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教員薪資所得水平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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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ron  於 2002/09/13 17:14
1960年代教員薪資所得水平之探討

針對Simon 所提1960年代教員生活清苦問題引起廣大迴響,然而爭議甚多。特就Simon 所提者仔細探討;並提出個人看法。

壹、同意與不同意事項

(一)、同意Simon「革除軍公教過度優遇之退撫制度」宗旨

(二)、同意將退休後所得併入計算薪資所得的觀念。

(三)、對近年來教員實質薪資所得之計算沒有重大意見。

(四)、不同意對1960年或早期教員收入水準評估。

貳、不同意理由與建議估算方法;

(一)、考慮前題與事項

1.以教師之「個人綜合所得」跟「平均國民所得」、「人均GNP」或「人均GDP」比不恰當。眾所周知「國民所得」之計算方式使其內含「政府所得」與「企業盈餘公積」或「未分配盈餘」。

五等分位「家庭所得」與 有所得收入者十等分位的「個人所得」都是依據稅捐單位的「綜合所得」計算結果。這種計算方式與「平均國民所得」計算意義非常不同。

2.早期國民所得計算方式紊亂,常有三總不同數字分別由統計處、中研院、美軍發佈。值得注意是早期國民所得計算「不含地下經濟」。

1986起台灣追隨聯合國SNA會計制度來計算國民所得,而SNA會計制度必需估算地下經濟。我印象中;近年來的國民所得「內含地下經濟」估算。

3.1960年每戶平均人口數約5.9人,2001年每戶平均人口數約3.4人。

4. 1960年;男性勞動參與率約80%,女性勞動參與率約20%,比例是;1:0.25
2001年;男性勞動參與率約75%,女性勞動參與率約45%,比例是;1:0.6

PS. 1960年;扶養比87%,2001年;扶養比42%。

扶養比(Dependency Ratio):係指依賴人口(14歲以下及65歲以上人口)占工作年齡人口(15至64歲)之比重。

5. 想比較1960年教師薪資所得;個人認為除非收集當時各行各業綜合所得,否則難以評比。若硬要比較則使用(1960年 教師綜合所得)/[(扶養人數)*( 1960平均國民所得)] 比對(2001年 教師綜合所得)/[(扶養人數)*( 2001平均國民所得)],如此約可比較1960年與2001年教師所得水平。

A=1960年 教師平均綜合所得/[(扶養人數)*( 1960平均國民所得)]
B=2001年 教師平均綜合所得/[(扶養人數)*( 2001平均國民所得)]
C=A/B

而教師所得水平可由 2001年 教師平均綜合所得/ 2001年 勞工平均綜合所得估算「比值」。由此比值代入上面方程式可概估1960年教師收入與一般勞工收入評比。

D=2001年教師平均綜合所得/ 2001年勞工平均綜合所得

E=C*D (E: 1960年教師平均綜合所得/ 1960年勞工平均綜合所得)

6. 由4.估算1960每個教員家庭夫妻工作人數1.25 ,2001每個教員家庭夫妻工作人數1.6

由3.及上述估算可得1960每個教員扶養人口4.72 人,2001每個教員扶養人口2.13 人

1960平均國民所得500元(NTD),2001平均國民所得3680元(NTD)

2001新進教師平均薪資37000元,2001新進勞工平均薪資28000元

PS.以上 2001新進勞工平均薪資計算不計學歷因素。
(大學程度新進勞工平均薪資約30000元)
薪資統計參考http://www.fullens.com.tw/web/book/214-1.xls

參、重新估算與結果

由以上數據可推算出以下結果;

1. 2001年新進老師新資是一般新進勞工1.32倍
D=37000/28000=1.32

2. 2000年;新進老師家庭平均每人所得與平均國民所得比值
A=37000/(36800*2.13)=0.47

3. 1960年;不計食物配給;新進老師家庭平均每人所得與平均國民所得比值
(未計入每年一個月年終獎金)
B(1)=680/(500*4.72)=0.288

4. 1960年;計入食物配給;新進老師家庭平均每人所得與平均國民所得比值
(未計入每年一個月年終獎金,食物以「恩格爾係數」=0.3換算所得金額)
B(2)=884/(500*4.72)=0.37

5. 不計食物配給;1960年與2001年教師所得水平比值。約61%
C(1)= B(1)/A=0.61

6. 計入食物配給;1960年與2001年教師所得水平比值。約79%
C(2)= B(2)/A=0.79

7. 不計食物配給;1960年新進老師新資與般新進勞工薪資比值。
E(1)=C(1)*D=0.81
當年收入約合現在22680元 水平 (未計入每年一個月年終獎金)

 
8. 計入食物配給;1960年新進老師新資與一般新進勞工薪資比值。
E(2)=C(2)*D=1.04
當年收入約合現在29120元 水平 (未計入每年一個月年終獎金)

9. 計入退休延遞所得;1960年新進教師每月綜合所得所得水準約合現在之58590 元
(計入每年一個月年終獎金)

若引用Simon估算退休延遞所得為月收入1.2倍,則

1960年教師每月綜合所得 = 月薪資 + 每年一個月年終獎金之1/12 + 食物配給 + 退休延遞所得

1960年新進教師每月綜合所得所得水準約合現在之
22680+1890+6804+27216=58590 元 (計入每年一個月年終獎金)

肆、結論

(一)、無論計入或不計入食物配給;1960年新進老師月收入確實不高。計入食物配給所得約與一般勞工水準相同。但是在當年;教員家庭勞動參與率一般較低,家庭所得相對低落,所以教員家庭有清苦印象。

(二)、若計入Simon所提退休延遞所得並同意其計算方式;則1960年新進教員每月平均綜合所得確實比一般勞工高,但並未高出甚多。「列入所得前10%」的講法極富爭議。

(三)、比起1960年;現今教師待遇水平高出很多。

(四)、早年;許多人認為教師收入不符當年教師的教育程度與社會地位。尤其多數人拿教師與其他獨立小企業主(獨立工匠)或商販收入比較。在工業化初期;小企業主與商販確實較有機會高所得。 另一方面;當年普通農漁民生活確實貧苦,教員薪資所得與收入穩定性當然較佳。


NO:1121_1
阿加  於 2002/09/16 05:50
Re:1960年代教員薪資所得水平之探討

論點清楚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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