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演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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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tori 於 2002/10/07 11:27 | |
「臺灣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演講全文 | |
經過幾場的演講,內容資訊的增修,在此與大家共勉。 .
談到國家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我們必然會從現今所謂全球化與民主化的思潮談起。尤其在這二十一世紀的年代,你我隨時隨地都會聽到,甚至感受到,全球化與民主化對世界各國在政治經濟安全文化還有生態環境等等各方面的挑戰。不可避免的,我們台灣國家也正面臨這全球交流後的衝擊。 全球化的年代是國際互動的競爭年代。經濟與政治的跨國整合與競爭,沒有任何單一主權國家能再自外於這股趨勢與影響力。國家疆界的模糊更是突顯國家主權的重要性。沒有國家主權的保護,任何跨國整合的步伐都將是對國家政府權力的淘空。沒有國家主權的保護,任何對外的開放競爭都將是被動的,不平等的,與消亡的。沒有國家主權的保護,人民的對外經濟政治活動更將是首當其衝。 民主化的年代也是權益互動的競爭年代。政府的角色從過去的統治關係轉變為現代的服務取向,在二十一世紀,政府的角色更將由對內的全面管理轉變為對外的價值競爭。答案在引導勝於主導,答案在人權大於治權。然而,民主從來就不是人民作主,民主是少數人的決策,多數人的選擇。民主是決策者的決策權力由相關權益者賦予。換句話說,相關權益者越少,決策者的代表性越高,權益的價值也就越大。 當全球化與民主化結合,這代表著大一統的上下位權力關係已經結束,去中心化的趨勢也必將導引出解體與整合的折衝弔詭。解體的是統一關係,整合的是共同利益。權和利將不再是共生體,權和利也將不再是單向平行。價值取向證明,競爭優勢在於國家對全球化的主動能力,永續經營在於人民對民主化的深層建構。自主性將解釋一切。 哈佛大學商學院麥克波特教授在「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說得很明白,企業必須了解它的發展與國家息息相關,而國家也就是企業創造或保有競爭優勢的決定因素。倫敦大學政經學院安東尼紀登斯院長在「第三條路﹕社會民主的更新」一書中也指出,國家問題與全球管理已經在實踐中緊密地聯繫起來。主權變得更多樣化,民主變得更廣泛。主權國家與國際機構在數量上有很大的增長,在全球層面上運作當以合作代替壓迫對抗,在國家層面上認同將會塑造經濟與文化自主權。 這就是近年來的熱門話題,從政府到產業界,從理論研究到實務經驗,人人關心的主要議題,所謂如何讓國家社會以及人民產業做到既進步又繁榮。如果我國不能成為全球上平等尊重共享權利義務的主權國家,我國如何能夠成為產業在國際競爭中成功的基礎?我國人民與社會團體經濟組織如何能夠提昇並創造優勢?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國不能成為國際上平等尊重共享權利義務的主權國家,政府如何能夠維持保障兩千三百萬人民社會經濟成果與自由民主價值? 然而,請問,我們中華民國是個國際上代表平等尊重共享權利義務的主權國家嗎?答案很明顯:不是。在國際上,我國政府與人民的政治經濟活動不受到國際法的保護,當我們受到不公正不平等的待遇與損失,我們無法以主權國家的身分尋求國際組織的協助與交涉,我們甚至只能自力救濟,或是任人擺佈。換句話說,欠缺國家地位,對外沒有自主性,外交經貿空間只會被壓縮,不會擴張。在國內,各種政治經濟亂象根本的原因也在國家的確定與認同。在如此國內外都不確定的環境,我們如何能期待國家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因此,我國政府與人民如果不建立國家代表性的確定與認同,我們就得不到國際機構與國際法的承認保護,我們也得不到與世界各國平等互惠的外交交往與經貿交流,我們更是繼續生活在帝國主義威脅的陰影下。 今天這篇演說的主題就是要來探討,在社會科學的理論研究與實務經驗基礎上,我國政府與人民如何能走出國家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 在政治學上,國家的組成是人民、土地、政府、與主權。兩千三百萬人民、臺澎金馬及附屬島嶼、在台北的中央行政立法機關、以及最高並且排外的統治主權,中華民國俱備主權國家的一切條件與事實。說我們沒有國家是不正確的。然而,問題出在哪裡?問題就在最後一個組成條件,也就是國家統治主權的代表性與真實性。國際社會不但不會接受「領土」「人民」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共和國」的「中華民國」,國際社會更是嚴正駁斥「中華民國」宣稱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共和國」的統治主權。我們的政府可以欺騙自己人民,卻一點也無法欺騙國際社會。 中華民國的形成有其歷史因素,並且自從聯合國成立以來,中華民國從來就沒有離開或退出聯合國。在聯合國官方網站上公佈的聯合國憲章與組織規章裡仍然清楚明白地寫著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既然如此,請問,為什麼我們國立編譯館的教科書裡告訴我們中華民國於一九七一年退出聯合國?為什麼我們現在還要每年申請加入聯合國?並且事實是,為什麼我們國家名字是中華民國卻沒有參與聯合國與相關國際組織的權利? 