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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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於 2002/08/31 03:31
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真的懷疑台北市長馬英九以前當法務部長是當假的,前法務部長在台北市執政,竟對台北市警紀一點幫助也沒有。拜訪馬英九在競選文宣上不要寫出自己曾經擔任法務部長,不然法務部又要因你而蒙羞了。

警紀敗壞,馬英九:治安和警紀沒有直接關係
掃黃?馬英九:只是作秀
好膽麥走?露出馬腳!
治安統計數據惡化
陳水扁市長4年任內,將「刑案破案率」逐年提昇,卸任時,更留下74.04%的佳績;相反的,馬英九上任後,破案率竟然出現負成長的-3%,90年破案率更下降72%新低。

馬英九上任三年多,台北市「妨害風化」案件年年激增,陳水扁卸任時,妨害風化案件在557件低點,馬英九上任後,妨礙風化案件不斷攀升,去年一整年,妨礙風化案件竟然高達760件,增長率高達36%。

此外,「恐嚇取財」、「傷害」等刑案更是年年增加,其中恐嚇取財案件在87年為315件,90年竟然到達736件之多,增長一倍之多,增長率達134%,顯見台北市治安的敗壞,台北市民生活在一個多麼不安全的生活環境中!(詳細資料請見附件表一~五)。

陳水扁拉抬了台北市治安指標,馬英九接手後卻無法好好維持,從馬英九上任的88年來至今,爆發多起警察風紀問題,顯見問題的嚴重性,治安更是極度敗壞,台北市民安心居住的環境在哪裡?

市長作秀 露出馬腳
馬英九批評24日晚間員警掃黃是作秀,事實上過去類似「作秀勤務」發生過無數次,馬英九本身其實就是「作秀市長」,有多少次馬英九帶著大批媒體參加警方的夜間臨檢勤務?民眾從電視上看到馬英九在媒體前皺著眉頭嚴斥未成年的青少年;看到馬英九突擊pub…凡此種種,馬英九卻指責員警執行臨檢作秀,卻不見他對過去的這些「親自帶隊」的行動指稱是作秀。

馬英九90年11月間曾經向色情業者喊話「好膽麥走,總有一天抓到你」,但事實卻是員警連續傳出烙胸、擄妓、尿液掉包、天使舞場,甚至強制性服務等不法情事,正好使馬英九的假魄力「露出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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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明/台北報導 檢調追查台北市警松山分局搖頭族尿液掉包疑案「代誌大條了」!承辦檢察官李嘉明上午正式接獲調查局鑑定報告,證實有九名舞客的尿液被掉包,分別用檳榔、茶水或菸草稀釋與矇混的情形,確定有重大舞弊的行為,且涉案的不肖員警,結構上應不止一人,檢調決定日內展開約談及擴大偵辦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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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嘯龍/台北報導 警方偵辦少年隊劫囚案,昨日陸續逮捕七名嫌犯後,已清查出十五名參與涉案者的身份,其中一名在逃的嫌犯卓志強,經查日前曾與陳福祥一起被捕,卻因少年隊「放虎歸山」,而讓卓嫌有了「搶救老大」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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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茗馨/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方又爆發員警風紀案件!市議員上午揭發交通大隊員警,勾結地磅業者偽照不實取締砂石車罰單,涉嫌抽取過磅費佣金並藉此記獎升官,目前已查出黃姓、莊姓、李姓三位員警舞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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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永盛、董介白/台北報導 檢調單位偵辦台北市員警擄妓勒贖案,先後起訴多名員警後,根據充當污點証人的涉案員警郭家宏、潘明崇及涂建華三人供詞,查出另有四十餘名尚未曝光的官警也疑涉案,其中包括數名三線二星的警監及現任外縣市局長。檢調專案人員已另起爐灶,擴大偵辦這件官警包庇應召站的重大風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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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己由/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警保安大隊警員馮德明,以「烙胸」方式凌虐高職少女案,台灣高等法院廿九日審結宣判,合議庭認為馮員是假借警察職務上的權力,犯下這起震驚的凌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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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03_1
Source  於 2002/08/31 10:39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馬英九前陣子對色情業高喊「喝大麥皂(好膽別走)」

果然現在台北市色情業都「不走」了

而且台北市警察人員也越來越「好膽」了

可見台北市民對治安的期望只是對馬市長的誤解


NO:1003_2
Source  於 2002/08/31 11:21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既然馬英九市長欽點升王卓均當台北市警察局長,馬英九自然要為台北市警紀問題負上責任.

取自 威兒乾 的文章

馬英九任意提拔私人,從台中市警察局長提昇到台北市警察局長
打破警界的傳統跟倫理
警政署因為礙於馬英九三個字也只得同意
所以根本沒有警政「 一條鞭」這一回事了。
所以說,所謂警察「 一條鞭」到馬英九就斷掉了

馬英九越級提拔前台中市警察局長王卓鈞當台北市警察局長
這「提拔」是「N級跳」!
在警察系統中,台中市警察局長下一個位子是桃園縣(或相同等級)局長,
再來才是台北縣,接著是高雄市,然後才是台北市警察局長!
除了王卓鈞的省籍外,看不出他有什麼功績值得這樣N級跳的提昇。
這顯示所謂警察「 一條鞭」到馬英九就斷掉了
有點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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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鈞接任北市警局長其父也曾任北市警局長

中央社2000/08/0711:00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七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上午宣佈由台中市警察局長王卓鈞繼王進旺出任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的父親王魯翹也曾擔任過台北市警察局長,王、馬兩家有兩代交情。

