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人 於 2001/12/13 10:08
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婦女新知的發言好像女性主義裡的八股文,
在標準版裡擷取一段,不用針對某個特定的事件都可以用,
但是,若變成這樣的女性主義,
那我小男人第一個反對,
女性和男人都一樣是人,
都該受行為言行的檢驗,
若覺得某些字眼不好聽,
那就應該檢驗所有的字眼,
包括罵男人的字眼,
這才是兩性平權,
還有女性主義者也是社會的公民,
不能說不瞭解其他社會事務,
只聽到有個男人罵一個女人,
就出來罵,
那我如果罵江青是惡魔,
那我是不是也是該被討伐?
我的口才不好,又是男人,
希望有一些女性能夠出來告訴婦女新知,
何謂女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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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子 於 2001/12/13 10:5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在台灣,是非對錯的解釋權全在媒體手上!
誰掌握了媒體,誰就是老大!
林重模逞一時口快,可惜沒有任何媒體資源的他,只能等著被
陳文茜與同路人的媒體大軍圍毆,活活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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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子 於 2001/12/13 13:38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似乎應該是(施寄青)講的話『女性遭受不平等的待遇,女性自己要負一半責任。』
當天發生的兩件新聞,一是所謂婦女團體與女性立委嚴重抗議的《林重謨罵人事件》,另一件事是《董念台向副總統求婚記》
老實說,這兩件事對女性的汙辱及對女性的物化,到底那件事比較嚴重。
副總統因種種因素,至今未婚,結果前有立委暗示副總統的言行不符他的期望,是因副總統未婚,所以要為副總統介紹男朋友。【這種表示女人沒有男人就會不正常的說法,當時未見女權團體出來抗議】
我老婆當天就說『董念台比林重謨更惡劣,就因為副總統是女性並且未婚,就要受到這種污辱。』
我說『人家是來求婚,是喜事一件啊』
老婆回說『那他為什麼不找其他的女性,如果你有女兒,而有一位連女兒的不認識的男人跑來你家,要你女兒嫁給他......』
我急著接說『我一棒就把他打出去。』
老婆說『那就對了,可是副總統能這麼做嗎?就因為她是知名的女性,就要被男人拿來當作打知名度的工具。』
我到現在都沒看到女權團體對這件事有何看法?難道因為呂秀蓮貴為副總統,就已經不是女人,還是因為副總統不符女權團體的意識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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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民黨 於 2001/12/13 16:48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我就是不明白一堆婦女團體到底在為女性做什麼 像陳文茜那樣才算新女性?
一個私生活不檢點還好意思出書開記者會禪楊如何當情婦 對自己進立法院
說是像妓女進窑子 沒得乳癌卻借題炒作 說什麼 她查過只有三個乳房的女巫
並沒有單個乳房的女巫 所以很失望 還說要利用她的女人美色本錢爭權奪势
一個以高道德標準檢視他人 卻以低俗行徑突顯她的新潮 當別人尤其男人被她
激怒之後你還能要求別人用高雅的詞句來罵她嗎? 就像罵陳進興 你會說
"你不要這麼不斯文"嗎 當然會使用比較貼近其形象 比較能表達那種惡劣感覺
的形容詞 尤其是她真的還蛮符合那些形容詞 我們一堆平凡女性真是受夠她了
每天忍受她在電視 收音機 雜誌 賣弄 撒野 卻無法反駁 無法制止 因為她真的
讓我們這一堆平凡女性覺得羞恥 尤其在我們努力與男人平權的時候 在我們以
真才實力力爭上游的時候 在我們完全不靠女性性徵來進行所謂的利用賸餘價值
在我們認為即使不婚也不該成為公害 去傷害另一個女人 在我們認為與乳癌抗爭
的女人需要鼓勵与支持的時候 她以戲謔的態度狠狠給了我們好幾巴掌 女人完全
被她物化醜化賤化 憑什麼她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大放闕辭 而竟然沒有任何女性
團體出來獎句公道話 難道所有女性團體也跟她一樣想法 一樣姿態 那我們寧可不
要這樣的女性團體 還是每個女性都乖乖回歸廚房做安分守己的舊女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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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chi 於 2001/12/13 19:0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記得女兒與同學包車,一天才1000元,24輛才2.4萬。
這種便宜廣告費用,只有中國人渣想得出來。
請問,為了2.4萬就要嫁人﹖﹖
那才是公然的侮辱副總統。
勒索黨多的是未婚人﹖
何不作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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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14 00:0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不知婦女新知針對此事究竟發表了什麼言論?有人可以
陳述一下或轉貼他們的發言嗎?
我非常厭惡陳文茜的媒體言論。所以林重謨將陳的問題
正式搬上檯面也是個檢視陳文茜的大好機會。
可是我也很聽不慣林重謨的言詞,不只是針對陳文茜這
次的事件。林重謨的發言常常令人感到情緒激烈,不論
講什麼話題,他都讓我擔心他有心臟病發作的危險。
再者,女性主義的實踐路線本來就是多元的,在男性掌權
,仍擁有更多權力資源的社會裡,有的女性主義者傾向
從事女工的階級運動,有的致力替離婚婦女爭取修法,
在民法親屬篇上的進展是她們的辛勞成果,還有爭取女
性身體自主權的優生保健法等等,更有從事同權運動,
替同志人權爭取空間....每個團體的戰鬥位置都不一樣
,那是因為女性本就不是都從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多元
也是必要的運動發展。可是,台灣的政治文化還是夾帶
著深層的父權意識,愈草根的在這點愈封建,因為草根
的女性資源更少,更不知如何反抗,遂只有認命屈服一
途。
婦女新知是台灣最早成立的女性團體,前身更有呂秀蓮
副總統早年的合作夥伴。彭婉如也是出身婦女新知。
其中產知識女性的屬性比較強烈,不過運動啟蒙者本就
多為中產者,這點也不足為奇。因為是以女性立場為運
動的基本訴求,在此事上會譴責林重謨以「菜店查某」
﹝是這樣嗎?我不確定他們的批評是否針對這個﹞罵陳
文茜,也很可以理解。林重謨本人不也表示有妓女打電
話給他嗎?她們說妓女賺的是皮肉錢,也有職業的尊嚴
,以她們的工作充為罵名,也是對她們的不尊重吧!林
重謨自己也從善如流地承認如此。
我覺得要與婦女新知對話的重點不是在性別正義上,這
點相信大部分的朋友都無異議。重點是新知怎麼面對陳
文茜以政治人強踞媒體的惡劣行徑。陳文茜以女性特質
在台灣社會中爭下了大塊領地,並得到眾多都會女性的
支持,其個人生活到公共領域的言行,在在都實踐著何
春蕊﹝抱歉,蕊字打不出來正確寫法﹞情慾解放的論述
,而這正是從公娼事件以來,婦女團體陣營兵分兩路的
爭議焦點。在目前情況下,支持公娼立場的婦女新知,
若也支持陳文茜,應也不是太奇怪的事吧!
不過,支持陳文茜的話,光以性別論,對新知而言似乎
也太乏力了些,我也期待她們內部能產生更有力反省陳
文茜現象的女性主義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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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gino 於 2001/12/14 10:28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阿好的文章是個great article及與人討論論述的paradigm。沈默、吸收、消化、思考中!先讚美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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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於 2001/12/14 16:42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現在婦女新知那批人, 蹧蹋女性的還自己號稱婦女新知, 那是新知, 跟本是反動, 女性主義要的是兩性平權, 不是要人家把她當準殘障需要被特書照顧優惠的另一性別.
更何況陳文茜是超強雙性, 平常擁有全配備武器, "沒那話兒的李敖",陳文茜可從未否認與更正. 林重謨這個 "男性"比陳女李敖溫馴多了.陳文茜不要在利用女性又多變出另一件武器了.
兩性平權, 既然陳女自己可以自比選上立委是妓女進窯院, 何以前後不一? 0
妓女性工作者不該被侮辱,婦女新知何以獨獨厚愛這陳文茜超強 "雙性"的作賤女性?
婦女新知以名害實, 毫無注重實質平等, 只因陳文茜身分證性別欄是女性? 只因現在的婦女新知當權者與陳文茜政治屬性相近? 今年二三月時的台灣論婦女新知也是一付德性, 從造謠慰安婦全部是強制被迫, 見笑轉生氣到勾結圍勦許文龍,
算了吧, 這一鎮子的婦女新知, 我認為實質平等, 兩性平權的真實細膩觀點跟運作, 她們這些主事者根本都忘了, 雖然一票號稱律師委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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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陳 於 2001/12/15 16:10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這個所謂的婦女新知或其成員,
在戒嚴實期可曾為爭取女權付出過甚麼?
