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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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茲光年 於 2002/06/19 05:04 | |
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日前收到六月十七日出刊的台灣記協《目擊者電子報》第九期,其中刊載了一篇由陳舒撰寫的〈從華航空難談起——災難新聞該怎麼報導?〉,well∼讀了讓人真是啼笑皆非、五味雜陳。 我說,這位記者小姐女士或先生大爺,採訪災難新聞,沒人告訴你主軸應當是什麼,重點該放哪嗎?災難之所以形成的人為、非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多作深入探討、剖析,以為殷鑑嗎?詳細說明救災的進度和具體的作法,不能對政府與相關權責單位形成監督的壓力嗎?及時掌握、周知災難影響所及的可能範圍,不能讓暫時置身事外的消費大眾防範於未然嗎?持續地追蹤有關的善後事宜,與不懈地揭露應當咎責的單位、個人,不是敦促回復正義的重要方法嗎?單單這些東東,功課就做不完吶。你還怕沒東東寫?還怕交不了差嗎? 家屬的傷慟,是應當表諸公器,當作「新聞」處理的個人隱私嗎?虧你說得出口,「採訪新聞是記者的天職!」,問題是,誰告訴你,採訪傷慟中的家屬叫「新聞」?誰又教你學舌,緊講「媒體要的其實不多,就是過程而已!」的鳥話?「過程」是蝦米意思?呈現傷慟「過程」的意義又在哪裡?你拍三級片,還是肥皂劇呀?不是。是「部分觀眾的重口味也在支撐部分煽情掛帥的媒體」的結果喲?噢!不是你棉自願的?鬼話連篇、一派胡言!政客一推二六五的嘴臉,媒體記者看樣學樣,學得還真唯妙唯肖吶。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靠媒體記者的「經驗」、「自律」和「隨機反應」,靠你們對「屬於人性面的尊重與反思」?這些說來跟屁大同小異,又臭又不切實際的玩藝兒,就是你棉拿來維繫受訪者的尊嚴與權利的法寶喲?那,媒體記者吃齋、唸經,上教堂、作禮拜會不會更有效、更痛快點兒? 我說,是你棉需要制訂具體的作業規範的時候了!你們喊「自律」、再喊「自律」、再再喊「自律」,我都要吐到不行了!你說,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從華航空難談起——災難新聞該怎麼報導? |
caffen 於 2002/06/19 07:33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我也一樣收到,看來我們的記者先生小姐們,還是不懂什麼是「新聞」,講了半天辯解之詞,還是不懂新聞的界限在哪!還是一樣搞不懂什麼是「尊重人性」。 很簡單,新聞的界線,在於對活生生「人」的基本尊重。如果你不懂得尊重人,不懂得基本人生活裡有很大一部份的私領域是國家必須迴避的,也一樣是媒體必須迴避的。媒體並非太上皇,可以自我加冕,隨時入侵私領域,還入侵的一付理所當然欠揍樣。如果,你會譴責偷拍渠美鳳,又大肆曝光販賣行為不對,就一樣也不該不能在那樣的現場去提問,不停口的問,「你的感覺怎樣?」,也一樣不該把攝影機架在他們悲痛哀傷的臉前。這一樣是暴力,一樣是獵奇的偷窺,還比獨家報導更下三濫,因為這是躲在報導需要的狡詞之下集體的、集體的振振有詞,集體的媒體暴力! 「在面對悲傷的家屬時,每個人都會隨家屬的情緒而動容,記者也不例外,只不過記者必須讓更多人了解家屬的悲傷與無助,這時如何提問?」 這是什麼他媽的屁話?! 如果,記者協會裡的記者反省只到提問的技巧和採訪經驗層次,對不起,我會說,這樣的反省你們還是會被揍,還是會被吐口水,還是一樣會被歧視。家屬的哀傷,是屬於他們私領域裡權利,大眾不需要被媒體操弄去獵奇偷窺家屬的悲傷與無助。真正的感同身受的痛,不需要透過這樣血腥的畫面和那種白痴的問話。 這樣重大意外傷亡,有太多可以討論的層次。家屬的傷痛反而是最不該是新聞報導裡的焦點,巴茲上面已經寫了太多。我不就不再狗尾。坦白說,記者協會裡的稿子寫出這樣的反省,我覺得很悲哀。一片虛偽的反省和猩猩作態的本位思考。 對,我很憤怒,華航事件報導以來,社會上終於有些對記者大爺小姐的目中無「人」做出反擊,代價很大,結果,居然等到記協這樣一篇反省文字。徹底挑起我的憤怒。 |
