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回 覆 返 回


截稿來逛逛  於 2002/06/19 01:50
「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六月十八日的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在野黨拿到資料認為,基隆河整治計畫特別預算都還沒有在立法院通過,怎麼今年四月四日可以公開招標,甚至還於五月中旬決標。好個民進黨政府,違法亂紀,非殺不可。照理說,他們經濟部的記者已經問到官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也就是跨年度公務預算編列,在一九九八年新預算法通過後,已經容許這樣編列及執行預算了。(引聯合晚報記者報導,「吳憲雄說,水利署在員山子分洪計畫上原本是採取分3年編列預算,91年度編有2億7000萬元預算,只是後來改為特別預算案,所以才改為一次編足方式」)。

此事記者搞烏龍也就罷了,但是聯合晚報還是把烏龍新聞認真處理,鬧出了預算的笑話。

其實,基隆河工程發包,早在五月二十二日的中央社就發過了,聯合晚報的記者、編輯不認真,拿舊聞當新聞。在野黨還起來亂罵,行政院只好出來回應一些假新聞。真是標準的媒體烏龍、在野黨起鬨,政府陪著跟上內耗的典型。順便大家也可以看看,明天還有哪些白目媒體與政客跟著起鬨。

截稿後,特此整理一些資料給大家紀念,有意研究傳播的學者,也許可以拿來當教材:

--------------------------------------------------
(1) 烏龍新聞
【2002/06/18聯合晚報】
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
http://udnnews.com/NEWS/TODAYNEWS/IMPORTANT1/869426.shtml
記者單厚之/台北報導
行政院上周五將「中央政府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案」送至立法院審查,但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的網站資料卻顯示,特別預算中的部分工程早在特別預算送至立院之前,就已經公開招標,甚至已經違法決標。

行政院這次送到立院的基隆河整治預算規模共計316億元,包括員山子分洪工程、低窪地區防洪區塊工程、配合工程、坡地保育、其他規畫方案以及洪水預警及淹水預警系統等六大部分。其中編列在經濟部水利署「河堤整建及排水改善工程」項下的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就佔了59億6998萬元,詳細內容包括分洪隧道、攔河堰、分流堰、出入口工、上游攔砂壩、九份溪治理及其他配合工程。

行政院於6月14日才將整個特別預算送交立法院審查,但根據行政院及經濟部相關網站的資料,員山子分洪計畫早已於5月間決標完成發包,預定於6月初動工,水利署並預定於6月陳報土地徵收作業,預計於8月發放補償費,於11月30日完工。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的決標公告,該筆工程的預算金額為45億9500萬元,於4月4日公告招標、於5月17日決標,採最有利標,最後是由日商鹿島營造有限公司以42億7800萬元得標,未得標廠商包括日商大豐營造台灣分公司、工信工程、新亞建設以及大成工程。

記者單厚之、王正寧/台北報導

針對水利署在行政院基隆河整治預算送審之前就已經先行發包,國民黨與親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同聲譴責,指責行政院違法瀆職、破壞預算制度,監察院及檢調單位應該主動調查此事,並瞭解究竟是在什麼人包庇此事。

http://udnnews.com/NEWS/TODAYNEWS/IMPORTANT1/869517.shtml
預算未審先決標 水利署:完全合法

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還未送立法院審查,經濟部水利署就先將員山子分洪工程發包、決標。水利署副署長吳憲雄承認確有其事,但他強調「完全合法」。

吳憲雄說,水利署在員山子分洪計畫上原本是採取分3年編列預算,91年度編有2億7000萬元預算,只是後來改為特別預算案,所以才改為一次編足方式。

他說,原本計畫,今年度先編2億7000萬元,明年度再編20多億元,後年度再編30多億元,合計共59億6998萬元。

針對特別預算還未送立法院審查就先發包並決標,吳憲雄指出,已發包決標的金額共40多億元,但是合約清楚註明,如果後續的預算未編,工程將停止;也就是說,91年度編列的2億7000萬元預算用完,工程就停止,所以程序上完全合法。

【2002/06/18 聯合晚報】
--------------------------------------------------------------

(2)這是條舊文,五月二十二日中央社已經發過了。
員山子分洪工程發包六月初動工
2002年05月22日

  (中央社記者吳蕙君台北二十二日電)經濟部水利署今天表示,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已經順利發包,由日商鹿島營造公司台灣分公司承攬,預定 6月初開工。

  經濟部表示,這項工程預計在民國93年11月完工後可降低基隆河中下游洪水水位,保護基隆河流域台北縣汐止、五堵、瑞芳、基隆等地區居民安全。

  員山子分洪計畫是以防禦 200年一次頻率洪峰流量為保護標準,開挖斷面 154平方公尺、長度2452公尺的分洪隧道,以及建造一座寬30公尺、高 8公尺的攔河堰,一座 180公尺側流堰及寬80公尺、高 3公尺的分洪堰各一座,另外,也將建造長 273公尺的入口結構以及長 155公尺的出口結構等。910522