誰能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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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音 於 2001/12/16 00:33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可以請教各位賀端蕃&謝春德的事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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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音 於 2001/12/16 00:50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還有一篇由為人婦角度所發表的文章
-----參見12月15日台灣日報第二版《林濁水前妻勸陳文茜自重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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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16 02:0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五股陳:
這是婦女新知基金會的網址:
http://www.awakening.org.tw/
進入後,左上角第一欄裡介紹1982年成立以來的歷史,
你可以很清楚看到近20年來,婦女新知為台灣婦女作了些什麼。
我個人認為新知﹝這是簡稱﹞對台灣婦女最大的貢獻是在立法與
修法運動上的推展。優生保健法、民法親屬篇的修改,以及目前
仍在強力催生中的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前兩項是自戒嚴時期以
來就推展的工作。尤其男女工作平等法若能推動成功,每一個職業
女性皆能蒙其利。身為一個女人,我很感激我的「不勞而獲」---
在民法親屬篇裡有關離婚法令上,女人至少不用需要被丈夫毆打三
次的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在優生保健法通過後,我對自己的身體
擁有自主權,至少我的子宮不再是只為男方生養孩子的工具。
我從來沒捐給婦女新知一毛錢,除了彭婉如命案所發起的遊行,我
也幾乎沒參加她們舉辦的任何活動,可是她們多年的努力成果裡,
我也平白享有了修法立法後的利益,我很感謝她們的辛勞。
我覺五股陳的提問裡,似乎有一種不服氣的味道。好像覺得在國家
戒嚴期間,有許多黨外的政治人物為了為台灣的民主運動在拋頭顱、
灑熱血之際,這個婦女團體或女性主義者究竟為台灣的女權貢獻了
什麼?我想舉呂秀蓮在70年代的作為就可以說明當時環境的險惡;
當時呂秀蓮即著手推動民法親屬篇修正法案,以及墮胎合法化的催
生工作,並致力推廣新兩性的觀念等等,但因美麗島事件被逮捕,
那段期間,李元貞等人接下棒子繼續呂的婦運工作,才成立了婦女
新知。女權運動正如所有政治或社會運動一樣,必須面對政治環境
的艱困,政治力的干涉等等,戒嚴時期裡,人民連公開的集會遊行
都不可能有法律上的保障,婦女運動者也一樣面臨這個局勢。
有一種題問法是這樣的--它不代表我個人的觀點,但反映出另一種
性別與國家關係之間的看法:設若未來新的國家成立了,政治上長
期爭取的獨立運動成功了,女性身為這個新而獨立國家的一分子,
如果父權邏輯與文化並沒有改變,這個國家的治國精英仍以舊國家
的父權思維來統治兩性社會,男性依舊吝於將權力與另一個性別共
享,那麼對長期為新國家的政治運動付出的女性群眾究竟有何意義
?而如果不論舊國家或新國家所需面對的仍是根深蒂固的封建文化
思維與價值觀,則為什麼不現在就始為女性權益打拼呢?因為文
化關係的是更深層的意識、習性與觀念,不是政治上即刻的改朝換
代就能解決的,那需要時間,以及與舊思維、舊文化不斷的抗爭與
作戰。所以,女性主義者或女性團體當然要站穩其性別立場,先對
性別歧視開炮;政治上的爭議,是第二順位。
我個人對陳文茜的表現很不以為然,我清楚我自己在政治立場上是
痛惡台灣這群統派媒體的,但我又覺可以理解婦女團體的運動邏輯
。這也是我先前所說,很希望知道婦女團體對陳文茜現象除了性別
立場之外,更進一步的女性主義觀點究竟如何的原因。
台北市婦女權益會,簡稱女權會,其政治立場上與民進黨較近,陳
水扁市長任內,與市府關係良好,也許也可以聽聽她們對此事的看
法,相信會更有意思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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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ca 於 2001/12/16 03:4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目前台面上的女權運動本身就是種族淨化的舉動
也許各位聽不懂,但你想想,如過舊統治集團的後代到處跟台灣男人交配,他們的優勢還能維持?利益還能集中在少數人手裡?
外省年輕女孩被家族觀念綁死死的比比皆是,這些人動不動就搬出女權,可笑!賣弄自己的乳房(陳文茜)和子宮(李永萍)就是女權?!那些人的觀念裡面,只有錢,如此而已。
真正要落實女權的話,她們應該多關心她們眼中那些鄉下沒知識的老女人,不是需要的時候再拿慰安婦悲慘歷史出來利用。
她們新聞的處理上充斥著女性沙文主義,這也是我們可以抗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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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泰安 於 2001/12/16 03:4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以我個人長久以來的感受
請注意...是感受,感覺喔
不是觀察或驗證
覺得婦女新知似乎較偏泛藍系統
而且此次發言似乎更說明其
只有立場不問是非
只要有一個女人被男人所攻擊《即使是言語上的》
他們就認為是對所有女性的挑戰
還是不要與女人作對...林陳事件最大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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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瀾 於 2001/12/16 12:10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謝謝阿好君的說明,我才了解在女性主義的陣營中,並不盡然是那些“前衛份子”,
還有很多有理想的人在。只是今天台灣的媒體,不論是新聞版或副刊版,報的都是那
些有爭議性的傢伙,所以一看到“女性主義”就被帶出一種制約性的反應。所以我們
需要這個網站以及諸位網友來解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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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17 04:02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觀瀾,謝謝你的回應。我想的確有不少人對女性主義有所誤解是因在尚未
真正進入問題核心思考時,就被媒體的斷章取義給誤導,或是對持有不同
政治立場的女性先不以為然了,而這些都是形成我們認識女性主義的障礙。
達泰安,依我觀察,婦女新知內部在不同世代下,也因不同的執事者而有
內部對當前社會議題不同立場的爭議。譬如同權運動,就會有新舊派不同
的運動路線的看法。而你的觀察也有其真實性,因為婦女新知在政治立場
上仍以女性為主體,對統獨爭議不是那麼覺得值得使力的情況下,當有其
他女性團體在政治光譜上比她們更接近獨派,她們的色彩就會相對被定義
為較近橘派或泛藍,但我相信婦女新知內部對這樣以政治標籤為前提來劃
分女性團體一定頗不以為然,因為對婦女團體,或女性主義這而言,最重
要的是檢驗政黨在婦女政策上的落實能力,如同勞工團體或環保團體一樣
,與政黨接近時仍不能失去自己團體運動的主體性,且應依該政黨對其政
策的執行與落實能力來評價與其合作的適當性,而非在政治意識型態上先
行地作為決定的主要考量。
基本上我也認同這樣的想法;民進黨從黨外時期打拼開始,在對抗國民黨
的過程使多數社運者相信其理想性或誠意,然而隨著民進黨步向執政之路
的過程中,其實是使不少社運者對其非常失望,因為認清並檢驗民進黨真
正的階級屬性與對弱勢者政策的內容後,的確會令人懷疑,除了在政治光
譜上是較近獨派的這點因素外,在複雜的治國過程中,要作為全民政黨,
難道不會犧牲弱勢者的權益嗎?從這點反省回來,對女性團體或任何社運
團體,乃至推動媒體改革運動的團體都一樣,在運動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謹
慎注意到與政黨階段性合作中,培養自己團體的實力,以促使執政黨或任
何在野政黨不能小看我們的實力,而不是只在政治意識型態上的交集而被
「綁票」。在有自己運動主體與立場的目標下,各階段都應徹底而謹慎地
檢驗政黨對該政策的落實能力究竟如何,畢竟在統獨意識外,生態環保團
體、勞工團體、教改團體,乃至原住民運動或女性運動,都各有其每日的
工作需進行,對與政黨合作,在相對弱勢與主客觀條件不那樣理想的情況
下,保持彈性與空間,使自己的運動主體性不致喪失,甚或能更進一步地
有所拓展,我相信會促使政黨自我警惕,認識到這些長期關心台灣公共領
域的團體的「選票」也有其特定影響力。
聲明一點,我不是婦女新知的會員,以上所言只是個人的觀察與想法,我
只是在道義上說說自己的意見而已。
另外,對eroca種族交配的血脈論,我必須提出強烈的不以為然。這是非常
缺乏反省性的父權沙文觀點,其封建,甚或潛藏對女性宰制的強暴心態,就
是發生在克羅西亞戰爭中,士兵強暴對方婦女,以達「滅族」目的的心理動
機;也正是這種以婦女為物的心態,才使女性必須聯合團結起來抗暴。如果
eroca君不滿意我的說法,請儘管提出你的反駁,但必須對自身立場與觀點有
邏輯與條理的陳述,否則恕不繼續奉陪討論。我相信你這種可議與潛藏的殘
暴心態,絕對是對你母親,妻子或姊妹,乃至你女兒,或身邊女性友人最輕
賤的蔑視,不論你持著什麼政治立場,就算你獨派的男性朋友,都該因你這
種論調而與你劃清界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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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於 2001/12/17 04:08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不用對話啦!!
從小老師就教我們要說實話
but
長大後才知道
說實話不是美德,是罪惡
實話是傷人的
實話是會被討伐的
不信嗎?
林重模說實話
宋楚魚說謊話
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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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 於 2001/12/17 04:58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先說,從阿好的文字中可以讀出婦女新知派、學院派的味道,可能念台大外文系,或出身於此。
再則,我也認為婦女新知為台灣婦女出過不少力,這點值得讚許。不過,其他婦運團體也貢獻不小,比方女權會。
而且,我也同意阿好所言,婦女新知應該就女性主義立場加強反省陳文茜的言論。
最後,我個人對婦女新知的情慾解放論述,非常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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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泰安 於 2001/12/17 07:41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謝謝阿好姐
我有一位老師好像是婦女新知的成員
我一直以為她是偏新黨的
但是上次的總統大選她是親扁的喔
因為在婦女政策白皮書的記者會上有看到她列席
後來輾轉得知她的確是偏綠
但是她現在也是馬市府的性騷擾評議委員會的委員
我想這也許跟她得專長領域有關吧
也許是有是非沒立場吧
蠻尊敬她的
雖然她的勞動社會學老是講馬克思...
流老師 原諒我 上個學期沒交報告你還給我80分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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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ca 於 2001/12/17 10:4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MISS阿好
是你們外省人在用恐怖思想限制自己的女兒的,與我何干。
我只是說出來讓大家瞭解,否則大家根本搞不清楚台灣的女權運動為什麼會這麼恐怖。
真正沒有女權觀念的就是愛上媒體作秀的那些倡導者本身,恐怖的種族沙文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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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 於 2001/12/17 12:43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轉貼自阿好) 然而隨著民進黨步向執政之路
的過程中,其實是使不少社運者對其非常失望,因為認清並檢驗民進黨真
正的階級屬性與對弱勢者政策的內容後,的確會令人懷疑,除了在政治光
譜上是較近獨派的這點因素外,在複雜的治國過程中,要作為全民政黨,
難道不會犧牲弱勢者的權益嗎?
你能舉實例嗎 不要攏統的批判 請舉實際的例子 不要像陳文茜講了九句感動人的話
其中夾了一句不負責任的批判 九句是引導 重點在要你接受他關鍵那一句誣賴
eroca 請別用那種挑釁的語氣將罪過賴給本省人 你又怎麼區分誰是本省外省?
