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併欄〕
2003,媒抗版 NO:16_27
李俊達 於 2003/01/07 10:36
Re:『2002年台灣媒體十大擱來媒獎』哈拉專用欄發現太晚可能來不及提名
不過
還是提供大家作個參考
次基本工資相關報導:
<次基本工資 勞團殘盟齊聲強烈反對>
《聯合報》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2002.06.10
<次等國民領次等工資?>
《聯合晚報》社論2002.06.10
<既無「次基本人權」,何來「次基本工資」>
《聯合報》社論2002.06.11
<勞委會:次基本工資未定案>
《民生報》記者高泉錫/報導2002.06.11
<勞委會:次基本工資 非次等公民>
《聯合報》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2002.06.11
「聯合報民意論壇」
<不公不義 政府帶頭!>
朱言貴/法務人員(台北市)2002.06.11
<次等公民?欺殘胞太甚!>
潘宇杰/工程師(台北市)2002.06.11
周弘裕/公(北縣三重)2002.06.11
<次基本工資 陳菊反對>
《中國時報》陳鳳蘭/台北報導2002.06.11
<次基本工資 勞委會煞車>
《聯合晚報》記者林怡秀、單厚之/台北報導2002.06.11
「聯合報民意論壇」《回響回響》
<次基本工資不會倉促決策>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2002.06.12
<基本工資暫不調 次基本工資叫停>
《聯合報》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2002.06.12
<勞工團體籲提高基本工資 否則將串連發動長期抗爭>
《經濟日報》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2002.06.12
<次基本工資 暫不實施>
《台灣日報》記者陳秀枝/台北報導2002.06.12
次基本工資相關報導內容:
<次基本工資 勞團殘盟齊聲強烈反對>
《聯合報》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2002.06.10
勞委會有意在現有基本工資制度外,增訂適用於外勞和身心障礙者的「次」基本工資,以及建立日薪、時薪制;全國總工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協會以及殘障福利聯盟等團體都表達強烈反對立場。
全國總工會理事長林惠官指出,民國七十三年實施勞基法,當時國內經濟也不景氣,失業率更高達百分之四,但政府並沒有因此不調整基本工資,甚至還在勞基法中明訂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不但保護邊際勞工,也讓勞工生活有所保障。陳水扁總統如果真的有把勞工看在眼裡,就「不要再剝勞工的皮了」。
勞動人權協會批評,官、資藉經濟不景氣之名,聯手大幅壓低勞工的勞動條件,這種不顧基層勞工死活的做法根本是把勞工當工奴。
殘障福利聯盟秘書長王榮璋也表示,勞委會無視身心障礙者的弱勢處境,還有意雪上加霜另訂「次基本工資」,視身心障礙者為「次等公民」,身心障礙者絕不同意。
勞工團體表示,不論是修訂基本工資計算方式還是外勞脫鉤設計,都會嚴重傷害勞工生存權,本勞、外勞將同時受害,勞工不能同意。
【2002/06/10 聯合報】
<次等國民領次等工資?>
《聯合晚報》社論2002.06.10
不知道勞委會有沒有想過,所謂的「次基本工資」,其實已經違反憲法規定的平等原則。通過之後,如果將來勞工團體或殘障團體聲請釋憲,這項帶有歧視性質的基本工資案,極有可能被判定違憲。
其實所謂的「次基本工資」,本身就有矛盾。因為既然叫做「基本」工資,就不應該有「次基本」工資。有了「次基本工資」,那麼原來的「基本工資」就不再「基本」。否則日後又有針對女人的「次次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制度設計將形同虛設。
所謂的「次基本工資」,將適用於殘障人士和外籍勞工。有人認為,我國雇用外勞的工資水平,已經高於亞洲其他國家,現行的基本工資則使外勞獲得好處,而每當調整基本工資,則外勞的工資也隨著調整。調整基本工資一方面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水平,另方面乃是為了讓勞工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外勞是否適用這種國民待遇,儘管仍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將同為我國國民的殘障人士,拿來和外勞並列,適用於所謂的「次基本工資」,很明顯地就有問題。
何以殘障人士要適用次基本工資,媒體報導上看不出來。如果從好的方面來推測,或許勞委會希望藉此提高企業雇用殘障人士的意願。但是不願雇用殘障人士主要是基於歧視,降低基本工資能有多大幫助?值得懷疑,因為,連政府本身都沒有做到法律所規定的雇用比例。至於,原本已經受到雇用的殘障人士,其工資反而可能因此而降低。
我國人權經過多年努力稍有進展,而「次基本工資」案不啻是將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予以制度化,對於我國的人權來說,等於是打了一巴掌。
【2002/06/10 聯合晚報】
<勞委會:次基本工資未定案>
《民生報》記者高泉錫/報導2002.06.1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於今天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討論委託學者完成的「九十年基本工資經濟效益評估」,勞委會強調,外傳「次基本工資」已作成政策決定完全不確實,現行基本工資仍維持每月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每日五百二十八元、每小時六十六元,按日或按時計薪者,仍必須計給例休假工資,勞工權益絕不會削減。
據了解,由於八十七年底,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大幅擴增至服務業,原本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半數為變整數的基本工資計算公式,面臨調整,今天會議將決定新的基本工資調整公式,另外,歐美國家基本工資多採時薪制,學者相關評估報告也提出相關建議,有關「時薪制」也列為今天討論題綱,將充分交換意見。
勞委會表示,去年經發會決議「基本工資制度不應廢止,但制度必須檢討,並由勞委會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弱勢族群工作權益」,學者評估研究報告中提出基本工資改進方向建議,其中確有提到其他國家實施的「次基本工資」規定,今天會議將就此進行討論。
由於目前基本工資適用對象除三十萬名外籍勞工外,還包括約七十萬名邊際弱勢勞工,勞工團體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擔心,如訂定「次基本工資」,固然有利於降低外勞薪資水準,但弱勢族群權益也會受損,勞委會官員保證,絕不會犧牲本國弱勢勞工權益。
【2002/06/11 民生報】
「聯合報民意論壇」2002.06.11
<次等公民?欺殘胞太甚!>
潘宇杰/工程師(台北市)
如果次等薪資這消息是真的,那欺負殘胞太深了。政府主張人權立國,但殘胞真的有被平等對待過嗎?
