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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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貝  於 2002/12/08 21:58
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今天晚上民視新聞台播出了蘇惠珍爆內幕的獨家專訪節目

我看到了一向自許專業的民視新聞做出了最不專業的事情,因此想請教民視新聞部幾個問題

1.新瑞都案是不是一個正在偵察中的案件,在案件沒有偵結之前,你們這樣算不算未審先判?

2.當一個法官面對一個法律案件時,都必須請兩造上庭辯解,才能對社會交待,判定孰是孰非,請問你們對這一個尚在偵察中的案件,讓一方在全國觀眾面前,未經舉証就指控了那麼多人,而那些人沒有任何辯解的機會,節目中的兩位記者,許雅文小姐,你們是法官還是記者?還是偵察人員?你們是有什麼樣的証據証明蘇惠珍所說的都是真的呢?
如果你們不能証明,有什麼理由可以讓她在全國觀眾面前指控任何人呢?

3.如果該案經偵察後發現蘇惠珍所說的和指控的都是子虛烏有,你們怎樣對這段期間被你們指控的對象負責?請你們一併說明.因為你們敢製作一個節目讓當事人說,當事人指控,當然你們也要負起言論的責任.不能以不代表本台立場來搪塞.

4.我要呼籲所有法律事件當事者,以後官司不要打了,直接到民視買個節目來開,想說誰有罪,誰有問題都可以,反正,電視台可以收錢,有廣告可以收,還可以不用負責任,只要說不代表本台立場就可以,請問民視新聞部,這就是你們所謂的新聞專業嗎?這就是你們所謂的監督社會的責任嗎?



NO:2182_1
海子  於 2002/12/08 23:35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剛剛新聞播報時,辦公室幾拾個人,泛藍、統派居多,
同仁反映的非常快,就幾拾口嘴同聲,謝長廷明明有拿錢,
確當選市長,支持他的人真是「愚民」。
文貝兄:說得沒有錯。
法院應該關門了,由媒體來兼辦台灣民、刑事案件。
為什麼政府訂了一個規定:「司法案件未宣判時,檢警方對外發佈新聞辦法」,
目的就是保護人民在未判決時,避免可能誤認錯誤,事實無罪者,
避免單方面的指控在公眾面前即先受到傷害,以「保護人權」。
但台灣媒體就在憲法「新聞自由」之保護下,胡作非為。
其實支票這種東西並非完全代表金錢,如果對方確實有存款,
支票是金錢,如果沒有,等於是「芭樂票」,就是向銀行提現,
也是一樣拿不錢,
當然【刑法】,賄賂構成條件上,支票不管能不能兌現,代表的是金錢,
是絕對能構成犯罪。
但謝長廷與余陳月英這一筆支票往來發生在民國八十一年,謝長廷當時未
任任何公職,四百五十萬的支票往來是否與賄賂案有構成關係尚待理清。
選舉前一天,我看某台(因是短暫轉看,沒注意何台)某人(好像是李XX)講:
他去看了謝長廷任立法委員的財產申報,謝長廷的現金存款申報只有貳佰多萬,他那有四百五十萬的資金供週轉,我看這個電視台的貴客簡直是白痴。
我是一個平常老百姓,身上存款只有百來萬,但如果有急需,
你叫我找伍佰萬應該沒有問題,因為我老婆可以支助我,現在大部份是雙薪
家庭,而且女人比男人更會管「新台幣」。
而且我敢自信,憑我的人際關係,一個朋友週轉五十萬應該沒有問題,
湊來九個即有,況且與余家金錢往來,「余陳月瑛」四個字也超過五百萬,
我常聽到有人喜歡批評別人家「富」、「貧」,我就反問他,
你又不是人家家裡的會計,你怎麼知道人家存多少錢。
媒體就這麼無聊,沒有錯,無風不起浪,但任何糾紛,不能完全聽命於一方,
否則就「不公正」、「不公平」,說不好聽的話,就是「三姑六婆」;「三姑六婆」是最損人,也最「缺口德」,佛家說:「造口孽」,必遭惡報。

NO:2182_2
令狐沖  於 2002/12/09 02:26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蔡董事長加油

NO:2182_3
Allen  於 2002/12/09 03:29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請大家打電話到民視抗議
02-25702570

NO:2182_4
Lancu  於 2002/12/09 06:55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自由時報的報導文章中, 有一段寫著:

”她不排除「每週一案」持續公布和胡有關的案子,讓胡繩之以法。”


她(蘇惠珍)似乎很有自信,而認定她可以將媒體操控得死死的,
她要「每週一案」,媒體就會跟著她「每週一案」,社會
也得要跟她「每週一案」.媒體配合像她這類人操控台灣人每天
頭腦裡”應該”想的內容.

這種綁架社會視聽的行為,日漸惡化,台灣社會資源沒能用到正當
迫急之事,社會受傷很大.

有她這種「自信」的人,顯然,都是媒體願意配合的人,比如,
李慶安和鄭可榮不也是很有「自信」地,一天餵飼給媒體一點
東西,以保持他們將整個社會綁架在這無聊事上的熱度?

在進入司法的案件中,「每週一案」,「每日一證」等,就是自行
另開社會庭,自己操控社會庭的庭序,也即是自行另外尋求私刑,
私了或私下報仇.這是對法律的正義唯一性的挑戰.


對治這種情形,以下幾點個人聽聞,或許可以作為反制參考:


1.英美法系,因為是隌審制,為了不讓隌審團員候選人(幾乎社會
  上的所有無前科成人,都可能膺選為隌審團員)對被控者一開審
  即有偏見,近年,不斷有法官對於媒體過度報導的案子,作出
  在開庭前禁止報導的禁制令.