caffen 於 2002/06/19 07:49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華航空難事件前後期,已經有很多人討論過媒體的報導。我轉貼胖胖腳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記者偏見之斷簡殘篇之二」留言版的留言。在那裡曾經有不少的討論,都很精彩,不過已經沈到很後面。差不多是從留言版第三十二頁開始,到三十三頁左右。 http://mypaper1.ttimes.com.tw/note/index1st.php?First_E=turtle2022&page;=5&pagec;=32 我真正憤怒的已經不再是那時候的空難報導如何怎樣,而是,經過一段時間,記者小姐寫出來的「反省」居然是如此的本位思考,所有人在各個角落裡所吐血,傷痛,吐口水的核心之核心,仍然引不起記者先生小姐的真誠向內的反省。對人隱私權的尊重,才是真正的講對「人」尊重的開始。哪些是大眾必要之「知」和個人私領域裡不可侵犯的那一條界限。就是挑戰所有記者真正專業訓練,也是挑戰記者是不是真正懂人性的地方。 ﹍﹍﹍﹍﹍﹍﹍﹍﹍﹍﹍﹍﹍﹍﹍﹍﹍﹍﹍﹍﹍﹍﹍﹍ 胖胖腳 2002-05-29 21:50:29 也講一個經驗給大家參考。大約四五年前德國高鐵ICE出軌,死了近兩百人,我剛好在歐洲。當時德國幾乎所有電視台都停止了正常節目,用快報的方式報導這個災難。可是我發現所有電視台的鏡頭都是一樣的,都是車禍現場附近的一個小車站,每個記者都是在這個車站報新聞,背景都是車站的站名牌,因為警察的封鎖線拉到這裡,後來才有電視台雇了直昇機從空中拍鳥瞰圖。拍攝救護車或救難直昇機的鏡頭也是遠遠的拍,台灣常見擠在醫院急救處搶剛從救護車抬下來那種鏡頭我就沒看過。平面媒體也是一樣,登的都是列車的空中鳥瞰圖,沒有屍體的鏡頭。記者訪問的都是倖存者,沒人(至少大報)去騷擾死者家屬,問你現在心裡感覺如何、能不能和大家分享這種蠢問題。還有一點,我完全沒看過德國媒體上公然報導賠償多少這種問題,因為死者屍骨未寒,就報導賠多少,好像把人命論斤論兩的賣,對死者不敬,而且賠償是家屬的是,和大眾無關。台灣媒體非常喜歡報這一點,每次都帶一點「嘩!這次賠償金額又破紀錄了」的心情,或許國情不同吧,大家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這次空難報導,電子媒體就不說了,平面媒體也有讓我很感冒的地方:聯合把屍體照片放在頭版,中時也登了屍體照,還有「屍體如軟糖」的大標題。很多人都說觀眾愛看,記者身不由己。不知道有沒有比較確實的數據,能夠證明嗜血的媒體真的收視率比較高,不登屍體照的媒體就收視率報份廣告刊登下跌?還是大家只是一窩風,不跟進就好像漏新聞不專業?媒體內部不知道怎麼處理災難新聞,turtle不知道能不能講一下?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期待記者編輯自律,自己有一個關於災難新聞的工作規則,例如屍體照片要怎麼處理、要不要去堵急診室、採訪死者家屬的技巧、標題和報導用語一些注意事項等等,這些改革的地方應該不用等太久吧?還是真的不報這些報份就會下跌呢? 另外周邊也不用生氣,自己從事的職業被人家罵的白癡弱智,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只要不要犯這些錯誤,我覺得那些謾罵絕對沾不到你身上。國內電子媒體的表現,以東森為例,東森的主播親口說:「好消息,已經發現了第X具屍體」,東森的網站曾打出「向罹難者致敬」的不知所云跑馬燈,站在閱聽者的立場,真的很難不罵...弱智-_- |
yl 於 2002/06/19 21:10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東森的網站曾打出「向罹難者致敬」的不知所云跑馬燈,站在閱聽者的立場,真的很難不罵...弱智-_- I do not think the term 弱智 is appropriate. Someone is either born or suffered some calamity to be 弱智. Those reporters are asinine and without heart to take others' feeling into consideration and do not know what is fit to print or air. |