-----------------------------------------------
(3)圓山分洪計畫決標公告:
決標公告

--------------------------------------------------------------------------------
[招標機關] 經濟部水利處工務組
[招標機關地址]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案號] 091-C-03010-010-000
[決標序號]01
[機關代碼] 3.13.17.101
[中文採購標的名稱] 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工程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標的分類] 1B0【水利防洪類工程】
[採購金額級距]巨額
[執行現況]已決標
[是否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採次低標或次次低標等決標]否
[聯絡人(或單位)]趙時樑
[電話]04-22501283
[預算金額] 新台幣4595000000 元
[底價金額] 新台幣4595000000 元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未訂底價最有利標(準用)得標
[原公告日期] 民國91年04月04日
[決標日期]民國91年05月17日
[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新台幣4278000000 元
[投標廠商家數]5
[得標廠商數]1
[得標廠商名稱] 日商鹿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地址] 高雄縣鳳山市二甲里林森路三六一巷二十號
[決標金額 ]新台幣4278000000 元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新台幣0 元
[原產地國別或得標廠商國別]1 中華民國
[公告日期]民國91年5月22日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20020404
經濟部水利處工務組
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工程


[招標機關]經濟部水利處工務組
[標的名稱]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工程
[機關代碼]3.13.17.101
[機關地址]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案號]091-C-03010-010-000
[序號]第01次招標
[標的分類]1B0 水利防洪類工程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是
[依據法條]採購法19條
[等標期]40天
[採購金額級距]巨額
[適用條約]否
[開標日期]民國91年05月14日10時00分
[領標及投標期限]即日起至民國91年05月14日09時50分
[開標地點]本署五樓會議室
[採行協商]否 [投標文字]中文
[履約期限]限民國9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履約地點]台北縣
[聯絡人(或單位)]趙時樑
[電話]04-22501283
[預算金額]新台幣4595000000元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未訂底價最有利標(準用)得標
[財物採購性質]01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未來增購權利]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押標金額度]伍仟萬元
《附加說明》
招標領取方式及地點:親領或郵購或電子領標(免費)(http://www.geps.gov.tw),地點:本署或本署第十河川局。標單費3000元 圖說費17000元,以郵局匯票(以購領單位為受款人)為限,郵購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回郵標單費306元、圖說費261元。
決標方式:
1.本統包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序為資格標及評選最有利標。
2.廠商投標方式得為下列之一:
(1)由負責施工廠商投標。惟應結合一家技術服務廠商為協力廠商,並納入資格審查及評選。協力廠商一經決標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2)允許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其家數上限為一家營造廠商及一家技術服務廠商。
(3)投標廠商如同時具備營造及技術服務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廠商資格:一、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1)主承包商(施工廠商)資格:國內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營造業。
(2)協力廠商(設計廠商):經法令核准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技術顧問機構具有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3)採異業共同投標之承包商成員,其資格需分別符合前二款條件,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二、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均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1)主承包商(施工廠商):應經中華民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之認可,依公司法申請認許或依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並應依營造業管理規則規定領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者,其營造業等級同本國廠商規定。
(2)協力廠商資格:同本國協力廠商資格之規定。
(3)採異業共同投標之承包商成員,需分別符合前二款之條件外,餘同前項第(三)款規定。
其它:
1.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郵購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
2.電子領標者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証磁片』或標單未蓋本署工程事務組或十河局工務課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及投標文件遞送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十日前以書面向本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履約保証金為預算金額百分之十。
6.檢舉機關不法請寄台中郵政第四十七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更正時間 : 民國91年04月11日09:24]
1.本處因改制為水利署,押標金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為受款人。
2.招標文件第一冊統包工程採購文件,第2-26頁廠商報價合理性加權數標準表中「廠商平報價*70%」,更正為「廠商平均報價*70%」。
------------------------------------------------------

(4)媒體搞烏龍,在野黨跟著瞎起鬨:

在野立委質疑基隆河預算未審工程已經發包
http://tw.news.yahoo.com/2002/06/18/polity/cna/3313240.html
  ︵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十八日電︶行政院上周將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引發各界高度矚目。但國民黨、親民黨兩黨立委今天質疑,部分工程在特別預算案未進行審議之前就已開始發包,親民黨黨團總召集人李慶安更批評此舉違反預算法,嚴重瀆職,監察院與檢調單位應立即介入積極調查。 廣 告