即使誰都不知道彼此 但請都評良心講話 不要故入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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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 於 2001/12/17 21:5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鄉下人你好:)
不要被阿好的恐怖用詞嚇到了,外省人用詞本身是中性的,如果我叫你本省人你也不會覺得不舒服才是
漸漸習慣吧,注重事實和背後的動機
現在那些黨政軍退出三台的新聞看起來也很理性
其實,統媒真正的目的就是幫陳文茜轉移焦點而已,實在不需要跟她們討論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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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ca 於 2001/12/17 21:5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鄉下人你好:)
不要被阿好的恐怖用詞嚇到了,外省人用詞本身是中性的,如果我叫你本省人你也不會覺得不舒服才是
漸漸習慣吧,注重事實和背後的動機
現在那些黨政軍退出三台的新聞看起來也很理性
其實,統媒真正的目的就是幫陳文茜轉移焦點而已,實在不需要跟她們討論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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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 於 2001/12/17 22:3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台灣的女權運動並不恐怖。而且,也因為有曾經奉獻的先輩,台灣女性的處境,才能獲得改善。這一點,絕對值得嘉獎。
請把所有婦運不同派別通通打成一起的人,注意一下內部差異。
我除了對所謂情欲解放感冒之外,其他的婦運行為,通通支持。
還有,阿好,歡迎妳常常出現發言。妳的發言,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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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18 01:08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米米,達泰安,謝謝你們的回應。
eroca先生,我前面已經對你說過了,敘述自己的想法最好有內容,而非徒有
立場,這會對你自己在思考與反省上的盲點有所釐清和幫助,不會像汽車不斷
空轉一般,不僅無法前進,而且只是不斷消耗汽油,污染空氣。
我想我是本省人或外省人實在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的觀點與想法能否清楚
表達出我的立場。eroca僅憑我的發言就斷定我是外省人,這意味著什麼呢?偏
偏我正非你所認定的;以省籍來扣別人帽子是很不好的,如果eroca能不如此莽撞
武斷,在發言之前多靜下心來推敲一下自己的想法,台灣人之間的無謂衝突也許會
少一些。
鄉下人,坦白說,台灣至今仍無所謂的左派政黨,民進黨早年所倚恃的金主是中小
企業主,不像國民黨一樣,與大財團的資本家關係密切。然而隨著邁向執政之路的
過程,其實民進黨與資本家也愈走愈近。在還是在野黨期間,只要檢視它的勞工政
策就能看出其階級屬性,當初勞工運動裡的獨派大將簡錫偕與劉進興就棄工從政,
當了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去了,而勞工陣線內部也因而有了分裂,仍具有勞工階級
意識的改革理想派以丁勇言為代表,仍不為政治權力所誘;再以環保運動為例吧,
眾所週知的便是貢寮的反核運動,陳水扁競選總統的政見支票猶歷歷在目,但選後
與反核團體周旋的過程中,也令人十分心寒。現在,全台灣都隨著政治明星、政治
話題起舞,誰還會記得堅持了多年反核之路的貢寮漁民們被他們長期擁戴的民進黨
棄於一旁?他們與國民黨抗爭的歷史如此久長,一心期盼民進黨在地方以及中央的
執政能實現他們長期反核的宿願,他們每一次的選票都投給綠營,但這一切究竟落
得什麼結局?
一二十年來,貢寮的反核運動有人死亡,也有人坐牢,更有無數年輕人是在這場漫
長的運動中被啟蒙的,可是誰也未料到,最終將核四建廠計劃實現的,竟會是他們
深深信賴的民進黨。馬永成談起此事時,將部分責任歸於台灣缺乏公民意識,意味
台灣百姓的水準在國民黨長期的愚化下仍難以支持反核,我覺得這是另一種遁詞,
因為掌權的民進黨可以使力的空間其實還有許多,只是執政黨未能盡力罷了,真正
原因如何暫且不論,但是貢寮鄉民與反核者難道還不夠心痛嗎?現在行政院的非核
家園計劃又究竟真正落實了什麼呢?誰在哪一個媒體看到執政黨做出什麼相關的努
力或表現了?沒有!反核運動被陳水扁總統的突兀之舉毀於一夕,現在成了社會最
無人願再觸及的議題,環保團體努力了如此長久的一點點成果,也在此被證明其實
質上的力量與文化有多麼脆弱,禁不起政治上的這一記重擊。
而台灣人民是健忘的。只要我們的對台灣的關懷依然停留在政治選舉的層次上,無
法真正投入任何一項關心公共領域的社會運動去實踐或反省,我們就永遠只能是政
客眼中可以動員的選票,而非具有真正改變社會力量的台灣公民。當社運團體的實
力未足以影響政治權力之際,政客便可以將你犧牲,反核運動正是一場血淋淋的教
訓。反顧如今,如果媒體改革運動在階段性上對執政黨有利,相信也會受到暫時性
的關愛,因為政治場域裡講究利害關係,理想也是在嚴酷的檢驗中一點一滴實踐出
來的。台灣需要強大的公民意識,真正的台灣獨立意義當亦繫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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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蛇 於 2001/12/18 01:23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陳文欠,李永平這些人頂多只能算是偽女性主義者,
多數網友(像eroca)所認知的女性主義也是媒體(而且別忘了大部分媒體是統派)
建構出來的名詞,
女性主義絕不就是'性解放''公娼自救''大女人主義',
真正的女性主義論述多而雜,
內部的爭論不斷,
因此稍微接觸過女性主義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這本書'女性主義的流派',
台灣女性主義的先驅現在大多已經在服公職或下鄉勞動去了,
好比說副總統呂秀蓮,勞委會主委陳菊,青輔會主委林芳玫,媽媽社區運動的劉毓秀教授,
她們因為認知到女性運動不能光唱高調在台面上講一些人家聽不懂的話,
而應該實踐在日常生活中,
所以願意放下身段默默從事運動,
而原先由她們創立的基金會,
就交由後來的人 ,就是如今坐在辦公室裡的台面上的那些人,
像陳文欠李永平這樣的人,
一天到晚還是講一些'鄉下女人'聽不懂的話來顯示自己'蓋高尚',
如果網友真的以為這些人就是女性主義者,
就真的錯了,
而且你罵女性主義非但沒罵到這些人
(這些人還很高興你把她當成女性主義者,其實她們只不過是喜歡曝露自己隱私的媒體人),
反而罵到女性前輩,
在台灣的女性主義更不應該忽視'國族女性主義',
因為很多衝突不是性別上的,而是國族間(本省外省)的衝突,
若把林陳事件簡約成性別,而忽略了國族衝突,
我覺得這是統派又在掩飾些什麼,
每個名詞都不是想像中的單純,
女性主義更不是,
當你不確定你是不是真的懂女性主義時,
請不要罵女性主義,請針對個人(好比說陳文欠,謝大媽,李永平,李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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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亡人 於 2001/12/18 02:16
自相矛盾的虛偽人道溫情
其實,台灣的女權主義者早在三年多前,就已經為了阿扁廢公娼而分裂了。李元貞、林芳玫等人在這波反扁護娼行動中敗下陣來,交出主流論述權,阿扁也被成功地定位成ㄚ霸、獨斷的父權象徵,不久也被偉大的、前衛的台北市民所遺棄。
回想那陣子轟轟烈烈的擁娼運動,總覺得有些地方不太對勁,不時困擾這我。但是相對於強勢的市府鐵腕,公娼的弱勢處境是無可反駁的令人同情。也許阿扁在這事情上真的是咎由自取了。
但是林重謨事件所激起的女權運動者的抨擊,對照著董念台這小丑自導自演那幕醜劇時,她們的沉默不語,『屄』使我對她們整個女權理論體係做了更深一層的省思,也就有與原先完全不同的觀感。
在廢公娼事件裡,女權運動者搬出了一套令大多數人語塞的說法,娼妓憑勞力賺錢,不偷不搶,跟你我大多數人一樣,以勞務換取報酬。勞動是神聖的,職業無分貴賤,『性工作者』是值得我們尊重的一門正正當當的行業。我真的看不出這套說法有什麼破綻,只是ENG前的公娼總是幪面包頭,極少願以真面目見人,似乎連這些性工作者也還不太能接受我們的尊重。但是誰知道,也許再過個幾年回頭再看看她們,就像我們現在回首十幾年前的美麗島叛亂犯一樣。
現在,這個說法又出來了,只是現在娼妓已經被證明是值得尊重的的行業,女權論者堅持我們不得以她們去譬喻下流、無恥或不潔的事物。看來他們是真心信仰這個前衛、挑釁又反叛的觀念。
我要大聲的喊出,去她的前衛,去她的反叛,去她的自相矛盾的虛偽人道濫情調調,去她的不學無術的蛋頭女權論者。
請問你們,為什麼拼死抵制賞心悅目的選美活動?
請問妳們,為什麼反對賽車女郎、日曆泳裝美女、花花公子玩伴?
請問你們,為什麼咒罵利用美色圖利謀權的女強人?
請問妳們,為什麼敵視妖媚敗德的情婦,卻更也鄙視陷於婚姻經濟牢籠中的可憐妻子?
請問你,在這個妳們所敵視的父權社會中,這些女人的這些行為,和妓女以原始本錢討生活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販賣的同樣是嬌顏玉體,對像同樣是貪色男人,為什麼她們不能理直氣壯地聲明她們的權力?不管就勞動神聖的觀點,或妳們的身體自主權論點(不同於何教授的情慾自主論),她們何需對她們的行為感到羞恥?何需自認比娼妓濕答答、熱烘烘的肉體出賣更下賤?為什麼妳們要對同屬父權制度犧牲者的這些女人口誅筆伐?一套理論能有這麼叫人精神分裂的行為實踐嗎?是因為她們不夠弱勢,彰顯不出妳們那套令人作嘔的人道觀懷,還是因為妳們這些蛋頭女學究極度缺乏這自然純粹的美,也就強要別人棄其天生長才?
去妳們的尊重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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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於 2001/12/18 03:2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ㄚ好
我就是你文中所提的貢寮鄉魚民
道道地地,如假包換
對不起啦!!
我就比較喜歡扒糞
這一欄"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您的文章是否離題?
而且離很多
您不同意
"台灣百姓的水準在國民黨長期的愚化下仍難以支持反核"
"我覺得這是另一種遁詞"
請問您實際從事過反核嗎?