巴茲光年 於 2002/06/20 00:19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caffen, 對滴。我最感冒的,也就是陳大記者字裡行間,無所不在的那種「我們記者也是人」的調調。連「新聞」是什麼東東,都還糊里糊塗搞不清楚,居然就作起文章瞎起哄,要談災難新聞該怎麼報導了。 我們來看看台灣記協的成立緣起、宗旨和新聞倫理公約好了。我就不瞭解,按照他們的公約第七條,報導受難家屬的傷慟與無助,是基於哪個星球的「公共利益」?這又是根據什麼「專業水準」寫出來的反省文字?我們也可以再看看,他們到底還需要我等什麼樣的鼓勵? 緣起 一九九四年秋天自立報系經營權轉移,一群跨媒體新聞工作者為支持自立報系員工爭取與新資方簽訂「編輯室公約」,以保障新聞自主,因此成立了「九○一新聞自主推動小組」,並在九一記者節發起「為新聞自主而走」遊行,並以「落實內部新聞自由、推動編輯部公約、催生新聞專業組織」為三大訴求。遊行至結束終點立法院後,便在立法院會議室召開記者會宣布籌組新聞專業組織。 宗旨 本會宗旨在維護所有印刷、廣播和電視新聞媒體記者、編輯及其他新聞從業人員之職業、法律及社會權益,並爭取新聞自由、提昇專業水準,保障新聞工作者之獨立自主,以落實新聞媒體作為社會公器之責任。 台灣記協【新聞倫理公約】 |
shawn 於 2002/06/20 0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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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守則啊,聯共報跟中共時報犯了一大堆啊。 |
禮奇 於 2002/06/20 05:11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終結陳舒之文,新聞記者工作上所產生的衝突是,記者採訪專業上仍欠磨練、記者的隨機反應差、較沒經驗。 呵呵呵,難怪...煽情掛帥的媒體多是派那些記者去採訪...反正有藉口規避同業的挨罵。攪不好還可以影響同業,大家一起比爛... 笑死人,像這等對台灣可謂重大新聞,還派三腳貓去採訪,不是這媒體已窮無人才,就是刻意想製造問題... |
大青蛇 於 2002/06/20 22:12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2000年台大新聞所碩士班入學考也有考一題'如何報導災難新聞', 是因為九二一地震,所以想考考想入新聞所就讀的學生該如何處理災難新聞, 這好像中小學時,老師要我們寫的論說文, 就是把一些很八股的教戰手則背起來,然後依照起承轉合的順序把東西放上去, 寫的愈多的人(把教戰手則背得愈熟的人),就拿愈高分, 巴茲兄的貼文正好讓我想到這件事, 而這位陳大記者應該就是把教戰手則背得滾瓜爛熟又濫用的人 |
Skywalker-Luke 於 2002/06/20 22:32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題外話↓ 巴茲光年兄 |
巴茲光年 於 2002/06/20 23:38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Skywalker-Luke君, 別客氣,沒問題。你可以直接Email給我,我的Email是:[email protected]。不過,我手邊有的,除了我自己寫的東東外,其他的,我僅留了一則備份,就是前幾天貼出來的陳燁事件那個檔。 |
路人T 於 2002/06/21 00:47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有個問題? 這個--陳舒--是那裡的大記者啊? |