  李慶安表示,在今早的朝野協商中,就有在野立委質疑部分基隆河整治相關工程早在特別預算案送至立院前就已公開招標,尤其特別預算案中關於員山子分洪計畫部分,更早已於五月間決標完成發包,預定六月動工,希望相關單位對此做出明確解釋。

  她強調,親民黨絕對支持基隆河整治工程,但必須依法行事,現在連特別預算案都還沒有排入立法院議程中,相關工程就先行發包,明顯違反預算法的規定。

  李慶安也批評,行政部門採取先斬後奏的作法,趕在立法院休會之前,把特別預算硬推到立院審議,還要求馬上通過。包括監察院與檢調單位都應該主動介入調查,查清有無不法失職情事。910618

---------------------------------------------
(5)媒體搞烏龍,政府陪著玩:
吳憲雄指員山子分洪計畫一切依法辦理
http://tw.news.yahoo.com/2002/06/18/finance/cna/3313225.html
  (中央社記者王莫昀台北十八日電)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吳憲雄今天表示,員山子分洪計畫工程於月前發包給日商鹿島營造承包,發包金額約新台幣40餘億元,並於91年度編列公務預算2.35億元支應,辦理發包作業,一切作業依法辦理。

  吳憲雄表示,員山子分洪計畫原本是採取分 3年編列公務預算支應,實施期程自91年度起至93年度止,今年度先編2.35億元,明年度再編20多億元,後年度再編30 多億元,合計共59.69億元。但在總統頒佈「基隆河流域整治特別條例」下,有關整治基隆河所需經費改循特別預算規定辦理。

  他指出,在特別條例頒佈後,91年度水利署先使用已編列的2.35億元預算辦理發包作業,其餘經費待特別預算通過後,再以特別預算辦理,若特別預算未通過,則仍將以編列公務預算方式執行,所以一切作業流程都依法辦理。

  根據水利署資料顯示,基隆河流域近年洪災頻繁,沿岸居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水利署為解決這項問題,特研提基隆河員山子分洪計畫,原規劃總經費為63億元,計畫案已於5 月下旬發包,發包金額約40餘億元,預計6月21日開工。

  員山子分洪計畫規劃以防禦200 年一次頻率洪峰流量為保護標準,開挖斷面154 平方公尺、長度2452公尺的分洪隧道,以及建造一座寬30公尺、高 8公尺的攔河堰,一座180公尺側流堰及寬80公尺、高3公尺的分洪堰各一座,另外,也將建造長273 公尺的入口結構以及長155 公尺的出口結構等。水利署預估工程在民國93年11月完工後可降低基隆河中下游洪水水位,保護基隆河流域台北縣汐止、五堵、瑞芳、基隆等地區居民居住安全。910618

經濟部說員山子分洪工程決標並無違法
http://tw.news.yahoo.com/2002/06/18/finance/cna/3313386.html
  (中央社記者吳蕙君台北十八日電)經濟部今天晚間發佈新聞稿指出,整治基隆河流域計畫中,已經發包的員山子分洪工程使用民國九十一年度已編列的新台幣 2億3500萬元,其餘經費將等特別預算通過後接續支應,因此並無違法。

  經濟部表示,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實施期程為九十一至九十三年度,並分年編列經費實施,其中九十一年度公務預算編列 2億3500萬元。

  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基隆河流域整治特別條例已經獲立法院通過,經濟部以九十一年度編列的預算先辦理發包,雖然立法院尚未通過特別預算,但是已發包的工程是以今年度編列的公務預算進行,,如果立法院未能通過特別預算案,經濟部也會將依照公務預算編列程序,編列經費支應。 910618

------------------------------------------------------
(6)跨年度預算的概念:
http://www.dgbasey.gov.tw/dgbas01/alaw/60187new.htm

二、建立中程計畫預算制度,未來預算編審過程中,針對跨年度或多年度政府施 政計畫,立法院將一次審定其計畫與預算案,並授權行政機關分年編列最長可達四個會計年度之繼續經費,可加速公共工程計畫之執行。

http://www.dgbasey.gov.tw/dgbas01/aq&a.htm;

行政院主計處公務預算局
答客問

問:新制預算法修正通過後有那些主要變革?
2.新修正之預算法計分七章一百條條文,其中最主要之變革包括:
(1) 政府會計年度由七月制改曆年制,能配合經建計畫及民間慣例,並因減少年度差異而能提升行政效率。
(2) 建立中程計畫預算制度,未來預算編審過程中,針對跨年度或多年度政府施政計畫,立法院將一次審定其計畫與預算案,並授權行政機關分年編列並支用最長可達四個年度之繼續經費,可加速公共工程計畫之執行。