筆者專科畢業後曾在某日式大型連鎖便利商店就職,因身殘未服兵役,其薪資起薪條件就被降級,只能領專科女性薪水;那時還自諷為太監,因為未當兵就必須矮人一截。現今政府這心態不就是我當年遇到的日商威權心態嗎?
「要做,你就得接受;沒什麼好說。」是不是我們政府現今要拚經濟的不二法門呢?只因為好手好腳的中年失業人口的問題要先解決,因為他們要先養家活口,而且先把失業率帳面數字先做美觀,其餘的再說吧?
政府的經濟政策到底是什麼?勞工政策是什麼?是一手打仗一手講和嗎?先拋出一個球引起特定族群激憤後,再大轉彎的搓圓仔湯表示謙虛與容忍嗎?
突然想起看電影之前的宣導短片:「請僱用身心障礙者」篇,原來不是我們殘胞認真,是因為我們便宜。總統暨閣揆與內閣閣員諸大德:請問各位多久沒看電影了?
周弘裕/公(北縣三重)
據傳行政院勞委會研擬所謂「次基本工資」的方案,即在現有基本工資制度外,針對外籍勞工和身心障礙者另訂較低的基本工資。然而這種方案不宜把身心障礙者納入範圍,以免造成更多的負面影響。
以企業廠商立場來看,僱用外籍勞工的人事成本才是企業廠商真正在意的範圍。至於僱用身心障礙者方面,絕大多數企業廠商每一百個員工才有可能不到一、兩位身心障礙員工,這還是為了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才予以進用,甚至有更多中小企業因員工人數未達標準而無進用身心障礙員工之義務。由於身心障礙員工人數極少,佔企業整體人事成本的比例微乎其微,更何況有些企業廠商針對勞動力或產值很低的身心障礙員工規定時薪制或按件計酬來壓低薪資,所以削減身心障礙者薪資對企業盈虧並沒有明顯效果。
換另一角度來看,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的意義不在於降低人事成本,而是提高國民就業、充份利用勞動人口。而且身心障礙者能自食其力,就會分攤家庭經濟負擔,也能減少對慈善團體或政府救濟的依賴,還會降低政府在社會福利的預算支出,甚至政府還能就身心障礙者勞動所得課到稅金,對其家屬、社會、政府都有正面意義。
如果另訂較低的基本工資,對外籍勞工來說只是收入較少,但其祖國物價水平遠比台灣低,所以外籍勞工返國後仍能享受比同胞更好的物質生活。但對身心障礙者與其家屬甚至政府來說,一旦基本工資過低,不管是被迫接受更低薪資還是不甘低薪而離職,都將過著入不敷出的日子,其下場會比外籍勞工還悲慘!並且最終仍會轉嫁成為家屬及政府的負擔。
雖然去年經發會曾有企業反映基本工資的意義僅是保障外籍勞工進而要求檢討基本工資,但這也只在於外籍勞工部份,和身心障礙者並無多大關聯,更沒有任何一家企業公開表示僱用身心障礙者的薪資成本過高,進而要求政府規定身心障礙者領取較低的薪資。勞委會擬訂「次基本工資」方案應該只就外籍勞工做為考慮範圍,不管要不要實施「次基本工資」方案,都不應該把身心障礙者牽扯進來!
【2002/06/11 聯合報】
既無「次基本人權」,何來「次基本工資」
《聯合報》社論2002.06.11
勞委會今天開會討論基本工資調整,據稱可能針對外勞和身心障礙者另訂較低的「次基本工資」。我們反對「次基本工資」的構想。基本工資本來就是為保障勞工的基本人權和經濟權,如果現代社會不應容許「次基本人權」的概念,則何以創造出「次基本工資」的說法?
勞委會這次研擬修訂基本工資公式,參考去年經發會企業團體的意見,對於「以基本工資雇用外勞成本太高」的現象有所回應,所以才有「次基本工資」的構想,並打算將身心障礙者的勞動條件一併考慮進來。
政府即使要表態替資方多所設想,但理應就社會全盤發展提出勞資雙方共同「拚經濟」的策略。勞委會如今提出「次基本工資」的構想,訂出一個比「基本」還更低一層級的「次基本」,且儼然把外勞及殘障者視作勞動市場中的「次基本」類別。這是什麼經濟用意?這是什麼人權概念?扁政府以「人權政府」自期,難道看不出其間的可議之處?
