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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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沖  於 2002/08/03 17:03
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正反二方需給予相同的份量的報導才行,
這是學新聞最基本的知識

今天我們看中時在處理陳總統一邊一國的談話時,我們看到
陳水扁談話一邊一國 要分清楚
mms://netshows.chinatimes.com.tw/news/8031.asf只放了一分半鐘
國民黨主席連戰:用什麼身份講話 搞不清楚!
mms://netshows.chinatimes.com.tw/news/8032.asf 給了34秒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中華民國到了真正讓人憂慮的時候了
mms://netshows.chinatimes.com.tw/news/8033.asf
很大方的給了10分47秒

中時電子報總編新聞學沒唸畢業嗎?
不知道啥叫平衡報導嗎?
還是私心做怪將新聞公器拿來私用嗎~
你聽宋a的言論, 真的全程都不能切割嗎?
還是中時電子報總編對於他熱愛的宋a,的做法
會不會太可恥了一點


NO:779_1
搖頭一族  於 2002/08/03 17:16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什麼? 陳水扁的談話竟然放了一分半鐘?

阿偶這作頭家的談話為啥米連一秒都沒有給他放???


NO:779_2
恆愛台  於 2002/08/03 17:50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中國奴才雜種~~~

最愛已此手段展示其終心輸誠的目標!

當然含看到他主子[即使A錢養美國兒孫]比阿扁多報了9分17秒~~~
而喜形於色的中國奴才雜種!

有良知公道的人會想連戰好可憐!......
但中國奴才雜種卻要更多~~~最好塞住阿扁嘴巴一秒都不要出聲!給他窒息最好~~~~~

台灣鄉親們!228苦難就是被這種蠻橫的中國奴才雜種所肆虐!
一定要記住!再讓牠們當家~~~大家的風險是什麼?
民主時代都不知尊重為何物了?中國威權時代將會有何下場?

ps:請看政論版,西拉亞轉載的228歷史故事~~~讓大家看中國奴才雜種的嘴臉!
並對照其後裔的嘴臉!因為我祈禱上蒼讓我看看天道天譴到底靈不靈?


NO:779_3
abt  於 2002/08/03 18:01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台灣現今的國號為「中華民國」,台灣的公民拿的護照是「中華民國護照」;對岸中國的人民拿的護照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民國」有四個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7個字;三歲小孩也知道「7」不等於「四」!不論用草書,楷書,行書,..再怎麼寫,「中華民國」都不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管是通用拼音,ㄅㄆㄇㄈ,或漢語拼音,再怎麼讀,「中華民國」也不會唸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與對岸中國怎麼會是同一個國家呢?如果我們不是一個國家,那我們是什麼呢?一邊一國,分得清清楚楚!

所以我人真不明白:連戰,宋楚瑜,國親立委,及那批統媒人,如果他們真是「中華民國的公民」,如果他們真地愛中華民國,為什麼一聽到「一邊一國」,就像是中了邪,暴跳如雷抓狂了?莫非他們不愛中華民國?而想去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當「特首」?當「人大代表」?當「政協委員」?當「匪報記者」了?

如果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都不能有基本人權,決定自己的前途,連戰,宋楚瑜,國親立委,及那批統媒人嘴巴講的「人權」,不知道是那一門子的人權?當對岸中國不斷地擴張武力,從未放棄領土野心,我們有必要再搖尾乞憐嗎?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是應認真思考了!


NO:779_4
搖頭一族  於 2002/08/04 04:10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台獨奴才狗雜種

有許多阿獨仔說, 他們的父系祖宗是漢人, 母系祖宗是原住民, 他們還說, 他們也可能有著西班牙人` 荷蘭人` 日本人等的血緣......

認美國人` 日本人為父親, 誰是雜種? 誰是奴才? 笨蛋.


NO:779_5
jeff0811  於 2002/08/04 04:47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政治討論,刪!

NO:779_6
搖頭一族  於 2002/08/04 04:49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林沖  

打開電視或新聞語音, 你不妨去作個統計, 每天化在報導此三人的, 各有多少時間?

統計完後, 記得也要平衡報導一下喔!


NO:779_7
pico  於 2002/08/04 04:53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黃帝打敗蚩尤,佔了蚩尤的女人。所以中國人一開始就是漢人與蚩尤人
的雜種啦。何況中間還有匈奴人、女真人、蒙古人、遼國人、八國聯軍
......

NO:779_8
潛水一號  於 2002/08/04 07:57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我滿想知道阿扁總統的演講全文,電視都只有片段而且還剪接過..
不曉得哪裡可以看得到全文呢? 非常感謝..

ps.這樣會不會離題太遠..@.@


NO:779_9
看不下去  於 2002/08/04 08:34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搖頭一族
怎麼還賴在這裡,没有去南京揮舞中華民國國旗,呼喊中華民國萬歲,以證明台灣只是中華民國的一省,粉碎所有台獨仁士的夢想.

NO:779_10
搖頭一族  於 2002/08/04 08:58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看不下去

到南京揮舞中華民國國旗,呼喊中華民國萬歲,充其量只能證明南京是否仍受中華民國管轄, 與台灣又有何涉?

豬八戒的娘怎麼死的??? 


NO:779_11
搖頭一族  於 2002/08/04 09:08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pico

如此說來, 阿獨仔的血統不是更雜了嗎? 好可憐!