胖胖腳 於 2002/06/21 00:51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yl兄 真是抱歉,不過這是在turtle那邊一系列討論的一篇,有上下文關係,最早是有人出來罵媒體弱智(引用天下雜誌的文章),後來周邊跳出來辯護,我算是有一點打圓場的意思,所以才也一起引用了「弱智」兩個字。不過不管怎麼說,用這兩個字總是不對的,也非常政治不正確(哈哈我自己打了自己嘴巴),好孩子請勿學習模仿∼∼ |
巴茲光年 於 2002/06/21 00:56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路人T君, 我也不清楚陳舒是誰。目擊者電子報刊頭寫的是「陳抒」,正文寫的是「陳舒」,我當初要引這篇東東時,也挺費踟躕的。後來想想,不管是陳舒或陳抒,搞不好都可能只是個筆名,所以便索性用了正文上題的姓名「陳舒」,而沒用原來在刊頭出現的「陳抒」。當然,如果陳舒確有其人,而且有朋友也知道陳舒是誰,能改正我的猜想,讓大家多點瞭解,那是最好的了。 |
恆愛台 於 2002/06/21 09:49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菜鳥記者上任~~操~~釘~~操~~釘~~ 一.二槓管一槓~~~,找到人殿底! 二.要吃自己閤~~~,誰教你啊??? 三.為了求生存~~~,張大眼睛拍馬屁! 四.統媒愛看鬼文章~~~第一句幹政府.第二句譙阿扁,第三句呸泛綠! 五.老闆愛拜中國神~~~一拜我大中神明大摳呆,二拜在台A王.短褲馬二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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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茲光年 於 2002/06/21 16:30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以下,我把這幾天在我個人新聞台上朋友和自己的一點相關的討論貼出來,希望能提供一點參考。也希望有興趣的朋友一齊討論,大家多彼此瞭解一點,也許能凝聚多一點共識,說不定也會讓問題好解決點。 -------------------------------------------------------- 貼一篇媒體小鋪的舊文,回應巴茲的新作 「自律公約」只是背叛的承諾? 五家無線台為回應近日部分團體對綜藝節目的大肆抨擊,日前訂出十條「電視節目製播自律公約」,希望展現媒體的社會責任及改善節目品質的決心,並對目前為人批評的各類節目多所規範。 此類公約的製定在台灣並非第一次,只要外在力量對媒體表現有所不滿時,媒體或規範性團體總希望藉由簽訂自律公約的方式來避免批評。華航大園空難發生後是如此,白曉燕案也是如此,甚至九二一大地震發生未久,TVBS董事長邱復生邀集了衛星電視業者組成「衛星電視新聞發展聯誼會」,強調業者之間的規範遠比政府法令來的有效,希望藉由自律的方式來免除他律的影響。 不過,值得思考的是這一個個自律條款,甚至是民間成立的規範性組織到底為台灣的媒體環境解決了什麼樣的亂象?帶來了什麼樣的改變? 事實上,台灣根本不缺乏媒體的自律公約,諸如「中國記者信條」,以及「中華民國電視道德規範」等被認為是老掉牙的媒體公約,早就在幾十年前提醒媒體工作者該如報導新聞或製作節目。有趣的是,如果你把這些過去的規範條文和現在製定的規約作比較,你會發現兩者在原則及甚至作法上相差無幾。 自律公約的思考邏輯,無非是將解決問題的責任寄望在媒體的本身,希望藉由媒體的自發性作為,來改變既存的媒介現象。不過,這樣的想法似乎是緣木求魚,除非是回到強調風骨與格調的文人辦報時代,或者,每個經營者都是重視公共利益與媒體公民權的大善人,否則,要求以商業利益為思考的媒體資本家,在過度開放競爭的資本主義媒介環境中,放棄得以積累財富的羶色腥內容,而負擔起社會責任,真的有點困難。 因此,商業制度下的經營者以利潤為考量的經營方式,似乎是難以避免,因為不同制度的設計,自然會導致不同經營者與經營型態的出現。不過,這樣的說法,並非同意業者無須負擔起任何的責任,而是強調解決問題的有效作法,應該將其置於結構的面向進行思考。