聯合國於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六屆會議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文說得很清楚講得很明白﹕“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答案很明顯,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國民黨政府不是離開或退出聯合國,而是非法佔據中國席位被驅逐出去。於一九四九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於聯合國與相關國際組織的中國地位與代表權利。在法律學上,所謂繼承就是當當事主體死亡或無行為能力而被取代時產生。換句話說,於一九四九年後,代表中國地位與權利的中華民國已經死亡或已經無行為能力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自此,在聯合國以及國際組織運作層面的國際法與國際關係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而中華民國代表Nothing。 然而中華民國政府仍然繼續自欺欺人,不斷在國家外交層面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奪代表中國的法理地位。結果就是一個個邦交國斷交與離開,金錢外交花費越來越大,爭執也越來越多。除非是為了金錢出賣國格,否則沒有主權國家會認同中華民國具有代表中國的法理地位,這就如同英國不會承認法國具有代表德國的法理地位。代表法理地位必須具有實質統治為前提,如果中華民國想要獲得代表中國的法理地位,一是中華民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宣戰並揮軍打回中國,從新取回中國的統治權與行政權。一是中華民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投降並正式宣告「中華民國」死亡,乞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協商討論國名改為中華民國。請問,你要不要? 如同前面已經提及,代表法理地位必須具有實質統治為前提。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後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於中國﹝滿洲除外﹞,越南﹝北緯16度以北﹞,以及臺灣﹝包括澎湖列島﹞等地接受日軍投降。而後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與第七十七條,聯合國對臺灣及其附屬島嶼行使國際託管制度。託管的目標在使託管土地人民的自治獨立,而不是地位未定或被託管國家併吞。中華民國於託管越南後幾個月內即撤出,然而中國國民黨卻於與中國共產黨的戰爭之後敗逃臺灣,於台灣建立一新政府並且繼續以中華民國為名非法佔領並施行統治臺灣及附屬島嶼。於九零年代,因為中央政府的民意機構全面改選與國家總統的直接民選,中華民國的「非法佔領」臺灣產生了法理的合理解釋。至此,中華民國不但實質統治臺灣,也具有代表臺灣的法理地位。在國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而中華民國代表臺灣。 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自主,並且中華民國代表臺灣,這是兼顧法理與事實,然而為什麼我們國家仍然不能獲得國際組織與國家外交的承認?換句話說,我們有著實質上的國家主權獨立自主,也就是de facto,然而我們卻沒有法理上的國家主權地位承認,也就是de jure。 這可以由三方面來探討: 第一, 我國仍然背負著中國這個國名,並且我國外交部仍然繼續以中國為名進行國際外交。不但與我國有邦交的二十七國於建交公報上寫的是與中國政府建交,外交部也仍然行文自比為代表中國。在國際上,不但「中華民國」這名稱與權利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取代,中國的法理代表權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家外交上,世界各國皆有「一個中國」的政策與共識,請問,如果我國政府還繼續以中國為名進行國際外交,我們怎麼走得上國際?我們怎麼能杜絕金錢外交? 第二, 我國政府駐外單位與國際上參與組織的名稱五花八門,中華台北,台澎金馬貿易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還有中華旅行社等等,要說有多奇怪就有多奇怪,可確定的是絕對沒有中華民國這名稱。我國的法理代表權是臺灣,中華民國這名稱走不出國外,政府卻也不敢使用臺灣這名稱,為什麼? 第三, 有學者認為,海峽兩岸可以展開談判,解決彼此岐見。我想請問,兩岸談判有可能承認中華民國提昇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與待遇嗎?我們都知道是誰在國際上宣稱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並且不斷羞辱打壓我國的外交與生存空間。很明顯的,我國如此的國際生存空間,我國政府與人民如何能夠期望國家外交經貿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 我國所有主要政黨的黨章黨綱都明確地主張我們的國家是個主權獨立自主的國家,並且這些政黨也都明確地支持我們的國家要加入國際組織,成為國際上被尊重且受到國際機構與國際法承認保護與交往的主權國家。