  台灣法律,應該容許被指控者向法院要求,在檢調期間,未第一次
  開庭前,暫時禁制媒體報導的權利.

2.不承認公評權:
  基於法律是唯一而至高的,公評權(社會庭)會損害法律的正義唯一性.
  台灣可以立法,對以公評傷害法律伸張程序者,給予阻礙法律伸張罪.
  準此,告訴人不得在第一次開庭前,徑開社會庭,將證據訴諸公評.
  蘇惠珍,李慶安和鄭可榮就是在法庭之外,另行自開社會庭,操縱公評,
  使另造沒有平等取得正義之途.

3.承認公評權(這多行於宗教國家;好像不適用於台灣現行制度):
  如果台灣承認公評權,台灣可以立法,對公評權和民事訴訟權分離,
  對在民事訴訟權伸張程序完全之前,自行求取公評權者,即視為自動
  放棄控訴人對該事的訴訟權.也即,控訴人如果希望自法院取得正義,
  就得全心在法庭裡保全正義的伸張,不得另闢他徑而自行開社會庭,
  求取正義.準此,在訴訟完成之前,控訴人在自開的社會庭中,
  向社會公佈的「證據」,全部不可用於法庭.

台灣派的立委應該用心研究一下這方面的立法.這種立法可以保護所有
台灣國民都有不受(私開的)社會庭審之權利.再者,在台中國人由於
中國文化的”汎道德化”,”社會私人關係化” 和 ”氏族宗祠私審”傳統,
在他們控制的媒體中(是的,包括民視新聞),他們很落後但很直覺地
認為,開社會庭是很”正當”,甚至是”正義”的事.他們動不動就高喊
「國際化」,「和世界接軌」,就是因為自知氏族文化形慚的補償心理.
社會庭是應該受到制約的.

立這方面的法,可以教育他們,幫他們由氏族血緣社會,進入台灣的
現代社區社會世界.

註:本版上,所談的媒體怪象,大都是統派媒體人自開私庭,私審他們
  想要傷害的人.這是開社會庭,但是不完全合於”在第一次開庭前”
  的犯法條件.

  (1)”事情必須進入司法程序”,而且(2)”在第一次開庭前”,
  只有合於這兩個條件者,才能暫時禁制求取社會公評行為,以防
  社會公評立基於不完全事實的早產.

以上是個人聽聞,有法律專長者,請予糾正錯誤之處.


NO:2182_5
誠可  於 2002/12/09 10:09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有時候我對民視的報導風格很失望.馬英九贏了市長
氣勢正旺.昨天一直再猛加油,恭維馬英九.
昨天百對市民集團結婚,馬英九主婚.轉來轉去只有
民視長時間實況轉播.一直恭維馬英九,馬英九還再念
愛妻守則.新郎新娘長時間親吻...還特別指出游院長
的侍衛也來參加.
我不懂為何比較有台灣味的民視會墮落至此.這則新聞
有這麼重要嗎?統派媒體都沒興趣.
這是昨天我長時間觀察的結果.真是痛心之至.


NO:2182_6
KSC  於 2002/12/09 13:18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也來一下[據了解]吧.

據了解,英國法庭的規定,如果所謂[証據],在開審前,己經被媒體或用其他方式暴光了,這些[証據]就不能被法庭採用,不再是証據了.就是因為有這樣的規定,媒體在報導司法案件時,就必須份外小心.

有沒有精通英國法庭規定的網友,可幫幫忙?
如果台灣司法有類似的規定,那天下太平多了;李全教就不能拿著支票影本,大做文章,開了五六次記者會了,還在胡鬧!


NO:2182_7
KSC  於 2002/12/09 13:21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Lancu  於 2002/12/09 06:55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

1.英美法系,因為是隌審制,為了不讓隌審團員候選人(幾乎社會
  上的所有無前科成人,都可能膺選為隌審團員)對被控者一開審
  即有偏見,近年,不斷有法官對於媒體過度報導的案子,作出
  在開庭前禁止報導的禁制令.<<

唔,Lancu先生己解釋了.


NO:2182_8
文貝  於 2002/12/09 15:39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蘇惠珍繼昨天的民視獨家專訪後
今天再度招開記者會
我們這些弱智媒體輸人不輸陣也即時現場轉播
看看各家新聞台的標題還真的會害死人
各家媒體連自己的新聞專業都做不好
竟然敢去插手法律的專業問題
蘇惠珍是該案的關係人
也是告訴人
如果她相信法律和檢調單位
就不應該再開記者會來影響檢調查案的動作
真是奇怪
可是她卻不斷的用這樣的手段來影響辦案
她的動機為何?
是檢調有意縱容
還是她想藉機打擊某些人
我呼籲檢調應該嚴禁當事人這種破壞司法公正的行為

NO:2182_9
台灣路人  於 2002/12/09 17:57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看到民視這樣的表現,
我也真的傻眼了,
兩個小妹妹聽著蘇姊姊講故事,
整個節奏跟著蘇一人走,
我的感想是:
其實民視那兩個記者應該貼心的遞上茶水、熱毛巾之類的,
蘇講的會更順利、更聳動....

新聞,不是給新聞當事人一方表演的秀場,
民視,請徹底檢討這次的不當的訪問。


NO:2182_10
南嘉生  於 2002/12/10 10:23
Re:請問民視新聞部,你們這樣叫專業嗎?

如果我們瞭解民視的股權結構和民視成立過程中,股東間的鬥爭,那我們不難將這一次的訪問聯想到是民視內部權力鬥爭的表現方式之一。
只是利用公器內鬥,令人很幹!
蔡同榮董事長和陳剛信總經理要為這一事件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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