請問您面對過強大優勢警力的震撼嗎?
再來
您聽過那些支持建核的民眾的論調嗎?
這是一個教育的議提
您有興趣的話,請開欄
本人與您談談,若需要,我也可請吳文通先生上來與您聊聊
我在這的訴求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不關主題的就不要讓觀板的人搞不清楚這到底是什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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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ca 於 2001/12/18 04:3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MISS阿好,妳好:)
我文采沒有妳這麼豐富啦,不過我認為我已經寫得很清楚,妳要不懂,用一堆文字顛倒我的內容,我也沒辦法
說人是〝什麼人〞沒什麼扣帽子的意思,這些觀念都是有危機感的人發明出來的,妳說我獨派,我也沒緊張兮兮的表示什麼啊:)
看到你第一次的回應,就可以證明我的說法無誤了,我想不同立場的人會有他自己的省思,我不會做什麼〝有內容、有邏輯〞的補充,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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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ca 於 2001/12/18 05:2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大青蛇:台灣女性主義的先驅現在大多已經在服公職或下鄉勞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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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真的滿感動的
我對劉毓秀有些印象,n年前他在2100替役男說幾句公道話的時候,還被李濤以〝當兵是保家衛國的事〞擋了下來,讓我對她的修養非常佩服
其實不只是近10年婦運幫婦女爭取不少權益,光復初期國民黨的婦工會也幫台灣的鄉下婦女做了不少事,特別是當時很嚴重的養女風氣
大一時系上社會學的教授也是婦運團體的,不過她對當時台面上的領導者也有所保留,她說:我跟她們不一樣,我每次開研討會一定穿裙子去
檢視近幾年她們的行動和主張,可以體會到她們的意圖,透過媒體渲染,對整個社會健康真的是一股很大的摧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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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 於 2001/12/18 13:4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用核四來論斷新政府不重視弱勢而不管其中發生過的過程與紛爭 其實很不客觀也不公正
新政府在過去一年半其實是真正的弱勢團體 大多數的選民也體認到這一點 才會用選票
支持 討論或觀察事情 用這種主觀來支撐原先既有之偏見 我覺得已不是是非對錯
而是該自省自己的主觀調整一下自己的偏見 否則 即使是事實攤在眼前 你還是不接受
不承認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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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蛇 於 2001/12/18 20:1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埋亡人:
林芳玫和李元貞應該是'擁扁反娼',
反扁的是何春蕊和她老公(就是現在老和陳菊唱反調的台北市勞工局長鄭春棋),
而且就是這些人老是用性解放的議題要媒體炒作女性主義...
在未確定別人的政治立場前就這樣講,
有點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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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泰安 於 2001/12/18 22:31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鄭局長的夫人似乎是夏林清教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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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19 01:1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先回應Hans,我也希望能針對此攔的話題作討論,不過我認為岔出的討論本身
也並非完全離題,如果婦女運動也是社會運動中的一環,扣著其中的交集的回
應引起其他朋友的追問,我也樂於舉例回答自己的淺薄看法,如此而已。若你
有興趣另闢議題討論反核運動,作為曾經的職業反核者,我當然也覺得可行。
若吳文通先生也能談談他今天對反核運動在貢寮前景的想法,我高興都還來不
及呢!
eroca,與你的討論使我心生感慨,因為意識到每個人的主觀意識與條件上的差
異,將令討論本身也潛藏著不平等。我是道地的本省人,一個具有女性意識並也
具深厚台灣意識的本省人。我想你是希望先貼好標籤才能安心發言的吧?如果我
標籤下的內容也並不能保證我們之間能有更多相互的理解或包容,標籤不過就是
一張紙片罷了,不是嗎?在女性、男性、統派、獨派、左派、右派等等標籤之下,
其中最大的交集是台灣這塊土地吧;標籤的意義是在劃分,可是在這一張張標籤
下,分明還有更多細緻深刻的,有著彼此交叉滲透的部分。我常想著,本省人在
台灣是多數族群的,可是這血緣上的所謂本省人又如何呢,重要的是我們腦袋裡
的意識,以及心底的感情。在這個意義上,其實本省人就不一定是多數了,然而
外省人卻具體感到他們是少數的,少數族群會相互緊擁團結在一定程度的危機意
識底下,是很正常自然的反應。台灣目前的問題正在此,即自以為是少數的,長
期享有優勢利益的外省人,正加緊團結著牢牢掌握著他們在媒體上的權柄,即使
解嚴了,他們卻利用對立者早年付出重大代價打出來的言論自由空間,狠狠地修
理著仍為弱勢的本省人族群,因為恐懼使他們更要加強攻擊。要使他們平白放下
權柄武器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們不再害怕。那是什麼局面?就是繼續讓更多本省
人在意識與情感上支持他們,讓他們覺得自己其實並非少數....而現在的局面不
正如此嗎?為什麼他們仍緊咬著猛烈攻擊?答案還是在於恐懼。既得利益者在心
底仍有外省人的優越意識,對失去的,或說本該還給本省人的,心有未甘,所以
動不動就要罵人是民粹,下手不會軟的。
我覺得我們要使他們心悅誠服,一定是要比他們更大,大到能將他們包進去,亦
即使他們也感覺真正被接納。這是從心理上這樣說,在具體的實踐上,刀光劍影
在未來幾年裡還是免不了的,這是必經的過程。又或者有了共同的所謂外侮,內
部的凝聚團結才能產生。而現在這個階段,該戰還是得戰的。
以這樣的邏輯回頭來看性別問題,我其實充滿悲觀。因為性別問題的歷史更深遠
久長。正如大青蛇以上所言,女性二字除了生理分別外,不同的姓名之下,歧義
性可能更大;這種複雜度,正如檯面上這些掛著男性性別的政治人物,其實其意
識型態也都各有不同一樣。性別意識無法單從生理上來區分,正如壓迫女人的,
其實正有不少是來自女人,而女性意識不僅只是女人會有,具反省力的男人也會
有。就像從事勞工運動者不一定出身工人家庭,每個人對某種運動的意識啟蒙都
有其個人的成長背景吧!
補充一點,婦女新知與女權會容或在政治看法上有差異,但是在女性權益上的交集
卻使她們彼此合作。今天就看到她們在選舉期間共同具名,發表一篇「女人三要三
不要,性別意識最重要」的新聞稿,呼籲女性選民選出具有性別意識的立委。詳細
內容可到女權會或婦女新知、終止童妓協會或晚晴協會的網站上去看看。老實說,
性別運動是很難打的,因為複雜。我們現在還是在「女權」運動階段,因為有不少
場域裡,女人還是居於弱勢的,甚至仍有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或說懷孕條款的行業
。有一天,台灣可以有女性運動了,那才真是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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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統派媒體 於 2001/12/19 02:3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反扁的是何春蕊和她老公(就是現在老和陳菊唱反調的台北市勞工局長鄭春棋),
何春蕤的先生是中央大學教授卡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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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ca 於 2001/12/19 17:5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阿好,完全同意妳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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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蛇 於 2001/12/19 19:1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感謝網友糾正我瞎說鄭村棋是何春蕊先生一事,
何春蕊可能也不要想鄭村棋的老婆...
十二月十九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有一篇釋昭慧的文章,
從女性主義看林陳事件,
個人感覺挺有道理的,轉貼如下,
支持自由,抵制中時,拒看聯合!
---
女性主義者不可承受之重
☉釋昭慧
世間有種種戰爭:地域間的、種族間的、國家間的、宗教間的乃至意識形態之間的對
峙,常常導致戰爭。此中唯獨男子與女人之間的戰爭,最為微妙、最為持久,也最為慘
烈。
落敗的一方常是女人,給她們致命一擊的通常不是男性,而是女性,特別是那些服膺父權
意識的女性。 希望改變女性「落敗」命運的女性主義者,同樣得面對這個處境:她們所挑
戰的不祇是全球二分之一人口的男性(其實有平等心的男性,未必就是敵人,反而會是給予
有力奧援的朋友),而是全球四分之三或更多比例人口的男性與女性。
特別是熱中於「性解放」理論且身體力行的女性,她們認為如此可以挑戰父權意識對女性
情慾的禁錮,不惜以身試法而解構之,但到頭來她們會發現:她們已在對抗整個古老而傳統
的文化,而文化是無孔不入的,滲透到了每一個人的心靈深處。於是,鄙視她們的不祇是擁
妻抱妾的男性,還包括了對單一男性輸誠而自視「貞潔」的女性。
十二月十五日,筆者至晚晴協會演講,離婚教主施寄青開場白說:「古代女性只有三種
處境:為妻、為妾、為奴婢。佛教傳入中國,女人有了第四條出路,就是出家。」大哉斯
言!為妓者以性取悅於男子,不啻是另一形式的「奴婢」,她們的最好出路,也不過就是回
歸到「為妻」或「為妾」的社會秩序中(是名「從良」)。
林重謨說,陳文茜的「乳房是社交工具」論有辱女性,乳房其實是「生兒育女的工具」。
其實兩人對女性的評價,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別而已,前者凸顯了女子可以「為妾」(為
妓)的角色,後者定格了女子必須「為妻」的角色,兩者都把女性納入在父權意識體系裡掂
其斤兩,在「取悅男性」與「傳宗接代」的老路之中,將女體予以「工具化」。
「為妻」的婦女對於「為妾」的婦女,總有一種本能的恐懼與敵意,她們看待性解放者,
容易視之如「妾」,對「為妻」的處境,則產生相濡以沫的感情。為了確保自己「為妻」而
非妾的地位,所以不但要生兒育女,「母以子貴」,而且要保證子息的血統純正,這就建立
在「貞潔」的基礎上。以「貞潔」來向男子輸誠,相形之下,就凸顯了性解放女人的「污
穢」。
證諸林重謨辱罵陳文茜事件,此一女性處境特別顯著:男性與女性都告訴我們:林的三
字經罵的是「人盡可夫」的特定對象,其他「貞潔」女性實不必在一旁起鬨。而事實真相卻
是:任何一個男子只要開罵三字經,即使是在「罵空氣」,都會給在場女性一種極端不舒
服、極端受辱的感覺。
很顯然的,在男人與女人的戰爭場域中,男人慣用的伎倆是「縮小打擊面」,以免與所
有女人同時槓上。而其他女人竟也可以很阿Q地自我安慰,相信林重謨在以三字經開罵之
時,因為事出有因,所以情堪憫恕;因為他罵到的只是對方或對方的老媽,所以與己無關;
因為開罵對象依父權意識的道德標準來衡量時,顯係「污穢」的「為妾、為妓」身分,所以
與「為妻」之良家婦女的我們無關。 此時,連與林重謨同一陣營的女性主義者也不禁緘默
了!