依據如此明確地共識主張,我們國內根本就不該有統獨的爭議,並且追求國家法理上的主權地位正是我們走向國際的一致要求。 現在你我都了解,問題的根本在“國際上”三個字。 在國際上,外國政府與外國友人不斷地告訴我們,臺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國際主權與利益,這也是國際組織與各主權國家的承認。臺灣的國際法律定位與國家主權都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方面,我們沒有也不需要採取任何獨立的宣佈。所謂我們片面宣佈獨立會導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力犯臺的主張是不正確的。另一方面,不久前陳水扁總統提出一邊一國。這對身在國外的你我以及外國政府,一邊一國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然而很好笑的是,竟然是自己國家的在野政黨驚恐地提出質疑。我們國家不但有這種在野政黨連自己國家的國際人格與代表主權地位都質疑,更可笑的是,竟然這些在野政黨的立委黨團訪問美國時一方面扯自己國家外交的後腿,要美國政府督促我國政府放棄一邊一國的國格與地位,一方面卻又幫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說美國,希望美國不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敵人,不要圍堵中國。這些國民黨與親民黨的立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愛的程度高於對自己國家外交與經濟安危的關心,造成美方人士一度納悶,分不清這些人到底是哪一國選出的立法委員,到底是哪一國的政黨代表。在許多場合反而變成是美國參議院的議員在為我國說話,不但指出我們國家的未來應該由我們台灣人民自己決定,並且還同時提醒我國這些國民黨與親民黨的立委要多關注自己國家的利益。要為中國說話,這些立委最好先想想中國那五六百顆描準台灣的飛彈以及一連串恐嚇準備屠殺台灣人民的超限戰計劃。 再來,在國際上,外國政府與外國友人也不斷地告訴我們,我國要獲得外交實質發展與國際組織的承認,改變國家的外交定位才是務實。我們不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糾纏在中國代表主權,這才是國際認同。例如加入聯合國,聯合國處理相關事務人員一直在要求我國能務實地提出國家名稱問題與有效統治領域標的。對於以往提出「中華民國」,並且還繼續在中國代表權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上爭執,實在令他們無法接受。呼籲關心我國參與聯合國的你,聯合國已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國不是離開、退出、或是重返聯合國,而是申請加入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我們要以台灣為名由總統致函,送交申請書於新會員資格核定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這才是正確的方式。這不但是務實地表達我國及兩千三百萬人民要取得參與聯合國的代表權,更是確實展現自主國家的主權地位與確認。 在國際上,外國政府與外國友人還不斷地指出,任何中國對台灣的戰爭侵略挑釁都是對國家利益與國際和平嚴重的傷害,在主權國家的法律協定與國際組織的維和任務雙重制約下,國際間絕對不會作視不管。然而,最根本的還是要台灣人自己有決心保衛自己國家,就如同保衛自己家園與生命財產一樣,扛起權利義務與責任才能是獨立自主。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是絕對安全不需要擔心戰爭侵略的,這就是為什麼每個國家都要有國防,每個人民都要有心防。實在搞不懂為什麼還有人一天到晚擔心害怕戰爭侵略,卻不齊心有效地提昇國防心防保護自己抗拒侵略者的恐嚇意念?只有自己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國家與利益,而這就是負擔權利義務與責任。 現在,是我國政府與人民要務實的時候。我們的目標是要提昇我國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我們不但要有走上國際並且維護自己國家的能力與決心,我們更是必然要正視國家正名的問題。我國不能也不應該再背負中華民國這個傀儡名稱,不但這個傀儡名稱自我設限並且走不出去已是公認的事實,更是讓我們每年花費數以千億元國防外交預算繼續陷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糾纏。有人會問,為什麼我們要以臺灣為我國的國名?讓我告訴你,因為臺灣這名稱正是我國的國際法理代表權與主權地位。美國國會眾議院與參議院於兩千年十月先後無異議通過第三九○號共同決議案。這項三九○號共同決議是﹕美國支持「臺灣」及其兩千三百萬人民應該適當且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與國際組織。歐洲聯盟於二○○一年六月發佈新聞稿,歡迎與「臺灣」的官方訪問與交流,並且執委會於二○○一年七月宣布要設立「台灣代表處」。