台灣的就業市場,的確存在很多供需不平衡的現象:很多人失業,抱怨外勞搶走了工作;但目前外勞的工作很難找到本地勞工願意擔任,很多雇主卻還要埋怨基本工資「獨厚」外勞。政府至今沒有針對台灣的就業結構問題,以及外勞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成本問題,進行過全盤的政策檢討,卻只想便宜行事。如今既另立「次基本」,則原先所謂「基本工資」的意義何在?
主事單位甚至打算將「次基本」的範圍擴大到殘障者,並辯稱可能因此有助增加殘障者就業機會,這樣的心態尤難理解。現行「殘障福利法」要求政府及公營機關雇用殘障者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的百分之二,民營機構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用意即在保障殘障者就業機會,但執行上仍是虛應形式者居多,不少資方以繳納「差額補助費」了事。勞委會如果將殘障者定位為「次基本」,恐怕頂多是替資方應繳的「差額補助費」精打細算,省下一點小錢,然而對殘障者的差別待遇卻更形惡化,對標榜「人權政府」的形象又是打了多大的折扣?
台灣目前經濟景氣不佳,政府如何回應企業要求而改進投資環境,此乃背景問題之一,值得積極討論。基本工資訂定是否對所有勞工皆同樣有利,是否對邊緣的弱勢勞工反而形成排擠作用,此乃背景問題之二,也有許多經濟學家向來以「回歸市場勞動條件」提出建言。政府如果打算確立「向右看齊」的資本主義路線,就應該「講清楚說明白」,讓公共論壇進行徹底辯論,遵循民意作出改革,甚至大幅翻修基本工資制度亦未嘗不是一種做法。但政府不但沒有表現負責態度,聯合弱勢團體陣線起家的執政黨至今仍口口聲聲標榜社會福利路線,如此矛盾而卸責,難怪令弱勢團體深感受到背叛。
從公共政策面來檢視,台灣如今已陷入「沒有發展路線,只有忽左忽右的游擊戰」的混亂局面。近日開始發放的老人津貼政策,雖為陳水扁總統兌現了一張競選支票,看似社會福利基礎擴大;但日前關於國民年金制的爭議,邇來以產業界為對象的種種減稅方案,以及如今勞委會端上檯面的「次基本工資制」構想,皆是悖離弱勢者福利的「向右轉」路線。政府的公共政策到底在往什麼方向邁進?
阿扁總統號稱奉行「新中間路線」,但新中間路線豈可變成忽左忽右路線?政府目前存在著財政困窘卻不斷減稅的矛盾,號稱福利國家卻不斷剝削弱勢者的矛盾,號稱「拚經濟」卻不敢毅然拋棄財經鎖國思維的矛盾。犧牲勞工福利以補貼企業利益,又犧牲企業發展機會以補貼政治堅持;犧牲人權以補貼經濟,又犧牲經濟以補貼政治……。如此莫名所以的策略,豈是一句「雙輸」所能道盡?
【2002/06/11 聯合報】
<勞委會:次基本工資 非次等公民>
《聯合報》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2002.06.11
行政院勞委會今天舉行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會中將討論青少年、殘障者等特殊族群另訂次基本工資議題。勞委會昨天發表聲明指出,增訂次基本工資並不是把弱勢勞工當成次等公民,日本和美國也有類似作法。
身為審議委員之一的全國總工會則發表聲明說,勞委會的作法已違就業服務法的「就業歧視」規定,將身心障礙者當成次等公民。勞動條件處長黃秋桂強調,去年經發會便決議就基本工資制度與方向進行檢討,包括次基本工資、日薪、時薪以及基本工資計算公式都將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中討論,由委員討論決議,絕非勞委會的政策。
有關次基本工資問題,黃秋桂表示,考量增加特殊族群的工作機會,會中也將討論次基本工資;但報告內容只提出青少年、殘障者等,並未針對外勞建議另訂次基本工資。勞委會官員也指出,日本經都道府縣勞動基準局局長許可,可以排除因精神或身體障礙顯著低勞動能力者、試用期勞工或職訓勞工排除適用最低工資;美國允許二十歲以下勞工,在九十天試用期間內排除適用最低工資,顯示排除特定對象國際間已有先例。
至於日薪、時薪的增訂,黃秋桂強調,未來即使採時薪、日薪,勞工同樣有例休、國定假日的請求權,同樣享有勞基法應有的權益。
依據勞委會委託政大經濟系教授黃仁德提出的「九十年基本工資經濟效果評估」報告,由於國外有多元基本工資,因此中長期建議針對特殊族群如青少年、殘障者、老年勞工或學徒等建立不同的次基本工資制度,保障弱勢勞工族群權益,並「訂定適當的每小時基本工資」。
該報告也提出立即可行建議,包括:「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朝向考慮經濟成長率應屬妥當」、「不宜貿然實施多元基本工資制度」、「外勞與基本工資不應脫勾」、「發行基本工資手冊」。
【 2002-06-11/聯合報/4版/政治 】
<次基本工資 勞委會煞車>
《聯合晚報》記者林怡秀、單厚之/台北報導2002.06.11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下午開會,備受爭議的外勞或身障者制定次基本工資提案也付諸討論,由於勞工團體對此強力反對,加上高層的關切,在各方壓力下,勞委會態度轉趨保留,僅強調,一切交由審議委員會委員討論後才會定案。
勞委會上午重申,站在照顧勞工的立場,勞委會下午不主動提出次基本工資審議案,但若24位委員仍決議針對特定對象另訂次基本工資,則勞委會會尊重委員會決議。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表示,如果實施次基本工資,將可提高雇主雇用重度殘障者意願,若僅針對重度、極重度、多重障礙的殘障者,國民黨團將會支持,如果勞委會不分身心障礙等級,普遍性實施次基本工資,國民黨團則無法同意。
【 2002-06-11/聯合晚報/11版/證券(三) 】
民意論壇《回響回響》
