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又來了~轉載
回 覆 | 返 回 |
林沖 於 2002/04/30 09:21 | |
中國時報又來了~轉載 | |
看了中時的一篇報道,講的是被老共扣留的3位女子及其他八位臺灣民眾被遣返的事情,作為一種雙向的作業,同時還有150名大陸偷渡客被遣返回大陸。關於這樣的一個簡單的事件,中時的這篇報道卻讓人啼笑皆非。為什麼呢?請看完整報道: 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moment-index/0,3576,moment+910429015,00.html 請大家注意看。下面摘取了部分內容(避免過多轉載,以免遭受網管制裁) >>上午,福澳碼頭顯得格外凝重,相較台灣民眾的被遣送回來,而由台灣遣返大陸一百五十名大陸男性的偷渡客相較,被大陸遣送回來台灣的民眾心情格外的沈重,被台灣遣返的大陸偷渡客卻個個歡欣的臉容,其留置期間所受的待遇真有天壤之別。 這一段的描寫,比較平實,本來沒有什麼可以評說的,但是看了下一段之後,意境全變: >>據被中共返遣送台灣的台籍民眾指出,遭扣留大陸期間,中共樣樣都要錢,而且遣送的日子遙遙無期。反而,在台灣大陸偷渡客表示,留置在靖廬期間,生活起居都照顧的好,吃住統統「免錢」,麻煩的則只是大陸方面遲遲不來接人。 我們來分析一下,按照第一段的描述,被遣送的臺灣民眾“心情格外沉重”,而大陸偷渡客卻“個個歡欣的臉容”,記者因此下結論“其留置期間所受的待遇真有天壤之別”,然後在第二段中解釋到底有那樣的天壤之別。按照記者的描述,一方面是老共要錢成性,臺灣民眾歸心似箭,一方面免費吃住,大陸偷渡客樂不思蜀。 請大家好好想一想,這是不是有點亂套了。 被老共要錢也好,虐待也好,現在要回家了,逃離虎口了,怎麼還心情格外沉重? 我還真是不明白耶!希望大家幫忙分析一下。但願是本人錯了。 |
KSC 於 2002/04/30 09:43 | |
Re:中國時報又來了~轉載 | |
這是亂用形容詞的結果;極可能是該記者為老中緩頰解困的說詞,有意抑或無心就不得而知了. 實際的情況該是:那幾位台灣人不高興,並非"心情格外沉重",而是因受到中方不友善不合理的對待,心情"憤怒激昂";至於那批偷渡客,在台期間,因享有人道,舒適的待遇,心存感激,才面露笑容. |
小明 於 2002/04/30 10:39 | |
Re:中國時報又來了~轉載 | |
我覺得他有把事實報導出來,形容詞比較主觀,一語可能多義,這點還好啦! 該數篇報導看不出來惡意,也應該沒有不妥。如果你把逃離虎口,心情沈重是因為已經被中國公安強索十多萬台幣的罰款,心情是應該格外沈重的,不要這樣啦!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moment-index/0,3576,moment+910429015,00.html 遭到中共扣留將近二個多的台籍南投三名女子及同樣遭到大陸以非法入境的規定留置的七位民眾今天平安的回到馬祖,並且搭機轉往台灣。由於兩岸類似這樣的問題層出不窮,但兩岸負責人員對於此事件都較採取保守態度,遭到扣留的十位民眾,只留下「回家的感覺真好」一句話而已。
|
小明 於 2002/04/30 10:43 | |
Re:中國時報又來了~轉載 | |
「郭祖德指出,他是持合法證件到大陸打探商機的,因為證件被扒,大陸蘇北的公安以偷渡犯辦理,他整整的留置大陸將近四個月,而且,連罰金高達台幣十多萬元。 」 他回來是應該的,只是如果能證明真的是證件被偷,中國有沒有國家賠償法,平白被關了四個月,又被強盜擄人勒索十多萬,到底中國該不該判冤獄賠償? 請立委再加油追一追!!!!!把這個中國官場現形記,吵大,吵翻天,大吵特吵,不知不覺,台灣人的敵我意識就建立起來了。 |
KSC 於 2002/04/30 10:50 | |
Re:中國時報又來了~轉載 | |
"極可能是該記者為老中緩頰解困的說詞",這句話的確不妥,他應該沒有緩頰解困之意.特此向該記者道歉. |
camilla 於 2002/04/30 | |
ON | |
Re:中國時報又來了~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