成立的「台灣國臨時政府」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Formosa(廖文毅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一九五六年在東京成立,但那是在國外),在高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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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亞 於 2002/11/06 0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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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兄請勿太驚訝,因為這是一個千真萬確的事. 雖然目前這個台灣臨時國政府仍然處於文書階段,無任何實權,甚至於在台灣知道這個台灣國臨時政府者可能都不超過1%,但台灣臨時國政府仍然發揮了草根拐死馬的作用. 當過去台灣面臨50年大關將盡,聯合國已經開始將台灣各類書類資料歸入中國一省之時,幸好半路殺出個台灣國臨時政府徵求聯署(我也是簽名的其中一個人),將資料往聯合國一送,阻撓了聯合國繼續將台灣書類資料歸入中國的行動. 幸好當初有台灣國臨時政府這行動,否則目前的台灣,在聯合國裡已經成為中國的一省了. 台灣也算命大,算是從虎口走過一關了. |
東榮牌新科技 於 2002/11/09 19: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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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作者是...? |
wlin5 於 2002/11/10 0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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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半路殺出個台灣國臨時政府徵求聯署(我也是簽名的其中一個人), 我也是其中一個 |
KUO JEN HAO 於 2002/11/10 10:56 | |
Re:網路的新文章請各位一定要看!!香港回歸中國內幕 | |
請各位一定要仔細看 慎防台灣香港化 ------ 內幕新聞第8號 香港自己不獨立卻反對台灣獨立 (前略) 現在,中國的江澤民這些人,就是想利用香港模式來拿台灣。他們每一年都在聯合國聲明,自古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就中國奪取香港的模式而言,這是歷史的運用;中國每一年也都在聯合國強調,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已經將台灣從日本的手中歸還中國,這是法律的運用。現在要求阿扁承認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其心中所盤算的是,若阿扁也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則聯合國表決台灣歸中國就更容易,中國就可以香港模式併吞台灣。 但是,台灣人不理解這是中國的陰謀,任憑中國在聯合國散播這種不符法律和歷史事實的言論不反駁。人家已經把假話講了50年,我們還不反駁,以為這才是善意。不反駁,怎麼有可能加入聯合國呢?進不了聯合國是小事,像香港一樣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才是大事!阿扁說,不讓中國有藉口出兵,可是不反駁中國,不抵制香港反對台獨,就是默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就是給中國有出兵的藉口啊! 全文請詳http://www.taiwannation.com.tw/inside.htm 香港是被表決歸中國的,不是租約到期 香港被中國併吞已有兩年多,可是大多數的台灣人還以為是99年的租約到期,可見佔台灣媒體8成的統派媒體矇蔽得多厲害。因為,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真相若是曝光,台灣人必定會問,由於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會不會因為它和中國的關係,連帶的,台灣被聯合國表決為中國的一省,成為香港第二?由此疑問可能引發聯鎖反應,最後可能導致中華民國在台政權不保,所以,統派媒體對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低調處理,能騙多久就算多久。 證據(1):割讓部分 南京條約(要點)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有關新界之租借要點) 聯合國原來想幫助香港獨立可是香港人卻以為維持現狀比較好證據:聯合國年鑑1948/1949及1972聯合國年鑑1948-1949 聯合國憲章有關尚未自治的殖民地的規定 【意譯】憲章第73條b規定:尚未自治的殖民地,必須依照各地的情況,逐步協助使其自治。 聯合國年鑑1972 聯合國年鑑1972 (議決香港歸中國之記載) 【簡譯】中國於1972年3月8日向聯合國提出,香港、澳門是中國被英、葡佔據的領土,應從殖民地名單剔除。11月2日聯合國大會決議2908號案件時,附帶通過中國的這個請求,只有斐濟、瑞典、委內瑞拉等3國有意見。 全文請詳http://www.taiwannation.com.tw/inside.htm 統派媒體拚命掩飾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 統派及其附屬媒體,見「香港因租約到期被收回」的騙局破局,趕快又說,新界於1997年租約到期歸還中國之後,香港太小,連水都要靠中國,無法獨立,所以,新界回歸之後,留著香港沒有用,只有一併歸還,目的在掩飾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讓台灣民眾沒有戒心,方便中國在聯合國佈置,等待時機成熟,一舉把台灣表決為中國的一部分。一旦聯合國通過表決,台灣立刻成為中國的內政,「台灣關係法」失效,「美日安保條約」不能包括台灣,台灣海峽形同中國的內海,台灣成為中國的甕中鱉。 新界不算,香港加九龍的面積為93平方公里(見下表),比澳門的16平方公里多了約5倍。澳門這麼小,都在中國境內存在了442年,九龍、香港這麼大,而且是半島及海島,和中國容易區隔,用水也有解決的方法,誰說不能生存?否則新加坡人是怎麼活的?可見統派媒體又在騙人。 事實上,英國之所以放棄香港,其主要原因是聯合國表決香港歸中國。在香港這個議題上,英國孤立無援,不放棄也得放棄,面對日益強大的中國,越早放棄香港主權,英國才越有籌碼和中國討價還價。 台灣是台灣人的根,不能放棄,也不能用所謂的「善意」來和中國討價還價,否則終將被中國整個併吞。台灣人既然不是中國人,而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就理直氣壯的說出來,讓全世界都聽到吧,不要等聯合國把台灣表決歸中國之後再來喊,那時已經太晚了。
香港 澳門 新加坡 全文請詳http://www.taiwannation.com.tw/inside.htm (前略) 原來,把「割讓」變成「租約到期」是台灣統派媒體的傑作。因為,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真相若是曝光,台灣人必定會問,香港是英國領土都被表決了,台灣會不會被聯合國表決為中國的一省,成為香港第二?由此疑問可能引發聯鎖反應,最後導致中華民國崩盤。所以,統派媒體對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低調處理,能騙多久就算多久。其實租約到期」的是新界,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詳細經過,請上網 www.taiwannation.com.tw 政治內幕第9和第10期。 統派及其附屬媒體看到「香港因租約到期被收回」騙局破局,趕快又說,新界於1997年租約到期歸還中國之後,香港太小,連水都要靠中國,無法獨立,所以,新界回歸之後,留著香港沒有用,只有一併歸還。其實澳門比香港更小,租界都存在了4百多年,「小和水」都不是問題。可見統派說謊的目的在掩飾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讓台灣民眾沒有戒心,方便中國在聯合國佈置,等待時機成熟,一舉把台灣表決為中國的一部分。一旦聯合國通過表決,台灣立刻成為中國的內政,「台灣關係法」失效,「美日安保條約」不能包括台灣,台灣海峽形同中國的內海,台灣成為中國的甕中鱉。 台灣會不會被聯合國表決?聞聞聯合國內的政治氣氛就知道。1993年,反對「中華民國在台灣」入聯合國的只有11國,此後年年增加。到今年,反對者已增為67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仍處於內戰狀態,假使台灣不摒棄「中華民國」的國號,還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隔海分治,不被聯合國表決掉,也會被中國吃掉,1949年4月7日,中華民國和毛澤東和談,要求「隔長江而分治」,結果如何?若隔海而治(維持現狀及新中間路線)是台灣的主流價值,則台灣不成為中華民國也會成為香港第二。既然如此,還抗議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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