(7)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早已編列相關預算,如下:
中央政府總預算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3河海堤及排水治理計14,213,200千元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畫1.河海堤整建工程計畫8,100,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699,435千元,包括:
(1)辦理河川治理經費4,630,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379,435千元。
(2)海堤整建及養護經費1,000,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50,000千元。
(3)河川管理維護經費1,170,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430,000千元。
(4)新增辦理河川景觀復育經費1,300,000千元。
2.區域排水工程計畫3,557,4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868,400千元,包括:
(1)全省區域排水改善工程計畫3,000,000千元,係辦理跨縣市排水系統改善規劃與調查、區域排水改善與維護工程及跨縣市區域排水私有地調查等工作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列640,000千元。
(2)台南科學園區排水改善後續工程計畫557,4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28,400千元。
3.防洪專案計畫2,555,8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690,200千元,包括:
(1)基隆河治理工程初期實施計畫1,322,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4,329,000千元。
(2)基隆河治理工程〈含員山子分洪〉第二期實施計畫236,8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41,800千元。
(3)大里溪治理第二期實施計畫917,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417,000千元。
(4)新增鹽水溪治理實施計畫50,000千元。
(5)新增高屏溪流域整建治理計畫30,000千元。
--------------------------------------------------

明天截稿後,再上來post跟進的媒體。



NO:243_1
路犁  於 2002/06/19 01:54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截稿來逛逛

以後截稿常來逛^^


NO:243_2
magic johnson  於 2002/06/19 18:44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截稿兄,小弟有一點小疑問
>>針對特別預算還未送立法院審查就先發包並決標,吳憲雄指出,已發包決標的金額共40多億元,但是合約清楚註明,如果後續的預算未編,工程將停止;也就是說,91年度編列的2億7000萬元預算用完,工程就停止,所以程序上完全合法。
/////////////////////////////////////////
91年編列的預算為2億7000萬元,而水利署發包的金額是40多億,其中的差額至少37億,也就是說有37億的預算未通過審核,未審核通過的預算佔總發包金額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就算急著發包,難道不能先把91年度的預算先行發包,後續工程等待立院通過再發包?這其中程序沒有問題嗎?小弟不才,還請賜教!


NO:243_3
截稿來逛逛  於 2002/06/20 00:20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magic johnson兄:

ㄣ!這有點專業,難怪有些人搞不懂。這也是聯合晚報記者犯錯的原因。

許多人應該還記得,一九九四年,國民黨通過核四案時,一共編了六年一千兩百多億元,那時候民進黨與反核陣營嚴厲批評。因為根據預算法,預算要逐年編列,不能跨年度編列。隨後,台電根據此一規定,進行跨年度預算執行的招標,最後由奇異得標。
但是,一九九八年新預算法通過後,允許編列跨年度預算了。可以參照樓上相關說明。

一般來講,不管是新預算法修正前,或是舊的預算法,公務部門在進行招標時,如果不是提出跨年度預算,就會逐年編列預算;但是,在發包時,則會針對整個工程總金額進行發包,而不會今年發包個十億、明年在發包個二十億、後年在發包三十億;一來這是工程實務的需要,二來,也不可能每個工程都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完成。

如果以逐年編列,就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編列一筆預算,只要這個「預算項目」存在,就可以針對此案進行總金額發包。不過,為了避免政府違約,在條約上都會簽上,如果下年度預算無法通過,則廠商不得因此請求賠償。也就是,要求廠商去承擔該有的風險。這樣的作法,是預算編列的常態。這是預算的常識。不管是三十年前的高速公路四百億工程發包,或是現在多數政府預算發包及執行。大家可以去問一下,有包括政府工程的朋友,就知道了。

聯合晚報犯的錯誤有二:一、他們沒有去求證今年度(九十一年度)已經通過的預算上,是否有編列此一預算;二、在他們經濟部水利署的記者已經向相關官員求證了,也知道這筆預算已經通過了,編輯台還是硬做這條新聞。

前者,就晚報而言,截稿時間短,可能犯錯,也就罷了。但是,當經濟部的記者已經求證回來了,還是把新聞給做大,就難免「惡意」了。前者,是專業知識不足,有待加強;後者,是專業態度不夠,就不可原諒了。


NO:243_4
截稿來逛逛  於 2002/06/20 00:44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看看還有哪些狀況外的媒體跟進聯合晚報這條烏龍新聞,留下來當紀念。

看來只有中國時報搞不清楚狀況跟進了,而且連水利署的說明,(可以參考一樓的相關新聞,就可以知道昨天他們是以新聞稿方式發出說明的);聯合報昨天就弄懂了,自己報系的晚報,搞個大烏龍,六月十九日的早報,隻字不提「違法發包」等字眼,也不更正,耍賴。

自由時報是連跟的不跟,只有台灣日報有點出這個錯誤。大家可以看看,大報是專業還是傲慢?