NO:779_12
阿窗  於 2002/08/04 09:11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版主能否花點時間刪掉上面這類的口水

要打屁

論壇多得是


NO:779_13
看不下去  於 2002/08/04 09:14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搖頭一族
你連拿你自己國家的中華民國國旗到你一直認為的中華民國首都南京都不敢,那你的中華民國到底算什麼,你算什麼中華民國國民.

NO:779_14
搖頭一族  於 2002/08/04 09:19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林沖  

政客都是垃圾, 替他們之中的任何一個打抱不平, 既失格又雞婆.

不妨來關心關心, 自扁扁上台後, 你我的日子是否過得比過去好? 這樣才比較實際.

當權的政客是替你作事的, 不是讓你追隨的.


NO:779_15
台灣青年  於 2002/08/04 09:23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政治人物說話,有時候說出真話,會被罵,說假話,會被讚美,陳水扁的談話常常就是這樣。

 「台灣要走出自己的路」、「台灣不是人家的一部份,不是別人的地方政府,不是別人的一省」、「台灣不是香港、澳門」、「台灣與對岸是一邊一國,要分清楚」…。陳水扁到底說錯了什麼?這些話是真話還是假話,或根本就是錯話?大家應該很明白,這是一個很清楚的事實,任何人來當國家元首,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你要否定陳水扁這些話,指責陳水扁說這話是錯的,道理上說不過去,因為這些話完全是台灣最真實的現狀,如果硬要說這些話是不對的,那麼你就必須承認「台灣不必走自己的路」、「台灣是別人的一部份,是別人的地方政府,是別人的一個省」、「台灣就是香港,就是澳門」、「台灣與對岸不是一邊一國,台灣也不是一個國家」…,你敢這樣承認嗎?你當然不敢。

 放眼台灣的政客們,絕對沒有人膽敢做出這樣的承認,因為,這不是台灣的現狀。台灣真的就是一個國家,不是別人的一部份,不是別人的地方政府,不是別人的一個省,台灣真的不是香港也不是澳門,台灣與中國確確實實是分裂的兩個國家,台灣當然要走出自己的路。這是大家都正在體驗的台灣現狀,全體台灣人也都活在這樣的現狀裡面。

 陳水扁說出台灣的現狀和處境,台灣社會卻有人不允許陳水扁說出真話,因為台灣有統獨和意識形態之爭,許多人不願承認眼前的台灣是一個獨立尊嚴的國家,寧可臣服於一個中國的夢想,因此,說出了台灣的真實面形同戮破了這個夢想,即便說了真話也是錯的。

 儘管,陳水扁就任以來,因為說了許多不適宜的話而引來政治風暴,但是陳水扁說了真話,也是引來一陣痛批。陳水扁不能說真話,只能說好聽的假話。


NO:779_16
看不下去  於 2002/08/04 09:28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搖頭一族
>>到南京揮舞中華民國國旗,呼喊中華民國萬歲,充其量只能證明南京是否仍受中華民國管轄, 與台灣又有何涉?

既然南京不受中華民國管轄,為何你一直認為南京是中華民國的首都,照的你理論,東京,華盛頓,巴黎,都可以是中華民國的首都,真是奇怪的謬論.


NO:779_17
搖頭一族  於 2002/08/04 09:33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阿窗  

Sorry, 咻~~~~~~~~~~


NO:779_18
shawn  於 2002/08/04 11:27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太扯了吧?總統應該放最多,宋肥只是在野黨的,為何播放長度是總統的十倍?這太明顯偏袒啦!

NO:779_19
pico  於 2002/08/04 15:28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如此說來, 阿獨仔的血統不是更雜了嗎? 好可憐!

誰可憐還不知道。從優生學的觀點,越雜越佳。

人家罵你是奴才雜種,你扯什麼父系祖宗、母系祖宗。顯然
你以為中國人列祖列宗都是兄妹交配、母子交配,純得不得
了。人家罵你是雜種你不高興,至少也不用生氣。是「奴
才」或「奴才加雜種」,你才需要回罵的。結果呢。雜種
是回罵了。奴才卻當成雜種的同義詞,對真正罵你的地方
等於是甘之如飴。這就是奴才的症狀。


NO:779_20
恆愛台  於 2002/08/04 17:41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哈哈哈......就是有人對號入坐甘之如糞坑[虫虫的天堂]!

pico兄,偶已經笑得嘴牙都酸啦!您真好心還點破它!^^

有的黨派的平衡比例是10.47:1.5:0.35,這種標準才符合他們,
就知道有多鴉霸啦!.............雨伊倒啦!!!認同此地的子民較快活啦!!!


NO:779_21
龐德與羅莎  於 2002/08/04 17:57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如果【中華民國的新聞界】不想要他們的臉

誰又能認為他們還想要臉


NO:779_22
路邊社  於 2002/08/05 09:19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台灣青年說的好!
有時想想連宋實在可笑,假如他倆不幸當上「總統」,他們會說我選上的是「省長」或「特首」嗎?會親赴北京「述職」嗎?還不是跟李陳兩位總統一樣,在「總統府」向「台灣人民」宣示就職!統派政客滿口的大中國大中國,對台灣的「現狀」還不是得摸摸鼻子認可,因為這個「現狀」才是他們權力表演的舞台。有本事,去對岸發展啊!何必屈就在這個「小」台灣呢?

NO:779_23
林沖  於 2002/08/05 10:34
Re:根據平衡報導的原則

總統致詞內容為:
http://www.tokyo.ocac.net/katudo/katu/08/2002080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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