因為,女性主義者的另一悲哀處境就是:她不但具有女性意識,同時也兼具族群意識、國
家認同、宗教信仰。在這諸多價值信念之中,只要一遇「必須擇一」的處境,她立刻會發揮
忍辱負重的「女性美德」,將女性意識的順位放置在最後。於是,當宗教性侵害案發生時,
最該發出不平之鳴的她,由於不忍宗教信仰受到傷害,而寧願選擇緘默,作壁上觀;同理,
當林重謨罵陳文茜的事件,被定位為統獨、省籍之爭時,女性意識頓時退位讓賢,林重謨成
了意識形態鬥爭中的「英雄」。
在整個事件之中,我不為陳文茜悲哀,因為每個人總得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價,這是因果
法則。我不為辱罵女性或褻瀆民間信仰(北港媽祖)的林重謨悲哀,因為縱使人們被激昂的
族群情緒煽起了對立的怒火,失去了「回到問題基本面」的冷靜思緒,但當事人跌斷的那三
根牙,絕對「事出有因」!
但我深深為緘默的女性主義者悲哀,因為,此一事件再次證明了女性意識在諸多價值體
系之中的位階低落,隨時可以「讓賢」。而事件當事人的兩造,以及旁觀助陣者,不啻將古
老的父權意識全面強力操作了一遍。於是,透過事件的教訓,人們再一次被提醒道:只要罵
對了對象,只要列得出諸多冠冕堂皇以替天行道的理由,那麼,男人大可以使用「土直」的
粗話來辱罵女人。人們再一次被提醒道:女人的身體永遠不脫「工具」的命運─乳房如此,
其他部位何嘗不然?女人如果不對單一男子輸誠,那就絕對是淪落到「為妾」(乃至「為
妓」)的命運,連其他「為妻」的良家婦女,都忍不住要正義凜然,對她施以無情的撻
伐。
感謝佛陀,讓我很幸運地走在第四條「出家」之路上,顛覆了「為妻、為妾、為奴婢」的
角色!然而,並不是每個女人都具足了出家的條件,林重謨開罵事件,讓我不禁為不甘「為
妻、為妾、為奴婢」的世俗女性主義者,尋覓不著第五條出路的處境,而深感悲涼!(作者
釋昭慧任教玄奘人文社會學院宗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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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淡風清 於 2001/12/19 20:5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插個花....要講男女平等...
先把什麼婦女保障名額拿掉
再把女性保費較低的計算方式也拿到
我討厭那種事事提醒我男女平~等
但等到要搬重物時就對我說"我是女生耶你是男生耶~不會般一下喔"
還有那種事事提醒我男女平~等又動不動就說女士優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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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亡人 於 2001/12/20 02:38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 大青蛇 於 2001/12/18 20:1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埋亡人:
>>>林芳玫和李元貞應該是'擁扁反娼',
>>>反扁的是何春蕊和她老公(就是現在老和陳菊唱反調的台北市勞工局長鄭春棋),
>>>而且就是這些人老是用性解放的議題要媒體炒作女性主義...
我當然知道林芳玫和李元貞的立場,我不是說她們隨著陳的敗選遭偉大的台北市民遺棄嗎?
但我可不認為她們反娼(至少不至於反當時那些有牌的性工作者),她們只是懷疑,婦運界的護娼行動是否可以基於『性工作權』的論述。這護娼的意義,是要保護這些公娼的求生權利,還是要申明女人生來而有出賣肉體的權力?就如同,她們推翻一夫多妻制的同時,也一定會為弱勢的妾婢庶子爭取法律世俗不肯給予的某些「權利」,卻絕不會主張女人天生作人妾婢的「權力」!推進人類文明的革命巨輪,絕不能連那惡靈掌下的犧牲者也一齊輾過,但是那巨輪必須毫不遲疑的前進。
另外你前一篇所提,原本因性別歸屬而混合的女權運動者,被國族認同所萃析而裂解,這個觀察我倒覺得頗有意思,也頗值得注意。不過因公娼問題而產生的這次分裂來說,我想主要還在於理念之爭。
李元貞這一派不能接受性工作權的理論,卻也絕不會容忍陳水扁鐵腕欺壓弱勢公娼。只是既然不信性工作權這一套,那麼任何一次減少性剝削、性欺壓的機會都是機會。只要這廢娼有適當的善後配套規劃,她們實在看不出來有何理由繼續推升衝突。在這個時候,原來帶領這一次護娼大遊行的她們停下了腳步。卻見其他的姐妹喊著前衛、激進的口號,越過他們,引領著簇擁的媒體大步往前,朝那想像中的惡靈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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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njen 於 2001/12/20 13:27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大青蛇兄弟姊妹 您貼的昭慧師父的文章是篇好文 但是說林罵陳三字經的說法 好像有點莫名其妙 到底師父說的和最近流行的妓女說有無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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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chi 於 2001/12/20 14:50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阿好, 算是另類中國人渣的翻版,沒有什麼特別值得之處。
無論何名稱,都是真正的為民服務,才是真正的社團。
阿好的社團是,自我中心太重,一看就知道﹖
他會做出好的事情,對台灣人嗎﹖
就如打著離婚經驗,那些爛人渣算是,專家。
台灣若不會亂,那才是怪事,不是嗎﹖﹖
她們真正的愛,對下一代做到什麼﹖﹖絕對都是空白的,不是嗎﹖
那些社團就是圖利自己,也就是標準的中國人渣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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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蛇 於 2001/12/20 18:4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Tunjen,
昭慧師父認為,
陳文茜'把乳房當成社交工具'和性工作者,
雖然嘴上講的是女性主義 ,
卻擺脫不掉古時候'為妾'的心態(觀念),
只是用詞彙或口號把'為妾'給合理化,正當化..
另外,
我覺得釋昭慧這篇文章也點出女性主義的悲哀,
不管女性主義講得多麼冠冕堂皇,
還是擺脫不掉幾千年來男女之間的關係,
以致於每次女性主義想要求平等,
就產生如雲淡風清的那種男性說法,
但是雲淡風清忘了,
男人是既得利益者,
女性要從家庭私領域進入政壇商界的公領域是多麼不容易的一件事,
當然要保護,直到有一天兩性工作與薪資的比率平等為止,
就像我們要保護殘障者的工作權,
甚至大學聯考師範大學也都有男性保障名額(不知道廢了沒),
埋丸人:
抱歉沒仔細看你的文,而誤解了,
你解釋的很清楚,
林芳玫和李元貞其實並不是'反娼',
她們的思考應該是更細膩的(正如你所言)
只是被媒體簡化了她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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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20 20:2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kukuchi,不知是你的中文使用有問題,或是我意會錯誤,
你是在罵我嗎?因為你的標點符號使斷句不明,我讀了
兩三遍還是莫名其妙,雖然你只寫了幾行。我真的看不
懂你在寫什麼,罵什麼,臆測什麼,以致連想回應你都
很困難。你可以再解釋清楚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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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玲瓏 於 2001/12/20 21:47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阿好
雖然我對現在婦女團體的印象不是很好,對您的某部份觀點也不很贊同,不過您論述的態度依然很讓人佩服並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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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泰安 於 2001/12/20 22:47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女性保費較低是因為女生的平均年齡比男生長約六歲
而過去台灣的壽險公司將男女的壽險費率作齊頭式平等
其實是變相超收保費的做法 且對女性保險客戶不公平
十餘年前安泰人壽引進此一在國外是想當然爾的措施之後
國內各壽險公司方才跟進
所以男女費率齊一才是不平等...僅就壽險部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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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完人 於 2001/12/21 03:2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特別是熱中於「性解放」理論且身體力行的女性,她們認為如此可以挑戰父權意識對女性
情慾的禁錮,不惜以身試法而解構之,但到頭來她們會發現:她們已在對抗整個古老而傳統
的文化,而文化是無孔不入的,滲透到了每一個人的心靈深處。於是,鄙視她們的不祇是擁
妻抱妾的男性,還包括了對單一男性輸誠而自視「貞潔」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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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昭慧這個說法是典型的自我矛盾。你如果把『對單一男性輸誠而自視「貞潔」的女性』也當作敵人,女權可以休矣。對單一男性輸誠而自視「貞潔」也是性自主的一種方式,我也要求自己對婚姻、老婆忠誠,我可不認為我因此受到了剝削。
性別的戰爭在染色體這一層就已經注定了。各位想想,造物主總是把雄性和雌性的生殖能力和因此而生的性需求弄得這麼不均衡。男人隨時可以有性衝動,可以極快地產生大量的精子。女人性衝動頻率低得多,卵子還一個月才有那麼一個。以天擇的觀點,男性基因的最佳策略就是讓其宿主多多發情,四處找目標射精,射得越多、越廣,有後的機會越大,其染色體壽與天齊的機會也越大。遠古時代沒有社會規範和體制,雄性率皆採取『射後不理』的態度,反正那胎兒在雌體肚內,自有其母親去傷腦筋。
相對於精子,卵子卻是稀有而珍貴,而受精之後的懷胎過程又是漫長而艱辛。對於女性染色體而言,最好的策略自然是精挑細選優良的精子提供者,盡量提高成功孵育出幼雛的機率。除此之外,撫育幼雛的工作,最好是能把雄性也拉進來分擔,順利長成的機率就會更高。