---------------------------------------------------------------
中國時報   政治新聞   910619

在野黨:基河整治預算未審 水利署先發包

 羅如蘭/台北報導、尹乃菁/台北報導 由於整治基隆河特別預算並未排入議程,也未經任何審查,再加上民進黨團拒絕修正預算加入台北市的十九億元補助,立法院本會期休會前確定無法處理此一特別預算案。不過,根據在野黨立委的指控,經濟部水利署早已先行動支預算,發包了四十五億元的整治工程。

 行政院主計長林全告訴民進黨立委說,根據預算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特別預算「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亦即,立法院本會期是否審議並通過該特別預算案,並不影響基隆河整治計劃的進行。

 立法院長王金平則強調,預算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的特別預算,需比照總預算審議程序,立院程序委員會未及受理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有沒有這個案都還成問題,行政部門要根據什麼動支?」以天災地變的緊急事故動支特別預算,雖然硬要解釋也可以通,但程序值得商榷。

 王金平強調,不是立法院拒審基隆河特別預算,而是行政部門拖延送案,行政院可以動支其它工程結餘款整治基隆河,但應該不至於違法動支特別預算。

 不過,在野黨團卻同聲譴責行政院早在五月間、特別預算案編列之前,就違法決標發包四十五億元的員山子分洪工程計劃,業者以四十二億元得標。經濟部水利署解釋說,這項計劃今年就編了二億七千萬元預算,其餘新增的發包工程,也在合約上註明若特別預算未及通過,工程就必須暫停。

 將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的行政院秘書長李應元,昨天全程參與整治基隆河特別預算的朝野協商。他強調基隆河整治工程有優先順序,解決圓山疏洪道問題,就可以解決台北市淹水的危機。其它地方可以做的,不一定非要中央執行不可,整治完成後最大受益者就是台北市民。

 國民黨團代表在朝野協商中替台北市長馬英九爭取十九億元的補助預算,民進黨團則反批國民黨團挾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要脅執政黨政府,還意圖綁架其它法案。在野黨認為,為了證明執政黨的指控非實情,他們只好不談基隆河特別預算。

 據轉述,王金平強調,特別預算案在上周五才送到立法院,沒有排入議程等於沒有掛號,根本就無從審查。若執政黨願意一視同仁,編列台北市的補助預算,大家還有各退一步的妥協空間,沒有的話,就只好下會期再說。

 基隆河整治工程特別預算協商破裂,未能趕在立院休會前過關,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昨天向陳水扁總統喊話說,如果總統諮請立院召開臨時會,國民黨願意奉陪,也不會因為行政院把台北市的補助款擺進去,就「閉著眼睛讓它過關」,一定會嚴格審查。

 林豐正批評民進黨政府花了幾個月時間「睡覺」,不儘早將基隆河整治工程特別預算送至立法院,直拖到上周五才把高達三百一十六億元的特別預算送到立法院,卻要求立院逕付二讀,希望以「民粹」在立院強行過關。

 林豐正抨擊民進黨政府慣以醜化伎倆污衊在野黨,卻不反省行政院的做法。民進黨盤算,立法院如果不通過就是違背民意,不顧民眾死活;立院因為補助款獨漏台北市有意見,民進黨政府又可以把矛頭對向馬英九,預算沒過關,馬英九就變成「全民罪人」。

 林豐正強調,在野黨要幫全民看緊荷包,究竟三百一十六億元的預算有無浮濫,是否該用,絕對要嚴格把關。

------------------------------------------------------
台灣日報 2002年06月19日
台灣日報分類新聞:政治

預算未過基隆河整治將延誤

(記者林青蓁∮台北報導)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未能在本會期及時過關,對於基隆河整治將會造成影響,水利署副署長陳伸賢則指出,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未能在本會期審查通過,對於基隆河整治工程完成時程至少會造成延誤二至三個月,希望該特別預算在下個會期能夠通過,以便讓基隆河整治工程順利完成,同時,目前則是先進行基隆河疏浚工程和部分橋樑改建等工程,預計在七月底完成疏浚工程。

另外,關於外界質疑基隆河特別預算尚未送立法院審查,就已經先將員山子分洪工程發包,陳伸賢指出,該工程確實已發包出去,預計發包金額約新台幣四十餘億元,並在九十一年編列公務預算二億三千五百萬元支應,一切作業都是依法辦理,同時,並在工程合約註明,若是將來後續預算未能編列,工程將停止。

陳伸賢說,基隆河整治初期特別預算編列金額為三百十六億,五月初該署就編列完成,並在五月底由政院通過,送交立院審查,現在未能在本會期完成審查,只能夠希望在下個會期能通過。


NO:243_5
ha qiu  於 2002/07/16 20:47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好!!1

NO:243_6
威兒乾  於 2002/07/16 21:15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趙永清何時加入民進黨?統派記者可以如此移花接木?如此造假嗎?