<次基本工資不會倉促決策>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2002.06.12
十一日民意論壇刊出「次等公民?欺殘胞太甚!」多篇文章,對事實有所誤解,謹說明如下:
一,所謂「次基本工資」是勞委會委託學者完成之「九十年基本工資經濟效果評估」之研究報告中,對於基本工資之改進方向,提出的中長期建議項目,而列為此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討論議題,部分媒體稱本會已作成「政策決定」,與事實不符,希望各界不要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勞資雙方無謂的不安與對立。
二,根據研究報告內容所提之「次基本工資」,其原文為「subminimum wage 」;可翻譯成「次基本(最低)工資」,或乾脆翻譯成更接近原意的「副基本(最低)工資」。少數人延伸「次」字在我國文意中之不利意涵(sub 在英文語意上較接近於「副」,意即相對於「主」的一方,實無貶抑或歧視之意涵),引發弱勢族群的疑慮,實非所幸,更絕無文章所指,憑空創設出「次基本工資」一事。
三,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係由勞、資、政、學各方代表組成,二十四席委員中,勞方、資方代表皆各有四席,學者就有七席。因此,關於基本工資制度的討論,皆須經由客觀、公正、專業的充分討論,勞委會絕無預設立場,各界毋須過度疑慮。
【 2002-06-12/聯合報/15版/民意論壇 】
<基本工資暫不調 次基本工資叫停>
《聯合報》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2002.06.1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昨天開會,推翻新版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決定近期內另組專案小組,重新討論公式內涵;公式未確定前,暫不調整基本工資。會中並決議,暫不討論「次基本工資」和日薪制、時薪制議題。經此轉折,已四年餘未調整的基本工資,今年調整機率已大大減低。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昨天討論的主題包括:檢討現行基本工資公式;修訂現行公式,將原公式以工業部門生產力生產指數為計算基準,改成以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率作為計算基準;基本工資是否改為以時薪發布;外勞和身心障礙者等特殊族群,是否建立不同的基本工資等四大主題。
據指出,由於連日來各界對特殊族群另訂「次基本工資」、增訂日薪、時薪制等頗多批判,因此審議委員會時,除了四席資方代表全力支持,勞方反對外,其他委員並沒有太多討論。有趣的是,據與會者轉述,勞委會雖提出「次基本工資」,以及日薪、時薪制,但會中勞委會竟然又提出反對意見,緊急踩煞車,讓該兩案不了了之。
至於將現行公式以工業部門生產力生產指數為計算基準,改成以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率作為計算基準議題,如依此公式計算,今年基本工資將會出現負成長。與會的全國總工會監事許棟雄、全國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吳海瑞、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陳慶祥、職業總工會理事蔡龍田等四席勞工代表一致反對,並要求依現行公式調升;但資方代表則以景氣為由,擔心調整後反而加速企業出走,因此對基本工資是否調整,雙方勢均力敵。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丙隆則建議,基本工資是保障有工作者為主體,應該將失業率、就業率、經濟成長率等因素納入考量。委員會最後決定,將在近期成立專案小組,重新討論計算公式,在公式確定前,暫時不調整基本工資。
昨天會議中,針對基本工資調整可否交由勞資先行協商進行討論。與會委員支持基本工資的調整應可先由勞雇團體進行協商,但如無法達成協議時,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應依基本工資計算公式審議。
【 2002-06-12/聯合報/22版/財經 】
<勞工團體籲提高基本工資 否則將串連發動長期抗爭>
《經濟日報》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2002.06.12
行政院勞委會原擬制訂次基本工資,勞工團體昨 (11)日抨擊,另訂次基本工資拉低外勞、身心障礙人士工資,簡直是大開民主倒車,勞工團體要求儘速調漲基本工資,否則將串連各團體,發動長期抗爭。
勞工團體手持「次基本工資=次級基本人權」等標語,昨天下午前往勞委會大門抗議,並演出行動劇諷刺勞委會聯合資方,聯手勒住勞工脖子,使得原本已被手鐐腳銬的勞工,更是寸步難行。
勞權會執行長唐曙指出,十多年來,台灣基本工資占平均工資的比率,已從50%降至38%,政府不但不設法消弭貧窮,反而刻意加深貧富差距。
唐曙表示,以歧視的眼光排除外勞與身心障礙者適用基本工資,簡直是經濟剝削、大開民主倒車。勞委會為討好資方刻意降低勞工工資,但工資能拉低到像大陸勞工每月新台幣4,000元、越南每月1,000元工資的水準嗎?
全產總指出,近五年來,基本工資從未調整,期間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率的累積增幅已超過10%。由於五年不曾調漲基本工資,外勞及其他弱勢勞工共60萬人,形同在五年內減薪10%。
【 2002-06-12/經濟日報/6版/綜合新聞 】
不公不義 政府帶頭!