換句話說,從台灣的媒體發展史來看,「自律公約」,可說是業者一次又一次面對外在壓力的搪塞之辭,因為利益總是會讓他背叛原有的承諾。如果,真要根除台灣媒體的多年沈痾,不能只執著於對業者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如何是進行整體結構的徹底翻轉,這不僅是一個重要的思考面向,並且是根本的作法。 台長:五分珠 -------------------------------------------------------- 閱讀巴茲這篇「你還需要甚麼鼓勵?」提到的「自律」問題 OR 尤其是偶爾想起關於媒體的「整體結構」問題時,其實我常聯想到世界小姐選美會,總覺得「改變整體結構」這類期盼,跟「希望世界和平」那類口號是一樣「夢幻」的說。呵呵。 要從檢討「整體結構」去改善既有問題的話,首先可能面臨的第一個難以取決窘境就是「暴力」。要「比較有效率」的改變些甚麼,你不使用「強迫」的,誰會鳥你?美國今天能當世界警察,維持表面上的世界和平,維持的好像還可以,也不是靠身材姣好的美國小姐,去巡迴各國散播愛心散播愛,就做的到的說。要改善媒體的「整體結構」?阿要由誰來主持這個「暴力」,從法律OR制度面去強制做改善?政府嗎?可以這麼做嗎?做下去利多於弊嗎?這些又是另一個蠻好笑的,其實可能毋需問的窘境。 況且所謂媒體的「整體結構」問題,恐怕也不是僅指臺灣這個地域性的小範圍那麼簡單,不是說就看看臺灣哪個媒體的總編不好、記者不好、老闆不好、企業文化不好、體制不好、運作模式不好,就把它換一換,訂些規定改一改就會變好。 基本上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這個甚麼媒體的「整體結構」問題,恐怕這個所謂的「整體」還得做「全球」商業文化、「全球」媒體取向論。這要怎麼「改善」?誰有能力去「改善」?!阿扁還是小布希?呵。 我比較現實,並不把媒體的「自律宣言」,看做是一種「承諾」的說。 又不素在談戀愛,偶還「海誓山盟」呢!呵。 還真的承諾來、承諾去、撒嬌來、撒嬌去,就像巴茲哥文中,媒體做不好似乎很值得體諒,閱聽大眾得像對待情人也似,還要給它「鼓勵」的唷!呵呵。 廢話不多屁,反正,我覺得,媒體的「自律宣言」,做生意嘛!那只是個當然、再正常也不過的摸摸頭,是應變「策略」OR「手腕」。 沒做到?拜託!偶還真的相信「偶敢發誓,XXX的東西最便宜」的廣告是真的咧!呵。 消費者自己要有反制的覺醒。 講整體結構太渺茫。反正你買報紙的、看電視的、花錢買雜誌的消費者,對品質不滿意,就去保衛自己的消費權益對了。 有人拒買,有人批評,只是大概還沒有匯聚成一股足夠的消費方力量,所以媒體們仍感受不到持續的壓力吧! 反正發表一下自律宣言,外加撒撒嬌,又可以混過去好一陣子,報紙照賣廣告費照賺的說。 隨想。給巴茲哥拍拍手。加油。 台長:撒旦他老大 -------------------------------------------------------- 事情沒那麼悲觀啦 -------------------------------------------------------- 五分珠兄: 對呀!我就是不知道自己除了用消費者這個對立角色,去追究新聞這種商品的「品質」之外,還有甚麼「立場」去做〝匡正媒體〞醬子的責任思考說。 所以我看待臺灣媒體萬象,真的蠻悲觀的。 除此之外其它的真的太複雜耶,對我來說。 常想如果多數閱聽消費者,都能像巴茲哥一樣,不時對報導指出一些瑕疵點,眾怒難犯,大概媒體們就不敢玩的醬子神奇嚕。 不過,答案還是等待。(真悲觀.......><") -------------------------------------------------------- 不好意思,最近有點忙 先簡單說好了 媒體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 五分珠兄的意思,是說媒體與觀眾間的關係OR問題,以「共同體」的觀念去看待OR處理,會比較適當嗎?! 不急。話頭聊到了,就等您閒餘空下時多聊些,我聽,長多些思考。 -------------------------------------------------------- 五分珠, 謝謝你。在這,我也把我的初步考慮拿出來提提,請你和其他朋友一併指正。 