就在上個月,九月五日,歐洲議會通過歐盟執委會提出的「歐洲及亞洲:強化夥伴關係的策略架構」的報告決議案,不但投票表決通過促請歐盟部長理事會及執委會邀請「台灣」參與亞歐會議以及展開與「台灣」協商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並且於同時決議通過籲請歐盟十五個會員國支持「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在英國,英國內政部明白規定,來自我國的學生,國籍欄清楚地載明為「臺灣」,就是要確實區分我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學生,尤其是當英國內政部基於中國人偷渡以及滯留不歸等違法行為的考量,強制規定中國留學生必需向所在地警察局隨時提供出入境証明以及居住遷徙的紀錄。我們臺灣國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區別就是這麼明顯,就是這麼真實。我們到世界各地,簽證的名稱是「臺灣」,我們到全球各個民主國家,外國政府與友人都稱我們是臺灣人。臺灣是主權國家的名字,臺灣人是國家公民的稱呼,臺灣更是代表我們在國際上經貿外交的法理主權地位。 全球化的擴展與商機,“一個全球”與“一個中國”的格局大小與優劣是如此地明顯。民主化的自由人權價值與政治社會建構,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要懂得珍惜並維護自主權益。還有的是,不但我們國內不該再有統獨的爭議,也不須要再爭執台灣與中華民國,因為在國際上根本就沒有中華民國。要提昇我國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使能確實保障並促進國家社會以及人民產業的進步與繁榮,我國必當要成為國際上主權承認平等的國家。改變國號,加入聯合國與國際組織,延伸擴展臺灣的實質外交與平等互惠的經貿文化交流,這就是我國政府與人民共同的目標。 |
Dettori 於 2002/10/07 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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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吝批評指教。 |
耳朵好癢 於 2002/10/07 12:38 | |
Re:「臺灣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演講全文 | |
范凱云(綠營一辯申論):從政治事實上和台灣關係法,都認定我們的領土和主權所及之範圍,只有台、澎、金、馬,從這個點來觀察,我們是不是中國人,是很有疑問的,從現狀來了解,台灣海峽的兩邊,確實是一邊一國,畢竟中華民國從不曾滅亡,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確實存在,一邊一國的政治現實是無庸置疑的。 此外,根據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中國只有一個,一般國際社會承認的中國,指的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國際法有效原則所認定,如果我們也自稱「中國」,簡直是混浠視聽;我舉個例子,如果大陸現在愛滋病氾濫,舉世避之唯恐不及,如果我們不斷宣稱自己是「中國人」,國際上將把台灣也一起看成可怕的地方,這將殃及台灣;同樣的,如果台灣在國際上有些卓越的創見,或像是幫助非洲,得到國際社會肯定,卻因我們自稱是中國人,由於國際上認為中國人指的是大陸人,結果功勞都被大陸搶走了,因此,中國人的這一概念如果不釐清,將出現責任不清的狀況。 衡酌在這些主客觀條件的狀況,我認為即使不樂見統獨問題造成對台灣的負面發展,但我們還是應該大聲喊出,我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許絢雯(藍營一辯申論):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片面主張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吾人認為並不適用於台灣,台澎金馬為中華民國政府治權所及,並非只有台灣省,因此雖然我們都有共識,是台灣人,但同時也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從法理上來,中國是中華民國的簡稱,我國法律中有五十六項條文明白稱自己是「中國」,因此是毫無疑義的事,如法條中稱在「中國無住所者」,當然不會是指在中國大陸無住所,而是指在中華民國治權所及的領土內無住所;同樣的,法條中稱「外國與中國法人的義務相 同」,也不會是排除台灣地區法人而專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的法人,由此明顯可以確認,中華民國簡稱中國,不但是習慣性的簡稱,而且是法律上正式的簡稱。 就文化層面來看,我們使用中國文字;法院組織法明定「應使用中國文字」,我們讀的是中國歷史、中國近代史,此外我們的血源,來源都是中國,像我本人是澎湖人,但上溯歷史,我的祖先是神農氏,封在許國,這種血濃於水的感情,都讓我們不能忽視自己是中國人。 張喻閔(綠營二辯申論):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代表;而中共與諾魯共和國建交時,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代表,現在世界上共有一八九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一百七十個國家建交,可以說是全球普遍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如再自稱是中國,那豈不是自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也因此,在國際上一般講中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歐洲議會提到中華民國時,以台灣稱之,外國報紙稱我們時,使用的Taiwanese,稱中國人時則用Chinese;明顯認為我們和中華人民和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是不同的。 