朱言貴/法務人員(台北市)
勞基法未設明文,勞委會竟憑空創設出「次基本工資」的名堂,實有違依法行政之原則。
勞委會此舉用意,在規範身心障礙者,同時用以區隔本(地)勞與外勞的工資水準,但是此種欲藉健康、種族的因素而二分的作法,正是無正當理由所作的差別待遇,不具適法性。
倘若想依恃這種方式去保障本國勞工,可說捨本逐末,「愛之適足以害之也」。由於本地勞工與外勞的工資差距拉大,雇主基於生產成本之考量,而樂於接受外勞,坐視本地勞工喪失工作機會,是可忍?孰不可忍!何況勞基法第二十五條採取「同工同酬」制度,只要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不得有性別歧視。假設身心障礙者或外勞的工作績效不差,何以僅能領取較少的工資,顯然違法!
近幾年來,我國財政困窘,加上景氣蕭條,失業率遽升,促使新政府不得不改弦更張,然而卻行之不以其道,反治絲益棼,益發助長社會不公、不義的現象,違背了對人民的承諾。
【 2002-06-11/聯合報/15版/民意論壇 】
身心障礙者 另訂次基本工資
較現行基本工資還低 外勞比照辦理 勞委會擬增訂時薪及日薪制 勞工團體揚言抗爭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已經四年多沒有調整的基本工資,勞委會將於明天舉行審議委員會開會討論。據指出,這次會議重點包括:針對外勞和身心障礙者另訂較低的基本工資,即「次基本工資」;在現有的月薪制之外,增訂時薪和日薪制;以國內生產毛額(GDP)年增率取代現行的工業部門生產力生產指數,做為基本工資的計算基準。
目前的基本工資是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自八十六年十月十六日調整以來至今未變。依據勞委會研擬的新計算公式,今年基本工資調升的可能性偏低。對於勞委會研擬的次基本工資等相關方案,勞工和弱勢團體一致表示反對,並強調力爭到底,絕不妥協。
勞委會今年一月重聘基本工資審議委員。在廿四位審議委員中,勞方代表四席,其他委員廿席,其中除了七席委員是學者代表外,其他都是官方和資方代表,使得上述討論案通過的機率大增。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協會等勞工團體強烈批評勞委會這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是替雇主量身訂做、為資方解套。尤其是有意增訂次基本工資、時薪、日薪制等,更是有意排除休假日給薪,變相減薪。全國總工會強調,這次會議全總雖僅有一席代表,但會堅守勞工權益,替勞工抗爭到底。
去年經發會時,企業團體認為國內絕大多數勞工的工資高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存在是獨厚外勞,並造成國內雇主雇用外勞的成本遠高於鄰近國家,因而要求廢除基本工資。但在勞工團體反對下,經發會不同意廢除。
這次會議另一重點是日薪、時薪問題。據指出,去年起實施兩周八十四工時,勞委會原本有意將減縮的工時視為「有給休假」;但在企業界壓力下,改成「不必工作時間」。官員指出,縮短工時最大障礙來自工資給付,我國法令規定例假日雇主仍應給付勞工工資,造成企業對縮短工時的疑慮;如果能建立時薪、日薪制,雇主對工時縮短的疑慮將可大為降低,也可化解雇主對未來推動工時減縮的反彈。
勞委會這次也將修訂基本工資公式。據指出,新版的計算公式是:依前次基本工資乘以〔1+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國內生產毛額的年增率〕。亦即未來影響基本工資高低的要件是「消費者物價指數」和「國內生產毛額」。
官員指出,消費者物價指數雖有緩升,但國內生產毛額年增率可能會是赤字,因此,基本工資有可能反而下調。
【 2002-06-10/聯合報/1版/要聞 】
次基本工資與日薪、時薪制
勞團殘盟齊聲強烈反對
批評官資藉不景氣之名 把勞工當工奴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勞委會有意在現有基本工資制度外,增訂適用於外勞和身心障礙者的「次」基本工資,以及建立日薪、時薪制;全國總工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協會以及殘障福利聯盟等團體都表達強烈反對立場。
全國總工會理事長林惠官指出,民國七十三年實施勞基法,當時國內經濟也不景氣,失業率更高達百分之四,但政府並沒有因此不調整基本工資,甚至還在勞基法中明訂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不但保護邊際勞工,也讓勞工生活有所保障。陳水扁總統如果真的有把勞工看在眼裡,就「不要再剝勞工的皮了」。
勞動人權協會批評,官、資藉經濟不景氣之名,聯手大幅壓低勞工的勞動條件,這種不顧基層勞工死活的做法根本是把勞工當工奴。
殘障福利聯盟秘書長王榮璋也表示,勞委會無視身心障礙者的弱勢處境,還有意雪上加霜另訂「次基本工資」,視身心障礙者為「次等公民」,身心障礙者絕不同意。
勞工團體表示,不論是修訂基本工資計算方式還是外勞脫鉤設計,都會嚴重傷害勞工生存權,本勞、外勞將同時受害,勞工不能同意。