陳舒的兩個論點,我同意不無事實基礎。一、是社會大眾的胃口的確對媒體的報導取向構成影響;二、媒體間的同業競爭關係,也會相當程度左右報導的方式、內容和風格。但陳舒既然有意藉記協電子報提出自我反省,我認為,這種提法,就是很狗屁、很無力的遁詞。也就是說,對改善積弊,既缺乏誠意,也沒有實質助益。講白點,陳舒說了半天等於沒說,媒體記者到頭來還是一樣回家各自修行,事情等於又回到原點, 自律公約寫得再漂亮,只要缺乏實質的拘束力,就等於練習作文的廢紙一張。會在媒體中和媒體間形同具文,不難想像。我所謂制訂相關作業規範,是指各個媒體就已有的公約精神納入類似作業執行要點或人事管理、獎懲章程中,在媒體新進人員進入服務單位之初,由各媒體主管部門對該員詳加說明,使其充分理解,照章執行,並作為日後相關業務部門考核個人績效,或媒體從業者保障自身權益的依據。 這種東東,因為事涉媒體工作者執業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具體疑難,我猜,很難由外人越俎代庖,而得由媒體從業者自己盱衡情勢,多動腦筋想法子凝聚共識,擬具條文,推動施行。同時,我認為,長遠地看,將專業倫理明文化,並賦予實質的約束力,是媒體工作者爭取專業尊嚴的重要途徑之一。否則,一味強調在新聞現場「打遭遇戰」的「經驗」這種漫無標準、難以循階而陞的東東,所謂「紀律」是難免人亡政息的。 你提到整體結構的問題,不曉得我猜的對不對,不知道是不是指建立市民或公民社會這種東東?如果猜得不錯,我認為,這是一個長遠的目標,比起政治結構的改變更複雜、更耗時。在這之前,閱聽者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上訐譙媒體,也許不免失焦,把問題過於單純化,但我認為,這不失為一個容易引發共鳴、喚起注意的點。另一方面,如果我的瞭解不錯,消費者運動在台灣,要求消費者注意產品標示,就是一個足資取鑑的案例。以之比方,曉得如何讀報、看新聞,我想,也許也是一個可以考慮,比較簡單的起點吧。 事情的確複雜。先醬,抱歉,先離開一下,稍晚再回來。請大家繼續。 -------------------------------------------------------- 說不講,還是講了一堆…呵…. 消費者運動可行嗎? 巴茲媒體所說的媒體公約大致可分成三種類型 問題來了,存在的東西為何沒啥作用?需要存在的東西,為何又很少有人要用? 記得去年在turtle就討論過這個問題,當時也談過我的想法,後來轉貼到媒抗,很可惜,東西都不見了。(以後再聊這個部分) 我所說的整體結構,其實很簡單,就是媒體制度。制度可以造就行為,制度也可以糾正行為,這陣子大家在討論台灣轉播世界杯足賽的廣告問題,總是論及國外的轉播不播廣告,為什麼?因為除了足球是人家的國球外,有些國家是公共媒體轉播世界杯,當然不會有廣告。很少人質疑台灣公視的政治偏向,為什麼?也是在制度上盡可能的讓政治的力量無法干預。 當然,我是公共媒體的基本教義派,不過,我不教條,只是台灣的媒體制度商業媒體佔了極大的比例,所以,問題不斷,很難奈何。 消費者運動當然有力量,90年初長老會等團體發起的「退報救台灣」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種消費者運動。 再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幾年前民視有個戲叫「乞丐郎君千金女」,據了解原本要用悲劇結尾,後來觀眾反對紛紛打電話反對,結果搞了兩個結局,一個悲劇、一個喜劇,如果這個例子是真的,觀眾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影響媒體,有趣的是,人們對戲劇節目或娛樂節目會有較多的要求與行動,但在新聞上反而比較悲觀;另一個例子,北縣有個有線電視系統一度要將收視費提高到每月1000元,當地居民反彈,一堆人跑去丟雞蛋,業者後來就沒漲價了。(以上這段在康河鴨那兒貼過了) 但有趣的是,現在第四台要漲,如果去丟雞蛋(或只有丟雞蛋)還會有多大的用處呢?還好,現在的賦予地方政府有有線電視的費率審查權,這也是一種媒體制度。 消費者運動當然有用,也就容易使力,但不夠績極,「消費」是在生產者的框架中作選擇,而非生產。簡單的說,你可以選擇A或B;或者要或不要,但不一定能夠表達你要什麼?