這位作者{葉素萍}是搞不清楚狀況?還是別有居心?


http://www.ettoday.com/2002/07/15/91-1327964.htm

基隆河整治/民進黨北市立委:台北市民不願做全國的罪人 Video


2002/07/15 11:32

 記者葉素萍/台北報導

立法院15日審查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案,民進黨立委卓榮泰(台北市)指出,「馬英九帶領北市民與其他縣市為敵,很多政策都向人民誇張自己的受害,傲慢自己的無理,有嚴重被迫害的妄想症,而台北市民不願做全國的罪人」。民進黨立委趙永清也說,台北市有錢花數千萬做電動天橋、重舖人行道,台北縣連一條人行道都沒有。

誰該為台北市要求中央補助的19.8億元負責?立法院上午朝野協商時毫無結論。而稍後舉行的談話會中,台北市要求補助的經費依舊成為藍綠攻防焦點,國親立委紛紛為台北市19.8億說項,民進黨則是努力為316億護航。

夾在其中的民進黨台北市選出的立委立場則是倍顯尷尬,民進黨立委卓榮泰指出,台北市民可以驕傲,但不可以傲慢。但是,從一件又一件的台北市與中央對立戰爭中,「馬英九帶領260萬北市民與其他縣市為敵,在很多政策中向人民誇張自己的受害,傲慢自己的無理,馬英九有嚴重被迫害的妄想症」。

卓榮泰表示,從統籌分配款、里長延選案到刻意誇張北市在基隆河整治預算案的受害程度,已經讓260萬台北市民與其他縣市民眾為敵。卓榮泰說,316億元的整治預算一定要過,因為台北市民「不願意做全國的罪人」。

民進黨立委趙永清則說,台北市有錢花數千萬做電動天橋、重舖人行道,台北縣連一條人行道都沒有。

民進黨立委周雅淑(台北縣)指出,北市早已投資400多億完成200年防洪線,而台灣省轄區,今年才完成10年洪水頻率。台灣省與北市在基隆河整治工程中確實是一國兩制,台灣省遠遠落後台北市。周雅淑說,希望朝野立委高抬貴手救救基隆河沿岸的居民,上游、中游受惠,下游的台北市也可同步受惠。

民進黨南投縣選出的立委蔡煌瑯則說,基隆河整治條例被吵得沸沸揚揚,卻沒人關切到被濁水溪土石淤積而造成水患氾濫成災的中部人民。蔡煌瑯語氣激烈地說,如果基隆河可以,濁水溪也可以、高屏溪也可以。大家不能都把地方政府的權責,丟給中央,造成地方有權無責,更「不能欺負下港人」。

親民黨立委李永萍(台北市)說,民進黨不要政治操作過了頭,不要「離間」台北市與台灣省,當初水利署編列一整套基隆河整治預算,台北市部份經費卻被經建會刪除,今天國親委員不過希望中央懸崖勒馬,把這筆預算放回去。


NO:243_7
威兒乾  於 2002/07/16 21:20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無黨籍的趙永清對馬英九的批評, 統派記者竟然將其歸類在民進黨, 是要混搖視聽否?讓全國人民都認為是民進黨全體打馬?而不願說明也有無黨籍的看不下去?

是不是非得將趙永清歸類為民進黨籍, 才符合統派媒體營造出的民進黨府院黨的打馬形勢?

連趙永清的批評台北市, 也變成是民進黨批馬?


NO:243_8
august0638  於 2002/07/16 21:37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趙永清何時加入民進黨?』

加入民進黨團運作


NO:243_9
twoonezero  於 2002/07/16 22:38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威兄,這位葉素萍小姐,早被本人列為與林獻堂、倪鴻祥 同級的黑心記者

NO:243_10
反統派媒體  於 2002/07/16 22:42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趙永清已正式入民進黨了,前幾天的事

自從新立委就職以來,趙就加入民進黨團運作


NO:243_11
Derrida  於 2002/07/16 22:45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趙永清加入民進黨,講好聽一點是棄暗投明
講普通一點是西瓜偎大邊
講難聽一點的話嗎...還是別批評的好...

NO:243_12
Akasaka  於 2002/07/16 23:04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陳文茜呢?嫌貧愛富?

NO:243_13
威兒乾  於 2002/07/17 13:25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反統派媒體:

請您貼出趙永清加入民進黨的新聞出來, 就算是統派媒體所報的新聞也可以!

趙永清加入民進黨團運作就可以算是民進黨籍的嗎?

那陳文茜加入親民黨黨團運作, 算不算是親民黨員?