【 2002-06-10/聯合報/2版/要聞 】
今年基本工資可能調降
GDP取代勞動生產指數 計算公式將調整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10)日舉行,將研商以國內生產毛額 (GDP)取代工業部門勞動生產指數,做為基本工資計算公式的重要參數;另擬對外勞及身心障礙者訂定較低水準的「次基本工資」,並增訂時薪及日薪制等三大議題。
民國87年之後即陷入停擺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將於今天舉行,由勞委會主委陳菊主持,會中將通盤檢討基本工資計算公式、基本工資調整制度。
根據勞委會的腹案,基本工資計算公式將改採GDP成長率做為重要調整參數。由於國內經濟衰退,一般預料,計算公式改採新制後,基本工資今年仍將無法調升,甚至還可能調降。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黃秋桂則說,今天的會議只是要落實經發會共識,通盤檢討國內工資制度,會中將不會觸及調整基本工資與否的問題。
黃秋桂並強調,計算公式只調整基本工資的參考依據,並不是必須依循的原則,因而即使公式大幅翻修,也不表示基本工資就必須按計算結果變動。
針對「次基本工資」一案,勞委會表示,過去資方團體曾多次要求訂定比基本工資更低的「次基本工資」,希望藉此讓身心障礙、青少年和中高齡等邊際勞工與外籍勞工的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但目前全案僅在討論階段,並未形成決策。
尤其外勞適用「次基本工資」,有違反世貿組織(WTO)公平競爭及國際勞工組織不得差別待遇的問題,需要考量的因素極多。
至於今天會議的另一重點,即是在月薪制外,另增訂日薪制及時薪制,由於此議題在去年經發會中曾引發資方藉此變相減薪的爭議,預料今天會中仍將出現兩極化的意見。
【 2002-06-11/經濟日報/6版/綜合新聞 】
次基本工資 身障團體:另類歧視
勞工局、社會局也質疑勞委會作法 對是否能提升身心障礙者就業率 大打問號
記者陳秋雲/豐原報導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討論制訂次基本工資提案,台中縣不少身心障礙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勞委會是另類歧視,社會局副局長王秀燕表示,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率是否因此提升,還有待觀察。
勞委會打算制訂「次基本工資」,適用對象除了外籍勞工外,還有身心障礙者等弱勢勞工,台中縣身心障礙福利團體都擔心如訂定「次基本工資」,會影響弱勢族群的工作權益。
台中縣各身心障礙社團已支持全國聯合社團向勞委會抗議,啟智協會執行長林貴樹說,每名身心障礙者的生產能力不盡相同,他認為,勞委會如果訂定這項政策,就是歧視身障者。他說,這對有能力的身障者是一大打擊。
勞工局就業與福利課長廖宗侯說,曾有雇主向他反映,指不少身心障礙者的生產能力比一般人還強,所領到的工資也比較多,他認為,再訂定次基本工資實在不妥,可能不被身心障礙團體接受。
社會局副局長王秀燕說,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卅三條規定,身心障礙者工作比照一般待遇,如產能不足,雇主可以調整薪資,但不得低於一般薪資的七成。但是並未說明如何認定「產能不足」,如果再制訂次基本工資,可能更削減身障者的權益。
至於有種說法指可提高身障者的就業率,王秀燕說,應有一段觀察期,才能了解成效。林貴樹則表示,大局勢不好眾所周知,但是勞委會可以訂定調薪規定,不要以「次基本工資」為名,讓人誤認身心障礙者是次等勞工。
【記者陳秋雲/豐原報導】台中縣不少公家單位積欠未足額進用身障者差額罰款,勞工局最近催討有效,有兩公所採分期付款,但卅餘所學校必須等縣政府編列預算逐年補齊。
就業與福利最近催款有成,為身心障礙就業基金專戶進帳三、四百萬,課長廖宗侯說,目前各公所都已進用足額的身心障礙者,欠款都是舊帳,因監察院最後通牒年底前不繳罰款就送法院強制執行,各公所與勞工局協調後,決定分期付款,目前只有兩個公所還欠款。
【 2002-06-12/聯合報/18版/台中縣新聞 】
不公不義 政府帶頭!
朱言貴/法務人員(台北市)
勞基法未設明文,勞委會竟憑空創設出「次基本工資」的名堂,實有違依法行政之原則。
勞委會此舉用意,在規範身心障礙者,同時用以區隔本(地)勞與外勞的工資水準,但是此種欲藉健康、種族的因素而二分的作法,正是無正當理由所作的差別待遇,不具適法性。
倘若想依恃這種方式去保障本國勞工,可說捨本逐末,「愛之適足以害之也」。由於本地勞工與外勞的工資差距拉大,雇主基於生產成本之考量,而樂於接受外勞,坐視本地勞工喪失工作機會,是可忍?孰不可忍!何況勞基法第二十五條採取「同工同酬」制度,只要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不得有性別歧視。假設身心障礙者或外勞的工作績效不差,何以僅能領取較少的工資,顯然違法!