當然這與雄性的利益是相衝突的,他們幹嗎把時間浪費在這生米已成熟飯的事情上,趁這時間多去播些種才實際些。以這個論點來推斷,人類社會的家庭制度應該會是母系為主。但是環境在這裡起了作用。有一些雄性因為某種基因的影響,特別溫柔體貼,願意收斂本性,在孵育期間照顧供養雌性,進而與雌性共同撫育後代。這樣的組合,在任合環境條件下,一定比只有雌性單打獨鬥有更高的機率成功繁衍後代。經過幾千代之後,這原為少數的、突變的顧家基因必定會傳遞散播得越來越廣,終於成為那勝出的適者。
(多多益善的這個基因還是會一直驅策雄性多多播種。只要行有餘力,納妾、包二奶都是符合雄性基因利益的合理行為。)
反過來說,對於雌性貞潔的控管,就變成顧家雄性很重要的功課。只要這雌性不夠貞潔,這雄性就很可能幫別人養孩子。這不僅無助於其本身基因的傳遞,還可能因此危及其傳遞的機會(但不貞的雌性可沒有這損失,通姦所生的孩子仍然帶有她的基因。這也表現在女性面對貞潔觀念時不能自已的被剝奪感。這貞潔對男性確是比對女性有實益得多)。
以或然率來看,在演化初期,這種笨蛋必然不少,而必然也會有那種陰險的基因會去盡量利用這些笨蛋,讓他們替他履行父職。演化的力量再一次發生作用。遲早這種笨蛋的基因會越來越少,因為他們分出不少資源在幫陰險基因養孩子,自己的笨蛋機因相對上比較少機會能傳遞下去。到了某一個臨界點,這些笨蛋基因終將絕種,只剩下能看好自己老婆的基因,這時貞潔就便成一種社會的常規。當然,雄性陰險基因不會就此罷休,他還是會不斷找人幫他養孩子,正所謂妾不如偷,別人的老婆對男人真的是有那演化上無法抵抗的吸引力的。
總之,我認為女性主義者應該多涉獵遺傳演化方面的新知,很多的兩性問題都可以穫得真正的答案,而不再停留於哲學、神學層次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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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 於 2001/12/21 04:30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我自認是「為妻」的良家婦女。很愛護家庭價值,對老公唯一性忠誠。
可是,我一點都不想也不曾對為妓者施以無情的撻伐。
我認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為妓的自由,為妓者也不需要被譴責。
所以,我對釋昭慧的文章有點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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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21 05:3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玉玲瓏,謝謝你。
忘了回應前面鄉下人對我有關核四案的質疑。
其實,執政黨的反核不力與否,和此次所謂多數選民支持,
其間不一定有什麼關係。因為所謂的多數選民不一定反核,
而反過來說,反核群眾在政治投票的行為上除了民進黨,還
有其他政黨的選擇嗎?所以我說這是吃定反核群眾的政治綁
票。在民進黨尚未像拿掉台獨黨綱一般地將反核從黨綱拿掉
之前,在台灣的綠黨或其他政黨都尚未真正擁有權力之前,
反核的群眾只能是投給民進黨,或是不去投票--在這樣無奈
而有限的選擇下,若連批評、監督執政黨對反核的堅持都還
要遭受質疑,台灣的反核之路就還證明仍是窒礙難行的漫漫
長路,令人悲觀。
要反問鄉下人的是,你可曾知道行政院目前的非核家園計劃
進行如何了?大概少有聽聞吧?這部分還是執政黨可以獨立
行使的空間呢,但究竟已做了什麼,或要怎麼有效地宣傳,
至今還看不見半點影子呢!這如何令人相信其反核或非核的
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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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 於 2001/12/21 16:4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阿好 停建核四已讓新政府背上所有經濟蕭條之黑鍋 你沒聽煩全國一片討伐聲嗎
如果你身為新政府一份子 你認為該如何做才能順姑意又不失了翁心? 口號或指責
都不能解決 說不力 無心 也無濟於事 如果反對或不平 應該是提出一套可行建言
政府不做 那才叫不力 沒解的事 就是罵死 一樣無解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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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21 18:42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鄉下人,你沒看清楚我的回應。
我說的是,就在現在,此時,行政院裡的非核家園計劃專案小組,
在沒有外界撘伐之聲的情況下,又做出了什麼成績呢?在宣傳工作
上,有什麼令人耳目一新的表現出來嗎?
再者,我們思考問題的立足點很不相同,你是為政府的做法合理化
,或假設自己是新政府的一份子;坦白說,這對自懂事以來總將選
票投給黨外或民進黨的我而言,是再熟悉不過的想法。而我是從社
運的主體性立場提出質疑的。我們的立場不同,使我們的交談難以
準確對焦。不過或許還是值得努力一下,試試看你能否也了解我的
看法。
阿扁當時突兀的片面宣布停健核四之舉,這種不顧整體性的打法,
會遭來之後的全國責難是想當然爾,可是付出代價的卻是反核運動
,不是政權。我知道對許多有自己謀生飯碗的人而言,支持民進黨
的種種政策或許已屬難能可貴,但對將反核運動作為正職的社運者
而言,這卻是一個深刻的教訓。或許,鄉下人也能反過來想,如果
你就是環保團體裡長期反核的一份子呢?弱勢中總有更弱勢者,端
看我們從哪個角度或立場思考吧!要說到政治投票,我今年的選票
仍一如往昔地投給綠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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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蛇 於 2001/12/21 19:5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回應埋亡人和米米的文章,
我同意'貞潔'也是女性自主的一種選擇,
而不是如釋昭慧所言是'對男性輸誠',
但釋文要表示的重點應該是,
女性族群內部'為妻'和'為妾'的爭寵情結,
我個人的確不贊成'把乳房當成社交工具'就是性自主的表徵,
我以為女性主義的最基本原則在於女性對自己思想,身體同時具有自主權,
缺了任何一方面就不足以稱為女性主義,
陳文欠的行逕對她自己而言或許是女性主義的實踐,
可是對不明女性主義就理的她的聽/觀眾,
可能因此誤解女性主義的真諦,
媒體可能因此更容易炒作女性主義,
最後受害者還是女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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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22 01:5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同意大青蛇的看法。另外,埋亡人對釋文的矛盾點也批評得很好。
轉貼一份相關討論的聲明稿供大家參考。
關於晚近單身女性政治人物(璩美鳳、陳文茜、呂秀蓮)參政權與性權的聲明
/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1.12.17)
最近一連串有關參政單身女性的爭議事件(璩美鳳疑似遭到私密生活被偷拍事件、陳文茜被周伯倫指稱誘拐他人丈夫事件、呂副總統被人介紹對象或者求婚事件)在在凸顯台灣社會因為對單身女性的性權缺乏保障,因而嚴重影響到她們的參政權。我們的觀點如下:
性權乃是基本人權,參政權則是基本公民權。但是今天台灣的單身女性政治人物因為性權的不受保障,所以在參政權上也被大打折扣,這是對於台灣女性公民權與基本人權的雙重侵害。在性權方面明顯可見的性別歧視特別包括:
第一、 雙重標準問題:在性自由方面,單身女性政治人物比男性政治人物遭到更多而且更嚴厲的檢驗,人們可以原諒男性政治人物風流,但是卻不能容許女性多情。單身女性政治人物的私密生活比其他公眾人物受到媒體更高度的窺視與刺探。我們認為,這些雙重標準就是一種性別歧視,這種性別歧視則影響到女性政治人物的問政。例如,男性政客經常出入特種營業場所,但是女性參政者如果進入有男性公關服務的休閒場所就會引人議論。可是女性參政者也需要擴大自己對社會現實的認知,否則遇到了和性產業有關的法案時,她們要在什麼樣的基礎上來思考這些問題呢?
第二、 婚外情問題:單身女性經常被視為「單身公害」,把單身女性視為婚外情問題的「禍因」;原本兩相情願的關係卻被描述為「誘拐」,彷彿關係中的男性不是成年自主,而是年幼無知!周伯倫所謂「陳文茜誘拐兩位黨主席」之說其實充滿了性別歧視。性別人權協會認為兩相情願的情慾關係不應由法律來規範,故而將繼續推動「通姦除罪化」,並且希望能夠得到新任立委的支持。
我們認為:保障單身女性政治人物的性權,乃是保障單身女性參政權的一部份。單身女性政治人的性權包括了:
第一、不婚/未婚而不被問題化的權利。例如,不能因為呂秀蓮單身,就可以被利用「求婚」或「介紹男朋友」來製造話題。媒體也不應追問單身女性:「你什麼時候會結婚呢?為什麼不結婚?」參政單身女性有不婚的權利,也就是包含了不被追問何時結婚的權利。
第二、享受自由性生活的權利。性權的最重要權利乃是性自由權。未婚和不婚的人當然有權利享受她們不以婚姻為目的之性生活。例如擁有同性性伴侶的權利,畢竟,女同性戀也有參政權。另外,性自由權還包含成人之間兩相情願的性關係,不管她們的性伴侶是否已婚,只要配偶沒有提出任何告訴或異議,旁人都無從置喙。
第三、保持個人的性隱私的權利。性隱私權對於女性而言有特別的重要性,尤其當社會的性別歧視還對女性實施道德高標的檢驗。事關名譽與人格,也就是事關政治實力的累積和發展,故而更需要保障。璩美鳳事件顯示隱私權的缺乏保障,直接影響了女性參政權。
連絡人:王 蘋、何春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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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亡人 於 2001/12/22 02:32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阿好:
很高興看到妳這一系列高明的見解。也不對,這麼理性的女人,給我們這些大男人壓力很大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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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蛇 於 2001/12/21 19:55
>>回應埋亡人和米米的文章,
>>我同意'貞潔'也是女性自主的一種選擇,
>>而不是如釋昭慧所言是'對男性輸誠',
>>但釋文要表示的重點應該是,
>>女性族群內部'為妻'和'為妾'的爭寵情結,
謝謝妳的說明。但這個情結她表達得太中性,甚至太偏向「為妾」那一方去了。
昨天又有幾個婦女團體聯合起來,要求性工作合法化以及通姦除罪化。
性工作合法化我沒意見,但是不能只搞個「性交」工作合法化。檳榔西施三點全露也要合法化,酒店脫衣陪酒也要合法化,色情書刊、網站、電視頻道也要合法化,A片也要合法化,免得性產業單一化、沒變化,最後空洞化。最重要的是,不可以包裹表決,強迫大家『尊重性工作者』。因為:
第一,我尊重父母、師長,尊重好人好事代表,尊重每年的諾貝爾獎得主(和平獎除外),如果我也尊重妓男妓女,那我這『尊重』值個屁。再說,老子、老娘花錢圖個盡興,這性工作者卻一本正經的請咱們「放尊重點」,這像話嗎?