照你的說法, 立法院的無黨籍區域立委是否該將趙永清除名?為何趙永清還是在無黨籍之列!

http://www.ly.gov.tw/


趙永清是個好立委, 個人對他評價頗高!這裡針對的是東森記者{葉素萍}的心態, 為了型塑馬英九被民進黨打的形象, 任何人批他都變成是民進黨籍立委?趙永清也是?

{業素萍}心態之詭異難以論說!


NO:243_14
威兒乾  於 2002/07/17 13:42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這樣也叫做批馬?劉世芳針對連戰所提出的補助預算開記者會做說明, 從電視上只看到她做澄清的陳述內容, 語氣並無激昂慷慨, 更無提到對馬英九的批評, 連開個記者會東森新聞的記者也能下個這麼誇張的標題, 不就是要讓人只看標題就不同情馬英九嗎?事實上有看電視的皆知, 劉世芳那有提到馬英九?批評馬英九?

統派記者就是這樣形塑馬英九被打的嗎?無並呻吟臥地裝死嗎?

打馬?

當年的打扁可是2100全民開講天天圍繞著陳水扁身邊當討論話題!光看李濤至從馬英九當台北市長以來有幾集是討論馬英九的市政即可得知?

當時的打扁可是記者與國民黨上下全力打扁, 那有這種只為了形塑被打而下標題?病態的媒體, 病態的記者!

http://www.ettoday.com/2002/07/17/319-1328910.htm

基隆河整治/

劉世芳批馬:防洪經費並非由陳水扁向連戰爭取 2002/07/17 11:42

 記者吳家翔/台北報導

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風波不斷,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表示,陳水扁當年擔任市長期間,當時的行政院長連戰曾撥款5.56億元的防洪經費,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17日回應澄清,當時爭取預算補助的是前市長黃大洲,而非陳水扁,只不過後來由陳水扁選上市長。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表示,陳水扁當年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市府總預算呈現正成長,而當時前行政院長連戰仍在84年補助台北市5.56億元防洪經費,劉世芳今早在行政院會後的記者會顯然有備而來,她說,經過內部查明清楚,「答案也是也不是」。

劉世芳進一步指出,民國82年連戰擔任行政院長期間,當時的台北市長黃大洲爭取這部分預算的補助,由當時的政務委員蕭萬長輔助通過,防洪預算真正執行時間是從民國83年6月開始,但83年年底卻由陳水扁選上台北市長,因此,防洪補助項目不是由當時的陳水扁向連戰爭取。

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隨後補充說明,當初防洪預算總共是11.16億元,撥款分成兩次,83年撥款5.58億元、84年再度撥款5.58億元,也就是說,撥款的時間是民國83年,但執行期限則到民國84年,後來延長到85年。



NO:243_15
恆愛台  於 2002/07/17 13:58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有功姓馬ㄞ領!~~

有事姓歐ㄞ刑!~~

誰人亂講!就算講理嘛是[打馬]~~

市長記者弄肖戲,台北人洪裝肖仔~~


NO:243_16
威兒乾  於 2002/07/17 14:07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劉世芳批馬:防洪經費並非由陳水扁向連戰爭取 2002/07/17 11:42


記者吳家翔/台北報導


就算不看電視的報導, {吳家翔}自己寫的這篇新聞報, 標題與其內容嚴重不符, 新聞內容當中劉世芳可曾提及馬英九三個字?劉世芳完全沒有提到馬英九, 為何東森這位{吳家翔}記者可以下如此與內容不浮的標題?還是遇到任何事先將標題下了{打馬}與{批馬}造成假象再說?

這算什麼媒體?這算什麼記者?

混帳記者!

阿貓阿狗都可以當記者?


NO:243_17
magic johnson  於 2002/07/17 14:27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威而乾好久不見,經常看到您抓著記者們據指出,某高層指出狂追猛打,小弟相當佩服,怎麼這次阿扁總統引述某黨政高層的話罵在野黨氣數已盡,怎麼不見您有所評論?難道看到阿扁總統,您的威而綱吃了也無效了嗎?

NO:243_18
magic johnson  於 2002/07/17 14:34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2002.07.17  中國時報
員山子分洪工程 立委質疑涉綁標
黎珍珍、劉添財/台北報導


三百一十六億元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案昨天交付委員會審查,在野立委質疑預算程序不合理;工程概算尚未完成,預算案就已送出。而員山子分洪工程採「價格合理標」進行招標作業,有違常理,似為特定廠商「量身定做」。

經濟部水利署編列之員山子分洪工程預算為五十九億餘元,辦理分洪隧道、攔河堰、上游攔砂壩、九份溪整治及其他配合工程,工程已進行發包。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台聯立委黃宗源昨天指出,員山子分洪工程招標是先採取資格標,然後再採「價格合理標」,而非採「價格標」,似為特定廠商綁標,不符公平原則。


黃宗源指出,員山子分洪計畫的得標廠商鹿島營造,在五家入榜廠商中是第三高價格者,價格最低的大成工程並未得標,令人無法理解。他質疑,如果廠商已符資格,其施工技術及能力應該就沒有問題,何以還需採取價格合理標?