台北市長馬英九上午宣佈新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王卓鈞(山東
人,四十九歲)是警官學校四十期畢業,歷任刑事警察局偵一隊隊長,台北市警局景美分局分局長、中山分局分局長,之後任南投縣警局局長、警政署經濟組組長、刑事局副局長,八十五年接替提前退休的孟宜蓀出任台中市警局局長。

王卓鈞的父親王魯翹也曾擔任過台北市警察局長(六十一年八月到六十三年九月),並和市長馬英九的父親馬鶴凌熟識,王、馬兩家有兩代交情。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任內,曾和當時任刑事局副局長的王卓鈞聯手查獲仿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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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鈞接任北市警局長

張博雅:警政一條鞭
馬英九:充分主導權

楊秀芬.臺北訊


  內政部長張博雅昨天針對臺北市警局長一職將由現任臺中市警局長王卓鈞接任強調,《王卓鈞是臺北市長馬英九主動提出的人選之一》,這項人事案已經獲得包括馬英九、臺中市長張溫鷹與當事人王卓鈞的同意。

  至於臺中市警局長的接任人選,張博雅說,還需要由新任警政署長王進旺決定。

先前馬英九抨擊中央不尊重地方,張博雅表示,警政人事是一條鞭,中央有權調動,但會讓地方首長知道,可能的話會徵詢地方首長同意。

  張博雅說,新任警政署長王進旺在就任後將首先處理臺北市警察局長人事,至於其他縣市警察人事調動案,警政署將會向各縣市徵求人選並徵詢各縣市長的意見,加強溝通協調,她相信不會有長官「阻撓」部屬升官的。

  對於外界有關臺北市在警政署長和臺北市警察局長人事案上與中央造成緊張關係的傳聞,張博雅也提出澄清說,在警察人事案上和馬英九之間沒有問題,而王卓鈞也是馬英九提案的臺北市警察局長人選之一,所以在這兩項警政高階人事案的調動上,她和馬英九之間甚至和臺中市長張溫鷹之間,溝通狀況都非常良好。

  臺北市長馬英九在內政部長張博雅召開記者會後,也舉行記者會宣布王進旺、王卓鈞二人的人事案。對於內政部搶先宣布上述人事,馬英九說,沒想到內政部的效率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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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惠賢.臺北訊)臺北市長馬英九昨日上午宣布同意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長王進旺調升內政部警政署長,遺缺由臺中市警察局長王卓鈞接任。馬英九表示,這項決定在記者會前已告知內政部長張博雅和臺中市長張溫鷹,三方達成共識,而非片面決定,【因而此次選擇王卓鈞完全自主,(馬)市府握有充分主導權】。

 馬英九於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召開記者會宣布警察局長人事異動訊息,馬英九說,他於上午九時電話告知張博雅此一訊息,不過,張博雅搶先於九時五十五分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馬英九說,他並不知情,不過對於內政部能在新聞發布上表現高效率「非常佩服」。

 馬英九說,此次在選擇市府警察局長的過程中,前警政署長丁原進因請辭退休,並未提出建議名單,他多方打聽、徵尋警界意見,一共考慮七位人選,面談四位,最後由王卓鈞出線。

 他也要求王卓鈞先向張溫鷹報告,然後他再致電張溫鷹告知此事,他不但尊重中央,也尊重臺中市政府。

 對於中央有意修法下放主計、人事和政風人事權給地方政府,但保留警察人事權,馬英九表示,他在法務部長任內參與研修地方制度法時即不反對一條鞭的制度,但強調中央和地方必須協商,以片面宣布方式,表現權威和效率並不適當,他的立場一貫,從未「換位子就換腦袋」。

  馬英九指出,比起前任市長,市府在治安暴力犯罪方面,下降百分之五十、竊盜犯罪則下降百分之廿,市民對治安的滿意度高達六成,是歷年來少見,因此對首都治安的維護是接任警察局長人選的最優先考慮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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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03_3
恆愛台  於 2002/08/31 11:47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Source兄

這些數據太漂亮啦!只証明這支蔣皇朝養的花瓶,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重看不重用}}}

難怪當初選台北市長時,馬先生東縮西躲,說過一百多次不選了!阿輝伯看他法務部長任內,
搞得全國污煙障氣,做事無半憋,上鏡頭一堆戲,都懶得再看他一眼........

現在全國首善之區,交到這支花瓶身上,依照往例,依然是每下愈況.......但卻得不到
應有的譴責,台北市民連吭聲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Source兄,此篇借用一下,謝謝!


NO:1003_4
OGS  於 2002/09/03 13:56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蔣皇朝養的花瓶,不貪污才是怪事。誰叫國會席次被控制,只好忍耐了。
終究日子都要過,不是嗎﹖

NO:1003_5
Source  於 2002/09/04 10:58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恆愛台兄

我的文章也是部份摘自別人的片段,歡迎你借用.


NO:1003_6
恆愛台  於 2002/09/04 11:20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SOURCE

謝謝您!三Q!羅力!阿里嘎多!多借!.............^_^


NO:1003_7
Taiwan Rambo  於 2002/09/04 11:27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當過法務部長,竟然縱容臺北市:
1.只敢喊「好膽沬走」,警察騎馬爽歪歪;
2.色情猖狂,好膽真的不走,大陸妹越抓越要來,抓不勝抓;
3.警察紀律敗壞,無動於衷,馬目不人;
4.擄妓勒索土匪行徑;
5.包庇色情白嫖白玩免費招待;
6.偽照砂石車罰單上下其手官官相護;
7.重犯脫逃放虎歸山遺疑點重重難以信服;
8.搖頭氾濫成災尿液調包茶水加煙蒂。
蔣王朝遺留之花瓶,中看不中用。

NO:1003_8
恆愛台  於 2002/09/04 17:57
Re:法務部因曾擔任法務部長的馬市長而蒙羞

推!~~分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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