第二,你們就不尊重人家這「性消費者」,還罵人家是淫虫。妓女還是人,我們成了「小蟲蟲」,這是很傷男人自尊的哩。
至於通姦除罪化,我看可以免了。不再會有人犯這種罪了。為什麼?性工作合法後,只要隨時備好台幣、美鈔,不幸被抓姦在床,就抵賴說這是單純的性交易不就得了。什麼叫通姦,什麼叫嫖妓,還不就是搞那檔子事麼,難到法官大人以為我們會高呼「我(嬌滴滴的我)尊重並且摯愛這位妓女(嫖客)」?我們最多只能彼此感謝罷了。
還有一點不妥,除罪化後,通姦者不必面對法律的制裁,他再有沒有機會,像一般罪犯那樣告訴自己,是的,我犯了十惡不赦的罪,但是我服了刑,坐了牢,我付出相對的代價,從今之後,我可以無愧的面對自己和社會了。我們就這麼剝奪了通姦者通過刑罰自我救贖的機會,從此他和她們永遠為這不受刑罰的罪愆而暗自受苦,那姦情的快感越大這錐心之痛也越深。嗯!這對他們太不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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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 於 2001/12/22 06:1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啊!我看到這份聲明稿,簡直快昏頭了。
從璩美鳳到陳文茜到呂秀蓮的事件,到底哪裡可以看出女性參政權不受保障?甚至居然是因為性權不受保障,所以參政權不受保障?
我們譴責男性政客風流的時候,當然必須用同樣的態度檢驗女性。我可以同意,現在社會還是對女性的性態度有高於男性的嚴厲要求。但,不是表示,乾脆兩者一起放寬。不,我要求的是,要同樣的嚴格標準去檢驗兩性。而且,這跟參政權一點關係都沒有。
還有,以上性別人權協會提出三點的主張,真是搞什麼鬼,我反倒覺得,女性團體提出這種聲明,簡直就是對女性參政者最致命的撻伐。
第一,結不結婚,對兩性政治人物都應該不被問題化。這個時候,單扯女性幹嘛?君不見現在社會上三十多歲不結婚的男人,還不是被異樣看待,要不被認為風流,要不被認為同性戀(咦!同性戀又為何不成?),這不合理啊!女性主義者,不應該只是將眼光關注在女性問題,而是全世界的問題。
第二,「性自由權還包含成人之間兩相情願的性關係,不管她們的性伴侶是否已婚,只要配偶沒有提出任何告訴或異議,旁人都無從置喙。」這真是莫名其妙。這類的說法,可不可以用個「性XX主義」之類的名稱,不要用「女性主義」。真是污名化了「女性主義」。
這種說法,哪裡在乎過他人的感受?一心一意要自由、要權利,有沒有一點人性與尊重?自由,就是這樣被用濫的。
自由,建立在什麼基礎上?自制與自律,建立在自我的道德要求上。不對別人進行道德審判,乃在於假設,每個人都具有自我道德要求而來的自律。而不是,自己去除一切對自我的要求,卻,指責別人的道德審判。
第三,如果性隱私權指的是閨房之事不該被公開,這是對的。可是,政治人物跟誰來往,這是應該被注意之事。關係糾結,不是一向是研究政治的重要面向嗎?還有,璩美鳳事件的性交隱私權,到底怎樣影響了參政權?我是一點都看不出來。倒是,她似乎在利用身為受害人弱勢的形象,累積政治高峰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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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冠我頭銜,請不要用「父權體系幫兇」之類的。「性保守主義幫兇」名稱尚可。
這跟男女性別無關,這跟性觀念才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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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 x 於 2001/12/22 07:56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一定愛死這條條款
第二、享受自由性生活的權利。性權的最重要權利乃是性自由權。未婚和不婚的人當然有權利享受她們不以婚姻為目的之性生活。例如擁有同性性伴侶的權利,畢竟,女同性戀也有參政權。另外,性自由權還包含成人之間兩相情願的性關係,不管她們的性伴侶是否已婚,只要配偶沒有提出任何告訴或異議,旁人都無從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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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 x 於 2001/12/22 08:4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臺灣已婚的婦女
除了耽心老公在中國包二奶外
還要提防女單身政治人物
第三者有勢無恐打著性權的口號
只要我喜歡
就可理直氣壯
介入他人婚姻
誰替外遇受傷害弱勢的妻子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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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fen 於 2001/12/22 10:2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哈哈,對啊,我看到這份聲明也快笑死,正好是個例子,顯示台灣女性主義/女性運動論述的單薄。
這篇聲明是標準學院裡所謂「精英女性」的象牙塔裡情慾、性權的自我想像。我記得很多年前,清華大學科技史教授傅大為曾經掀起過一個具有「反挫」性的論戰:到底是誰可以高唱性解放、情慾自主?一個受過高等教育具有社會競爭力的的女性,和低教育,在工廠工作工的女性,兩種不同的勞動市場和利益,使得兩者所能談的情慾解放和情慾位置非常不一樣。一個工廠女工,如果,去玩交換飆車鑰匙遊戲,和一個白領女性坐轎車開房間,後果是不一樣的,所要負擔的社會壓力,和能夠避開的社會風險是很不一樣的。
當女性主義者,如果,把女性情慾解放運動,當成單兵突圍,想要破除所謂的「男性/父權」宰制,那麼,是對「權力」的本質過於天真。講句難聽的話,到底情慾解放,真是全稱命題的「女性」受益,還是,拉個全體背書,讓少數具有資源,可以操弄資源的「女性菁英」受益?
我對那些長期默默貢獻於實質改善女性生活環境的婦運朋友有極大的敬意。但是,對於那些只要碰到情慾議題就會跳出來講自主、解放的,就像米米所說的,不去講自律,不去講後果、不去講責任,(喔,講情意,和情義,都太沈重也都太虛假。)我是沒有半分關愛。
講通姦除罪化,是站在國家不應該用刑法的手段去對付私領域的事務。但是,刑法上的不罰,並不代表道德上的「無罪」。也不代表社會規範可以接受,充其量,那是一個法律不罰的灰色地帶。在公法的領域裡不罰,並不代表,「家庭」這樣的組織結構、「家庭」這樣的概念,在法律上可以被摧毀。不管哪一個國家的法律,家庭,仍然是法律系統理最重要的部分。不用刑事罪,在民法上,相對的,對於婚姻關係原配(不論男女)的保障依然是非常嚴密的結構,對於那些破壞家庭者,民法上層層設障,打離婚官司,通姦一方,可以賠到死、賠到破產。(具體的法律內涵,可以請教本版網友戴秀雄或是胖胖腳。)
討論通姦除罪化,不是讓第三者與外遇者可以撇清、卸下對於原配傷害所應付的責任,包含了精神上、社會的以及經濟的傷害。法律,既然承認家庭為支撐社會結構的核心,對於保障弱勢,不論是男或是女,只要在婚姻裡的弱勢一方,法律,雖不是萬能,但是,必須能夠做到起碼的平衡。
如果,那些討論通姦除罪化的情慾解放者,能夠對於他者、對於傷害、對於民法裡對婚姻弱勢一方,提出具體的主張,不是躲在片面的自主權上來談問題。我想,我會多一點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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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 x 於 2001/12/22 11:04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Caffen
太厲害了
感謝解惑
"講通姦除罪化,是站在國家不應該用刑法的手段去對付私領域的事務。但是,刑法上的不罰,並不代表道德上的「無罪」。也不代表社會規範可以接受,充其量,那是一個法律不罰的灰色地帶。在公法的領域裡不罰,並不代表,「家庭」這樣的組織結構、「家庭」這樣的概念,在法律上可以被摧毀。"
"討論通姦除罪化,不是讓第三者與外遇者可以撇清、卸下對於原配傷害所應付的責任,包含了精神上、社會的以及經濟的傷害。法律,既然承認家庭為支撐社會結構的核心,對於保障弱勢,不論是男或是女,只要在婚姻裡的弱勢一方,法律,雖不是萬能,但是,必須能夠做到起碼的平衡。"
原先我還在琢磨自己是否太偽善
一方面支持--政治人不涉公共利益的隱私權受保障
又覺得通姦除罪 something wrong.
目前民法對婦女的財產權與親權的保障還未盡完善
即受害者 (妻子) 的權益尚未保障
加害者 (第三者與先生) 先除罪
不太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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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秀雄 於 2001/12/22 21:03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在這一欄可真是好文連篇目不暇給先給大家喝個采
reader x,
關於通姦除罪化的問題,其實要避免把對受害者的保障和刑罰的使用連在一起想,為什麼呢?