如果,我們不能夠告訴生產者我們要什麼,生產者生產的東西又如能符合我的需要?換句話說,如果媒體革命傳達的意念至少是:媒體的作用是人人(社群)可以表達意見,而非只是人人可以收看電視。 但這還是不夠積極,因為商業體制還是可以不鳥你,最近在想2100醬的節目怎麼可以活的下去?不是一堆人在罵嗎?還有無聊的臭老九天天監看嗎?他怎麼還不掛掉?原因可能是這樣:2100有一定的人在看,這一小撮人就可以養活2100了,因為,這個節目的成本很低。 「一小撮人」也是消費者,他們有想看任何類型電視的權利,少數人就可以養活是因為制度與成本的問題。對我而言,2100存不存在並不是最重要的,他也不會因為我選或不選而存在,但我在意的是,是不是人人(社群)的意見都可以表達?是不是人人(社群)都可以想看到想看的節目,從這個角度想,就不只是消費者的問題了。 先醬子好了,再聊會停不下來滴。 五分珠最陷入水深火熱,要企忙囉…. 巴茲附註: 1.turtle:指的是明日報個人新聞台「記者偏見之斷簡殘編二台」: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turtle2022/index.html -------------------------------------------------------- 五分珠, 謝謝你。好啦。呵呵∼我先放過你,等你有空回來,我棉再來聊聊公共化和消費者運動。 不過,在此之前,朋友若有興趣,可以到「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的網頁,去參詳一下那兒的東東。 特別是〈公民社會的傳播媒體政策藍圖〉這篇文章。網址在這:http://tvdemocracy.nccu.edu.tw/research1.htm 「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的網頁:http://tvdemocracy.nccu.edu.tw/index.html |
五分珠 於 2002/06/22 02:05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我一直覺得沒有「他律」很難讓媒體「自律」 這個他律可能是政府或各種的民間團體 我把阿扁傳播政策白皮書「精簡版」中有關媒體規範的部分貼過來 至於針對不當傳播內容的監督管理問題,則不應列為政府行政監控的範圍。新政府應鼓勵改由民間社團、地方團體、公益基金會、媒體專業組織及學術社群等,共同組成「準官方傳播監管機構」接管(可設計為具有自治權限的獨立公法人)。 作個補充: |
Derrida 於 2002/06/23 01:48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講半天...就是要趕快成立類似美國FCC的通訊委員會 將目前傳播法規多頭馬車的現象做一有效統整 成立一個權責一統的媒介監督機構 只是...權力無所不在... 這個委員會在台灣...八成又成為各方權力競逐的場域...又開始吃相難看!!! |
小蝦米 於 2002/06/26 20:19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說記者是人,也沒錯。 在空難後,東?電子報陸續發出「海面上有百具浮屍」、「軍方打算用流刺網撈浮屍」及「失事前飛機翻了三圈半」獨家新聞的記者,就很難用一般人的認知來看待了。 簡言之,記者若犯錯,就說我們也是人啊;別人犯錯,上自總統下自販夫走卒,下筆一副非要對方永無立足之地般的殘忍,這就是記者所謂的「人」。 要媒體自律,有生之年大概真的很難實現了。 華航空難發生過了一星期後,相關新聞逐漸淡化,某輔大畢業的不肖電視台黃姓記者,竟然在華航召開說明會時,慫恿家屬向華航抗議,以取得獨家新聞。這也是人。 |
小蝦米 於 2002/06/26 20:27 | |
Re:你還需要什麼鼓勵? | |
再補充一句 許多平面媒體招考記者時 曾以「現在你面臨一場火災」為題 沒有任何基本人事人地物等元素 就要參試者自己去掰 換言之 掰得好才能考得上 會掰的記者 在報社肯定是紅人 有記者看了判決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