潘(田井)宇(藍營二辯申論):我們生活在台灣,當然應該稱為台灣人,但不能因為中華共和國人口,土地大,才可以叫做中國,我們就必須改成台灣人,難道中華民國恥於叫中國?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立國以來政權始終維持,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一九四九年才建國,我們不必因為大陸叫中國,就得改台灣,如果要改,為何不叫對岸改。 吳文欽(綠營三辯申論):對方辯友一再提及,以兩文化、文字或血緣相通的基點,便概論兩岸人民都是中國人,這個邏輯實在荒謬絕倫。如此一來,文化與中國有關係者如中國周邊國家日本、朝鮮、越南等,豈不都是中國人?我可以在這裡舉個例,「排骨飯」之詞不管在詞義或是實際事物的層次上,排骨與飯若一旦分開,就各為其是,不再是原本的排骨飯。中國與中華民國若不正名,就會發生一些弊端。如陳水扁總統匿稱為「阿扁」,按對方辯友的邏輯,他自也可稱之為「阿水」;如此則親民黨有位陳萬水,她自也可稱之為阿水,如此陳水扁與陳萬水在名詞上豈不產生混淆?所以,名詞不可以簡稱隨便套用,按照對方辯友的邏輯應用在國際上,則「中非共和國」想當然耳也可稱之為「中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白玉莊(藍營三辯申論):我國已有五十六項法律條文中都有「中國」用字,對方辯友認為這是過氣而應該改變的事實,而且中華民國只有廿八個國家承認,中國卻有一百四十餘國家承認。但是看以色列與巴基斯坦為例,儘管兩個國家所獲國際承認都不多,巴基斯坦甚至只有一個國家承認,但國家名義還是高於國際承認,兩國仍是國家,因為國際壓力而放棄本國國名是不值得的。 潘(田井)宇(藍營結辯):對方辯友認為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但據陸委會民調顯示,我國人民自認為「中國人也是台灣人」、「中華民國也叫中國」的支持率都很高,為何我們要恥於叫自己為「中國人」?難道這樣就可以解決國際壓力與承認上的問題嗎? 范凱云(綠營結辯):我們希望告訴大家一個事實,就是國際上所承認的「一個中國」,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一個國際現實。而國有國格,國家要有國家的尊嚴,我們如果要反抗中國的蠻橫與宰制,為何要忍氣吞聲? (轉貼台灣日報九月九日第五版,台灣日報與台視主辦的辨論內容) |
灌頂 於 2002/10/07 14:24 | |
Re:「臺灣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演講全文 | |
>在台灣未來享有應有的知名與國家定位時,我們再回頭爭「中國」誰屬,不行嗎? 壯哉斯言! |
Skywalker-Luke 於 2003/01/08 13:27 | |
Re:「臺灣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演講全文 | |
http://news.yam.com/cna/international/news/200301/200301080045.html 全球化評比台灣排名三十四 (中央社記者郭無患華盛頓七日專電)美國外交政策雜誌與A.T.Kearney國際顧問管理公司今天聯合發布二○○三年各國全球化排名,台灣在六十二個評比國家中排名第三十四,較二○○二年排名退步兩名,其中四個分項中的政治排名最末,主要是台灣的國際活動空間以及國際組織參與遭壓縮等問題所致。 根據這份研究調查,全球化排名前二十個國家依序是: 愛爾蘭、瑞士、瑞典、新加坡、荷蘭、丹麥、加拿大、奧地利、英國、芬蘭、美國、法國、挪威、葡萄牙、捷克、紐西蘭、德國、馬來西亞、以色列及西班牙。 這項全球化排名是從二○○一年美國遭到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展開調查研究,目的是在於了解恐怖攻擊是否會影響全球化腳步,今年已經是第三度公布評比排名;外交政策雜誌表示,三年來,全球化評比中的經濟整合分項有減緩趨勢,但持續前進,倒是全球各國政治接觸交往,國際組織擴大等現象加深。 另外,評比分項中的人際接觸與科技整合部分一直持續成長,特別是網際網路的使用者日漸增多,以及國際電信網路的擴充,根據從二○○○年到二○○一年底的資料,國際電話通話時間成長百分之九,達到一千兩百億分鐘,網際網路使用者成長百分之二十二點五,達到五億五千萬用戶,光是中國大陸一地就增加了一千一百萬用戶,都有助於全球化發展。 台灣在六十二個評比國家中排名第三十四,四個評比分項排名分別為:經濟排名二十九、人際接觸排名三十、政治排名六十二、科技排名十七。政治排名之所以最末,是在於評比內容為大使館數目、參與國際組織等項目,台灣因國際空間遭到壓縮,排名落後,否則整體排名還會往前。中國大陸整體排名五十一,落後台灣不少,在分項評比中,經濟排名四十五、人際接觸排名六十二最末、政治排名十一、科技排名四十五。 |
HitCat 於 2003/01/26 00:22 | |
Re:「臺灣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演講全文 | |
看完全文,得到一個結論:這個演講跟經濟學毫無關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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