近幾年來,我國財政困窘,加上景氣蕭條,失業率遽升,促使新政府不得不改弦更張,然而卻行之不以其道,反治絲益棼,益發助長社會不公、不義的現象,違背了對人民的承諾。
【 2002-06-11/聯合報/15版/民意論壇 】
身心障礙者 另訂次基本工資
較現行基本工資還低 外勞比照辦理 勞委會擬增訂時薪及日薪制 勞工團體揚言抗爭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已經四年多沒有調整的基本工資,勞委會將於明天舉行審議委員會開會討論。據指出,這次會議重點包括:針對外勞和身心障礙者另訂較低的基本工資,即「次基本工資」;在現有的月薪制之外,增訂時薪和日薪制;以國內生產毛額(GDP)年增率取代現行的工業部門生產力生產指數,做為基本工資的計算基準。
目前的基本工資是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自八十六年十月十六日調整以來至今未變。依據勞委會研擬的新計算公式,今年基本工資調升的可能性偏低。對於勞委會研擬的次基本工資等相關方案,勞工和弱勢團體一致表示反對,並強調力爭到底,絕不妥協。
勞委會今年一月重聘基本工資審議委員。在廿四位審議委員中,勞方代表四席,其他委員廿席,其中除了七席委員是學者代表外,其他都是官方和資方代表,使得上述討論案通過的機率大增。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協會等勞工團體強烈批評勞委會這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是替雇主量身訂做、為資方解套。尤其是有意增訂次基本工資、時薪、日薪制等,更是有意排除休假日給薪,變相減薪。全國總工會強調,這次會議全總雖僅有一席代表,但會堅守勞工權益,替勞工抗爭到底。
去年經發會時,企業團體認為國內絕大多數勞工的工資高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存在是獨厚外勞,並造成國內雇主雇用外勞的成本遠高於鄰近國家,因而要求廢除基本工資。但在勞工團體反對下,經發會不同意廢除。
這次會議另一重點是日薪、時薪問題。據指出,去年起實施兩周八十四工時,勞委會原本有意將減縮的工時視為「有給休假」;但在企業界壓力下,改成「不必工作時間」。官員指出,縮短工時最大障礙來自工資給付,我國法令規定例假日雇主仍應給付勞工工資,造成企業對縮短工時的疑慮;如果能建立時薪、日薪制,雇主對工時縮短的疑慮將可大為降低,也可化解雇主對未來推動工時減縮的反彈。
勞委會這次也將修訂基本工資公式。據指出,新版的計算公式是:依前次基本工資乘以〔1+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國內生產毛額的年增率〕。亦即未來影響基本工資高低的要件是「消費者物價指數」和「國內生產毛額」。
官員指出,消費者物價指數雖有緩升,但國內生產毛額年增率可能會是赤字,因此,基本工資有可能反而下調。
【 2002-06-10/聯合報/1版/要聞 】
次基本工資與日薪、時薪制
勞團殘盟齊聲強烈反對
批評官資藉不景氣之名 把勞工當工奴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勞委會有意在現有基本工資制度外,增訂適用於外勞和身心障礙者的「次」基本工資,以及建立日薪、時薪制;全國總工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協會以及殘障福利聯盟等團體都表達強烈反對立場。
全國總工會理事長林惠官指出,民國七十三年實施勞基法,當時國內經濟也不景氣,失業率更高達百分之四,但政府並沒有因此不調整基本工資,甚至還在勞基法中明訂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不但保護邊際勞工,也讓勞工生活有所保障。陳水扁總統如果真的有把勞工看在眼裡,就「不要再剝勞工的皮了」。
勞動人權協會批評,官、資藉經濟不景氣之名,聯手大幅壓低勞工的勞動條件,這種不顧基層勞工死活的做法根本是把勞工當工奴。
殘障福利聯盟秘書長王榮璋也表示,勞委會無視身心障礙者的弱勢處境,還有意雪上加霜另訂「次基本工資」,視身心障礙者為「次等公民」,身心障礙者絕不同意。
勞工團體表示,不論是修訂基本工資計算方式還是外勞脫鉤設計,都會嚴重傷害勞工生存權,本勞、外勞將同時受害,勞工不能同意。
【 2002-06-10/聯合報/2版/要聞 】
今年基本工資可能調降
GDP取代勞動生產指數 計算公式將調整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10)日舉行,將研商以國內生產毛額 (GDP)取代工業部門勞動生產指數,做為基本工資計算公式的重要參數;另擬對外勞及身心障礙者訂定較低水準的「次基本工資」,並增訂時薪及日薪制等三大議題。
民國87年之後即陷入停擺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將於今天舉行,由勞委會主委陳菊主持,會中將通盤檢討基本工資計算公式、基本工資調整制度。
根據勞委會的腹案,基本工資計算公式將改採GDP成長率做為重要調整參數。由於國內經濟衰退,一般預料,計算公式改採新制後,基本工資今年仍將無法調升,甚至還可能調降。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黃秋桂則說,今天的會議只是要落實經發會共識,通盤檢討國內工資制度,會中將不會觸及調整基本工資與否的問題。
黃秋桂並強調,計算公式只調整基本工資的參考依據,並不是必須依循的原則,因而即使公式大幅翻修,也不表示基本工資就必須按計算結果變動。
針對「次基本工資」一案,勞委會表示,過去資方團體曾多次要求訂定比基本工資更低的「次基本工資」,希望藉此讓身心障礙、青少年和中高齡等邊際勞工與外籍勞工的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但目前全案僅在討論階段,並未形成決策。
尤其外勞適用「次基本工資」,有違反世貿組織(WTO)公平競爭及國際勞工組織不得差別待遇的問題,需要考量的因素極多。
至於今天會議的另一重點,即是在月薪制外,另增訂日薪制及時薪制,由於此議題在去年經發會中曾引發資方藉此變相減薪的爭議,預料今天會中仍將出現兩極化的意見。
【 2002-06-11/經濟日報/6版/綜合新聞 】
次基本工資 身障團體:另類歧視
勞工局、社會局也質疑勞委會作法 對是否能提升身心障礙者就業率 大打問號