黃宗源以其實務經驗表示,採取資格標後再採合理價格標,儘管有評選委員處理,但明眼的人都清楚是為特定的廠商綁標,所以許多廠商根本不願白費力氣做白工。為避免相關整治工程再發生弊端,台聯將支持國、親兩黨所提的意見,要求未來基隆河整治工程招標除依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外,且應採取「價格標」處理。

除了招標疑有弊端,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益世也質疑,員山子分洪工程預算編列五十九億餘元,但這項工程實際上只以四十二億餘元決標發包,行政院似有「虛編」之嫌。李桐豪因此在委員會中提案要求將該項預算刪減為實際發包的四十二億餘元。

................................................................................

發包四十二億,編列五十九億,這其中有沒有問題?


NO:243_19
襠馬  於 2002/07/17 15:56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即時進展:

(中央社)
• 民進黨團強調通過基隆河整治預算北市也受惠 (2002-07-17 15:02)
• 親民黨指民進黨政府須為基隆河水患負全責 (2002-07-17 14:42)
• 國民黨團遺憾補助台北市預算決議未通過 (2002-07-17 14:42)
• 游揆指通過特別預算對基隆河整治有很大幫助 (2002-07-17 14:32)
• 立院通過基河整治預算北市部分未能闖關成功 (2002-07-17 13:42)
• 立法院預定中午展開基隆河整治預算案表決 (2002-07-17 12:54)
 
(中時)
• 316億元基河預算立院兩度表決通過 內溝溪3.5億元亦獲通過 (2002-07-17 13:30)
【鄭益浚、陳志平、張麗伽/台北報導】
 
(聯合) 
• 基河預算 北市只得3.5億元 (2002-07-17 14:02)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劉淑婉/台北報導】
 
Yahoo!奇摩新聞-政治首頁-2002年07月17日-(http://tw.news.yahoo.com/polity/)


NO:243_20
natur  於 2002/07/18 00:48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發包四十二億,編列五十九億,這其中有沒有問題?
:發包金額通常跟預算金額不同,原因大致如下:
1.概算提出時間為前一年2.3月前後,當初編列所取得之資料,價格會有波動.
2.預算案送至議會通常會刪減.
3.各投標廠商之成本也不同,所以當然不會跟預算金額一樣.
4.預算書除特殊情形,一般是公開的,各廠商都可以取得.競爭之下怎麼可能跟預算一樣.

NO:243_21
威兒乾  於 2002/07/19 12:46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葉素萍:

7/19日趙永清才加入民進黨, 葉素萍小姐竟然可以亂報?7/15即將他寫成是民進黨立委, 那他現在還加入民進黨作啥?

反統派媒體:

>>>>>>趙永清已正式入民進黨了,前幾天的事

事實很已明顯, 前幾天趙永清並未加入民進黨, 現再才加入!


http://tw.news.yahoo.com/2002/07/19/polity/ftv/3392395.html

無黨籍立委趙永清 加入民進黨

  在多位政務官確定加入民進黨後,無黨籍立委趙永清也完成入黨手續。民進黨表示,為形成國會多數,8月分還會有另一波的立委和政務官加入,其中立委部分就約有3到5位是其他陣營的成員。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文建會主委陳郁秀、吳密察等多位政務官將加入黨籍,過去扁團隊的成員也被徵詢。不過唯恐衝擊中常委改選的選情8月1日才會動作,至於立委部分無黨籍立委趙永清已完成入黨手續。

  目前泛藍陣營雖仍處於形式多數,不過政黨版圖重組似乎無可避免,因此民進黨已所鎖定其他陣營的立委加入。雖然被點名的無黨籍的高金素梅堅決表示不會加入其它政黨,不過已有不少泛藍陣營的立委私下放話,表示如果新會期黨中央不能就民生議題和執政黨合作,將不排除乾脆退黨,加入執政黨。



NO:243_22
kukuchi  於 2002/07/19 14:00
Re:「基隆河工程已違法決標」,聯合晚報又搞烏龍了!

台中市的洪昭男,若換成DDP,不知KMT的院長,是否有把握再繼續幹。
相信九月的國會開議,會有更勁爆的消息,大家等著看戲罷。

返 回

■ 為一般的欄位  為必填的欄位

資料輸入ID
資料輸入密碼
署名: [♂♀]:
☆☆: 本欄無作用
其它選項: HTML僅開放字體變化
文章主題:
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