這一點可以先從刑法的目的、任務和刑罰的特性說起:一般而言,所有的法律都是用來建構或維持社會的秩序和架構,但是不是每一部法律都反映道德。而刑法卻是法律當中最直接建立在道德律上,而賦予國家權限對私人的行為進行干涉的一部法律。它的任務是透過其所彰顯的價值觀和伴隨的強制實現機制,營造一個符合最起碼道德律的社會秩序。更高標的道德其實不是法律,尤其更不是刑法的基準,因為是否選擇走上聖賢之路,是每個人自已來決定,國家只能要求國民在行為上做到一個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的標準公民水準。刑罰在此意義下只是用來保障、實現刑法所欲表現的基本道德觀之机制,因此不能把它簡單理解成,國家在為被害者復仇,而刑的重點也並不在於直接保障被害人。所以,如果你擔心民事上的保障不足時,通姦先不要除罪化,其實等於是把對通姦者的刑罰當成了對被害者的保障或者把刑罰當成了一種應報,可能對刑法及刑罰有點誤解。事實上,在民法中通姦是構成裁判離婚的事由之一,而未通姦之一方可以取得不少優勢,如贍養費等,而通姦的人在脫離原有婚姻關係後,也不能結婚。所以要說對通姦的受害者缺乏保障,其實也還不至於。這一點提供你做個參考。
至於法學界為什麼會用這樣的方式看待刑法的原因,除了上面提到法律和道德的分野外,也因為無論是什麼樣的刑罰都是對人權極重的干涉。也因而要罪刑法定,要慎刑,要從輕,要微罪不舉。換句話說,對一個行為不只涉及該罰多重,而也要注意究竟應不應該以刑法規範這個行為。其間的標準很難明確訂定,基本上是分寸的問題,也就是公法上所謂的比例原則。如果今天對通姦的譴責,只要在民法上透過製造優勢給無過錯的一方就夠了,就不該動用刑罰。而這一點又和通姦罪保護的客體有絕對的關連。因此通姦的問題,要先問訂這個罪究竟在保護什麼。這一點我回頭再寫。下面是今日出現在中時的一篇文章很可以參考一下: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content/newscontent/0,1058,112001122200180+110514+20011222+C90c22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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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 於 2001/12/23 03:0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caffen 舉傅大為教授的觀點,正是命中情慾解放論述最大的問題癥結所在。
這份聲明雖說呈現了何春蕤一派所代表的強烈爭議,另方面也確如caffen 所
言,台灣本土女性主義的論述迄今仍十分乏力;在以外文系為主力的論述中,
因與實際婦運關係相對疏離,也使其少有植基於運動所生產的本土論述。在這
一點上,同志運動可能做得更好些。另外,近年出現的「母職狂想曲」所發表
的一系列文章,也使我眼睛一亮,值得留意。
自90年代以來,台灣社會運動幾乎全面欲振乏力的情況下,隨著反核運動的挫
敗,似乎就只女權運動實際面上有相對較好的成績。實務婦運者功不可沒。
有關通姦除罪化的問題,從戴先生處受教許多,希望能再多談一些。上面聲明
稿的支持者,以及不少女性主義者指陳,台灣社會的外遇事件中,婚姻中的妻
子對通姦的兩人,可撤回對夫的告訴一條,常使官司成為兩個女人的戰爭;而
一般社會看待通姦事件,多以第三者「勾引別人的丈夫」,而對第三者判罪﹝
法律或道德上的罪﹞,卻忽略通姦或外遇之所以能成立的條件,是在於男方也
是構成此罪的另一要角,忘了這個男性也是個獨立並具自由意志的個人,而這
個幾已形成文化習見的背景是否也透露了性別上的偏見?事實上,在男性外遇
的例子裡,這個社會實在太常見到﹝尤其是名人的﹞妻子站出來指控另一個女
人,致使成為「兩個女人的戰爭」的現象。我比較懷疑的是,當法律以保障家
庭為基礎時,對發生外遇的女性是否也在實際的案例上享有平等的待遇?尤其
當整個社會積習已久的文化傾向,對出牆女人的道德指摘一般強過男性時,通
姦除罪化是否真有助於這個文化傾向的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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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秀雄 於 2001/12/23 03:45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婚姻其實是由當事人雙方自由意志決定所締結的一種契約,基本上合則來不合
則去,其所涉及又多是人的私生活,婚姻維不維繫及如何維繫,國家原本就不
該任意插一腳,而應該儘量讓當事人自己處理。因此如果說國家只是想要用刑
法處罰通姦來保護婚姻的存在,而不是企圖宣揚一種對婚姻伴侶忠誠的道德觀
的話,那是不是可以乾脆再進一步處罰任意離婚的。
而如果將對婚姻伴侶的性忠誠當做一種道德上一定要遵守的起碼標準,就有些
問題了。婚姻上的忠誠往往建立在情感和由共同生活衍生的責任上,而不是產
生於將伴侶視為所有物一般的支配關係上。它的違反對社會不生特別具体的危
險或侵害,而對婚姻伴侶所生的侵害基本上是情感性的。要說它侵犯了什麼,
其實比起殺人竊盜等是虛無縹緲了些。
老實說,這當中道德界限的拿捏,往往因人因時而異,並不能說完全不可。但是
在我個人立場而言,因為以下考慮,認為在民主法治國家並不適合在這種情況下
讓國家對人民的私生活做干涉:
一、 在一個開放的社會不適合利用較高標準的道德來做法律的基礎。畢竟社
會的道德觀是會變的,過度強調特定的價值觀反而會封閉一個社會的開放度及多
元性,而這兩者都是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
二、 盡量減少國家對私領域的干涉
三、 就法言法,如果法律要求高,社會上一般人真心奉行意願不高,陽奉陰違
,反而會傷害法秩序的公信力,進而影響法律的安全。
一句話,做好法律和道德間的市場區隔就是了。其實這不正是前面 Caffen 所說的嗎?
阿好
很喜歡你在本欄的發表,讓我多了解了一些過去所不知的台灣女權運動的事。至於你
說的現象,其實是其來已久。可否讓我先把想法理一下,我們回頭再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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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om 於 2001/12/23 07:02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A person who is betrayed by his wife or her husband has only two choices:
(1) tolerance, tolerance and more tolerance;
(2) spending energy and time and money to find any evidence and
file a divorce suit without winning guaranty.
Ms. Clinton didn't choose to break her marriage.
A betrayed wife or husband in Taiwan will face more difficulties because
our culture doesn't encourage divorce neither lawsuit.
Forgiveness is a very good virtue.
However, we shouldn't force the victims to forgive by 通姦除罪化.
This is NOT about 高標準的道德.
Doesn't 我國刑法處罰 a breach of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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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 x 於 2001/12/23 07:39
Re:誰來和婦女新知對話?
感謝 戴秀雄 先生精闢的說明
立法精神從寬,寧錯放不傷無辜的人權考量是可理解的
但法律的罰則精神難道只是重事後的懲罰而無事前規範之用?
如酒醉駕車罰則,事前規範重於事後的懲罰
果真酒後肇事致無辜死傷殘廢,事後的刑罰與賠償,也彌補不了受害者,但還是有罪
因外遇,家庭破碎妻子(丈夫)心碎
衍生的子女養護,社會問題與社會成本負擔
這些無形的傷害很難量化而被忽視
破門而入,搶人財物有罪
登門入室,搶人丈夫(妻子) 無罪
若說外遇不是單方的過失
就如被搶是懷壁其罪
相信大都寧願丟財物,也不願失丈夫 (妻子).
諄諄教誨不要喝酒駕車否則重罰
無人警告結婚不要外遇
卻說性權至上,只要我喜歡
管他她是別人的丈夫或妻子
對守法本份者,刑法無法
一如通姦罪干擾不到家庭重於情慾者
蠻感慨的,在此敏感時刻
大眾果真感受到通姦除罪化的立法精神?
還是強勢女政治人物開放行為的合理化條款?
只見先進國家通姦除罪化的表象
卻不見國外社會制度,保障弱勢婦女的社會正義
美國的法院會強制代討贍養費
單親經濟弱勢有社會福利
生活技能訓練,托兒補助,健康保險等保障生存尊嚴
相對的,臺灣有錢的老公寧願花錢打官司也不願付贍養費 (見中時新聞對談--子琴談外遇)
如又不幸遇上的是懂得利用法律的丈夫,故意虐待妻子讓因受丈夫虐待而離家的妻
子,變成是『惡意離棄丈夫』的壞女人。
我不反對通姦除罪,只是遺體新聞媒體,立法院諸公的焦距
對不到弱勢者辛酸與無奈的眼淚
下列問答摘自:
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law_02.htm
問: 民法親屬編對保障婦女之權益有何重要性?
答: 民法親屬編關係著婦女在家庭中的諸多權利與義務,女性朋友有必要對民法親屬編有基本的認識,以為自己爭取最基本的保障。
由於多數人仍視家庭為個人私事,有問題產生時也極少嚐試以法律途徑來解決。然而,許多婦女的經驗卻是慘痛的,平日未曾注意,一旦需要法律保障時才 發現『法律對男性的保障更勝於女性』,這對經常是處於弱勢的女性無疑是雪上加霜。如又不幸遇上的是懂得利用法律的丈夫,可能還會讓因受丈夫虐待而離家的妻子,變成是『惡意離棄丈夫』的壞女人。啞巴吃黃蓮,有苦無處訴。
其實,感情融洽美滿的家庭也可能需要法律資訊,例如妻子在丈夫死後接到補繳屬於妻子本身的財產的遺產稅通知,原因是結婚時不清楚夫妻財產制相關法令、更不曾去注意要如何關心自己的權利,如今卻必須花錢繳原不必繳的稅,很是冤枉。
認識民法親屬篇,是在認識婦女擁有的權益。
問: 在聯合財產制中,聯合財產之管理權歸屬何人?管理者在處分財產時是否須得另一方之同意?
答: 依本法第1018條規定,聯合財產是由夫管理。但若雙方約定由妻管理者則從其約定。原則上夫在處分共同財產時應得妻之同意。但為管理上所必要之處分則不在此限﹝第1020條﹞。
贍養費
問: 離婚後妻可向夫要求贍養費嗎?
答: 除妻為無過失之一方,且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外(第1057條),民法中並無規定夫在離婚後『必須』付給妻子贍養費。因此除非丈夫自願,妻並無任何法律依據可向丈夫要求贍養費。
問: 民法對再婚有哪些限制?
答: 對於因外遇而被判決離婚,或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不得與外遇之對象結婚﹝第986條﹞。此外女子在離婚後除非已生育,否則離婚後六個月內不得再婚﹝第987條﹞。
問: 丈夫與其他女人有了小孩並想認養,是否要經過妻子的同意?
答: 在民法中並未規定丈夫在認養其非婚生子女時需得妻子之同意,因此會有妻子在看到戶籍謄本時才發現丈夫有其他子女。雖然此是為顧及非婚生子女之權利,但相反的是它卻也損及妻子與婚生子女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