記者陳秋雲/豐原報導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討論制訂次基本工資提案,台中縣不少身心障礙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勞委會是另類歧視,社會局副局長王秀燕表示,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率是否因此提升,還有待觀察。
勞委會打算制訂「次基本工資」,適用對象除了外籍勞工外,還有身心障礙者等弱勢勞工,台中縣身心障礙福利團體都擔心如訂定「次基本工資」,會影響弱勢族群的工作權益。
台中縣各身心障礙社團已支持全國聯合社團向勞委會抗議,啟智協會執行長林貴樹說,每名身心障礙者的生產能力不盡相同,他認為,勞委會如果訂定這項政策,就是歧視身障者。他說,這對有能力的身障者是一大打擊。
勞工局就業與福利課長廖宗侯說,曾有雇主向他反映,指不少身心障礙者的生產能力比一般人還強,所領到的工資也比較多,他認為,再訂定次基本工資實在不妥,可能不被身心障礙團體接受。
社會局副局長王秀燕說,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卅三條規定,身心障礙者工作比照一般待遇,如產能不足,雇主可以調整薪資,但不得低於一般薪資的七成。但是並未說明如何認定「產能不足」,如果再制訂次基本工資,可能更削減身障者的權益。
至於有種說法指可提高身障者的就業率,王秀燕說,應有一段觀察期,才能了解成效。林貴樹則表示,大局勢不好眾所周知,但是勞委會可以訂定調薪規定,不要以「次基本工資」為名,讓人誤認身心障礙者是次等勞工。
【記者陳秋雲/豐原報導】台中縣不少公家單位積欠未足額進用身障者差額罰款,勞工局最近催討有效,有兩公所採分期付款,但卅餘所學校必須等縣政府編列預算逐年補齊。
就業與福利最近催款有成,為身心障礙就業基金專戶進帳三、四百萬,課長廖宗侯說,目前各公所都已進用足額的身心障礙者,欠款都是舊帳,因監察院最後通牒年底前不繳罰款就送法院強制執行,各公所與勞工局協調後,決定分期付款,目前只有兩個公所還欠款。
【 2002-06-12/聯合報/18版/台中縣新聞 】
次基本工資 陳菊反對
陳鳳蘭/台北報導《中國時報》2002.06.11
學者黃仁德在最新的基本工資研究報告中建議,勞委會宜仿效外國對青少年、殘障者、老年勞工及學徒建立不同的「次最低工資制度」。勞委會基本工資委員會已將此一建議列入題綱,但勞委會主委陳菊昨天表示,她個人反對這類「易造成次等勞工誤解」的制度。至於基本工資今年是否調整,陳菊暫時不願表態。
勞委會今天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會中除將提出學者黃仁德所做的「九十年基本工資經濟效果評估」委託研究報告成果,也將根據經發會的共識及學者建議討論四個議題:一、目前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定的調幅,是否應改為勞資協商或其他方式來調整。二、基本工資計算公式調整變數修正問題;三、基本工資是否改以時薪發布。四、特殊族群是否建立不同的基本工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黃秋桂表示,學者建議對弱勢族群訂定次基本工資,以提高企業聘僱弱勢族群意願。勞委會雖將建議納入討論題綱,卻無預設政策立場或政策決定。
陳菊昨天受訪時表示,她個人不贊成次基本工資或讓外勞適用較低的基本工資標準,如此將失去勞委會去年在經發會為外勞基本工資奮戰的意義,也會讓外界誤以為我國對外勞或弱勢者有差別待遇。至於四年未調的基本工資今年是否調整,陳菊表示將交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來討論,委員會討論前她暫不表示意見。
雖然次基本工資尚未定案,但正在日內瓦開國際勞工組織年會的全總理事長林惠官,昨天特別發表越洋聲明,要求勞委會不得對特殊族群進行歧視,否則將利用地利之便,向國際勞工組織求援。
中國時報 論壇 910611
訂定次基本工資 傷人太甚
邱慶雄/台北市(社會工作員) 報載政府將針對外籍勞工與身心障礙者另訂次基本工資 ,期能符合企業及現行制度的真實狀況。為此,筆者以為此舉無異貶低身心障礙者的勞動價值,戕害身心障礙者應有基本人權與尊嚴,也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我國基本工資數年未調整,值此基本工資向上調整勢在必行之際,政府突然提出針對外勞及身心障礙者另訂次基本工資之舉,實有為那些違法未雇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機關護航之嫌。本項政策事實上明示,未來外勞及身心障礙者將不適用基本工資保障,而是適用比基本工資更低的薪資水準,結果將使身心障礙者工作收入再降低,生活更難獲得保障,同時將降低目前已依法雇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降低雇用意願。除此,也宣示調降身心障礙者的勞動價值,對於努力向上身心障礙者,尤其是重度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者,此種作法不是等同於要他們放棄工作,轉而在家安居接受政府補助嗎?
此外,政府此種貶低身心障礙者尊嚴的作法明顯違法,因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身心障礙者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不得低於 基本工資,哪來次基本工資的條文與規定?而且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屬於特別法,其位階高於一般法律,政府切勿任意違反法律,如果真的訂定次基本工資勢在必行,請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一併修正。再者,政府此舉無異向身心障礙者定額雇用制度挑戰,因為未依法雇足身心障礙者的企業機關需繳交差額補助費,其應繳金額即為基本工資,所以「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那些未足額雇用的企業或只會編預算繳交差額補助費也不雇用身心障礙者的機關,未來負擔就可以輕鬆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