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的很對--------只是獨獨漏了媒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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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社 於 2002/07/04 16:42 | |
講的很對--------只是獨獨漏了媒體自己! | |
文摘: 1.「聽說文化」在台灣由隱晦浮出檯面,朝野立委長期濫用言論免責權要負很大責任。 2.「馬妞報報」式節目近年大行其道,則將「聽說文化」逐漸發揚光大。 何榮幸先生應該還是記者吧?這真的是「一指罵人,不知四指向己」。如果本篇「檢討」內容,能加上「台灣媒體喜以『據指出』『據了解』『據某某透露』『本報記者報導』等等道聽途說的報導方式傳播謠言,更是這種聽說文化推波助瀾的幫兇」之類的「反省」之言,相信會讓人更服氣!何況,「馬妞報報」的砲火,哪及得上各大統媒的火力強大、火網綿密呢! 胡適等五四健將當年抨擊中國人的「差不多文化」時,一定沒有料想到,幾十年後台灣社會會青出於藍,以「聽說文化」取代「差不多文化」,讓整個社會朝不負責任、不講證據的非理性方向急速傾斜。 「聽說文化」其來有自,舉凡四書版「曾參殺人」、國語版「貓死在鋼琴上」,或台語版「有一個影、生一個子」,都在在說明謠言、耳語的無孔不入。但在成熟理性的社會,謠言、耳語終究需要證實才能發揮影響力,台灣社會卻可以直接跳過這道必經程序,只要奉「我聽說」之名,就可以行指控抹黑之實,亂扣道德帽子、進行媒體公審。 「聽說文化」在台灣由隱晦浮出檯面,朝野立委長期濫用言論免責權要負很大責任。台灣的國會亂象,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立委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亂扣帽子的不負責任行徑,部分社會亂象何嘗不是導源於此。 「馬妞報報」式節目近年大行其道,則將「聽說文化」逐漸發揚光大。這類電視節目不需提出任何證據,只要把「我聽說」當做固定發語辭,佐以「幾個字」等懸疑猜謎,就可以宣稱揭露明星的敗德行徑,以輕鬆八卦為名在道德上宣判藝人人格死刑。 至於「聽說文化」最新例證,可以甚囂塵上的「考試院正副院長同意權賣票疑雲」為代表。賄選茲事體大,不論泛綠或泛藍陣營索賄,檢調單位都應徹底查辦,但相關指控者卻始終停留在「我聽說」層次,面對很可能自我循環的「傳聞證據」,檢調單位恐怕還是一個頭兩個大。 「聽說文化」的可怕,不僅在於其一傳十、十傳百的複製扭曲,更在於其對基本人權的踐踏:只要以言論免責權之名,就可以在國會殿堂上公然造謠抹黑;只要以八卦談笑為名,就可以在電視上輕易剝奪藝人的人格尊嚴;只要以朝野政黨惡鬥為名,任何政治醜聞與陰謀論也都可以不證自明。 如果「聽說文化」再如此盛行下去,我們還需要法律這道社會最後的正義防線嗎? |
KSC 於 2002/07/04 16:54 | |
Re:講的很對--------只是獨獨漏了媒體自己! | |
反正只要扯到泛綠人士,管它三七二十一,那有必要去求証,再荒唐再無稽,先刊了再說,這就是統媒的言論自由.給那些泛藍立委最大的篇幅,炒作賣票傳言不遣餘力;鬧了大笑話後,面不改色,毫無羞慚,還刻意壓抑新聞,為泛藍立委解脫!這就是統媒的新聞專業! 刮立委鬍子前,也該照照鏡子! |
Papagino 於 2002/07/04 18:02 | |
Re:講的很對--------只是獨獨漏了媒體自己! | |
何榮幸兄 要有骨氣ㄚ。 要就明的對媒體做批判及檢討,不要牽扯到「馬妞報報」來避重就輕。即使沒有「馬妞報報」,我相信媒體還是這份德性!! 「馬妞報報」敢報導敢負責,中時及聯合呢??!! |
太陽 於 2002/07/04 20:03 | |
Re:講的很對--------只是獨獨漏了媒體自己! | |
大家有志一同拒看中時,聯合怎樣! |
楠木 於 2002/07/04 20:44 | |
Re:講的很對--------只是獨獨漏了媒體自己! | |
不必拒看 拒買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